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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包养的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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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来那么多不能在公共场合打开的照片的人,是埃德蒙的“Sugar baby”。
花钱包养sugar baby这种事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少见,甚至不能算道德败坏。在联邦中有许多面朝大学生的网站,让他们可以和有钱人联系,以此完成学业水平或者获取一些生活费。许多演员或者明星也需要依靠被有钱人包养生活,换取更多的资源。在这个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价格,人们只会嘲笑那些“坚持原则”最后死在街边的穷鬼。
而埃德蒙,作为莫蒂默家族的末子,衣服上的一颗袖扣就足以在大都会买下黄金地带的一栋楼,他的唯一不良嗜好就是包养了一个sugar baby——只有一个,是成年男性,迄今为止已经过去了近十年对方还没有被甩。在他们圈子里,甚至不只是他们的圈子,埃德蒙都算是洁身自好的,甚至于也有些人嘲笑过埃德蒙。当然,嘲笑埃德蒙的人最后受到了惩罚。
被埃德蒙包养的人目前就职于星球日报,是一名记者,前不久他刚出版了自己的小说。小说描写了一个出身于堪萨斯乡下的男孩如何步入城市,感受到社会经济制度对朴素的人类情感和道德产生的冲击。不少评论家都为这本小说撰写了评论,有学者称这本书将很有可能拿到今年的普利策小说奖。
不过记者本人对埃德蒙把自己的小说寄给评论家,还随书奉上一封言辞恳切的信件这样的行为有些不满,他更希望自己的书以诚挚的情感和精妙的文笔打动别人,而不是“莫蒂默少爷让你们看完这本书写个读后感”。埃德蒙不会对他的想法有任何负面评价,但他还是不得不告诉记者,没有他的这封信,这本书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记者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只是还是闹了一段时间的脾气,具体表现为不停给埃德蒙发照片,但是一次都不来埃德蒙的私人公寓,埃德蒙也随便,反正钱照样打过去,他自己照样忙着工作,忙着和尸体待在一起。
这看起来并不像是什么传统的包养,至少埃德蒙也见过自己的哥哥姐姐包养的人,他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维持自己金主的兴趣,防止自己被淘汰,被新人取代,但是这对埃德蒙来说也是一种很舒服的相处方式。他不喜欢被人谄媚地看着,也不习惯被人事无巨细地照顾,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刚好,就像是家里养了一只猫,猫开心的时候过来蹭一下。
尸体比埃德蒙先到验尸房,毕竟给埃德蒙开车的警察还要注意让埃德蒙在车里坐得舒服。在埃德蒙更换防护服的时候,他的验尸助手——两个哥谭大学的研究生已经帮他把尸体里的液体和气体排了出来。他走进门,面目全非的死者正躺在水泥的手术台上,灯光照射下来,像是一只俯瞰的眼睛。
就像是埃德蒙在初期检查的时候说的那样,死者确实曾经有过一段优渥的生活,即使流浪,死者也没有陷入过量用药的窘境。他的身体相对而言还比较健康,内脏器官无明显病变。这种人在哥谭并不算多,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十分珍贵的个体,然后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落在了埃德蒙的手里。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埃德蒙见到的尸体也不完全是帮派成员或者病人的,在哥谭也会有人希望过上更好的生活,只是他们的结局一般都是向着更深的谷底俯冲,最后到了埃德蒙,或者到了帮派的收尸人的手里。能够到埃德蒙的手上甚至是一种幸运,至少埃德蒙能保证他们的尸体不变成工艺品,在研究结束之后还能被正常火化。
“突发脑梗……”埃德蒙叹了口气,他大概确定了这个人的死因,只是运气不好而已,这就是解剖的结果,这个世界上运气不好的人很多,也不差这一个了。死者在哥谭的污水当中浸泡了许久,许多原本健康的器官失去了保存的价值,而有哥谭污水毒素的尸体在哥谭很常见,医院已经懒得研究了,要看的只有骨头。他割开筋膜,在看到脊骨的时候愣了一下。
