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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狼烟两处 一、残阳凝 ...

  •   一、残阳凝血
      七月的漠南草原,本该是水草丰美、牛羊遍野的时节。
      可踏雪部王庭所在的野马川,此刻却弥漫着焦煳与血腥混合的气味,久久不散。三个月前那场朔州之战,踏雪部两万精锐骑兵在面对敌军的顽强抵抗和复杂地形的双重挑战下,最终活着回来的不足三千。战马丢了七成,粮草辎重全数遗弃,连象征王权的黑狼旗都被北境军夺了去,至今还挂在朔州城门楼上示众。
      风从北边吹来,卷着沙尘和枯草,扫过空旷的营地。王帐外几十顶帐篷空荡如残牙,灰白帐布在热风里痉挛般扑簌,发出垂死的闷响。几个衣衫褴褛的妇人蹲在河边捶打衣物,木杵敲打声单调而沉闷,更添几分死寂。偶尔有孩童哭闹,立刻被母亲捂住嘴——自大军败归,王庭便笼罩在一种压抑的恐惧中,谁也不敢高声说话,生怕触怒了不知哪路神灵。
      王帐内,气氛凝重得能拧出铁锈色的血珠。
      呼延燎坐在铺着旧狼皮的矮榻上,面色蜡黄,眼窝深陷。他不过三十出头,鬓角已凝着霜色,眼窝深陷如枯井。左肩缠着的麻布渗着暗红——那是朔州城下秦月留给他的,一箭贯穿,伤口到今儿个也没合拢,稍一动弹就疼得钻心。
      帐中分两列跪坐着十余名部族头人,个个垂首沉默。坐在左首第一位的是阿史那祜的弟弟阿史那德,四十余岁,一脸横肉,眼神阴鸷,手指在刀柄上反复游走,像困兽摩挲着最后一根肋骨。右首第一位则是老臣乌洛兰,年过六旬,须发皆白,背脊却挺得笔直,像是草原上那棵被雷劈过却不倒的老树。
      “大王。”乌洛兰率先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风沙磨砺过的旧皮革,“各部报上来的数,能上马的青壮还剩六千三百人,战马只剩四千匹,其中半数带伤。粮草……只够支撑到秋末。”
      呼延燎闭了闭眼,喉咙里蹦出几个字:“羊群呢?”
      “去年冬天雪灾,本就冻死不少。开春后北境军袭扰,又掠走两万头。”乌洛兰顿了顿,那停顿里像是压着块磨盘大的石头,“如今全部落剩下的羊,不到五万头。按现在的消耗,撑不过明年春天。”
      帐中响起低低的抽气声。
      草原部落,羊群是命根子。五万头羊,乍听似乎是个不小的数目,可踏雪部鼎盛时有二十余万人,牛羊百万计。如今人口虽因战乱锐减,仍有近十万张等着喂饱的嘴要养活。五万头羊,平均每人半头,怎么熬过漫长的冬季?怎么扛过北境军的下一次扫荡?
      “北境那边……”呼延燎睁开眼,眼中布满血丝,像是几天几夜没睡了,“可有和谈的可能?”
      “绝无可能!”阿史那德猛地抬头,声音粗嘎如砂石摩擦,带着铁器相撞的铿锵,“萧彻那毒妇,在朔州城下当着两军的面,将我兄长血淋淋的人头高悬旗杆!此仇不共戴天!和谈?大王是想让我踏雪部子孙世代为人耻笑吗?!”
      乌洛兰皱眉,花白的眉毛拧成一团:“阿史那德,逞一时血勇无益。如今部族存亡之际,当以保全族人为先。老可汗在世时常说,狼群在寒冬里要知道缩着爪子,等春天来了再亮出獠牙。”
      “保全族人?”阿史那德冷笑,脸上的横肉颤动,“乌洛兰大人老了,连狼牙都钝了。我草原儿郎,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大王——”
      他转向呼延燎,眼中燃烧着赤红的狂热,那火焰几乎要灼穿空气:“请准我带兵再攻朔州!此次不必硬拼,只掠边地村镇,抢粮食、抢女人、抢牛羊!北境军防线漫长,总有疏漏处。只要抢够过冬物资,熬到明年开春,再联络漠北三部,卷土重来!到时候,一定要让萧彻那女人血债血偿!”
      “再去送死吗?”乌洛兰厉声道,声音陡然拔高,“朔州一战,我部精锐尽丧,皆因你兄长轻敌冒进所致!如今,我们手中所剩的,乃是族中最后的血脉,若再有失,踏雪部将不复存在!你愿意让老可汗的血脉,就此断绝在我们这一代吗?!”
      “老东西!”阿史那德拍案而起,矮几上的铜碗震得叮当作响,“你竟敢诋毁我兄长!他战死沙场,是为部族尽忠!而你,除了在此劝大王投降,还能做什么?!”
      帐中顿时剑拔弩张。
      阿史那德一派的几名年轻头人跟着站起,手按刀柄,眼中凶光毕露。乌洛兰这边,几名老臣也沉下脸,手悄悄摸向腰间。空气紧绷得如同拉满的弓弦,稍一用力便会断裂。
      “够了!”
