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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生族与人类 ...

  •   1.
      我是永生族,几十年一轮回,生命永不终结。

      第一世的时候,我曾天真地以为所遇见的人与自己是同类。

      我们外形相似、习性相似,初次踏出家乡的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人类与自己是同一种生物。

      原来,外面的世界把永生族称为“人类”。

      于是,我便入乡随俗,以人类自居。

      我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类,见过健康活泼的孩童,也见过将行就木的老人。我天性迟钝,在人世间走走停停好几年,也没明白为什么濒死之人会绝望,为什么孤寡者会落泪?

      这一生的死亡不过是暂别,来世还可以再见呀。

      就像我遇见的殉情者,死前都会约定来生见。

      如果真的不舍,如果真的深爱,这一世情缘不必了结,死前约好地点,轮回之后再见面就好了呀。

      为什么要绝望悲伤呢?
      我不理解。

      “你们为什么难过?死了就死了,来生再见呗。”
      我围观葬礼的时候问出了口,被人抄着棍棒打骂。

      这下我没工夫疑惑了,慌不择路地跑了很远,惨兮兮地躲在桥洞里。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半天才敢探出头张望。
      有人提着花篮自桥上路过,一眼看到了我,放下满篮鲜花,朝我走过来。

      我生怕再被揍,下意识缩回桥洞里。

      这人蹲下身,在桥洞外跟我说话,轻声慢语,让我别害怕,问我疼不疼,要不要帮助。

      我第一次听到如此温柔动人的声音,几乎听入了迷,当场爬出桥洞。
      然后嗅到扑鼻的花香。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

      我看着对方的脸,愣愣地回答:“我家在很远的地方,要跨过大海,翻过雪山才能到。”

      这人朝我递出手:“这么远啊,天快黑了,那就先回我家,好吗?”

      我握住他的手,好温暖,比我睡过的鹅绒被还要暖。

      “好!”
      我用力地点点头,爬起身,跟着他回了家。

      2.

      “我叫兰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我叫……”
      我犹豫了一下,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长串音节,像鸟鸣。

      没错,这串音节确实是一串婉转的鸟鸣,是我出生后首先听到的声音。按永生族的习惯,这就是我的名字。

      天知道我多喜欢兰因简短的名字。
      兰因,兰因,真是好念又好听!

      兰因没听懂,发出一声疑惑的“嗯?”

      于是我又鸟叫了几秒。

      兰因迟疑地问:“这是你的名字?”

      “对。”我有点沮丧地垂下头。
      兰因也觉得我的名字难听吧,毕竟我以前把名字告诉别人的时候,被狠狠嘲笑了。在那之后,再有人问我名字,我都支支吾吾糊弄过去。

      “挺美妙的,让我想起月光下唱歌的夜莺。”兰因由衷地夸道。

      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
      美妙,兰因夸我名字美妙!

      “不过,我没有你那么灵巧的喉舌,没办法完整地念出你的名字呢。”
      兰因笑意晏晏地说:“这样吧,我用首尾两个音节的谐音字称呼你,寄秋,可以吗?”

      “当然可以!”

      从此我有了一个被人类赋予的新名字,寄秋。

      兰因给我处理伤痕,为我做了晚饭,发现我不识字,还一笔一画地教我写名字。
      寄秋。
      两个字,我练了十几遍,才写得像模像样。

      兰因是独居,家里只有一个卧室,一张单人床,他在卧室地毯上铺了层厚厚的被褥,让我睡在床边。
      “寄秋,寄秋……”
      当晚我躺在柔软的被褥里,兴奋得睡不着觉,一直念叨着自己的新名字。

      3.

      我在兰因家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总是语出惊人,出去找工作处处碰壁,闲在家里没事干。
      而兰因是花店老板,一个人经营打理花店,经常早起晚睡,很辛苦。
      因此我自告奋勇来帮忙。

      兰因在修剪玫瑰花枝,垂着眼说:“花店的营收不高,所以我能给你的薪水也很低哦。”

      我立刻掏出几块金子,说:“不用给薪水,我其实有钱。我来做事,是因为我想帮你,我很……很喜欢你。”

      兰因笑起来,将剪好的玫瑰花放进水桶里。
      “你还是个孩子呢,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不要随便说这两个字,会让人误会的。”

      “我已经十九岁了!我不是孩子,知道什么是喜欢!”我急促又笨拙地辩解,“你收留我,给我饭吃,教我写字,为我买新衣服,对我总是很温柔,我就是非常喜欢你啊!”

