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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太奇,门牙长出来了? ...

  •   “叔叔,你早就答应过我的,这个周末带我去外滩三号的Jean Georges吃大餐的,如果你说话不算话,我会鄙视你的!”林梦奇半个身子趴在叔叔林建国的书桌上,鼓着腮帮子,圆圆的脑袋挡住了电脑屏幕,长长的马尾晃啊晃啊。
      林建国无奈地叹了口气,“梦梦,别闹了!”他作势欲板起脸,但嘴角的笑意泄露了他的情绪。
      “我哪有闹你啊!”林梦奇抓住他衬衫的袖口,用力晃了两下,不满地说:“婶婶可以作证,你明明先答应我的!”
      “下个礼拜……”
      “不行!”
      “叮咚,叮咚。”门铃声打断了讨价还价的叔侄。
      林梦奇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低声嘀咕:“这个时间,是谁啊?”
      以为林家的保姆会去开门,她马上把门铃声抛诸了脑后,似无尾熊一般抱住了林建国的手臂,讨好地说:“叔叔,你看,我没有穿吊带衫,也没有穿热裤,我是乖孩子,你应该奖励我……”
      “对,你没有热裤,可是你的牛仔短裤都赶上泳裤了!”林建国不满地指了指侄女修长、白皙的大腿,板起脸继续教训:“女孩子,穿裙子才漂亮……”
      “叮咚,叮咚。”门铃声再次传来。
      “咦,张阿姨出去了吗?”林梦奇咕哝一声,压根没听到叔叔的碎碎念。看到林建国叹息着摇头,欲起身去开门,她一个箭步冲上前,谄媚地说:“叔叔,您坐,我去开啦!”
      话音未落她已经冲到了大门口,隔着铁闸瞥了一眼门外的年轻男人,高声说:“我们不买保险,也不需要您介绍商品,谢谢,再见……”
      “等一下!”男人自说自话拉开了铁门,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她:大眼睛,圆脸蛋,栗色长发,他微微一笑,因为已经唤醒了属于她的记忆。
      虽然那时候他只有十多岁,但他记得很清楚,她有一个奇怪的习惯,低头,他果然看到了她的十个脚趾头正在粉色拖鞋内不安分地蠕动着。
      “梦梦,是谁啊?”林建国的声音由远及近。
      “按错门铃了。”林梦奇高声回答。
      她与林建国一家人的感情极好,入大学后的一年多来,她名为住校,实际上早已霸占了叔叔家的客房,九点之后还会上门拜访的客人她全都认识,因此看到“陌生人”,直觉地认为对方走错了。
      郑南见林梦奇依然没认出自己,笑容更大了,腾出手揉了揉她的头,戏谑地说:“蒙太奇,你的门牙终于长出来了?”
      门牙!林梦奇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急速用手捂住嘴巴。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会叫她蒙太奇,也只有这个人敢嘲笑她没有门牙。
      “你——你——你为什么——”她连话都说不全了。她不过是和同学趁着暑假出去玩了一个礼拜,回来的第二天居然遇到童年的“天敌”。
      “小南,是你啊,快进来。”林建国看到了郑南,笑着招手。
      “林叔叔,这是我妈种的有机蔬菜,刚从地里摘的……”郑南越过林梦奇往屋内走去。
      林梦奇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不可置信地盯着郑南的背影,她希望自己看到的只是幻影,甚至她宁愿自己正在做梦。

      严格说起来,她和郑南真的一点都不熟,加上今天,两人见面的次数绝对不会超过十个手指,可这寥寥可数的几次相处,偏偏太令人难忘了。
      第一次,她正与林浩宇打架,扯破了衣服,在他面前华丽丽地露点了。
      第二次,她刚拔去蛀坏的门牙,正眼泪汪汪地哭诉。
      第三次,他告诉她,蒙太奇就是很漂亮的意思,她傻傻地接受了绰号。
      第四次,她在他面前勇猛地摔掉了第二颗门牙。
      ……