      呼延燎低喝,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他这一动牵动伤口,疼得额头渗出冷汗,蜡黄的脸更白了几分。
      众人这才勉强坐下,但怒目相视,气氛依旧僵硬。
      呼延燎喘了几口气,每一声喘息都带着沉重的嘶哑。良久,他才缓缓道:“乌洛兰,你派人去朔州……试探一下北境的口风。不必提和谈,只说……交换战俘。我们手里还有两百多个北境兵,他们手里也有我们的人。”
      乌洛兰点头,皱纹深深刻在额头:“老臣明白。”
      阿史那德脸色阴沉如铁,双唇紧抿,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却强忍着没有反驳,只是狠狠地瞪了乌洛兰一眼,那眼神锐利如刀,仿佛要将对方刺穿。
      议事草草结束。头人们退出王帐,各自散去。阿史那德走得最急,带着几名心腹直奔自己营帐,靴子踩在地上咚咚作响。乌洛兰则慢吞吞走在最后,走出王帐时,夕阳正沉沉坠向西山,将草原染成一片血色。
      老臣静静地伫立在荒凉的草场上,目光投向远方,只见几匹瘦马无力地低头啃着稀疏的草根,肋骨在皮毛下清晰可见,仿佛一根根突兀的琴弦。他缓缓地长叹一声,那叹息沉重得仿佛能压弯骆驼那坚韧的脊梁。
      他知道,踏雪部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口。可内部分裂至此,纵有良策,又如何施行?阿史那德那群年轻人,满脑子只有复仇,哪里懂得部族存续的道理。
      夜色如墨,渐渐吞噬了整个野马川草原,四周陷入一片深邃的黑暗之中。唯有零星几处帐篷中,还透出微弱的羊油灯光,在夜风中摇曳不定,宛如荒野中即将熄灭的鬼火,透着一股凄凉与孤寂。
      王庭东北角,一座不起眼的帐篷里,灯光昏暗。
      □□百夫长盘腿坐在矮几前,目光紧紧锁定在面前那几颗闪烁着诱人光泽的金珠上,随后缓缓抬眼,望向对面那位身披黑袍的女子。羊油灯的火苗在微风中轻轻跳跃,将她的影子在帐壁上拉得修长而诡异,仿佛隐藏着无尽的秘密。
      “凌掌柜,”□□压低声音,汉话说得生硬,“你说有办法让我部渡过难关,此话当真?”
      黑袍女子——凌织缓缓掀开兜帽,露出那张不算绝美却足够精明的脸。她没直接回答,又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布袋,倒在矮几上。
      哗啦——
      又是几颗金珠滚出来,在昏暗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粮,可以买。”凌织开口,声音平稳如常,仿佛只是在谈论今日的天气,“往西三百里,白狼部今年水草丰美,牛羊成群。他们的首领与我有些交情,只要价钱合适,卖你们三万头羊、五千石青稞,不是难事。”
      □□眼睛一亮,身子往前倾了倾:“价钱……”
      “市价七成。”凌织伸出三根纤细如玉的手指,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但有个条件:交易地点要在两部落交界处,你们自己去运。白狼部不会派人护送,途中若有损失,自行承担。”
      □□犹豫了:“从交界处运回野马川,要经过黑风谷。那里……这三年来马贼闹得凶,我们上月才折了三十个弟兄在那儿。”
      “所以我还有第二条路。”凌织不慌不忙,又取出一个卷轴,在矮几上缓缓展开。那是一幅略显简陋的地图,墨迹犹新,显然是刚绘制不久。
      她手指点在地图某处:“往南一百五十里,是大胤朝废弃的屯田卫所。三十年前,朝廷曾在那里驻军屯田,后来撤防,但粮仓、水井还在。我的人上个月探过,地下埋着前朝留下的三千石陈粮,虽有些霉变,但挑拣一下,够万人吃两个月。”
      □□呼吸急促起来,喉结上下滚动:“当真?”
      “自然当真。”凌织收起卷轴,动作慢条斯理,“不过这个地方,知道的人不多。我卖你这个情报,价格是——五百两黄金,或者等价的三百匹好马。”
      五百两黄金!
      □□倒吸一口凉气,胸腔里仿佛被塞进了一块寒冰。踏雪部如今连五十两黄金都凑不出——王庭库房里那些值钱的,早就在败退路上丢的丢、抢的抢,剩下的那点,还得留着打点漠北三部,求他们别在这个节骨眼上落井下石。
      凌织看他神色,嘴角微微勾起,那笑容里藏着毫不掩饰的算计:“付不起现钱,也可以赊账。不过利息要高些,三个月内还清,连本带利六百两。若还不上……”
      她顿了顿,抬眼看向□□,目光锐利:“就拿你们王庭那尊金狼雕像抵债。”
      □□脸色骤变。
      金狼雕像!
      那是踏雪部立族时的圣物,传了十代,是老可汗呼延灼的父亲从雪山深处寻来的整块黑玉雕成。每逢祭天大典,全族人都要对着雕像跪拜,祈求长生天庇佑。这东西岂能用来抵债?!
      “凌掌柜,这……”□□声音发干。
      “别急。”凌织慢条斯理地倒了杯马奶酒,推到他面前。酒在粗陶碗里轻轻晃荡,映着昏暗的灯光,“粮和人,是短期困境。威信,才是长远之患。”
      她抬起眼,那双眼睛在昏暗里亮得惊人:“呼延燎败军之将,伤势难愈,威望已失。阿史那德野心勃勃,却无谋略傍身,只会一味逞凶斗狠。乌洛兰老成持重,奈何年事已高,难以镇住年轻一辈。
      □□心跳加速,掌心渗出冷汗。
      凌织声音压低,每个字都敲在他心上:“踏雪部需要一个新的领袖。一个能带领部族活下去,甚至重新崛起的人。一个……既有乌洛兰的稳重,又有阿史那德的狠劲,还年轻,能让部族看到希望的人。”
      □□喉咙发紧:“凌掌柜的意思是……”
      “我只是个生意人,不管你们谁当王。”凌织喝了口酒,放下陶碗,碗底碰在矮几上发出轻响,“北境萧彻下一步的目标是河套,这一步至关重要。河套地区不仅水草丰沛,土地肥沃,是理想的养马场。一旦拿下河套,北境便能组建起数万骑兵。届时,漠南草原诸部,要么臣服,要么灭亡。”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声音轻得像耳语:“踏雪部若想生存,必须在北境军西进之前,恢复元气,甚至……与其他部落结盟,形成制衡。否则,明年这个时候,野马川上插的就不是黑狼旗,而是北境的玄鸟旗了。”
      □□沉默良久,久到羊油灯的火苗都快熄了,才哑声问:“凌掌柜,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凌织笑了。
      那笑容很淡,却透着一股冰冷的精明:“因为乱世越久,我的生意越好做。你们草原各部斗得越凶,需要的情报就越多,我能卖的价钱就越高。至于最后谁赢谁输……”
      她站起身,重新披上兜帽,黑袍将她身形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与我何干?”
