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的起点,其实很简单:承盈第一次,认真地想为自己的人生“申请调档”。
吏部那道折子里写着“调外州清职”“择清贵人家赐婚”,在旁人眼里是天大的恩典,在她眼里,是一个可能的出口:临川、郡学、主簿、账册,一种很小、很安静的人生。
但她背在身上的东西太多了。
她写过韩绍“畏罪自缢”,写过云中军报里被删掉的数字,亲历过浚阳,又在雨檐下被江履安戳破——你已经替很多人选过了。
所以她若此刻就转身离开,不是轻盈退场,而是留下大堆她亲手落下的字,将来随时可以被翻出来问一句:当日是谁写的。
夜里去骠骑府,不是投怀送抱,而是去质问那个不让她走的人:“将军是救我,还是困我?”
她需要一个答案,哪怕这个答案,比她想象中更糟。
另一方面,这一章的宇文岳,也跟前文不一样。
之前他永远是“压着”的那一个:把责任推给“奉军令”,在朝堂上说对的那一套,偶尔露出一点少年影子,又很快收回去。
这一次,他等于把“骠骑大将军”这层皮脱了,赤脚站在她面前,说了几句很难听的话:
“想走,很简单,等我死了再走。”
“你的人生卷宗,已经归档在我手里。”
“要么跟我一起往下沉,要么盼我早死。”
“有了我的孩子,我就娶你,让天下都闭嘴。”
这些都不是浪漫承诺,而是非常病态的占有宣言。
他知道自己在拿婚姻、孩子、名分当工具,知道这是在“拉着她一起烂”,但他还是这样做——说明这个人已经走到了“宁可毁掉也不肯放手”的阶段。
同一章里,其实出现了两种婚姻。
吏部提的赐婚,是体恤:把她从“起居注女史”换成“外州主簿之妻”,远离风口浪尖。
宇文岳提的那一句,则是利用:“有了我的孩子,我就明媒正娶”。把她从“浚阳余孽”改写成“骠骑之妻”“某个孩子的母亲”,用他自己的名字,覆盖她原本的身份。
两种婚姻,本质都不是“纯爱选择”,而是身份与叙事的重新包装:国家给她一张新标签,或是他给她一张新标签。
章节最后那几句,其实是全章的核心:
“这一夜,不会写进起居注里。
史册上只会记:‘太成五年五月初二,晴。’
至于谁把谁按在墙上,谁在谁肩头咬出一片血痕,只会记在两个人的骨头里。”
起居注只写天气,只写朝会,不写一对人如何互相摧毁。
“晴”是史书上的好日子,风和日丽,朝仪如常。对这两个人来说,却是他们关系彻底变质、彼此正式沦为同谋的一夜。
所以,如果要给这一章下一个小注释的话,大概是,这不是一场“强取豪夺”的爽戏,而是两个早就被浚阳绑死的人,在彼此身上继续延长那场灾难。
他知道她脏在他手里,她知道他脏在她笔下。既然都干净不了了,他们就只好一起往下沉。
承盈这一章,不是被虐,而是在认真尝试逃跑。
宇文岳这一章,也不是突然黑化,而是第一次把“我早就疯了”摊开给她看。
历史书上会写:太成五年五月初二,晴。真正的风暴,只发生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