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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七年 一切都变了 ...


  •   温初坐在飞机上,窗外是一片白云。英国和国内时差七小时,她的航班是早上八点左右的。按理来说,现在英国的时间差不多是凌中午十一二点左右。
      温初闭着眼,左手按压着右手手腕上,缓解着手腕带来的疼痛。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自从父亲温明正去世以后,她的手腕不只有阴雨天会疼,就连平时的一个小动作,都会伴随着疼痛。
      苦不堪言。
      “女士们和先生们,我们的飞机即将到站英国伦敦,现在是英国时间中午十二点五十六分,请各位乘客检查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飞机广播里,乘务员说着注意事项,提醒着乘客马上到达目的地。
      温初此行并没有带多少东西,有的也只是一个装着衣服鞋子,洗漱用品,部分生活用品的箱子。以及一个出去时可以背的书包。
      飞机正在往下降,温初紧了紧安全带,伸手揉了揉眉心。似乎是还没有适应阳光。
      平稳落地,温初并没有着急起身,随着人群一贯而出。而是坐在座位上,等着大部分人下了飞机。才不急不躁的起身,背起自己的包下了飞机。

      机场大厅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面孔,英国人还是居多。金发碧眼,脱口而出的英文,是温初以前从未见过的。
      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地图上的位置,按照指示,等着459路公交车。
      远方传来一阵轰鸣,红色铁皮已褪色生锈,轮胎上也残留着长年累月行驶留下磨损的痕迹。
      车内的嘈杂声伴着各种各种的味道涌入温初的听觉和嗅觉。
      窗外没有像国内那样绿植遍布,取而代之的是欧式风的建筑和凹凸不平的地面。
      这是她对初到伦敦的第一印象。

      学校整体建筑风格成欧式,红墙因岁月轮转增添了一丝黯淡。白砖也被渡上了一层暗。
      学院门口还标注英文名—Royal College of Music

      学校的宿舍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毕竟这是在英国,不是国内。
      和她同宿舍的同学也一样是从国内出来留学的国人。

      听到动静,一个染着棕色头发的女生率先抬起头,跟温初说了在英国以来的第一句话。
      “嘿,朋友。你也是来自中国的人吗?”
      温初乖巧的点了点头。
      其他俩个舍友也抬起了头,笑眯眯的看着她。很是新奇,也许她们也没想到宿舍还会再添人。
      “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林海音,来自港湾。”染着棕色头发的女生说。
      “我叫付涔,来自北城。”
      “我叫关晴,和林海音一样,也来自港湾。”
      待第三个人说完,时间停滞了那么一两秒。
      须臾,温初才开口:“我叫温初,来自港湾,在北城上的学。”
      话落,眼睛快速扫视了一圈。见大家的表情都很正常才移步到空余的床位前放下自己的行李。
      “温初……好像在哪里听过……”
      寻着声音的来源望去,是林海音的声音,是她在说话。
      怎么?是她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从小到大,温初见过太多各式各样的人了。他们有的会因为温初是单亲家庭嘲笑她,讽刺她;也有人会同情她,怜悯她,想着给她那么一丝丝的关爱。就当是给自己的人生积一点德。
      思绪被打断,那位叫作林海音的女生又一次开了口。
      “我知道你,我的妈妈她是钢琴比赛的评委。小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出门,大概是在巴黎。也有一个叫做温初的女生,她琴弹得很好,我妈还说她将来一定能成大器呢。”
      “既然你们同名同姓,那你也一定很厉害吧。毕竟能收到这个学院的录取通知,我想你一定特别特别特别厉害。”
      一连串的发言,温初竟被弄得一时不知道该回答哪个问题好。
      不过林海音口中说的在巴黎举办的钢琴比赛她是有印象的。那也是她为数不多,能和自己的母亲,陪着自己去参加比赛。
      “我记得大概是我小时候,确实去巴黎参加过比赛,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记忆确实是有些模糊,很多细节早都想不起来了。况且这也不重要,不是吗?”
      温初好久没说过这么长串的话了,一时竟恍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得有一些快。
      ……
      最后林海音似乎是手头上还有事要忙,只回答了一句“也是,这些都不重要,反正都已经在音乐学院读书了,还怕这些做什么。”
      ……

      次日一早,7点30分,整个宿舍脑中竟整齐划一的响了起来。这巨大的声响也是让温初从床上坐了起来,意识清醒了不少。
      她跟舍友都属于乐器院的,只不过学的不是同一个乐器罢了。
      教室很大,呈阶梯式,座位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保证老师在教学的同时,能够观察每一位同学的学习状况。
      第一节是关于如何弹奏出富有深刻情感曲子的课。周围的同学都戏称为“情感课”,外国人嘛,思想都比较开放,温初虽有不适但又能理解。
      ……

      俗话说得好“岁月如歌,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来伦敦的日子像是摁下了加速键,曾经以为漫长的一年在这里,就跟一天差不多,短暂而又充实。
      来伦敦的第二年,相较于第一年变了好多。
      温初父亲留下的钱不多了,伦敦花销又大,人生中第一次打工,又不是那么顺利。
      老板见她是外国人,又那么年轻。难免会起一些不该有的歪心思,对温初动手动脚。
      温初不答应,老板就到处造谣温初颠倒黑白。说什么温初整天都盯着老板,还对他动手动脚。
      后来老板的老婆知道了,差点没有把温初给打死。肮脏的语言充斥着大脑,身体的疼痛无法避免。
      躺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其他人投来异样的目光,无比煎熬。
      她好累,她又一次萌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了百了算了,这样还比较轻松,不费劲。
      ……

