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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哥哥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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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云的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两天便恢复了精神。她第一件事就是向哥哥打听这里有没有修吉他的店,拿到推荐后立刻前去询问。
店家检查后表示能修,但面板的木料款式老旧,很难找到匹配的替换材料。况且要修那就得整个面板全换,修理费用不菲,几乎抵得上一把新吉他的价钱,再加上那把吉他本身款式过时,音色也算不上出色,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
可项云执意要修。店家拗不过,只好答应下来,只是提醒她,至少要等上两个月,那还是情况好的时候。
两个月吗……也能等。
项云的指尖沿着吉他那道缝隙缓缓滑过。
她记得这把吉他的每一道纹路,每一处磨损,因为这是她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所以她当然要修,就算摔的七零八碎,她也要修!
想起离开前的那天。
她在房间里突然想起一段熟悉的旋律,就忘记了妈妈在家,兴致大发弹起了吉他。
没过了一会,妈妈就突然冲进来。她脸色惨白,尖叫着夺过吉他,狠狠往桌子的拐角砸了一下,手一松,吉他掉在了地上,弦也震断了一根。
“你就和你那个死鬼爹一样!是恶魔!”妈妈的声音尖锐刺耳,像是刀片刮过玻璃,“为什么你们都不肯放过我?!”
大概是忍够了,项云感觉自己的筋崩掉了,她冲动的想做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离开这个家,永远不回来的离开。
她只是沉默地捡起吉他,抚摸着断弦,没说些什么。
可心里打定主意要离开这个家。
所以她买了机票和哥哥说要回台北散散心,也临时写了份离职信辞职。
大概也有点不负责任吧,虽然很抱歉这样对上家实习公司,但谁都有特殊的时刻,她都不要工资了,希望他们不要怪她。
“小姐,您确定要修吗?”店家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这费用真的不太划算……”
“修。”她抬起头,眼神平静得近乎固执,“多少钱都修。”
店家叹了口气,最终点头答应。
走出店门时,项云抬头看了看天空。台北的冬日阳光很淡,像一层薄纱笼罩在头顶。
两个月。
她得在这座城市待上两个月。
或许更久。
她拿出新买的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给哥哥发了条消息:
「我想等吉他修好了再走。」
发完,她盯着屏幕看了几秒,又补了一句:
「……可以吗?」
几乎是立刻,手机震动起来。
「废话,当然可以,你爱住多久住多久,一辈子都行。」
项云盯着这条回复,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
至少在这里,还有人愿意留她。
项云回到家时,屋内空荡荡的,只有窗外的风偶尔撩动窗帘。她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发呆。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哥哥发来的消息:
「志才他爹松口了!投资500万!虽然不多,但好歹能开机了!」
后面跟着一连串兴奋的表情包。
项云回了个「恭喜」,想了想又补了一句:「500万台币够拍电影吗?」
哥哥的回复很快弹出来:
「省着点用呗。设备租二手的,场地找便宜的,演员……反正我和志才自己也能演!」
哥哥自导自演?好像还蛮有趣的。
没过多久,项风又发来一条:
「对了,我们明天准备招募演员,你要不要也来看看?」
项云盯着屏幕,指尖在边缘轻轻摩挲。
她其实对电影不感兴趣,但她……实在不想一个人呆在这个家里。
「好。」她回复。
放下手机,项云又重新发呆。
一个人呆在这栋房子里总会想起不快的记忆。
这栋老房子是奶奶留下的,和她小时候的记忆一样。上一次来这里,她还是个小孩,那是她离开台北的前几天。
妈妈原想把她扔给奶奶带的。
但……
“滚!带着你的小扫把星滚出去!”
奶奶的咒骂混着摔碎的瓷碗声,她犹记如新。
于是,妈妈才勉强把她带走。
“扫把星啊……”
在刚苏醒时,奶奶也是这样说她的。
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奶奶为什么会对她抱有偏见,可无论她问谁都得不到答案。妈妈只会冷冷的看着她,哥哥会转移话题……
算了不想了。
她早就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了,因为她知道有些人根本就不会进入她的世界里,她也不会允许他们进入,哪怕是亲人。
第二天上午,项风骑着他那辆修好的摩托车,载着项云前往试镜场地。
项云坐在后座,双手轻轻抓着哥哥的衣角。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台北的街景在眼前飞速倒退。她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阳光洒在脸上的温度。
“到了。”项风停下车,摘下头盔,回头看了她一眼,“紧张吗?”
项云笑道:“又不是我要试镜。”
“也是。”项风咧嘴一笑,“不过你要是想演,哥可以给你安排个角色。”
项云拒绝:“算了吧,我可不会演戏。”
“偶尔体验一次不有趣吗?”项风耸耸肩,领着她往里面走。
试镜地点是一间租来的小型排练厅,墙上贴着几张电影海报,角落里堆着几台摄影设备。一个和哥哥差不多大的酷帅青年正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张折叠椅上,低头刷着手机,听到脚步声才抬起头。
他的目光先落在项风身上,随后滑向项云,眼睛一亮,嘴角立刻扬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哟,阿风,什么时候交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他站起身,语调轻佻。
项风翻了个白眼:“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是我妹!”
“你妹?!”马志才夸张地瞪大眼睛,随即笑容更深,几步走上前,“哎呀,失敬失敬!原来是阿风的妹妹,难怪这么漂亮!”