不对劲,一种近乎毛骨悚然的感觉在埃德蒙的后背弥漫开来,这具尸体不对劲。
在L1,也就是第一节腰椎骨上有着明显的,被整个切开的痕迹,上下两节骨骼的颜色并不能完全对上,甚至连大小也不能完全合拢,就像是被人拼接起来的一样。埃德蒙愣了一下,他伸手去掰了一下那块断骨,咔哒一声,骨头就错位开来,好像是用力去掰两块按在一起的乐高。他命令验尸助手将细胞、残留的血液和骨髓取样检查DNA,并且要求GCPD将尸体暂时冷冻储存起来。
把尸体拼接起来在哥谭并不少见,或者把活人拼接和移植也是,有些人还会拼人和动物。但是,无论手术水平再怎么好,他们还是得遵守基本的生物规律,比如说注意排异反应,比如说身上总是会留下伤疤的,这具尸体上却没有被拼接的伤疤,甚至就连那块脊骨,如果不是因为大小对不上才有了被切开的痕迹,埃德蒙也发现不了这一点。
再考虑到刚才金手指说的,要复活的尸体只有一具(要是有两个就会有两个倒计时,埃德蒙的金手指在这种时候还是非常非常严谨的),埃德蒙不得不考虑是不是又出现了什么具有超能力的反派,而这个反派的能力和拼接尸体有关。更不要说在检查之后可以发现这个伤口已经非常陈旧了,而人很明显是在48小时之内死的。
验尸助手没有多问什么,在哥谭就是要有这样的觉悟,要是你掺合进别人——哪怕这个别人是你的导师——的事情太深,那他在发神经的时候必然会把你连带进去。埃德蒙也可以感觉到他们隐藏起来的好奇,好奇心是很正常的,区别只在于是否肆无忌惮的展现自己的好奇,有些人就是这么死的。
在验尸报告里埃德蒙并没有写拼接尸体的事情,不过他对家族没有隐瞒,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也是为什么家族,尤其是他的哥哥雨果·莫蒂默允许他在哥谭和尸体打交道。
埃德蒙打了个电话,他的司机立刻驱车到了警察局的门口,他上车,然后汽车开向了他的私人公寓——说是公寓,但其实那是一幢三层楼高的别墅,有着宽阔的草坪。在同一个社区里居住着知名的工程师和演员,因此安全有着切实的保障,住在他的对门的是另一位哥谭总医院的主任医师。
他在浴缸里放满了热水,然后丢进一个柠檬味道的浴球,哪怕有着防护服,他的身上依然会沾染尸体的气味。那不是单纯的臭味,而是一种会令人感到本能的不安的气息,动物会因为同类的死感到恐惧,这是天生的,而克制需要后天习得。等到浴球完全溶解在水里,他才脱掉衣服,把自己浸下去。
他拿出手机,看着里面的照片。
记者,克拉克·肯特是在自己家里拍摄这些照片的,所以才可以格外肆无忌惮。他将手机的镜头对准自己的大腿,衬衫夹的腿环将肌肉丰满的腿上箍出明显的凹凸。克拉克的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狡黠的笑容,用手按在胸口,但是柔软的肉和脂肪依旧从手指的缝隙溢出来。他分开双腿,用鸭子坐的姿势坐在浅蓝色的床单上,在自己的小腹比V……
埃德蒙眼神温和地看着照片里克拉克鲜活的身体,他的工作决定了他很少能看到健康的活人的身躯。在医院的时候,他面对的病人一般都是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病患,而在GCPD他见到的就是尸体了。克拉克活着,这一点对他来说就已经是无价之宝了。他想了想,又点开了星球日报的官方推特,在里面翻看克拉克的照片。
在星球日报的员工之中,克拉克依然是那个最闪闪发光的人,他挺胸抬头,穿着藏青色的精纺羊毛西装。西装是埃德蒙让裁缝到家专门定制的,其实埃德蒙不是很能分辨不同品牌的好坏,所以他就联系了家里常用的裁缝。克拉克为此僵硬了好一阵子,不过最后还是穿上了新衣服。
因为克拉克的身材比较独特,裁缝还专门定做了一个人台,埃德蒙每个季度都会让人把新品的单子给克拉克,让克拉克自己挑选,克拉克则每一次都会挑选更加经典和素雅的款式。
埃德蒙翻看了几张照片,然后说:“我记得雨果给我送了一块手表?”
原本空旷的浴室里突然响起了第二个人的声音:“是的,埃德蒙老爷。”
埃德蒙对此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一直有人跟在自己的身边。这是莫蒂默家族的护卫,并没有经过“利爪”的改造,因为埃德蒙不喜欢利爪,他觉得利爪太冷冰冰了。但这不代表他们的能力比起利爪多么逊色,只能说各有所长。
埃德蒙把手机放在一边,用手捧着水玩了会儿:“你把手表给克拉克送去。”
埃德蒙的护卫没有说什么,只是又一次消失在了埃德蒙的视野里,他的护卫不止一个,就算有一个暂时离开也不会发生什么。他看着洇开的雾气,头顶的灯光就像是手术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