      兰因站起身来,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你这是感激,不是喜欢。等你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了。”

      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在兰因弯腰提水桶时,冲动地亲了下他的侧脸。

      感激会想亲吻对方吗?
      我不知道,但此时此刻就想亲兰因。

      兰因猝不及防,手中水桶咣当摔在地上,他直起身,转头看着我。
      四目相对,我的脸颊慢慢烫了起来。

      兰因叹了口气,挪开视线,轻声道:“别闹了,我们不合适。”
      我忙问:“怎么不合适?哪里不合适?”

      兰因沉默许久都没回答,最后抬腿跨过一滩水迹,背对着我说:“你不是想帮忙干活吗?先把这里收拾干净吧。”

      我捡起几枝湿淋淋的玫瑰花,擦拭着地面的水渍,眼角余光却在关注兰因的一举一动。

      这个地方盛行送玫瑰花表达爱意。
      但自然生长的玫瑰,没多久就会凋零,我想送兰因一朵永不枯萎的玫瑰。

      一朵由我心血染红的宝石玫瑰。

      4.

      兰因有好几天都没怎么说话。
      他对我依旧很温和,只是整个人有点恹恹的,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想哄他开心,每天深夜趁他睡着了,悄悄出去染玫瑰花。

      这天夜里,殷红泛光的宝石玫瑰终于做好了。我用绸布包裹玫瑰,藏在房间里,等到次日兰因醒来,就送给他。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地醒了,没想到兰因醒得更早,已经起床离开。我跑到客厅,只看见做好的早饭留在桌上。

      我没心思吃饭,拿着宝石玫瑰准备去花店找人,临出门前,瞥见餐盘下压着一封信。
      我定睛一看,信封上写着【致寄秋】三个字。

      给我的信?

      我两步走到餐桌边,抽出信,打开来看。

      致寄秋:

      寄秋,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不要来找我。

      我的房子留给你,你可以继续住下去。经营花店是辛苦活,因为你不缺钱,所以我将花店转让给了别人。

      你曾经说喜欢我,我以为是你的戏言、错觉,后来我发现不是。

      很抱歉,我说过我们不合适,践踏了你的真心。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会这么说。
      我有遗传病,活不过三十岁,今年我已经二十九岁,时日无多。而你才十九岁,健康年轻,这辈子还有漫长的时间,不应该找一个将死的恋人。

      请忘记我吧。

      5.

      怎么可能忘记!

      我拿着信,心中既茫然又委屈。急匆匆地跑到花店,只见里面空空如也,大门紧锁。
      四处问了问人,都说今天没见过兰因。

      我站在街头,脑子嗡嗡作响。

      为什么?
      即使活不过三十岁,很快就会死去,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讨厌我,一点也不喜欢我,那我可以滚得远远的。

      可是……可是这算什么!我不接受这样的拒绝理由!

      如果我们互相喜欢,即使这辈子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也可以下辈子继续相伴啊!

      我咬紧牙,返回家中,收拾了行李,锁上门,准备出城问问。
      城门的守卫告诉我,日出时分确实有辆马车出了城,往南边去了。

      我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沿途打听,四处寻访。从秋天到冬天,最后在春暖花开的日子,找到了兰因的故乡。

      6.

      那时是黄昏,夕阳照在屋顶上,小院里的竹躺椅慢悠悠地晃。兰因躺在竹椅里,双眼合拢,好像睡着了。

      我轻轻推开门,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在他睁开眼的刹那,我差点哭出来,强行憋住了。

      兰因定定地看我,似乎不敢置信:“寄秋?”

      “是……是我。”
      我一路上攒了满肚子的话,想质问,想诉苦,想表白,可此刻全都说不出口了。

      兰因变得很消瘦,皮肤没有半点血色,病态的苍白,声音十分虚弱,说话很费劲的样子。
      “你怎么在这里?”
      他缓缓抬起手,捋过我乱糟糟的鬓发,触摸着我的脸颊。
      “怎么弄得这样狼狈?是不是走了很远的路?”