      来伦敦的第三年,温初麻木了。每天教室琴房宿舍三点一线。什么话都不说,有的也只是轻轻一声“嗯”,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眼中黯淡无光,没有像同龄人一样充满活力。
      还有一年毕业了,课业紧张了,老师的要求严格了。
      学的好,你就是进乐团的料,学的不是那么好的,就能勉勉强强进个学校当老师。最后,剩下学的不好的那一类,没人知道他们可能会干什么,至少在这他们无事可干。
      温初呢,她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她只是拼命的练,练到自己满意为止。
      老师对她的评价是:
      很勤奋,很有天赋,但无一点感情,一点都没有。
      温初也发现了,她带入不了乐曲的感情,尤其是那些激进的,更是无法。
      在来伦敦的第四年,温初不弹琴了,她开始作曲。
      把自己脑袋里萌生的旋律全都记录下来,写进乐谱。
      有人问她你作为创作者一定弹得很好吧?而她只是淡淡的来一句:“我不会弹琴。”这一年她二十岁。
      ……

      来伦敦的第四年,温初毕业了,她穿着学士服,头发披在肩膀。即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让人沦陷,无法自拔。
      她想:她是不是应该回国了,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念念旧情。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打破,因为她没有钱,连买机票的钱都凑不齐。原来打工的店是没戏了。后来每换一个地方工作还不到两个月,就回被赶出来。
      理由就只有一个,太年轻了,怕干活做不好,偏见。
      温初跟一位同样来自中国的人合租了一套房子,很老很小很破。
      各种杂七杂八的味道充满整个房间,令人作呕,令人难受。
      她找到了一项工作,老板和老板娘都很好,他们跟恩爱,还有一位可爱的女儿。
      每逢佳节,看温初一人身处异国他乡,总会邀请她来一起吃饭,一起过节。是温初这些年来,受到的最大的关爱了。

      安稳没多久,刚开始打工时的那家店,那位对她性/骚扰老板的老婆又找了过来。
      说什么都是因为她,她的丈夫都对她冷淡了,天天在外面找其他女人,都是因为她。
      各种污秽不堪的词一贯而出,拽头发,扇巴掌的动作更是没停下。
      温初不作声,也不动,就任由她折磨,反正生活也就这样了,被她打死也不是不行。
      那么繁华的伦敦街头,她格格不入,散落的头发,红肿的脸颊,身上的淤青……
      出租屋里,她坐在床边,从床头柜里翻出了一把小/刀。
      那是她来伦敦的第一年买的,本以为会永远用不上的,可如今……
      讽刺啊。

      抬起手腕,没有犹豫。
      躺在床上,温热的液体缓缓淌出,意识渐渐模糊,问她这一生还有什么遗憾。
      “温初!”
      是一声尖叫。来自她的室友,上学时的室友林海音。她快步上前,想把温初扶起来,结果呢。不但没有把温初扶起来,反倒自己摸了一手的血。
      “啊啊啊!”她叫的更大声了。手忙脚乱之余还不忘拿起手机打了急救电话。

      濒临死亡,温初只听得耳边嗡嗡的,传来了一阵鸣笛。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周围白花花的一片。病床旁边坐着林海音,正托着手打瞌睡。看来像是坐在这里守了她几天几夜。温初动了动脑袋,又抬了抬右手,小腿也没放过,使了使劲。“嗯,还能动,没成植物人,但也没死成。”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温初的眼睛往左手手腕的位置看去。
      上面裹着好几层纱布,纱布之下的手腕影影泛着痛,伴随着的还有一股密密麻麻的感觉。

      几天后,医生检查了温初的伤口,确认无误后,开了出院证明。
      出院后,温初想请林海音吃顿饭,感谢她这几天的照顾。
      如果没有她,也许她真的会如设想一样,去找她的母亲父亲。
      “不用不用,你赚钱也不容易。况且在异国他乡的,我们都是朋友啊。”
      说完还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对着温初笑了笑。
      ……

      原来伤口的位置已经好了,不过留下了一道疤痕。摸起来有点凸出来。
      温初做了个大胆的决定—纹身。

      店里的空调开的很足,暖暖的,很让人安心。
      “Hello, what would you like to get tattooed?”(你想要纹些什么呢?)
      “I want to get a string of English letters tattooed on my left wrist. Do you think it's okay?”(我想要在左手手腕上纹一串英文可以吗?)
      “Of course, what is the content in English?”(当然可以,纹的内容是什么?)
      “Spring.”(春天。)
      “Okay,Let's begin.”(好的,那我们开始吧。)
      纹身笔落在皮肤上,刺刺麻麻的。转瞬即逝,纹身师小哥纹完最后一个字。
      温初抬起手仔细看了看,嗯,很好看。
      付了钱,温初道了谢,转身出了门。

      到今天为止,这是她来伦敦的第六年。
      这里的风土人情她都感受到了,她很庆幸,这一路以来遇上了许多许多很好的人,是那些人,给予了她在异国他乡的温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她很喜欢这里,但总是感觉缺少了些什么。她说不出来,可能是家人,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那个少年。
      温初想,现在他应该不能叫作少年了,毕竟按时间来算他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
      或许已经谈了女朋友,或许多了许多的新朋友。
      或许……已经忘了她……不过没关系,人总是要开启新的生活,不是吗。

      她好像回去,回去见见他,回去问问他有没有为当初她的不告而别而生气。
      人生路漫漫,未来的时间还有很多,她总有机会的,将离别前未说出口的话,亲口告诉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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