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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暗黑时代 诸灵大人 ...

  •   诸灵进洗手间补了个妆,口红涂两层,黑眼圈扩大少许范围,因分量重而歪掉的假睫毛重新固定好,坐在马桶上打了盘手游,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出来乘电梯,去一楼去与朋友汇合。

      按下数字键,靠在电梯上,继续给男朋友发消息,男朋友说最近较忙,要和几个老朋友见面,谈一些事情,消息回复可能会晚,她说好。

      她是下楼,进电梯前没看清这趟是上行,只好跟着电梯往上跑一趟。电梯到顶楼,再往下。下行的电梯三停两停,进来人又出去人,几次开关之后,又只剩下一个她。感觉有些无聊,软糖翻出来吃,口中哼唱乱七八糟的歌儿。

      到22楼,电梯停下,门打开,一个男人在她的歌声中闪身入内,一群男女在他身后躬身欢送,为首一个红唇女子笑靥如花,做着打电话的手势,口称:“再约啊!”

      男人站定,有一缕淡淡香气飘来,诸灵停止哼唱,悄悄嗅了两记香气,似乎感受到阳光小岛沙滩的气息,感觉挺独特,也挺喜欢,遂收起手机,往那男人身上瞄了一眼。

      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皮肤很白,鼻梁高且直,眉眼深邃,挺帅气。而看挺拔身姿,应该有练过。他不仅身上香水好闻,关键衣品很好,一件薄薄帽衫,外面随意套一件黑色机车夹克,又拽又酷。

      诸灵也喜欢各式夹克,家里也有那么几件飞行夹克、机车夹克,但眼前男人身上这款却还没有。好像前阵子在恒隆广场一楼某家店铺橱窗广告牌上看到过同款,当时一眼就喜欢上了,每次经过,都会在橱窗前站上一站,看上几眼。

      这件机车夹克穿在自己身上的效果,诸灵已经想象过很多次了,感觉自己穿上应该会很好看,男款可能会大一些,但不要紧,自己个子高,能穿起来。遂清了清嗓子,向他搭话:“你这件皮衣夹克好好看,看着好帅气啊。”

      电梯里只有两个人,她无疑是在与自己说话,但男人不认得她,因此有些不确定,左右看了看,才开口:“你在和我说话?”

      诸灵点头,说:“你这件衣服,真挺不错的。你衣品很好哎。”

      男人全程盯着她的脸看,竟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于是眉毛挑起,再问:“Excuse me?”

      诸灵指了指他身上机车夹克:“你的夹克,真的超帅的。”

      总算听清,男人哦了一声,恍然大悟的样子:“Thanks。”

      目光在她脸上再次停留片刻,似乎想透过厚重的假睫毛,看清底下藏着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可她假睫毛贴了双副,浓密得像诸葛亮的羽毛扇,把眼珠遮得严严实实,实在看不出什么来,遂将目光向下移开几分。她一张脸惊世骇俗,令人不忍直视,但脖子以下倒还不错,以他眼光来看,都算漂亮。

      女孩子中古牛仔小外套敞开着,里面是一件吊带背心,背心紧且短,肌肤大面积地裸露出来。和脸蛋儿上脂粉涂抹出来的厚重白色不同,脖颈以下的肤色是那种通透莹润的白。尤其低洼的锁骨,委婉纤细,线条优美,给人以许多想象境地。

      年轻男人不无奇怪地打量诸灵的时候,诸灵眼睛也不离他身上夹克左右,再次称赞:“真的好好看,好有型。”

      不停称赞不停夸。男人被她夸得一脸不可思议,有点懵,又有点想笑,极力忍住,不发一语。

      她夸奖愈来愈真诚:“你这件夹克真的挺好看的,我真的好喜欢哎。”

      凭借大学选修的心理学课程所习得的知识,得知她身上每一个毛孔和细胞都在渴望着自己身上这件夹克,但过于吃惊,他一直没出声,就默默听着,静静看着她,目光在她脸上来来回回打转。直到她问出那句:“你这件夹克,可以送我吗?”

      没想到她真的就这么自然而然问出了口,男人愣怔住了,可能是为了不再听她的夸奖,几秒之后,还是将夹克脱下,默默递了过去。

      诸灵喜悦,赶忙伸手接过,一边道谢:“啊,那可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就收下了,谢谢你啊!”

      “……”

      从22楼到1楼,短短几十秒时间,诸灵成功要到一件酷帅有型的男士夹克,很开心。夹克到手,一秒都没耽搁,她就将这件带有陌生男人体温及香气的夹克穿到身上,高高兴兴出电梯而去,留下身后尚处于震惊状态下的霍世泽。

      霍世泽站在一楼电梯口,一脸莫名其妙,手插在裤兜里,一边望着那个暗黑妆容的少女在大楼门口与她的一群朋友汇合。她的朋友有男有女,一水儿的非主流小弟小妹,小妹们个个精瘦,风一吹就倒。小弟个个黄毛,身上纹满了线条。

      看见她,非主流朋友们齐声唤:“诸灵大人!”