      他的指尖好冰,不复往日的温暖,摸着我的脸,像雪花落在皮肤上。

      “是啊,我走了好远的路才找到你。”
      我心里难受,握住兰因冰凉的手,试图用自己的体温让他暖起来。

      兰因注视着我,眼底溢出一点湿润的泪光,问:“你没看到我留下的信吗?”

      “看到了。”

      “那你还……”兰因顿了一下,声音有点哽咽,“还来找我干什么?”

      “我不接受你信中的理由。”
      说完这句话,我打开行李箱,抽出那支精心包裹的宝石玫瑰,一层层揭下绸布。

      然后我后撤半步,在他面前屈膝半跪,举着玫瑰,紧张又郑重地问:“兰因,我来这里,主要想问你两句话。第一,你喜欢我吗?”

      “我……”
      兰因张了张嘴,我立刻补充:“请诚实回答,不要欺骗我的真心。”

      兰因注视我许久,颤唇吐出几个字来:“是,我喜欢你。”

      我顿时狂喜,将宝石玫瑰塞进他的手中,保持着半跪的姿势,仰头去吻他,从脸颊吻到唇齿。

      兰因眼角溢出泪水,偏过头不让我继续吻。
      “第二句话是什么?”他问。

      我提着心:“你愿意,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兰因看着庭院里的花,嗓音有些飘忽:“愿不愿意又有什么用呢,我快死了,有今天没明日,可能都活不过这个月。”

      “没关系啊。”我扳过他的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认真道,“我们来生做恋人,你愿意吗?”

      兰因微微颤抖,迟迟没有吱声。

      我忐忑不安,心想或许这个约定还是太重了,他需要好好考虑,才能下决定。

      这时,却听见兰因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好,我们来生见。”

      答应了?兰因答应了!

      我欣喜若狂,将他从竹椅里抱起来转圈,听到他不适的喘气声,我赶紧冷静下来,把人抱进屋里。

      兰因重病垂危,身体肯定很难受。
      虽然刚许诺了来生,但想到这点,我的心脏又收紧了,胸口沉闷,像被巨石压着。

      作为预备恋人,他今生的弥留之际,我应该好好照顾他。

      7.

      兰因没有给我照顾他的机会。

      当天夜里,我趴在他的床边守夜。
      蜡烛燃尽,黑暗中听到他似乎唤了我一声,我连忙凑到他面前,想听清他说什么。

      然而他没有再说话,悄无声息地去世了。

      我抱着他的尸体,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出奇的悲伤,甚至无知无觉地流下眼泪。

      一直到天明,我才从那股浓重的悲伤感中挣脱出来,想到我们没来得及约好见面地点。

      不知兰因会投生到什么地方。
      如果我们离得很远,要见面可不容易,得跋山涉水。

      最关键的是,他知道去哪里找我吗?

      或许我该回到我们最初相遇的城市,在他的小房子里等着。我猜这点基本的默契,我们应该是有的。

      之后,我把兰因葬在一片花草茂盛的山坡上,那朵宝石玫瑰作为陪葬品放进了他的棺材里。

      在返程的路上,我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必须赶紧进入轮回,否则下辈子会出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年龄差。我倒是不太在意年龄差,就怕兰因很介意。

      路过一片湖,我跳了进去。

      8.

      第二世。
      我长到十几岁,离开故乡,去上辈子遇到兰因的城市。

      风尘仆仆地赶过来,破旧的老房子还在,四周的邻居都搬走了,我兴致勃勃地打扫着房屋,住了进去。
      算算时间,兰因也该十六岁了,可以出远门来找我了吧。

      哪知我住了整整五年,也没见到兰因的影子。
      于是,我再次开始流浪,满世界找人。

      临走之前,我在老房子里留了信。
      此后,每到一座城邦,我都会留下信件,写明下一个目的地和预计的时间。

      这样,就算兰因晚来一步,也可以根据信里的地点和时间找到我。

      我写了整整几百封信,找遍了人类的大小城邦,可数十年来,我没有见过兰因。

      他不曾迈出家门来找我吗?
      他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吗?
      他……不再喜欢我了吗?不想见到我吗?