      说完,她轻轻掀开帐帘,悄无声息地融入夜色之中,宛如一滴墨悄然融入黑水,不留痕迹。
      □□独坐帐中,看着矮几上的金珠和那碗没动过的马奶酒,久久未动。
      灯油快烧干了,火苗越来越小,最后噗一声灭了。
      帐内陷入彻底的黑暗。
      二、晋阳营
      同一片星空下,千里之外的晋阳,雪还没下,但天阴得沉。
      大营校场上,三千兵马正紧张有序地操练着。枪杆撞击的沉闷声响与嘹亮的号令声交织在一起,荡起漫天尘土,在昏暗的天光下宛如一团团翻滚的黄雾。士兵们呵出的白气在空中凝成一片,转瞬又被凛冽的寒风吹散。
      赵琮身姿挺拔地站在点将台上,一身玄色轻甲在昏暗中泛着冷光,肘膝处因长期征战而磨得发白,透露出岁月的痕迹。他今年二十九岁,在军中待过六年,从并州到幽州,跟着老靖安王打过三次蛮族。若不是三年前那场“病”,他现在应该还在北境,手里至少握着两卫兵马,是跺跺脚北境都要震三震的人物。
      可世事没有如果。
      三个月前,父皇驾崩的第四天夜里,三皇子赵璋带着禁军围了二皇子府。理由是“勾结蛮族,贻误军机”——朔州之战前,踏雪部突然得到一批精铁兵刃和三百张硬弓,来源查到了赵琮一个旧部头上。
      那是栽赃。赵琮心里清楚,赵璋心里更清楚。
      清楚又有何用?禁军破门时,长史周谦带着十几个死士硬把他从密道送出来,一路往北逃。原计划是去幽州,旧部在那儿还留着些人手,能拉起一支队伍。可刚出帝京百里,就听说幽州守将“暴病而亡”,新上任的是赵璋母族的人。
      北去之路已绝,无奈折而向西,遁入太行山。于山中辗转半月,饮雪水、嚼树皮,方至晋阳。
      晋阳守将陈横是他当年在军中的老部下,莽夫一个,但重义气。见他来了,二话不说让出主将位置,三千兵马任他调遣。又占了周边三座小城——阳曲、榆次、清源,粮仓、武库全握在手里。
      然三千之众,三座小城,能有何为?
      赵琮凝视着台下操练的兵马,目光沉凝如渊,似能滴出水来。这些兵大多是晋阳本地人,打过几次山匪,剿过几回乱民,但真要拉出去跟禁军硬碰硬,那就是以卵击石。
      “殿下。”
      周谦从台下上来,脚步很轻。他今年四十出头,穿一身半旧青衫,脸颊冻得发红,手里捧着刚到的军报,脸色比天色还难看。
      赵琮没回头,只从喉间嗯了一声。
      “踏雪部……败了。”周谦压低声音,似是生怕惊动了什么,“呼延戈在黑风谷设伏,白狼部折了一千七百骑,粮草没抢到,反倒丢了两百多车辎重。现在……退回漠北了。这个冬天,他们怕是难熬。”
      赵琮的手指在点将台栏杆上轻敲,指甲刮过粗糙的木头,发出细微而刺耳的嘶啦声。
      “我们的人,撤干净了?”
      “撤干净了。”周谦低声道,“按殿下吩咐,留了两个死士在野马川。若是被擒,会咬定是三皇子的人。他们身上带的信物、银票,也都是从三皇子府流出来的路子。”
      赵琮缓缓转身。
      烛光下,他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但那双眼睛却亮得瘆人,宛如雪地里饿了三天的狼,死死盯着猎物时的那种凶光。
      三个月前,他计划得很清楚:踏雪部若能重创靖安军,哪怕只是拖住萧彻主力三个月,北境必乱。他在军中的旧部就能趁机发难,推他回去掌兵。手握北境精锐,再加上晋阳这三千人,杀回帝京不是难事。
      可现在,踏雪部败了。败得彻彻底底。
      他在北境的棋,废了。
      “北境那边……”赵琮开口,声音有些哑,“萧彻查到我头上了吧?”
      周谦沉默片刻,那沉默本身就是答案:“我们往踏雪部运粮草的线路,被靖安军的斥候截了两批。一批在雁门关外三十里,一批在云中古道。虽然人当场自尽,尸体也已处理干净,但终究……瞒不过去。萧彻那女人,鼻子比草原上的猎犬还灵。”
      赵琮扯了扯嘴角。
      那笑容没有半点温度,恰似冰面上裂开的一道狰狞缝隙。
      踏雪部这一败,他在北境的指望全断了。江南虽富庶,战力却如薄纸般脆弱,沈兰舟那帮士族老爷,守着金山银山,却如守着空壳的陶罐,舍不得掏一文钱养兵,今年又逢水患,流民如潮水般涌至三十万,自顾不暇。蜀王身为赵氏宗亲,心思却如蜀道般曲折难测,绝不会真心相助——那老狐狸巴不得赵家兄弟斗得两败俱伤,自己好坐收渔翁之利。蜀地易守难攻,要进去都难,更别说借兵了。
      西境……
      赵琮看向西边。天色阴沉,云层压得很低,远山轮廓模糊。
      西境少主傅云庭,倒是个人物。
      “傅云庭那边,”他问,“联系得怎么样了?”
