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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少女(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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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沙特女士站在窗前,一边拍打自己的肩颈处,一边向外张望、吹风。她说一个黑发男孩儿在附近来回地转,已经转了半小时左右。伊莎贝尔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脸,她抛下修改好三分之一的最后一节,跑到窗边向下看——那人不是阿列克还能是谁呢?她忍住要大声呼喊他的冲动,跟老师说自己马上回来,然后蹭蹭蹭地跑到路边。
“上午好,阿列克!呃、不对,是亚历克斯。”
于是伊莎贝尔又说:“上午好,亚历克斯。”
男孩儿的嘴角现出两个酒窝。
他在笑的时候也抿着嘴唇,像是不好意思露出牙齿似的,并不发出夸张的笑声。但那快乐情绪却是旁人看一眼就能感知到的,并非礼貌性地逢场作戏,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又略显腼腆,好比某种青苹果吧,看起来是酸的,咬起来是甜的。
“你在找什么东西吗?我的老师看见你在这儿徘徊很久了。”伊莎贝尔说,“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尽管提出来吧。我对这一片还算熟悉。”
亚历克斯摇头,只递给她一方手帕:“干净的。”
淡杏色手帕被原封不动地还回来了。
不仅如此,上面连一条细微的折痕也看不见,显然是被熨烫过。
“你不用这么……谢谢。”
伊莎贝尔折好手帕。
如果不是他特意来归还,她还想不起这回事呢。至于亚历克斯,尽管兜兜转转、犹犹豫豫,但目的达成,似乎也没有其他事情了。两人同时陷入沉默,秋风乍起。最终是,男孩儿局促地将手插进口袋,小声地说了句再见,便朝镇中心的方向走。她不止一次见过他的背影,每一次都觉得他本人比影子更要单薄。
“请等一下——!”
好吧、盯着那双微微睁大的眼睛,伊莎贝尔卡了带。
他所流露出的好奇令她倍感压力。
因为她倏忽想起之前与母亲的对话。
她趁对方吃早餐,问她是否知道一个名叫“阿列克”的男孩儿。
“阿列克?如果真有这么个人,那我不可能没听说过。”
卡特夫人几乎见过村镇上所有的人,这是在酒馆上夜班的好处之一。
“倒是有个叫亚历克斯的跟你说的一样,模样好看,可惜说话带些结巴。”
亚历克斯……伊莎贝尔想,那男孩儿说话确实不太利索。那天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只听清前面几个音节。这“亚历克斯”念一半,可不就变成“阿列克”了嘛。难怪他当时好像急着要解释什么,竟然是她听得不对。连对方名字也能搞错,伊莎贝尔不免觉得内疚。
“就是他。妈妈,你听说过他吗?”
“当然。这孩子跟他外祖父上周才来的,住在酒馆旁边那幢矮屋。听说是东家要去医院照顾怀孕的女儿,祖孙俩就替人家帮工、照看羊群,估计得忙活到明年吧。路易斯还提前买了几只嫩羊羔,就等着它们长长膘,冬天过节宰了做菜呢。”
路易斯就是酒馆老板。卡特夫人继续说:“你肯定想不到,他那个外祖父啊,脾气比牛还倔。不见他看羊,倒是整天混在前台喝酒,喝醉了就喜欢耍酒疯……真是难为那孩子跟了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家长,忙来忙去的还要挨骂。”
这下伊莎贝尔得以确定亚历克斯的确就是她所想的阿列克。她见过那个上年纪的红脸老人训斥男孩儿,劈头盖脸一顿骂,动作也粗鲁至极。这层原因激起她的天性,使她不由自主地怜悯起与她挥手告别的亚历克斯。被孤寂的情绪所感染,她开口叫住他。
亚历克斯静静地等待下文。
“也许……”伊莎贝尔决定开门见山:“你想来一起放风筝吗?你知道、镇上的孩子少得可怜,如果你愿意来,我的小妹妹阿莉安娜会很开心的。”伊莎贝尔暗自打量着男孩儿的表情,希望对方不会认为她过于唐突、毕竟这只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她小心翼翼地:“没关系,如果你实在没时间的话就算了。”
亚历克斯看起来很激动:“我、我……”
“慢慢来,别着急。”伊莎贝尔发誓会耐心等他说完每句话。
亚历克斯憋了一口气。
“抱歉。”
他很乐意去,但他不能去。
男孩儿说完,转过身子走远了。
没过多久,伊莎贝尔如期改完文章,将手稿封好并寄给杂志社。一桩大事结束,老女士破例允许她放松几天,就当是提前过寒假,如今她也算半个闲人。又一个下午,她带着阿莉安娜外出散步,习习凉风也预示着初冬近在眼前。
宝贝失而复得,阿莉安娜又开心地放起风筝,跑来跑去。伊莎贝尔坐在草坪上,考虑起今年冬天该送什么礼物。她想和坎德拉夫人学习针线活。眼前现出格兰芬多那条红橙相间的围巾,她又觉得自己再怎么织也比不过它,就想着、还是织一件毛衣好了,反正套在长袍下面,好不好看很难说,起码暖和是真的暖和。
阿莉安娜突然指着一边:“伊莎,快看!”
