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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4 暮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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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朗琦是相信的,因为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自己说了句好看,他便随手就丢给了他。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
毕业后他们报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因为专业不同不在一个班级了。这次是朗琦想和他在一起,他发现暮筝是一个让男人感觉神秘让女人感到诱惑的男人。
暮筝命好,他有个姐姐先到美国留学,然后嫁了美国人,在美国做生意,很发财,他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暮筝说,哥,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暮筝把他所有的零花钱全放在朗琦这里,他说,你随便花。只不过朗琦也不是缺钱的种。不久他们俩的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高,直到有一次他们俩的小金库被人盯上后就被盗了,朗琦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释,是他没有搭理好,暮筝笑着说,没事,不就几个钱么,咱俩还是兄弟。
朗琦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贵族气质,暮筝就有,好像与生俱来一样。
而暮筝对他的信任也是与生俱来。他们从小学起就没有分开过,他说,上一辈子,他们一定是情人。后来大家谣传暮筝是gay,喜欢男人不爱女人,静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好一阵子把自己自闭着。
有时候暮筝对朗琦的暧昧态度让他心生恐惧。他说,小子,别真黏上我,别以为我和你一样喜欢张国荣、黄耀明之类,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暮筝嘿嘿笑着,并不理朗琦,修长的手指夹起一支七匹狼烟,抽了一口,吐到他脸上说,反正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他文化课成绩不好,但凭着他天赋的音乐细胞和金钱在学校音乐系还是混的很不错。可白天时常会跑到朗琦这来听课,让他给自己灌输一些流氓思想,比如上床之类。晚上在酒吧驻唱,还赢得不少歌迷。
朗琦总和他说自己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女人嘛,就那么回事,黑了灯,都一样的,听得他心里直扑腾。
在朗琦的想象中,女人应该是妖娆的,是张曼玉或者王祖贤那样的,看了《青蛇》以后,他就想娶个那样的女人,扭着屁股走路,一走一扭,还用京剧的念白说话,多性感啊。
特别是王祖贤,那么长的美腿,说起她时,他对暮筝说,这一辈子什么都别干了,天天看着她就饱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
他说这话不久,“王祖贤”就出现了!
车上,朗琦把音响开到最大声,不过旁边的人儿貌似心不在焉,她不是说要听歌嘛?!
雨潼只是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很闷……她只知道现在满脑子十分混乱。
朗琦开启了顶棚,那带她去兜兜风吧!敢情这小妮子是不是生气了?
夜晚风有点凉,车速很快,嗡嗡的风声在耳际回荡~突然一阵疾风吹过,雨潼的帽子被吹飞了,乌黑的发丝飘了起来,她想捉住帽子,但是被朗琦硬生生拉回座位,知道自己无力回天,也就没有再做反抗。有点冷,她不自觉的拉了拉衣襟。
她的长发被风吹到了朗琦的脸上,痒痒的,虽然一度遮挡了朗琦的视线,但是他并没有用手去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