      “梦梦,你不进来吗?”郑南回头,笑着欣赏她傻愣愣的模样。
      “哦!”林梦奇点点头,机械地关上门,无意识地往前走。
      她的思绪依旧飘荡在过去的恩怨中,她清楚地记得他们最后一次的见面,他不止亲了她,夺走了她的初吻,完了还对她说:“蒙太奇,等我回来的时候,你的门牙应该长出来了吧?”
      是的,门牙,他念念不忘的大门牙!林梦奇咬紧牙齿,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郑南露齿一笑,比了比自己的牙齿,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林梦奇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愤怒地走到他身边,低声威胁:“如果你想做初一,我一定陪你做十五,Mr South!”时隔十二年,她可没忘记他的绰号。

      对郑南来说,偶遇林梦奇算是回国以来最愉悦的事情了。如果没有相见,他不一定会记得她,可看到了,以前的记忆变得分外清晰。一个洋娃娃一般的小女孩,岁月把她变成了大姑娘了,可她的性格却一点都没变,依然鲁莽而可爱。
      “郑大哥,你来得正好!”林建国的儿子林浩宇听到郑南的声音,从自己的房间冒了出来。感受到另外两人之间的诡异气氛,不解地问:“郑大哥,你和姐姐以前就认识?”他和堂姐林梦飞相差三岁,也就是说,郑南出国的时候他只有四岁,所以并不记得三人的过去。
      此时林建国已经把郑南送来的蔬菜放入了厨房,想起了郑南父亲托他代购的礼物,指了指沙发,“小南,你等一下,我有东西让你带回去。”
      “叔叔!”林梦飞似小尾巴一样跟着林建国进了书房,用甜腻腻的声音撒娇:“叔叔,你还没有答应我呢!”
      “这是怎么了?”郑南挨着林浩宇坐下,很随意地问。郑南的父亲和林建国是好友,所以两个家庭很熟悉。
      林浩宇耸耸肩,鄙夷地摇头,“姐姐无药可救了……”
      “臭小子,你说谁无药可救?”林梦飞的九阴白骨爪正中堂弟的手脑勺,顺手把一个盒子塞入郑南手中,然后拍了拍沙发上的靠垫,殷勤地拉着林建国坐下。在这一气呵成的动作中,她还不忘扔了一个白眼给林浩宇。
      林建国又好气,又好笑地看了侄女一眼,指了指郑南手中的盒子,“那是你爸托我买的。对了,你打算参加今年的考试,还是等明年?”
      “我打算先休息一阵。”郑南含糊其辞地回答。
      他父亲是外交部的,他也算高干子弟。他的家人希望他参加今年的公务员考试,然后顺理成章地走上仕途。只可惜,他不喜欢父母规划的未来。

      十一岁之后,他一直随着父母飞来飞去,在一个地方呆一段时间,还未等他熟悉环境,就不得不去其他地方重新适应。高中之前的记忆,除了搬家还是搬家,他几乎没有朋友。而高中和大学,为了躲避空中飞人的生活,他独自一人留在了美国。
      林建国当然知道郑南在敷衍他,他笑着打量眼前的世侄,越看越满意。
      因为是家族中唯一的女孩,林梦飞一直是全家人的小公主,被精心呵护着。自她十八岁之后,林建国无时无刻不在留心自己身边的适龄男孩,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他觉得郑南都是侄女婿的最佳人选。
      看到郑南并没忘记林梦飞,林建国的嘴角又上翘了几分,他抓住捏着他肩膀的小手,宠溺地说:“行了,行了,Jean Georges是吧?明天让浩宇和你一起去。”
      “不行!”异口同声的拒绝,堂姐弟互瞪了一眼。
      “爸,我明天约了同学打球。”
      “叔叔,那可是正宗的法国餐厅,浩宇一定会丢我的脸!”
      两人又是异口同声。
      “那你说怎么办?”林建国把球丢了回去,一脸无奈地看着林梦飞,不经意间瞥了一眼郑南。
      郑南收到他的暗示,迟疑了一下,礼貌地建议:“不如我陪梦梦去吧……”
      “我不要!”林梦飞惊恐地摇头,揪住林建国的衬衫,撅着嘴说:“下个礼拜就下个礼拜,反正这次叔叔可不能再黄牛了。”
      “看到没有?”林浩宇偷偷推了郑南一下,小声说:“这就叫无可救药的恋父情结,姐姐已经病入膏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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