伊莎贝尔看见七八只小羊羔跟在亚历克斯身后,排成一列走过来。他好像个带头的羊妈妈,而且毛发还是黑色的。她笑着挥挥手,他点头、把眼睛藏进帽檐下的阴影中。几只羊累了便不肯动,拖在原地吃起草来,男孩儿也只得停下脚步让它们开饭。
小羊们特别可爱,白得像雪球,而且叫声软绵绵的。有几只啃了几口草,饱了,就相互追跑打闹。其中一个可能没长开,腿一软倒在地上,亚历克斯用双手把它扶起来。它呢,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撒开腿追前面的兄弟姐妹。
阿莉安娜的心都要化了。她走到跟前,看看小羊羔、又看看亚历克斯,还是怯生生地不敢说话——她真想亲手摸摸它们。伊莎贝尔一看她的眼神黏在那儿,什么都懂了。她也走过去,和亚历克斯打个招呼,“她就是我的小妹妹。阿莉安娜,这位是亚历克斯。”
男孩儿的语气总是弱弱的:“你好。”
今天他可是遭遇敌手了,因为阿莉安娜面对不熟悉的人更加内向。
“你好……”但小姑娘为了羊羔大着胆子问,“它们都是你的吗?”
“不是。”亚历克斯不擅长解释说明,尽挑简短的回答。
这时,一只小羊过来蹭了蹭阿莉安娜的小腿,暖绒绒的、有些痒。
“它、它喜欢你。”
阿莉安娜的脸变成一朵盛开的花:“请问、我可以抱抱它吗?”
亚历克斯“嗯”了一声,她赶紧看向旁边的伊莎贝尔。
——她手里还占着风筝呢。
“你们俩为什么不交换一下呢?”
“那……”阿莉安娜抬头,“你喜欢放风筝吗?”
于是两个人身份互换,阿莉安娜改当羊羔头子,亚历克斯便来放风筝了。不过我们这位大朋友好歹比伊莎贝尔年长一岁,对风筝本身的兴趣不如对上面图画的兴趣大。他看着布料上的全家福,轻轻拂过颜料干燥后的笔触,陷入某种回忆之中。
“这是阿莉安娜画的。”伊莎贝尔一一介绍起画上的人。
时间过得飞快,又到傍晚时分。
天边凝起一团火烧云,红紫相融,犹如天空鲜血淋漓的伤。
三个人走同一条路回家,两侧是茂密的粗壮树木。亚历克斯话很少,但他却是个极好的听众。阿莉安娜觉得对方和伊莎贝尔是同一类型的人,渐渐没了最开始的拘束,问他平时喜欢做什么,除了羊还有没有养其他的小动物,最爱听哪个故事等等。亚历克斯应付不过来,嘴巴跟不上思绪,急得满头冒汗,忙把帽子摘下来降温。
伊莎贝尔笑说:“安娜,你一下子问得太多了。”
笑容过后,她的心中又略感怅然。如果安娜不曾被魔力暴动反噬,和其他小巫师一样去了霍格沃茨,就会像阿不福思那样开朗快乐吧?她可以和自己的同龄人在一起,聊些有的没的、聊些她这个年纪经常聊的话题,比如和好朋友吵架了怎么办;今天见到个帅气的男孩儿他是谁;作业好多好难写啊……
心脏处传来的剧痛使伊莎贝尔脸色骤变。
小伊莎不在,她所经受的窒息感和挤压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阿莉安娜和亚历克斯化成无数个背影,层层叠叠,似是她触碰不到的幻梦。她听见自己心脏的鼓动声,极重极缓,响起一声便使人提心吊胆,下一声还会不会响起来呢?
