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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疆 南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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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
小庙破得很,四五根横梁顶着要摔倒的殿顶,殿顶上伸出来一个光秃秃的佛头。雨下的叫人牙酸,从佛的额头流到眼睛里。佛生的欢喜相,只是雨滴不断从佛眼落下,犹如垂泪。
风太大,吹得庙里的火也半死不活。胖女人浑身淋透了,雨顺着她的脖子往下淌。她站在佛前半刻钟,也不肯低一低头让雨水淌下去。她怀里有个半个月大的孩子。
火半死不活,她也半死不活,只那孩子有力气。刚破壳的鸮鸟,头一个吃的就是自己的娘亲。它张开一只红彤彤的眼睛,看向掉漆的藻井。藻井的回字纹也像眼睛。
煮开水一样的雨中间,响起“啪嚓啪嚓”的声音。胖女人跳了起来,差点扑灭那火。她笨拙地弯下腰,把打湿的柴草拢好,才迎到屋檐边上,巴巴地望着雨中来的身影:
“得了?”
一根人走了进来。女人极胖,浑身的肉几乎要化在地上,这人却极瘦,教人看到他才明白,人活着原来只需要骨头。他浑身是泥,伸手去怀里掏东西。掏出来的东西叫黄纸包着,一肥一瘦两个脑袋凑上去看:
“...”
一只雪白的手夺了过去。手指修长,肤色如玉,一看便是好出身。
那孩子尖叫,胖女人也尖叫。瘦男人扑上来要拼命,那只手轻轻易易地躲开,“啪啪”两下,还没来得及感觉痛,声音像被掐了脖子的鸭子戛然而止,两人僵立原地,一动不动,额头上各多了一块红痕,手指大小。
庙里多了个人。她头发随意散着,发梢带着点大雨的水气,半躺在佛的肩上,拿佛的耳朵当枕头,道:
“别救了。”
两人往上看。佛很高很大,脖子酸了才看到一个白影。一呼吸的功夫,不知道她是怎么上去的。
瞧这两人面色铁青,她打了个哈欠,道:
“天生万物,都是因果。这孩子,你让它硬活着也是受罪,何必呢?”
胖女人觉得怀里一轻,这才发现那孩子已到了那人手里。她拿着那独眼婴儿却不害怕,只是好奇地打量,还用手戳戳它的脸,笑眯眯地问:
“好不好玩?要不跟着我吧。”
独眼婴儿瞪着她,伸出牙齿来咬。那人提起它的衣领,像荡秋千。“啪嚓”一声,牙咬在佛耳朵上,崩掉两枚血牙。而这更激起了它的愤怒,嗥叫着,两只手两只腿在空中扑腾。
她十分惊奇,伸出大拇指:“有骨气。”
她的衣领里悄悄爬出一片黄纸。纸上用朱砂画着个笑脸;但可能画符的人手抖,本应向上弯的笑脸被画成了锯齿,显得有些滑稽。
纸笑脸沿着后脖颈,贴到她的唇上,看上去像个张大的血盆大嘴。它咬牙切齿:“齐大善人,你不是说不惹事吗?”
她惊讶道:“这就叫惹事了呀?已经一千年,你还没习惯?”
齐大善人是纸笑脸给她起的外号。在它看来,这名号属实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
它是个无善无恶的精灵,一千年也没想明白,明明做了天大的好事,倒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好不容易再聚集魂魄,再活一遭,齐月驰为什么还喜欢干涉别人的因果?
齐月驰不是人。但也不是鬼,准确地说,是介于人和鬼之间的,灵。且是还没成型的灵。
她于数千年前魂飞魄散,近年才一片一片聚回来,才聚成个人形,却脆弱得像沙,风一吹就散了。
现在又给我惹事!
纸笑脸七窍生烟。但符咒所限,它只能微笑,便只好微笑地说道:“这孩子可是个厉鬼。你好不容易复活,是来养魂魄的,又不是来超度众生的。”
厉鬼,是鬼的一种等级。自盘古开天地后,妖鬼的能力及凶残等级从下到上依次排名,分别为灰心鬼,白衫鬼,黄页鬼,黑影鬼,厉鬼,摄青鬼。
厉鬼并不常有。毕竟遭遇极惨,怨气极深,执念极重,还得固执地抗住阎罗王时不时的骚扰成了厉鬼,这条件实在苛刻,方圆千里之内,百年才得一遇。
可就在南疆的破落小镇的破落小庙里,一个寻常妇人,就这样随随便便地掏出了一个厉鬼婴孩!
有点意思。
齐月驰挑眉:“你是知道我的,我就喜欢做有难度的事。太简单了,不觉得很无聊吗?”
才说完这一句,她忽然觉得后脖颈发烫,那纸笑脸终于还是烧起来了,不禁噗嗤一笑。
都一千年了,一发脾气就发烫这个臭毛病,还是改不了。非常形象的“七窍生烟”!
面前的瘦男人也在七窍生烟。这倒也是写实,因为齐月驰和纸笑脸正看见,一股青烟正从瘦男的头顶冒出来!
