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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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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上篮》是我看的张鼎鼎的第一部作品。内容主体以篮球为主,能看出来,作者擅长对比赛的描写。看过太多的耽美文,这类竞技题材的文章并不多,并且要把比赛写出深度,写出新意,写出惊喜实非易事。《三步》无疑是个中翘楚。
从文章的开头,就让我觉得真实、沉稳、娓娓道来。没有一般文章宏大浮夸的背景。不像一些文章,为把主角悲惨化,从开始就家逢巨变,家破人亡,身无分文,王子变贫儿,然后是连串曲折离奇的遭遇。
例如被逼无奈当了MB,随千般万般不愿,但仍然胳膊拧不过大腿,沧桑个几年,终于遇见良人,然后虐虐身虐虐心,最终→HE。
再例如被人骗了身子又骗了感情,然后遇见终极大Boss,再来一段治愈系,不是甜腻到底,就是甜虐交加,最终→HE。
又例如,为报家仇,勾搭上仇人抑或仇人之子,卧薪尝胆,虚与委蛇。自认为最终成功,实则又进入爱的牢笼,两人你来我往甜甜虐虐甜甜虐。
……
于磊家苦么?他家可谓是标准的“市井小民”,那是相当清苦,但又是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他家的情况在那个现实环境下是合理、真实、可信的。夫妇两个下岗后靠卖水果为生,有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希望一双儿女能上个好学校,以后能有出息,但凡对儿女好的、有希望的事情就会尽全力努一把。然后最终,帮助于磊选择了篮球。
鼎鼎的文大都有被神化的部分,就《三步》而言,两点:
1、过桥没喝汤。它带给于磊的,一是知足,二是经历过战争与死亡后历练出的霸气。
2、篮球生涯。于磊在篮球上的成长,带给了读者一场又一场直呼过瘾的比赛。(你可以说这不是神化~好吧,用文中人的话说,他的手感就是莫名其妙的。)
关于两大主角的性格,在我看来,于磊是一条直线,单纯执着专注,这条线有走不通的时候,但一旦通了,就绝不会绕回去。
孔玄章是放射线,他会衡量利弊,他知道最短最便捷的路是哪条,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绝不会走错路,也不会走弯路。
可以说两人都是如此特别,碰撞到一起能引发的效应和气场,引人期待。
先说于石头。专注专注专注,是对这颗石头最好的诠释,所谓执着、坚韧、努力,这都是后话,可以说这些特质都是专注带来的。因为专注,所以全力以赴,所以持之以恒。再加上前世带给他的霸气和狠劲儿。靠!无敌了。
再说小孔同学,若说石头的关键字是专注,那他的关键字,就是方法。无论他的学业、他的创业、他的爱情。他都知道哪条路是最便捷最正确的。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我们确实有如是的优点,但也要隐藏几分,这个叫做涵养;别人确实有如是的缺点,但也要隐忍几分,这个叫做城府。”在我看来,小孔同学是既有涵养,又有城府的人。这就是一腹黑的人才啊!再加上优渥的家世,公子哥的气质。那前途,一片坦荡是可以预见的。
然后他遇见了于磊,认真的男人最美丽,孔大少就被这样傻呵呵的特质俘虏了,并一发不可收拾。犹记小孔妈欧君慧的一句话,“如果这事是两个孩子共同作用的结果,那自家儿子起码要出八分力。”
一个本是清傲孤高的,却在对于于石头的爱情上,让我看到了人情味。
孔玄章对于于磊的爱情,可谓是丝丝入扣,高瞻远瞩,细水长流,步步深入。他知道为了这份爱,他要面对什么:于磊本身、双方家庭、各自前途、社会舆论。所以他做了长远的打算,逐步去实现他的爱。
腹黑!腹黑!极品腹黑!
他了解于磊,他用习惯,用用心拴住了于磊,让于磊这个单纯执着的孩子把爱情只给了他孔玄章。
而于磊是值得人爱的,因为他的一根筋,因为他的专注,只要他爱了对方就永远不会尝到背叛的滋味。可谓是“易守难攻”。(易受难攻??哈哈)只要让于磊开始爱了,也就到达了幸福的彼岸。
不得不感叹孔玄章的用心,他帮于磊选择了最好的路,帮他们的爱情尽了最大的努力。只为一个不知结果如何的爱,隐忍坚韧步步为营——好在步步为赢。
还记得在文章后半,孔玄章以为于磊是天生的直,那一瞬的失落。换位思考下,在付出了那么那么多之后,那份失落该有多么沉重与沉痛。然而,也就是失落了,没有怨,没有恨,有的只是无奈和痛。这是怎样的一份爱。
而于磊也是那个“在想到未来,第一个想到他孔玄章的人”。这份爱,于磊值得。
一篇文章,不能看过就过,这也叫做珍惜。
一篇好文章,应该是可以细细品味的,期盼它能够给你的人生带来什么。
一个优质读者,应该能从文字中提炼出对你有裨益的东西,拓宽你的思路,促进你的领悟与成长。
一、人生要抱着乐观和希望,出路总是有的。
二、看一个人的身价,看他的对手;看一个人的底牌,看他的朋友。
三、年轻是本钱,但不努力不值钱。
四、社会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不要轻易去触碰它的底线。
五、没有必要牵挂过去,更不必要担心未来,只要踏实于现在,就与过去和未来同往。
六、学习于磊的专注,孔玄章的善用方法。可以帮助你在正确的路上越走越好。
七、理□□国的同时,有些感性的东西,应该存在也必须存在,例如:血性、骨气和尊严。
八、珍惜你生活中的亲情、友情、爱情。努力地去爱与被爱。
……
在我眼中,《三步上篮》是一篇不浮躁的好文。
PS.关于攻受问题
在写这篇长评时才发现,之前我自己直接把孔玄章当成了攻,于磊当成了受,而书里并没说这件事。这个事实表明两个问题:一是刻板印象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二是这篇文章实在太过清水,连肉渣都没有。
对于攻受角色妄自揣测下:
1、根据多年阅读狗血文的经验来看,谁先告白,谁先爱上谁是受。小孔同学,这不是我的错,是经验的错!
2、根据腹黑程度来看,小孔同学当仁不让,搞定于石头那是绰绰有余,石头——吃亏是福!
3、根据工作性质来看,篮球选手要的是体力,不能受伤。众所周知,阳光明媚的早上总有一个会卧床不起。小孔同学是脑力劳动,一天不动地儿,或者躺着办公都不是问题。章章,要懂得为爱牺牲!
4、根据老话来看:傻人有傻福!聪明反被聪明误!咳,俗话总是说得好!
5、根据本人萌点来看,想象小孔同学隐忍地指挥毫无经验的纯情石头把自己上了的样子,啊~血脉喷张。所以,小孔同学,满足我的要求吧~
So,4:1,小孔同学完败~!!!
好吧,其实互攻这件事真的很不错!
这篇小评送给鼎鼎,谢谢鼎大,最近在追你的新文哦~~真的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