      第二世的生命接近尾声,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城市,发现那间老房子已经被拆了,整条街道焕然一新,让我以为到了陌生的地方。

      我慢慢走到初遇的地方。
      石拱桥还在,河水温柔荡漾。

      明明过去很多年,在我的记忆里,兰因的声音和面容却依然清晰鲜明。

      我走到桥洞下面,恍惚又听见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
      “你还好吗?不要害怕。”

      9.

      第三世。

      我重新开始上辈子走过的旅途,放弃闷头找人的方式,到处和人打交道,甚至投资了一家报社。

      我希望每期报纸都能在醒目的位置为我发寻人启事。

      报社老板问我究竟在找什么人,我第一次将自己与兰因的故事,完完整整地告诉了别人。

      报社老板听完,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在开玩笑吧?因为他临死前跟你说来生见,你就到处找人,找转生之后的他?”

      我说:“那些殉情的情侣也是这样,死前约好来生见,我这么做有什么问题?”

      “原来你是认真的啊!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信轮回转世那一套?”
      老板一脸震惊,言之凿凿:“我必须给你科普一下,人类,现实里的人类,是没有转世的!我们出生后,只有这一辈子。人死即空,什么都没了,不存在轮回,懂了吗?”

      人死即空,什么都没了?

      一股巨大的恐慌感骤然袭来,我慌忙反驳:“不可能!人有轮回,大家都是永生轮回族!我已经到第三世了!”

      老板不说话了,表情愈发古怪,仿佛认为我是疯子。

      “如果没有轮回,那些情侣为什么敢殉情?如果没有轮回,大家为什么求神明保佑亡者投个好胎?如果没有轮回,为什么你们总把下辈子挂在嘴边?”

      我越说越急,最终站起身,拍桌质问:“你不想给我发寻人启事,就要用这种谎话来骗我吗?!”

      老板显然怕我撤资,连忙安抚我:“好好好,给你发寻人启事,每期都给你发,你别激动。”

      我得到这个答复,推门离开了。

      然而回去之后,心中的恐慌感始终没有消退,甚至与日俱增。

      怎么可能没有轮回?
      大家随口就说这辈子、下辈子,而且我看过的一些书里,也有描述转生的场景!

      说什么人死即空……太恶毒了……兰因怎么可能消失?

      我宁愿相信兰因毁约,也不愿想象他彻底消失。

      10.
      第四世。

      我出生后,时常坐在故乡的河边,静静地看着河面。

      正值夏季,数不清的蜉蝣飞出河面,朝生暮死,繁衍生息。

      某日,我发现一只特立独行的蜉蝣,它不去繁衍,反而飞到了岸边,在水草丰美处遇到一只蚱蜢。

      它们在交流,我仔细倾听,渐渐明白了它们的意思。

      哦,一只蜉蝣和一只蚱蜢交朋友。
      讨论什么草最好吃、什么鱼最可怕,共同躲过一只青蛙的捕杀。

      我默不作声地看了一整天,直到临近日落,温度下降。

      蚱蜢准备回洞了,与蜉蝣告别,约定明天见。

      明天。
      这对蜉蝣而言是个新鲜陌生的概念,它随口答应了。

      蚱蜢高高兴兴地跳回洞穴里,蜉蝣落到河面上,随着水波轻轻漂荡。

      蜉蝣快死了。

      我蹲在河边,跟它说话。
      “你知道,那只蚱蜢说明天见是什么意思吗?”

      蜉蝣听不懂我的语言,自然不可能回应,可我仍旧忍不住告诉它。

      “意思是,它会在下一次日出后,来找你。它生命中能看到很多次日出日落,每一次都是新的一天,它会在新的一天来找你。”

      蜉蝣悄然无声地停止了生命。
      永远没机会知道第二天蚱蜢来找它的心情。

      正如我的兰因,永远不会知道我此刻的心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永生族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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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灵感短篇合集,缘更,但每次更新会直接发完整篇小故事。故事独立,有喜有悲,有HE,有BE。 欢迎阅读~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