项云后退了一步,只礼貌地笑了笑。
啊……果然很讨厌自来熟的人。
“我记得你小时候总是冷冰冰的,果然女大十八变。”马志才没注意到项云的后退,反而兴致勃勃地打量着她,“妹妹有没有兴趣拍电影啊?”
真是怪人中的怪人!还有谁是他妹妹啊!她只有一个哥哥!为什么他会是哥哥的朋友?
项云又后退了一步。
而项风走了一步,夹在两人中间,挡住了马志才的视线。
“你少来这套,离我妹远点。”
马志才嬉皮笑脸道:“干嘛这么紧张?我又不会吃了你妹。再说了,咱两不是好兄弟吗?你妹妹就是我妹妹!”他歪头看向项云,眨了眨眼,“阿风这家伙从小就这样,护妹狂魔啊,连我们乐队排练都不让你来听,生怕我们带坏你。”
原来哥哥还有这一面,真有趣。
项风干咳一声,瞪了马志才一眼:“别听他瞎说。”真不是志才说的那样…
马志才摊手:“我可没瞎说,你哥当年可是…”
“闭嘴。”项风一把捂住他的嘴,转头对项云干笑,“小云,他这人就爱胡说八道,你别理他。”
项云看着他们俩打闹的样子,心里有了主意。
看来马志才是哥哥很要好的朋友,那么她是不是应该和哥哥的朋友打好关系?
但是……这人的性格也太……
马志才挣脱出来,整理了下衣领,又凑过来:“说真的,妹妹,你要不要考虑来演个角色?我们剧本里有个校花,戏份不多,但人物挺讨喜的,我觉得你特别合适。”
谁是他妹妹啊!
项云还没回答,项风已经抢先一步:“不行。”
“为什么不行?”马志才不服。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项风瞪他。
马志才撇嘴:“你这人真没劲,妹妹都没拒绝呢。”他转向项云,语气诚恳,“怎么样?考虑一下?就当玩票性质,体验一下。”
体验演戏?她并没有当演员的想法,所以……
项云灿烂一笑,“我听哥哥的。”
“你俩该不会是双向奔赴吧,一个妹控,一个兄控。”马志才夸张地捂住胸口倒退两步,一脸痛心疾首:"完了完了,这下真没戏了!"
项风得意地冲马志才挑眉:"知道就好。"
"不过..."项云突然歪头,指尖轻轻点着下巴,"能和哥哥一起演戏也很不错,哥,你演什么角色呀。"
项风听到妹妹问自己演什么角色,还没开口,一旁的马志才就笑嘻嘻地凑过来,抢先说道:
“你哥啊?他可是本色出演!”
项风“啧”了一声,伸手推开马志才的脸。
但马志才灵活地躲开,继续兴致勃勃地对着项云爆料。
“你哥演吉他手!因为他高中时就是我们乐队的吉他手,那会儿可拉风了,留个长发,整天低着个头装忧郁,迷妹比我这主唱还多!”
项风耳根微红,咬牙切齿地瞪他:“你少胡说八道。”
马志才夸张地摊手:“我哪句胡说了?‘NMXJ狂潮乐队’的吉他手,忧郁王子项风,当年可是校园风云人物!要不是你死活不肯当主唱,我哪有机会站C位?”
SNXJ狂潮乐队……项云知道哥哥高中时期组过摇滚乐队,但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乐队的名字。
如果她没有忘记曾经该多好。
项云收起落寞,露出往常的假面,轻笑道:“原来哥以前这么受欢迎呀?"
项风扶额,无奈地叹了口气:“……高中时候的事了。”
马志才得意地挑眉,继续添油加醋:“你哥那会儿可闷骚了,弹吉他时还喜欢甩头发,台下女生尖叫一片,结果一下台就装高冷谁也不理。”
项风忍无可忍,一把勒住马志才的脖子,压低声音威胁:“你再废话,我就把你高中追校花被拒三次的事也抖出来。”
马志才立刻举手投降:“好好好!我闭嘴!”
“所以……这个电影的故事,就是你们高中乐队的经历?”
项风松开马志才点头道:“算是吧,不过改编了一些,加了些戏剧冲突。”
马志才揉了揉脖子,补充道:“电影叫《摇滚吧!菜鸟》,讲的就是一群大学生组乐队追梦的故事,最后在校园大赛拿了亚军。这段是真的!我们当年真的拿过亚军!”
项云歪头:“那冠军是谁?”
马志才表情一僵,项风则嗤笑一声,幸灾乐祸地接话:“冠军是隔壁女校的女生,比赛结束后他跑去表白,结果……”
马志才一把捂住项风的嘴,干笑道:“这段不重要!电影里没这段!”
项云看着他们俩,忽然觉得很有趣。
她从来没听哥哥提起过这段过去,原来他高中时还有这样的一面。
留长发、弹吉他、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甚至……很受欢迎?
“那现在乐队其他人呢?”她问。
项风短暂沉默了一会,才道:“上大学后大家各奔东西,乐队就散了。鼓手佑哥一直有联系,我们私下也常聚。但键盘手阿杰自出国留学后,就渐渐断了消息。”
马志才拍了拍项风的肩膀,笑道:“哎呀,陈年旧事了!不过现在咱们拍这部电影,不也算是对那段光辉岁月的致敬嘛!”
项风轻哼一声,但眼神柔和了些。
项云看着哥哥,忽然觉得,或许这部电影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作品,更像是对过去某种遗憾的弥补。
那么她也想参与一下,反正也无聊,玩一玩也没什么。再加上……通过这个电影,说不定她能知道更多有关于哥哥的事吧。
“那我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