      她向为首一个着哥特萝莉装的红发少女挥手:“米莉亚。”

      那个叫做米莉亚的红发少女快步上前,看清她身上的大号机车夹克,立刻惊呼:“我的天,也太酷炫好看了吧!哪里搞来的皮衣啊?”

      她两手插在夹克口袋里,有点得意,却又故作平静说:“哦,电梯里遇到一个人,我夸了他几个楼层,他就把衣服送我了。”

      小弟小妹们一齐拍起马屁来:“这件夹克真的很衬你哎!你人噶高,皮肤嘎白,小腰噶细,别说这么帅的夹克了,就是穿麻袋都好看!”

      米莉亚上手来摸,一摸之下,立即惊叫起来:“哇塞,皮质好柔软,摸上去质感好好!不知道值多少钱哦!”

      一个黄毛小弟殷勤说:“咸鱼可以估价的,要我帮你挂咸鱼问问看吗?”

      ***

      一分钟后,丹尼尔的车子从地下停车场开到地面上来,放下车窗,向这边挥手示意:“杰森!”

      等霍世泽走近,丹尼尔朝他身上打量了一眼,发现他身上仅着帽衫,外套不见了踪影,而他手上除了手机,别无他物,遂提醒:“你外套呢,是不是忘在工作室了?你放在哪里了,我打电话叫人送下来。”

      谈话节目无需露面,所以霍世泽穿着随意,帽衫外随意搭一件机车夹克就跑来了。夹克款式有点张扬,这里那里嵌有许多金属柳钉,一晚上都好好的穿在身上,突然不见,丹尼尔立刻就察觉了。

      霍世泽讲:“没忘,刚刚送人了。”

      丹尼尔反应和他刚刚在电梯里是一样的,惊讶之下,情不自禁啊了一声:“送人了?送谁了?”

      霍世泽至今都还莫名其妙,如实说:“不认识的人。”

      丹尼尔哈哈大笑,又代他惋惜:“拜托,那可是巴黎世家!”

      二人约好节目结束后同往衡山路酒吧与朋友喝酒,节目结束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半,恰逢下班高峰,路上拥堵无比。车子以龟速行驶,到下一个路口,已经是十分钟之后的事情了。等待红灯的间隙里,向窗外无意中的一瞥,再次看到电梯里偶遇的那个暗黑叛逆少女。之所以一眼发现她,可能还是因为她过于出格的打扮,以及两条晃眼的长腿。

      路口有一家蜜雪冰城,她的一群非主流朋友人手一杯饮料,三三两两扎堆站着,大声说笑,她则倚在街边灯杆下抽烟,可能热了,机车夹克脱了下来,在手上拎着,一下下踢着脚边石子。

      那群非主流小妹小弟们说笑声很大,看见车流中丹尼尔的低矮红色法拉利,便伸头探脑,指点评论起来。马路上品鉴名车,是他们杀时间的消遣之一。

      丹尼尔的播客工作室就在这条路的另一端,对这一带很熟悉,见霍世泽看向窗外,便为他讲解说:“前面那条马路是田林路,有夜市一条街,晚上很热闹。”指了指路口的那些少男少女们,“每到晚上,会有很多他们那样的叛逆小孩子聚集到这里来。”

      霍世泽居所也在徐汇区,距离此处其实也不是特别远,七八公里,车程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但他平时很忙,偶尔开车途径这里,好像从未留意到有这样一个群体,不过他也没什么兴趣,只哦了一声,随口问了一句:“聚集到这里做什么?”

      丹尼尔看着那些叛逆小孩子们:“他们跑到这里来,大部分时间喝喝饮料,扎堆聊天,无所事事呆到半夜,偶尔也会打打架,争风吃醋,霸凌别人,抢地盘,等等。几乎都是些家庭有问题、缺乏家长引导和约束的孩子。”

      霍世泽再度转脸,去看街灯下抽烟的那个暗黑少女。因为隔着车窗玻璃的缘故,外面的世界像被按下静音键,街灯在静谧夜色中愈显明亮,她斜斜倚在街边灯杆上,人被罩在那束光中,指尖夹着烟,火光一明一灭,映出半张年轻面孔。

      良久,霍世泽收回目光,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下一秒,红灯变绿,丹尼尔踩下油门,一边笑着:“之前有考虑过以他们为主角做一期节目,调查做过一些,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搁置了。当然这也是我喜欢做自媒体的原因:上午你可能还在与科学家讨论全球变暖海洋污染世界末日,下午就可以见识到生态系统的动物本能,从中枢神经到下三路,从精神世界到荷尔蒙。还有上海这座城市,看似百尺,实有千丈,包罗万象的魅力也令人着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暗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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