砰、砰、砰。
“伊莎!”阿莉安娜担心地问,“你怎么了?”
“没事。我想是最近休息太晚的缘故。走吧。”
伊莎贝尔咬住后槽牙,挨过这轮痛苦。
她的大腿还是抖的。
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珍儿……”
亚历克斯刚才在听阿莉安娜说话,直到被打断才回过神来。
他注意到伊莎贝尔身后少了一只羊、他叫它珍儿。
“亚历克斯?”
“珍、珍儿,走了。”
不过男孩儿丝毫不慌,珍儿十有八九是去林子里找水了。这片树林里有一片湖,水质很好,所以他经常让羊群来解渴。珍儿是最聪明的一只小羊,早能记住路线,去林里找水也不稀奇。他径直便往湖水走,伊莎贝尔说她也去,留下安娜等待。
珍儿果然在那儿。
但它飘在湖面,死了。
湖水殷红,血丝仍在扩散,从中央至边缘逐渐变淡。空气闻起来是腥甜的味道,腥味来源于这具新鲜的尸体,甜味来源于湖畔的花、仿佛是吸取了羊的生命力,开得格外繁茂。亚历克斯走下湖,抱起珍儿。伊莎贝尔终究什么也没能说出来。两人往回走。
他们没看见那池血水即刻恢复了清澈。
还记得酒馆老板、也就是上文提到的路易斯先生买下了几只羊等过节用吗?珍儿正是被买下的商品之一,现在却没法交差。亚历克斯一时疏忽闯下大祸,总得给个交代。伊莎贝尔不愿让他一人承担错误,如果不是她找他聊天让其分了心,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这女孩儿把事情全部揽自己身上,一方面是因为心肠柔软,另一方面则是、她怕亚历克斯的外祖父动手,先前她早领教过他的脾气。
她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两人本想私下先跟路易斯先生解释一番。这位先生心宽体胖,说话和和气气,虽然是个生意人却并没有掉进钱眼里,否则也不会允许伊莎贝尔跑来吃白食了。然而,他们还未从那池血水中蹚出来,惊忧不定。亚历克斯抱着珍儿的尸体便进去酒馆,伊莎贝尔也忘记提醒他不要招人耳目。结果,没遇上路易斯,先遇上喝酒的外祖父。
他做了大半辈子的牧羊人,哪里会看不出此时的状况?他爆呵一声,引得周围一圈默契地噤声,十几双眼睛一齐落在老人身上。外祖父到底还没醉到不分场合就开打的程度。他甩给男孩一个眼神叫他跟上,眼白附着的一根根血丝看起来狰狞而狂暴。伊莎贝尔不放心,跟着来到后院。老人又叫来路易斯,把没了生气的羊放在他眼前,随即掏出鞭子抽打亚历克斯。
太快了,没人反应过来。
亚历克斯清楚一鞭子的威力,所以从来不用鞭子对付羊群。如今轮到他自己品尝这滋味,只听见扬起的风声,还没做好准备,胳膊上便着了火般地烧起来,然后才是惨叫。
“先生!别这样!”伊莎贝尔像老鹰张开翅膀一般展平双臂,将人挡在身后,说:“您别怪他,该受惩罚的人是我才对。”
路易斯先生还是一头雾水:“哎哟,您这是做什么。发生什么事儿也犯不着打孩子不是?”他把伊莎贝尔拉到面前,“什么怪不怪、惩罚不惩罚的。跟我说说,怎么了?”