齐月驰倒不慌不忙。她笑眯眯地绕着那根瘦男人走了一圈,打了个响指,纸笑脸应声飞出,钻进男人的衣领中。
那东西在瘦男人的衣领里钻了一圈,衔着一张符咒出来。那符咒还冒着烟。
“引灵符,不错。”
引灵符,义如其名,点燃后生起青烟,能将四面八方的灵都引来为持符人所用。虽然这只是低劣的引灵符,仅能吸引方圆百步内的灵,但其上的纹路复杂,非高阶绘符师不能绘制。
瘦男人见破了他的符,想跑。那纸笑脸却飘到他的头上,瘦男顿觉得自己有千斤重,扑通摔倒,爬也爬不起来。
“你们快把我的血吸干了,还不肯放过我吗?”
那人的声音粗粝沙哑。他强行冲不破齐月驰的禁制,只能用腹部来说话。
齐月驰把手指点在唇上,微微眯起眼睛:“什么吸不吸血的,我不懂。我只知道深更半夜,荒村古庙,你们两个这时候来,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那瘦男人拿眼睛把齐月驰打量了两圈,忽然古怪地咧嘴一笑:“不是什么好事?当然,有好事也不会落在我们头上。你都来溟母庙了,还能做什么好事吗?”
庙里的佛叫溟母,是南疆供奉的神明,但和传统的正神有些不一样。传统正神,普通信徒多是为了求福求财求姻缘,而溟母不一样,求溟母是为了降灾。因为溟母的这个属性,她的庙宇,多建在深山中,人迹罕至之处。
齐月驰继续道:“我看令郎,长相委实别致了些。但令夫人却把它看的很紧。要是把它当成金银财宝一类,以为奇货可居,那可以把它整个团起来,紧紧抱在胸前,而不用管小孩是不是难受。可令夫人,抱他的时候一手抚背,一手托腿,甚至雨下的这么大,令夫人都不肯低一低头,生怕雨水打在它身上。你说,这算不算是母亲的爱子之心?”
“爱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不也要利用我吗?”瘦男人慢慢地说。
”利用?就算是真的穷苦人家,也不能为非作歹。更何况,你这张唤灵符,拿到市面上卖,可值一金。“齐月驰两指夹住那符咒,看见瘦男强撑着镇定的脸色,还有空往符纸上一吹,助了一把火。
齐月驰笑眯眯道:”唤灵符,视画符人的灵术,可以召恶鬼。”
瘦男面色一变,警惕地望着齐月驰。
齐月驰慢悠悠道:“说吧,谁让你来的,有什么目的。不说,便让你要唤来的恶鬼,好好招待招待你自己。”
青烟随风而散,而殿外风声渐起,尖啸如厉鬼。“你是什么人?”
齐月驰高深莫测:“我么,说出名号来,吓你一跳。自在天座下弟子是也。”
齐月驰随口一说,瘦男脸色活像见了鬼。不,比见了鬼还厉害。
在南疆,信仰多如牛毛,十里一小庙,百里一新神。而唯一一个让整个南疆颤栗,像噩梦一般千年挥之不去的神,或者说魔,只有一位,那就是自在天。
这位自在天的可怕之处,不是力量的强大,而是他能勾出人心底最深的欲望,以此迷惑人,让人甘愿献上自己的灵魂,不得轮回不得超生。
传说中,他曾与一国的人做了交易,而这国的百姓从此都失去灵魂,变为行尸走肉,最终这个消逝的国度,被后人称为极乐之国。极乐之国出土的壁画中,那位自在天垂首,带着慈悲而怜悯的笑容,看着底下傀儡般的众生。众生们自相残杀,□□兽行,丑态百出。
自在天不是生来便是自在天。他前世是个小国的王子,且生得英俊聪慧,慈悲为怀,可偏偏不幸,遭受父亲的猜忌。按理说,这样的出身,将来必应该带领百姓们反抗暴君,夺取王位,最终成为传说中的大英雄,享受世代供奉。
可故事偏偏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自在天爱上了一个女子。据说,他遇到那个女子时,她正在月下杀人。不知道是不是杀人的样子太过迷人,他竟然一眼沉沦,爱得死去活来,甚至为她不惜以身献祭,从此堕入魔道。
传说中都说,自在天是被这名女子蛊惑心智的。
可献祭也换不回他的爱人。他的爱人死去一千年,他便也守了一千年。世间寂寂,他就这样等着一个永远回不来的人。
而最诡异的是,这位自在天,容貌竟然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丑不可言,是白骨所化成的骷髅,凡人看一眼就要被吓死。而另一个皮囊,却是明眸善睐,唇红齿白,活生生是个俊俏公子哥。越美的东西自然越毒。因为有人害怕,便说这是欢喜魔王剥了一个人的皮囊,自己穿上而导致的。
因为喜欢剥皮,他的真容自然也无人得知。这魔王尤爱美人,所以——
瘦男惊恐地看着齐月驰:“你就是......不不不!饶命啊!我就是个听人办事的!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