      周谦从袖中取出一封信。信纸很厚,封口盖着傅家的火漆印,印纹是一匹奔驰的骏马——那是傅家军的标志。
      “第三次了。”周谦声音更低了,“前两次送的珠宝、宝马,原封不动退了回来。这次……送的是殿下及冠时先帝赐的蟠龙佩。傅云庭的亲笔回信。”
      赵琮接过信,拆开。
      信是傅云庭亲笔,字迹刚劲有力,一撇一捺都透着刀锋般的锐气。可话却冷:
      “傅家世守西境,三代忠良,只知效忠朝廷、护卫黎民。至于朝廷谁做主,乃天家事,傅家不敢过问,亦不愿过问。玉佩贵重,不敢受,原物奉还。另附《河西风物志》《边防纪要》二册,乃末将闲暇所编,权作回礼。西境今年大雪,灾民三十万,末将忙于赈灾安民,无暇会客,望殿□□谅。”
      赵琮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很久。
      久到周谦背上渗出冷汗,久到校场上的操练声都停了。
      然后,赵琮笑了。
      笑声低沉,自喉咙深处滚出,仿佛压抑着即将爆发的怒火。
      “他在教我做事。”赵琮冷声道,手指紧攥信纸,指节泛白,似要将纸页捏碎,“送我兵书,意思是:西境的事我懂,你赵琮不懂,别来指手画脚。赈灾安民,无暇会客——呵,好一个忠良之后,好一个勤政爱民。”
      周谦不敢接话。
      点将台下,三千兵马列队肃立,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凝视着台上,凝视着那位三个月前还是尊贵的二皇子、如今却只能蛰居晋阳的殿下。
      赵琮看着那些兵,看了很久。
      三次了。
      第一次送珠宝,一箱东海明珠、三斛南海珊瑚,价值万金。傅云庭原封不动退回,附了一张字条:“边关苦寒,此物无用。”
      第二次送宝马,十匹西域大宛良驹,都是千里挑一的战马,能日行八百。傅云庭又退了,这次连字条都没有,只让送马的人带话:“西境不缺马。”
      第三次,他献上父皇所赐的蟠龙佩。此佩乃他及冠之年,父皇亲手为他佩戴,玉质温润如脂,雕工精湛绝伦,乃宫中顶尖匠人耗时三年方雕琢而成。此佩不仅是一份厚礼,更是身份的象征,是皇恩的浩荡,是“朕视你为心腹”的深意。
      傅云庭还是退了。
      还附赠两本兵书。
      《河西风物志》,详细记载河西各地的山川河流、物产风俗,意思是我对我这块地了如指掌。
      《边防纪要》,写的则是西境边防的部署、战术、经验,意思是我知道怎么守我的地盘。
      最后那句“西境今年雪大,灾民三十万,末将忙于赈灾安民,无暇会客”,更是明晃晃的耳光:你赵琮忙着夺权,我傅云庭忙着救民,咱们不是一路人。
      没空见客。
      赵琮将信纸缓缓叠起,纳入信封,动作轻缓而迟滞,宛若在为逝者整理最后的衣衫。
      “凉州那边,”他忽然问,声音平静得吓人,“有消息吗?”
      “有。”周谦忙道,从袖中又抽出一份军报,“五天前,吐蕃犯境,五千骑过了祁连山口。傅云庭亲自率六千骑兵驰援,在祁连山口与吐蕃军遭遇,激战一天一夜,歼敌三千,余部溃逃。凉州之围……解了。”
      “六千对五千,歼敌三千……”赵琮低声自语,似在细数战果,“好一场漂亮的胜仗。我军折损几何?”
      “八百余人。”
      “以八百之卒换三千敌首,确是漂亮。”赵琮抬眸,目光如炬地望向周谦,“你说,傅云庭为何偏偏选在此刻出兵吐蕃?”
      周谦一愣。
      “早不犯晚不犯,吐蕃历年皆在秋后侵边,今年竟提前两月。”赵琮冷笑,眸中寒光如刃,“偏在我第三次送礼之际来犯。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告诉我:赵琮,你看清楚了,我傅云庭忙着保境安民,没空跟你玩这些权谋把戏。你要夺权,你要杀人,那是你的事。我傅云庭,只做该做的事。”
      他顿了顿,声音更冷,每个字都像冰碴子:
      “也是在告诉西境所有人——他傅云庭,才是西境的主心骨。他打仗,他救人,他守土。我赵琮?一个丧家之犬,躲在晋阳,算计这个算计那个,不值一提。”
      周谦背上冒汗,青衫都湿了一片。
      赵琮转身,望向西边。天色阴沉如墨,厚重的云层低垂,仿佛随时会崩塌而下。
      “我给他脸,他不要。”赵琮声音平静下来,可那平静底下,是冰封的怒,是熔岩在冰层下翻滚,“三次了。事不过三。”
      他走下点将台,靴子踩在夯实的土地上,一步一个脚印,脚印很深。
      校场上三千兵马还在列队,静得能听见风声。
      赵琮穿过队列,走到营房前,推门进去。
      屋里简陋,一张榻,一张案,墙上挂着一幅地图。地图是旧的,边角磨损得发毛,上头用朱砂密密麻麻标着记号——北境靖安军的防区、江南楚盟的势力范围、蜀中赵王的封地,还有西境傅家军控制的河西走廊。
      在西境的位置,他画了个圈,圈不大,笔触却重,墨迹几乎要透破纸背。
      现在,这个圈该涂掉了。
      赵琮在案后坐下,提笔蘸墨。
      笔尖悬于纸面之上,久久未曾落下,似有千钧之重。
      窗外风声呜咽,似有幽魂在暗夜中低泣。
      良久,笔尖落下。
      他在纸上写下一行字,字迹很稳,一笔一划,力透纸背:
      “西峪河谷,胡杨林。五日后,初八,辰时出发,午时抵。”
      写完后,他吹干墨迹,把纸递给跟进来的周谦。
      “我们在西境,还有多少人?”赵琮问,眼睛没抬。
      周谦想了想,谨慎回道:“暗桩十二个,埋得深的,在傅家军里做到了百夫长的有两个。能调动的死士……二十三人。都是当年从北境带出来的老卒,身手好,嘴严。”
      “二十三人……”赵琮手指轻叩案面,目光如炬,“够了。调二十人,即刻前往西峪河谷。全部配三连弩,每人三十支箭,箭头淬‘封喉散’。再配短刀、毒镖,毒要用见血封喉的那种,中者三息毙命,无解。”
      周谦喉咙发干:“殿下是想……”
      “傅云庭武艺超群,身为西境少主,护卫如铁桶一般。”赵琮声音冷硬如铁,敲在人心头,“等他单独行动几乎不可能。只能出奇制胜,快准狠,不给他反应时间。”
      他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点在河西走廊某处:“西峪河谷,在傅云庭日常巡逻路线上。从西京出发,沿河往西三十里,有一片胡杨林。那里地形复杂,林木茂密,河道在此拐弯,视野受限。适合伏击。”
      周谦凑近看。地图上确实标着“西峪河谷”四个小字,旁边画着树林的标记。
      “探子回报,”赵琮继续道,声音平静得如同在谈论家常便饭,“傅云庭每旬会带小队巡边,一般是五人一组。轮值时间是辰时出发,沿河西行,午时前后到西峪河谷,在胡杨林歇脚两刻钟,饮马、吃干粮,然后折返。那是他精神最放松的时候——前半程警惕,后半程归途松懈,想着快回家了。”
      他顿了顿,手指用力按在地图上,指甲因用力而泛白:
      “二十名死士,提前三日潜入。十人藏于胡杨林北侧高坡,十人藏于南侧河滩芦苇丛。傅云庭的队伍一到歇脚处,北坡先以弩箭齐射,不管中不中,南侧立刻扑杀。二十对五,四倍人数,又是突袭,足够了。”
      周谦听得心惊肉跳:“可若是失手……傅云庭身手了得,万一……”
      “没有万一。”赵琮抬眼,目光冰冷,那寒意似能冻结人的血液,“告诉死士,若任务失败,不必回来。反正……回来也是死。”
      他补了一句,声音轻若一声叹息:“况且,傅云庭一死,西境必乱。傅家军那些老将,谁也不服谁,到时候就是一盘散沙。蜀王肯定想趁机吞河西,赵璋也得派兵去□□。禁军一动,帝京就空。我的机会……就来了。”
      周谦懂了。躬身接过那张纸:“属下这就去安排。”
      “等等。”赵琮叫住他,“让暗桩盯紧傅云庭动向。他下一次巡边是什么时候?”