女孩儿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前因后果。
路易斯这才注意到那只死去的羊羔。他的表情很微妙,还没说话呢,那边鞭子又要甩起来。老人在咒骂声中举起手臂,路易斯几乎是拦腰抱住他:“老先生,别打啦!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动手。”
一只羊羔,说昂贵倒也不至于,说不昂贵吧、却也值小半月的盈利。羊若是自己的,无非打碎了牙齿咽进肚里,亏了就亏了。可关键是,这羊是东家的,总得有人自掏腰包补上这一亏空。老牧羊人舍不得酒钱,他宁愿打死自己没用的孙子赔罪,也绝不赔钱、那对他而言不是一笔小数目。
这股无赖劲儿把路易斯吃得死死的,难道他能说出“打死就打死,钱必须照给”这种狠心话?想开点吧,赚回这钱不过是两三周的事情。再者说,哪个小孩子能不贪玩呢?亚历克斯又不是个惯会捣蛋的,这次权当长个记性,准没有下次了。
“好了好了。一只羊的事,没了就没了吧,下次当心。”不得不说,这话说得还是挺肉痛,但好歹救了个男孩儿,肉痛也无所谓了。老人一听他不准备追究下去,心情舒畅,便不打算折磨亚历克斯,只说让他小心自己的皮,说完又回去喝酒。
可唯一的那一鞭也使足九成的力气,亚历克斯捂着右胳膊,眉毛拧成一团,手心覆盖住的衣服片被血浸湿。他连对不起这个词都蹦得困难,但还是表示自己可以来帮工抵债。路易斯先生欣然同意这个提议,又给他的伤口涂好药水,风波才彻底平息。
之后,亚历克斯把珍儿的尸体埋在树林里,伊莎贝尔采来花束,放到土堆上。星夜将来,天幕的火烧云浓色转淡。伊莎贝尔只觉得他的灵魂也一同沉寂,沉睡于黑暗之中。她又知道了他的一个习惯,每送走一只羊,就在窗户边放一颗刻有它们名字的石头。石头们排成整齐的列队,如今那里又多了位永住房客。她这时候想,如果他也像他的外祖父那般用鞭子驯羊,如果他不给它们起各种各样的名字,就不会这么悲伤。
心与心之间一旦产生联系,流泪便不可避免,而心肠柔软的人总是流泪、伊莎贝尔也一样。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自己柔软——柔软且坚强。这是她今年许下的圣诞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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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交替的时节。
伊莎贝尔学会了基础针法,成功织出一小块毛衣。虽然坎德拉夫人夸她第一次就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好,但她依然觉得针脚不够细密,拆了又织织了又拆,进度在原地打转。
坎德拉夫人说:“没关系,伊莎。只要是你亲手做的,阿不思都会喜欢。”
“呃……”伊莎贝尔停手,“这不是给他的。”
坎德拉夫人从喉咙滑出夜莺般的惊讶声音。
但女孩儿又专心地织起来,绝口不提礼物的事情。
我们知道、礼物等同于秘密,所以暂且保密才行。
除了织毛衣,伊莎贝尔近期的重心放在魔药学。文章仍在初审中,她想在得到消息前换换脑子,用上辈子的话讲就是人文理工两开花。没办法、还不是因为炼制魔药这种动手性强的活动实在太有趣,换作是记背反应原理她早望而却步了。
这天,她在谷里找药草,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成落汤鸡。伊莎贝尔逃进最近的山洞中,一点点拧干长裙,掉下来的水积满坑洼。现在不比夏天,冷气爬上骨脊,她靠住洞壁、蜷缩起来。洞里光线昏暗,像在拉上窗帘的房间中听雨声入眠。她看着洞口的水链从上往下翻滚,竟也不觉无聊,只是冷得慌。
雨什么时候才能停?
