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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依旧 ...

  •   我原以为阳光是冬天中的罕见物,起码在我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很少在冬天里看到如此灿烂的阳光。可是,这个我住了十多年的城市,却总能得到上天的恩赐,就算是寒冬,阳光却依旧。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偏爱这个繁华的都市!
      我顶着一头乱发在阳光地亲睐下醒了过来。我马上冲出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他的房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夺回我的电脑。我很庆幸地发现他并不在房间,而我的电脑也只是被他随意地放在桌上。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心中有丝窃喜,可是当我打开电脑时,发现他居然给我的电脑设了开机密码。我顿时觉得火大,不假思索地摁下手机上一个很久没有使用的号码:“喂,你凭什么给我的电脑设密码!我如果没能交稿,我一定绕不过你!”
      “你吃早餐没?”对方却相当平静。
      “我吃不吃早餐跟这有什么关系!”我大声吼道。
      “乖乖去吃早餐吧,你吃完后,阿姨会告诉你的。”他说完就挂了电话,剩下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发愣。看来五年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他依旧是五年前那个说着平淡的话,却可以把人感动得稀里糊涂的人,可惜他不再属于我的了。我怀着失落的心,吃了早餐,继续天马行空地写着小说。母亲心疼我这么辛苦的写小说,又因有他的嘱咐,她几乎每隔两个小时就往我的房间送吃的。我惊奇地发现,这是母亲和他第一次站在统一战线上。
      在接下来的赶稿日子里,他除了晚上准时没收了我的电脑之外,就没有跟我说过什么话。也罢,我们是兄妹,是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托他的福,我第一次在赶完稿后依然脸色红润,神采奕奕。当我将稿件发给出版社负责人时,没过几秒,负责人马上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脸,直夸我是神人,速度简直赶得上火箭。我有些得意,问他还要不要违约金。他马上发了很多个赔礼的表情。我更神气了,问他稿费什么时候给,他像个谄媚的小人似的说:“我的大小姐,钱不是我负责的,过些日子我们这边肯定会给你发过去的。”我笑着看着他那跳动的头像,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件可怜的商品,我的价值完全取决于我笔下的文字。我交稿前,像一个卑微的下人,交稿后,马上就升级成上帝。人啊!如果没有一点点利用价值,该如何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生存呢?
      当我还在自我感慨之际,手机铃声响了,手机的另一边传来一个很焦急的女声:“喂,臭冉啊!不好了!臭小子生病了!”能这样称呼我的就只有一个人,路雯。她是我高中时代的另一个闺中密友,也可以说是我和他的那一段感情的见证人。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病了?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过去!”我立马换了衣服,拎着包包,夺门而出。我满脑子都是臭小子那毛茸茸的脑袋和它那经常耷拉下来的耳朵,算算日子我好像有一年多没见到它了,而他有五年多没见过它了。
      “这是什么?”男孩坐在沙发上,眉头皱得足以拧成一条绳子。
      “一只狗啊!怎样,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女孩一边抚摸着蹲在地上的小黑狗,一边期待着男孩的回答。男孩却一脸凝重的盯着眼前的狗,沉默着。
      “我在宠物店买的,你知道吗?我看它的第一眼就想起你啊!它跟你太像了,眼神总是那么不屑,对人又爱理不理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臭小子!怎样,不错吧!”女孩兴高采烈地说着,完全忽视了男孩那张越来越难看的脸。
      “你的意思是这家伙将住在这里,而我每天都要看到它?”男孩试探地问女孩,女孩笑着点了点头,蹲在地上的小狗这时瞥了男孩一眼,然后傲慢地转过头,用头亲密地蹭着女孩的腿。
      “这家伙!”男孩狠狠地瞪着眼前这只在向女孩献殷勤的狗,用手拎起它,就往大门走去。女孩马上将小狗抢过来,抱在怀里。那只狗可怜兮兮地望着女孩,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女孩的脸,整个身体缩进女孩的怀抱中。
      “这小色狼!不准你靠近冉冉!岂有此理!有你在的一天,我还有立足之地吗!”男孩气得大吼道,再次想拎起那只狗。
      然而女孩抱着狗巧妙地避开了,朝男孩做了个鬼脸,说道:“你一个大男孩,吃一只狗的醋,你羞不羞啊!”
      计程车在一家规模宏大的宠物店前停了下来,我匆匆付了钱,匆匆推门进去。一个卷发的女子抓住我的手,就往二楼跑,然后左拐,接着右拐。在一个房间中,我看到了一条显得很憔悴的大黑狗趴在白色的垫子上,眼巴巴地看着我,耳朵依然耷拉着。我鼻子一酸,抱着它的头,久久不肯放。它依然和过去一样,伸出红色的舌头舔着我的脸。
      “好啦!你再抱下去,它就断气了!”站在一旁的卷发女子有点看不过去,硬是将我和病恹恹的狗分开,“瞧瞧都多大的人了,还哭得这么没形象。”
      这时,一张面巾纸出现在我面前,我接了过来,抬起头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他戴着黑色镜框,穿着白色的医生袍,给人一种干净清新的感觉,是林皓,林局长的儿子。他笑着说:“又见面了,李小姐。”
      我惊讶地看着他,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他笑着说:“我说过,我在环球宠物店工作。”
      我依稀记起他在机场上说的话,不由得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旁边卷发的女子望着我,笑得有点诡异:“怎样,他不错吧!有些人实在是比不上他啊!”
      我知道路雯的话中别有所指,虽然她是我和恒轩过往感情的见证人,但她从开始就不喜欢我和他在一起,理由是他太霸道,不够温柔,并且拽拽的样子很欠扁。然而爱情这种东西怎由得我,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理由的。
      “李小姐,这只狗只是肠胃不好,让它在这里呆几天,我们会有专人照顾它的。”这个文质彬彬的医生身上仿佛拥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他轻轻地摸着臭小子的头,臭小子居然一改目中无人的态度,亲热地蹭着他的手。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要是恒轩有林皓这般的亲和力,那么以前臭小子就不会和他形同水火了。
      “好了,臭冉,你把这只狗扔给我就是一年多,现在物归原主。我现在还有事,先走了。”路雯看了看手表,像风一样消失在我面前,只留下这句话。我摇了摇头,这丫头,还是这么雷厉风行!
      “李小姐,有没有空,一起吃顿饭吧?”林皓将臭小子交给一个进来的穿着和他同样衣服的女子,微笑着问我。
      “好啊,臭小子就交个你了。你以后叫我冉冉吧。”臭小子依依不舍地看着我,我跟它摆摆手,它才不情愿的更那个女子走了。
      “这只狗叫臭小子?有意思。”林皓看着臭小子离去的背影,露出会心的笑。望着他因笑而变得更加有神的眼睛,我不禁有些失神。这个男人怎么连笑都这么好看,而这样一个简直近乎完美的人怎会愿意和我结婚呢?
      “那个,你认为我是怎样的人?就是……”我显得有些语无伦次,“就是,你为什么答应和我结婚,我们都没见过面,你都不了解我。”
      “冉冉,或许你并不认识我,但我很久之前就认识你了。”眼前这个男子居然说了这么一句话,让我的内心漾起了一丝涟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以为我的世界就是我目之所及的地方,除了我和我认识的人会注意我的生活,应该没有人会关注的。然而,眼前这个男子却偏偏是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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