      “五日后,初八。”
      “好。”赵琮点头,“五日后,初八,西峪河谷胡杨林。让他……永远留在那儿。”
      周谦退下了,脚步很轻,像猫。
      屋里静下来,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赵琮走到窗前,看着校场上操练的兵马。三千人,三座小城。不够杀回帝京,但够等一个机会。
      等西境乱,等帝京空。
      等那个永远回不来的西境少主。
      他缓缓伸出手,在虚空里虚握一把,似要攥住那即将消散的命运。指节微微发白,终究还是松开了,任由寒风卷走最后一丝温度。
      傅云庭,别怪我。
      我给过你机会了。
      窗外天色愈发阴沉,厚重的云层低垂着,仿佛一块巨大的铅板,随时会砸向大地。
      要下雪了。
      三、祭天血日
      七月初七,草原祭天大会。
      这是踏雪部每年最重要的仪式,祭祀长生天,祈求水草丰美、牛羊繁衍、部族昌盛。往年这时,野马川会聚集数万人,杀牛宰羊,载歌载舞,热闹非凡。各部头人会穿上最华丽的袍子,戴上最珍贵的配饰,在祭坛下跪成一片,向长生天献上最虔诚的祈祷。
      可今年的祭天大会,却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王庭中央的空地上,搭起了简陋的祭坛——往年用的金顶祭坛在败退时遗失了,那祭坛是前朝工匠花费三年时间铸成的杰作,坛身镶有三百颗宝石,象征着草原的辽阔与部族的团结。如今,只能临时用从废弃帐篷上拆下的木头搭个木架,有些地方还残留着火烧的焦痕。
      祭坛下,稀稀拉拉地站着千余人,其中大多是老弱妇孺,青壮男子寥寥无几。他们身着破烂袍子,脸上泛着菜色,眼神空洞无神。风拂过,袍子下摆随风飘起,露出瘦骨嶙峋的小腿。
      呼延燎勉强支撑着身体,身着一件半旧的王袍,那袍子还是三年前所制,如今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在乌洛兰的搀扶下,他登上祭坛,每走一步都疼得额头直冒汗,却依旧强撑着,腰背挺得笔直,以维持王者的尊严。
      祭坛下,阿史那德领着二十余名青壮将领站在最前排。他们皆身着皮甲,腰佩弯刀,刀鞘擦得锃亮,与周围那些穿着破烂袍子的族人形成鲜明反差。那些年轻人眼中燃烧着火焰,那是仇恨的火、不甘的火,是想要撕碎一切的疯狂之火。
      乌洛兰扫了阿史那德一眼,心中顿时警铃大作。按草原古礼,祭天大会严禁携带兵刃入场,以此表示对长生天的敬畏。然而,阿史那德却明目张胆地佩刀前来,其用心昭然若揭。
      他暗暗打了个手势,身后的几名亲卫心领神会,悄悄散入人群,手按在刀柄上,目光死死地盯着阿史那德那帮人。
      祭祀开始。
      萨满戴着狰狞的面具,那面具由狼头骨制成,眼眶中嵌着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烁着血光。他摇着骨铃,那铃声尖锐刺耳,围着祭坛跳起了古老的舞蹈。八个鼓手赤着上身,肌肉贲张,用力捶打牛皮大鼓,鼓声沉闷如雷,震得人心头发慌,连草原上的野草都微微颤动。号角手鼓起腮帮,吹起牛角号,呜呜的声音在草原上回荡,像孤狼在月下长嚎,凄厉而悠长。
      气氛庄重而压抑,压得人喘不过气。
      呼延燎跪在祭坛前,双手捧起一碗马奶酒,高举过头。碗是粗陶的,边缘有缺口。他用草原古语念诵祭词,声音嘶哑,却一字一句,念得极重:
      “长生天在上,踏雪部第十三代可汗呼延燎,率部众敬献……”
      话未说完,异变陡生!
      一支冷箭从人群后方射出,箭矢破空之声尖锐刺耳,直取呼延燎后心!
      乌洛兰一直警惕着,目光如炬,见状猛地将呼延燎扑倒。两人重重地滚在祭坛木板上,箭矢擦着乌洛兰的肩膀飞过,带起一蓬血花,啪一声钉在祭坛柱子上,箭尾嗡嗡颤动,仿佛在嘲笑众人的慌乱。
      “有刺客!”乌洛兰厉喝,声音像撕裂的布。
      人群大乱。
      妇人尖叫,孩童哭喊,人群像受惊的羊群般四散奔逃。有人摔倒,被人踩在脚下,发出凄厉的惨叫。
      阿史那德拔刀高呼:“保护大王!”
      他身后的青壮将领们同时拔刀,刀光在阳光下闪过一片寒芒——却不是冲向刺客方向,而是直奔祭坛!
      乌洛兰的亲卫立刻迎上,双方在王庭中央砍杀起来。刀锋相交,迸出刺眼的火星,仿佛天空中的闪电。血肉横飞,惨叫声此起彼伏,撕心裂肺。原本庄重的祭坛瞬间变成修罗场,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土地,宛如一幅惨烈的画卷。
      呼延燎被乌洛兰护在身后,看着眼前这一幕,目眦尽裂,嘶声喊道:“阿史那德!你敢造反!”