暴雨下不长久,她安慰自己。
没想到又来一只落汤鸡。
亚历克斯狼狈得可以,头发全粘在脸上,下巴淌水,眼睛都睁不开。更要命的是,几只羊也遭遇惨祸,饭没吃上,却靠吸水的毛增加几番重量。这男孩儿看见伊莎贝尔,把外套脱下来给她,可湿外套也无济于补。于是,他又坐下来,企图把两块石头磨成打火石好生一堆火。伊莎贝尔则在对面看着他钻研,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
“我那天去酒馆看见你搬东西,你看见我了吗?”
男孩儿一下子抬头:“哪天?”
“前天。”
“我……”亚历克斯现在说话会降低语速,力求完整地说出词语。他说:“没有看见。你下一次,可以到后厨找我。”然后,他又问,“伊莎,你为什么,来这儿?”
伊莎贝尔便给他讲起自己的学习任务,他似乎很感兴趣。
讲到一半,亚历克斯抱起一只小羊。
那只小羊呜咽一声没动静了,四肢痉挛,眼神死硬僵直。
所以说,跟动物打交道并非易事,尤其是年纪这么小的动物。它们很容易受疾病影响,只比温室里的花儿耐受一点。这只小羊叫梅,出生时废了好大周折,体质虚弱。亚历克斯像母羊般兢兢业业地把它养到会走路,风雨一吹一打,又危险了。
伊莎贝尔当机立断:“亚历克斯,把它给我。”
男孩儿正要说话,她继续:“我会熬治疗的魔药。你呆在这儿,看好它们。”
伊莎贝尔把外套撑在头上挡雨,跑进雨中。她迎面跑起来,受到阻力,仿佛要把她往后推。她感到冰冷蔓延至全身,呼出的气息如利刃般划破气管、刺痛。一到罗伯特先生的家,她二话不说推开门,不顾对方的抱怨之声,把怀里的羊交给他。
“先生,拜托您帮帮忙。”
来不及解释,她又跑去拿相应的药草。
“我又不是兽医。”
嘴上这么说,罗伯特还是用干毛巾裹住小羊,让它的体温变高。
谁让这女孩儿也算他的半个学生。
伊莎贝尔动作麻利地熬好一瓶药,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她用汤勺把绿色的药水送进羊嘴。
“你加了多少艾蒿?”
“原配方的三分之一。”伊莎贝尔说,“给羊羔的用量……”
“没问题。”听见对方肯定,她的心也更加安定。
隔着毛巾能感到小羊的身体变得温暖,约五分钟后,它醒了。
伊莎贝尔松了口气,总算没有重蹈覆辙。
“干得不错。”罗伯特先生说。
如果她不学魔法史的话,当个药剂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伊莎贝尔很高兴,“谢谢您。话说回来,能借我两把伞吗?”
可惜他家只有一把伞。
而且,伊莎贝尔走到半路,天放晴了。
亚历克斯站在洞口张望,看着她像落水神灵,怀抱洁白而来。经过数次铺垫,正式揭晓伏笔,这是他那颗年少的心因水纹缭绕而波澜不平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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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中旬,伊莎贝尔织完了毛衣。这件毛衣是藏青色,高领宽松。它作为伊莎贝尔在针织领域所制作的第一成品,尽管衣摆的收针处稍微走形,但瑕不掩瑜、整体上来看仍是件充满心意的礼物。谁能有好运气拥有它呢?