      阿史那德一刀劈翻一名亲卫,那亲卫的脖子瞬间被砍开大半,鲜血如泉涌般喷出三尺高,溅得阿史那德满脸都是。他抹了把脸,狞笑道,脸上血和汗混在一起,狰狞可怖:
      “造反?哼!我这是清君侧!乌洛兰私通北境,妄图卖部族求荣,我这是替部族铲除祸害!”
      “胡说八道!”乌洛兰捂着鲜血淋漓的肩膀,血从指缝间汩汩渗出,瞬间染红了半片衣袖,“阿史那德,你才是部族的叛徒!你想夺权,何必找这种借口!”
      “是不是胡说,让大王看看这个!”阿史那德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正是张三给的那封,高高举起,纸张在风里哗啦作响,“这便是乌洛兰私通北境的罪证!白纸黑字,盖着他那鹰头私印!他要割让野马川以南三百里肥沃草场,年年进贡战马五千匹、羊十万头,把踏雪部变成北境的走狗!”
      呼延燎死死盯着那封信,脸色惨白如纸,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着,仿佛被雷击中一般。他认得乌洛兰的私印,那枚鹰头印是他父亲赐给乌洛兰的,他看了二十年。也认得那笔迹——乌洛兰年轻时曾教他识字,这笔迹他临摹过无数遍。
      “乌洛兰……”他猛地转过头,眼中满是震惊与痛心,那痛如刀割心肺,“这信……是真的?”
      乌洛兰愣了愣,随即明白这是栽赃,急道,声音都变了调:“大王!老臣绝无此事!老臣跟了老可汗三十年,辅佐大王十年,怎会私通北境?这是阿史那德的阴谋!他想夺权,就要先除了老臣!”
      可呼延燎眼中的怀疑已然成形。作为败军之将,他本就敏感多疑,连日来的伤痛、部族的困境、头人的争吵,早已将他的理智磨得薄如蝉翼。如今看到这封“铁证”,再听阿史那德信誓旦旦,他心中对乌洛兰的那点信任,如沙堡般开始崩塌。
      阿史那德看准时机,高呼,声音像狼嚎:“大王被奸臣蒙蔽!勇士们,随我诛杀叛贼,清君侧!”
      他身后的青壮将领齐声呼应,吼声震天,攻势更猛。乌洛兰的亲卫虽勇,但人数只有对方一半,又多是老兵,体力不及年轻人,渐渐落了下风。不断有人倒下,尸体堆积,血汇成小溪,汩汩流淌。
      □□带着自己的百人队站在外围,望着这场厮杀,手心全是汗,滑得几乎握不住刀柄。他该帮谁?乌洛兰对他有提携之恩,那年他父亲战死,乌洛兰将他带到王庭,悉心教他骑马射箭,一步步将他提拔到百夫长。可凌织的话在耳边回响,如毒蛇嘶鸣——踏雪部需要一个新的领袖。一个能带领部族活下去,甚至重新崛起的人。
      “□□!”阿史那德忽然看向他,眼中凶光毕露,“你还等什么?乌洛兰通敌叛族,人人得而诛之!此时不立功,更待何时?!”
      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
      厮杀的双方都顿了一下,看向这个年轻的百夫长。乌洛兰也看向他,眼中是复杂的情绪——有期待,有警告,也有一丝悲哀,那悲哀深得像口井。
      □□握刀的手在抖,抖得厉害。
      他知道,这一刻的选择,将决定他的命运,也可能决定踏雪部的命运。选乌洛兰,就是选旧时代,选那个注定衰亡的王庭。选阿史那德,就是选新时代,选一个未知的、可能更血腥的未来。
      时间仿佛静止。
      祭坛上的血迹在烈日下泛着暗红,宛如凝固的漆,散发着刺鼻的腥气。空气中的血腥味浓得令人作呕,吸一口都呛嗓子。远处传来妇孺的哭喊声,更添几分凄厉。风吹过草原,草叶沙沙响,像是长生天在叹息。
      终于,□□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气息仿佛要穿透胸膛,将毕生的勇气尽数吸入肺腑。
      他拔刀。
      刀出鞘的声音尖锐刺耳。
      他走向祭坛。
      一步,两步,三步。
      脚步声沉重如雷,踏在血泊中,溅起朵朵血花,在阳光下泛着妖异的红。
      乌洛兰闭上了眼,花白的睫毛颤动着。
      阿史那德露出得逞的笑容,那笑容咧到耳根。
      可□□的刀,没有砍向乌洛兰。
      他猛然旋身,刀光似闪电般划破空气,一刀迅猛劈向身旁阿史那德的一名心腹将领!那人正全神贯注地紧盯着祭坛,毫无防备,脖颈瞬间被这一刀狠狠砍中!刀刃切入骨头,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咔嚓声!鲜血如喷泉般喷溅而出,像倾盆而下的水,溅得□□满头满脸都是!
      “□□!你——”阿史那德又惊又怒,眼珠子几乎瞪出来。
      “阿史那德!”□□持刀而立,刀尖滴血,声音洪亮如钟,在血腥的空气中炸开,“你才是叛徒!栽赃陷害,挑动内乱,是要毁了踏雪部!老可汗在天上看着呢!长生天看着呢!”
      他举刀高呼,声嘶力竭:“真正的勇士们!随我护驾!诛杀叛贼阿史那德!”
      他麾下的百人队齐声应和,吼声如雷,拔刀冲向阿史那德一方。原本胶着的战局,因为□□的倒戈,瞬间逆转。阿史那德那边的人慌了神,阵脚大乱。
      阿史那德脸色铁青,咬牙切齿,每个字都从牙缝里挤出来:“好!好一个□□!既然你要找死,我就成全你!”
      他亲自提刀,怒目圆睁,迎战□□。两人皆是部族中声名远扬的勇士,刀光如闪电般交错纵横,每一招都直取对方要害。刀锋激烈碰撞,火星如烟花般四溅。□□年轻力壮,气势如虹;阿史那德经验老到,沉稳老练,一时之间难分高下。
      乌洛兰趁机护着呼延燎往王帐撤退,一边指挥亲卫抵抗。混战中,不断有人倒下,鲜血染红了王庭的每一寸土地,渗进泥土里,将这片草原浇灌成血沃之地。
      谁也没注意到,王庭外围的一处高坡上,凌织披着黑袍,静静地俯瞰着这场厮杀。风吹起她的袍角,猎猎作响。
      她身旁,站着那个送信的商人张三。只见张三脸色煞白如纸,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着,这场面显然远远超出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
      “掌柜的,□□没按我们预想的来。”张三低声道,声音发颤,“他居然帮了乌洛兰。我们那封信……白费了。”
      凌织却不意外,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人心难测。□□此人,有野心,但也重情义。乌洛兰对他有恩,关键时刻,他还是选择了报恩。这样的人……其实更好用。因为他有软肋。”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况且,阿史那德太蠢,成不了事。我早就料到了。”
      张三咽了口唾沫:“那我们下一步……”
      凌织并未回答,只是缓缓举起千里镜,目光紧紧锁定王庭中央。透过镜筒,只见阿史那德怒目圆睁,一刀狠狠砍中□□的肩膀,刀刃如入无人之境,直入肉三分,□□一个踉跄,狼狈地后退数步,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半边身子。
      “接下来,”凌织放下千里镜,声音平静,“就该真正的主角登场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话——
      王庭外忽然传来震天的马蹄声!
      那声音起初如远雷滚动,渐近渐响,化作狂风暴雨,震得大地簌簌颤抖!一支骑兵如黑色洪流般汹涌而来,人数不下两千!他们打着踏雪部的旗,但旗上绣的不是黑狼,而是金鹰!金鹰展翅,利爪如钩,在风中猎猎飞扬!
      “是金鹰卫!”有人失声惊呼。
      金鹰卫,踏雪部最精锐的骑兵,直属可汗,常年驻守王庭百里外的金鹰谷,从不轻易调动。金鹰卫统领,是呼延燎的堂弟,呼延烁。
      可呼延烁三个月前就战死在朔州了,金鹰卫群龙无首,怎会突然出现?
      骑兵冲到近前,马蹄踏起漫天尘土。为首一人掀开面甲,露出一张年轻而坚毅的脸。约莫二十出头,眉目如刀裁,眼神锐利似鹰隼。
      “呼延烁将军?!”众人惊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呼延烁分明已战死沙场!连尸骨都未能运回!
      那人开口,声音洪亮如钟,在血腥的空气中炸开:
      “我乃呼延烁之子,呼延戈!金鹰卫新任统领!奉老可汗遗命,护卫王庭,清除叛逆!”
      老可汗遗命?呼延灼都死了快一年了!
      阿史那德又惊又怒,嘶声吼道:“呼延戈!你擅自调动金鹰卫,才是叛逆!金鹰卫只听可汗调遣,你有何凭证?!”
      呼延戈根本不废话,从怀中掏出一物,高高举起——那是一枚金质兵符,雕着展翅的金鹰,在阳光下金光耀眼!
      “金鹰兵符在此!”他声音如铁,“父亲战死前托付予我,说若王庭有变,可持此符调兵护驾!阿史那德,你还有何话说?!”
      阿史那德脸色骤变,那枚兵符他认得,确实是老可汗赐给金鹰卫的,见符如见可汗!
      呼延戈不再多言,长刀向前一指,刀尖寒光凛冽:
      “金鹰卫,听令!”
      两千铁骑齐声应和:“在!”
      “叛逆在前,杀——!”
      最后一个字吐出口,两千铁骑如潮水般涌向阿史那德一方!这些是踏雪部最后的精锐,装备精良,战马雄壮,训练有素。他们冲锋时阵形不乱,马蹄踏地如雷,长刀举起如林,杀气冲天!
      远非阿史那德那些乌合之众可比。
      战局瞬间逆转。
      金鹰卫如虎入羊群,所过之处血肉横飞。阿史那德的人马根本不是对手,一个照面就倒下大片。惨叫声、刀锋劈入骨肉的钝响、马蹄踏碎骨头的脆裂声,交织成一片地狱的交响乐章。
      阿史那德见大势已去,眼珠子血红,咬牙高呼:“撤!往北撤!去漠北!”
      他带着残部且战且退,往王庭北门逃去。呼延戈率军紧追不舍,一路砍杀,阿史那德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从百余人变成五十,变成三十,变成十几……
      最终,阿史那德只带着不足三十人逃出王庭,消失在北方草原的烟尘里。
      王庭内,尸横遍野。
      祭坛倒了,帐篷烧了,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渗入泥土,将这片土地浸染成暗红色,仿佛大地在无声地饮泣,未来几年,这里的草定会长得格外茂盛。
      呼延戈下马,走到王帐前,单膝跪地,甲胄碰撞发出铿锵之声:
      “金鹰卫统领呼延戈,救驾来迟,请大王恕罪!”
      呼延燎在乌洛兰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站起来。他看着这个年轻人,看着他脸上还未干的血迹,看着他眼中熟悉的坚毅——像极了他父亲呼延烁。
      “你……你真是烁弟的儿子?”呼延燎声音发颤。
      “是。”呼延戈抬头,眼中噙着泪,那泪在血迹斑斑的脸上冲出一道蜿蜒的沟壑,“三个月前,父亲战死前,将金鹰卫兵符交给我,说:‘戈儿,若王庭有变,可持此符调兵护驾。踏雪部……不能亡在我们手里’我一直在金鹰谷等候时机,今日探子来报祭天大会有异,便率军赶来。”
      乌洛兰细细端详着这位年轻人。呼延戈约莫二十出头,眉眼间与呼延烁确有几分相似,然其气质更为沉稳,眼神如鹰隼般锐利,显然是历经沙场之人。他肩宽如峰,手掌粗犷有力,显然是常年握刀拉弓所致。甲胄之上,几道刀痕赫然在目,昭示着他刚从一场恶战中归来。
      “你怎么知道今日有变?”乌洛兰问,声音带着警惕。
      呼延戈从怀中取出一封密信,双手呈上:“七日前,有人将此信射入金鹰谷。信上说,祭天大会当日,阿史那德欲行不轨,请我早做准备。”
      乌洛兰接过信笺,只见其上以草原文草草书写,字迹潦草难辨,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然其内容虽简短,却如神谕般精准预言了今日之变——阿史那德将借祭天之机,制造混乱,诬陷乌洛兰,进而趁机夺权。
      乌洛兰和呼延燎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惊疑。
      是谁在暗中帮他们?
      高坡上,凌织放下千里镜,嘴角勾起一丝弧度。
      “掌柜的,那封信……”张三欲言又止。
      “是我送的。”凌织坦然承认,“阿史那德太蠢,成不了事。呼延戈才是真正有潜力的人——年轻,有威望,手握兵权,还是王族血统。最重要的是……”
      她顿了顿,眼中闪过算计的精光:
      “他欠我一个人情。将来踏雪部若由他掌权,我的生意,就好做多了。草原各部的情报、粮草、军械……呼延戈都会第一个想到我。”
      张三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一手连环计,既除了阿史那德这个不安定因素,又卖了人情给呼延戈,还加剧了踏雪部内部矛盾,让呼延戈的登场顺理成章。真是一石三鸟,算无遗策。
      “走吧。”凌织转身,黑袍在风中猎猎作响,“好戏看完了,该去收账了。”
      “收账?”张三一愣。
      “阿史那德败逃,定会往漠北去投靠白狼、黑熊、苍鹰那三部。”凌织翻身上马,动作干脆利落,“我们赶在他前面,把踏雪部内乱的情报、呼延戈的兵力部署、王庭粮仓位置……打包卖给漠北三部。价格……可以翻倍。毕竟,这种能改变草原格局的情报,值这个价。”
      张三眼睛一亮:“掌柜的高明!漠北三部早就想南下,有了这些情报,他们肯定愿意出高价!”
      两人策马离去,消失在草原夜色中。
      身后,王庭的火光映红半边天。祭坛在燃烧,帐篷在燃烧,尸体在燃烧。焦糊味和血腥味混在一起,被风吹出很远很远。
      踏雪部的内乱,才刚刚开始。
      阿史那德还活着,带着仇恨逃往漠北。
      呼延戈虽然掌权,但部族元气大伤,外有北境虎视眈眈,内有粮草危机。
      而这一切的推手,此刻正策马奔向下一笔生意。
      乱世,果然是做生意的好时候。
      四、毒计已定
      晋阳大营,雪下了又停,校场上积雪半尺,三千兵马照常操练。呵出的白气凝成一片雾,在寒风里久久不散。
      赵琮站在点将台上,手里捏着刚到的密报。纸张很薄,墨迹很淡,但上面的字却重如千钧。
      周谦站在一旁,低声禀报,声音压得极低,像怕惊动什么:
      “殿下,死士已经分批出发了。十人走商路,扮作皮货商人,驼队里藏着弩箭和毒镖。十人扮流民,混在往西境逃荒的人群里,三日后在西峪河谷会合。暗桩回报,傅云庭五日后巡边,路线不变,辰时出发,午时前后到胡杨林。”
      赵琮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弩箭、毒镖,都配齐了?”
      “配齐了。”周谦道,“二十人皆配三连弩,每人携三十支箭,箭头皆淬‘封喉散’——此乃南诏奇毒,中者三息即亡,无药可解。短刀亦淬毒,刀身抹‘断肠草’汁液,见血封喉。”
      “好。”赵琮把密报折好,塞进袖中,“告诉领头的,务必一击必杀。傅云庭一死,西境就是无主之地。傅家军那些老将,谁不想上位?到时候内斗起来,西境必乱。蜀王肯定会趁机吞河西,赵璋也得派禁军去□□。”
      他顿了顿,补了一句,声音很轻,却带着铁石般的重量:
      “禁军一动,帝京就空。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周谦犹豫了一下,喉咙动了动:“殿下,若是失败……傅云庭武艺高强,万一……”
      “不会失败。”赵琮打断他,声音冷硬,“二十对五,四倍人数,又是突袭。三十支淬毒弩箭齐发,他就是铁打的,也扛不住。就算他命大,躲过了第一轮,还有第二轮、第三轮。二十个死士,都是当年从北境带出来的老卒,见过血,杀过人,知道怎么杀人。”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周谦,那眼神深得像口井:
      “告诉死士,若任务失败,不必回来。反正……回来也是死。”
      周谦懂了。躬身道:“属下明白。”
      “去吧。”赵琮挥手,“把事情办妥。”
      周谦退下了,脚步轻得像雪地上踱步的狸奴。
      屋里静下来。
      赵琮走到窗前,看着校场上操练的兵马。三千人,喊着号子,挥着刀枪,汗水与雪水在铠甲纹路间蜿蜒成溪。这些兵大多是晋阳本地人,父母妻儿都在城里。他们跟着陈横,是因为陈横待他们好,不打不骂,粮饷按时发。现在跟着他赵琮,是因为陈横让他们跟。
      真要拉出去拼命,这些人能出几分力?
      赵琮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需要一支军队,哪怕只有三千人。有了这三千人,他就能等一个机会。
      等西境乱,等蜀王动,等赵璋调兵。
      等帝京空。
      傅云庭一死,这一切就会开始。
      赵琮缓缓伸出手,于虚空中虚握一握,似欲攥住那缥缈之物。攥住了,却又松开。
      掌心空落落的,唯余一缕刺骨的寒意萦绕。
      傅云庭,别怪我。
      我给过你机会了。
      第一次送珠宝,你说边关苦寒,此物无用。
      第二次送宝马,你说西境不缺马。
      第三次送父皇赐的玉佩,那是我的身份,我的诚意,你原封不动退回,还送我兵书,告诉我你忙着赈灾,没空见我。
      三次。
      事不过三。
      窗外又飘起细雪,如碎玉般纷纷扬扬,轻覆于窗棂之上,须臾便积了薄薄一层。远处山峦隐于暮霭,天地间一片苍茫寂寥。
      赵琮收回手,在衣襟上擦了擦。
      然后转身,从墙上取下剑。
      剑身沉甸甸的,剑鞘乃乌木所制,剑柄缠着磨得发亮的牛皮,透着几分古朴厚重。他缓缓拔剑出鞘,剑身在昏暗光线下泛着森森寒光,似能斩断一切。
      该准备的,都准备了。
      弩箭,毒镖,死士,埋伏地点,行动时间。
      现在,只等五日后,西峪河谷胡杨林。
      等那个永远回不来的西境少主。
      等那场即将席卷西境乃至整个天下的风暴。
      赵琮反手将剑归鞘,发出一声清越的锵鸣。
      声音在寂静的屋里回荡,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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