伊莎贝尔尽量让每一年的礼物都不重样,比如今年首次尝试用薰衣草给阿莉安娜做了一瓶香氛。然后,她又想到可以给巴沙特女士做香薰蜡烛。往未风干的溶液里加几滴安神剂,这样制出的蜡烛所释放的香气便有助于她的睡眠。但老女士表示,伊莎贝尔的文章能获得金奖才是最好的圣诞礼物。
女孩儿没有令她失望——圣诞夜前一周,传来了文章通过初审的消息。要知道,每年秋审只有十篇文章能过审并刊登发表。按照流程,评委组将在明年春审之前公布获奖名单,包括金银奖各一名。金奖得主不单有优厚的奖金,更重要的是、还能在欧洲魔法史学协会获得一个席位。简单来讲,没有哪个专业的魔法史学研究者不想加入这个协会,他们熟知的所有著名学者都是那儿的一份子、巴沙特女士也是。
感谢卡特夫人吧,她的兴奋不比伊莎贝尔少。由于她的缘故,不出两天,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这个消息。他们都知道小小的镇子里出现个了不起的学者姑娘,好像金奖已经被她提前预定似的。这下子,伊莎贝尔连去酒馆帮忙都要被熟客谬赞为“天才”。听着夸张的称赞,女孩儿脸红得堪比酒窖中珍藏的葡萄酒,忙请对方千万不要这么说。
开个玩笑,她甚至考虑过要不要戴上面纱示人,但那样恐怕就更引人注目了,于是作罢。足足半个月后,人们的热情才稍微消散,总算不会给她多余的关注和压力。伊莎贝尔才得以恢复平常的心态,等到这时,圣诞周也如期而至。
趁酒馆还未暂停营业、休假之前,路易斯先生叫后厨备了丰盛的大餐、连同养了大半年的羊在内,和大伙儿一同庆祝并欢迎全新的一年。与往年不同,今年多了位小帮工亚历克斯。
这天傍晚,酒馆门外早早挂上关门的牌子,大堂里只有数位内部员工在做清洁工作。伊莎贝尔坐在灯下面擦拭酒杯,耳边是大人们的笑声,他们在聊家里的琐事。然后,大门开了,卷入一阵风,室内温度骤降。亚历克斯提着两只木桶进来,把门关上。
倒完今年最后的垃圾,男孩儿打算告辞。他正要向路易斯先生告别,对方却一把搭住他的肩膀拍了拍,直说:“好小伙儿!还走什么?和大伙儿热闹完再走也不迟!”
亚历克斯和伊莎贝尔一样不擅长拒绝,便哑口无言地答应了。离开饭还有些时候,这男孩儿一个人躲在大堂角落,刚好站在阴影里,暖色调的光隔开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伊莎贝尔倒了杯热水,由光明游入灰暗:“辛苦了。”
“谢谢。”男孩儿双手接过,又说:“这个、给你……”
亚历克斯把东西放她手心。
伊莎贝尔低头,手心处是一颗石头。
这颗石头磨圆度高,手感细腻光滑,泛着莹亮的淡蓝色光辉。最特别的是,石头通身布满一圈圈涟漪状的纹路,形状是天然而标准的桃心。说它是抛过光的宝石也没人不会相信,而他却说这只是一块石头、在浅河滩中捡到的。
亚历克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伊莎贝尔的侧脸,担心自己的礼物不能让她满意。直到那双蓝色的眼睛朝他微笑,他才真正松了口气。他以前只知道拆礼物的人会十分紧张、紧张自己会得到什么礼物,却没想到送礼物也是如此。
“谢谢你,亚历克斯,我很喜欢。”
“——孩子们,开饭咯!”
香味飘满整个大堂,大伙儿们将四张方桌并在一起组成更大的桌,围绕着坐满四边。伊莎贝尔始终把小巧的石头攥在左手心,也不怎么妨碍她使用刀叉。她并没有沉浸在欢快的氛围内,而是在思考究竟该给亚历克斯送什么礼物、想得很是苦恼。
或许、每年都送不重样的礼物着实是个高难度挑战,毕竟她能亲手制作的种类有限。而且,男孩子们需要的物品同女孩子相比也没那么繁多、单是香氛都能列出个几十种完全不同的香味。一年一度的餐后余兴表演环节开始时,她仍然想得出神。
路易斯先生摆出他的拿手绝活——手风琴。据他说,他年轻时当过街头艺人,有的是听众天天按点来等他表演献艺,到后来攒够了钱便在戈德里克山谷定居了。
先是卡茨小姐伴着琴唱了首轻快的歌,大家拍手相和,拍着拍着就一齐唱起这耳熟能详的歌谣,后来彻底变成大合唱。接着轮到最活泼的跳舞时间,无论男的女的,人们两两配对,互相挽着胳膊,随节奏跳跃、踏着地面,发出清脆响声。时光好似停滞一般,每个人都与曾经青春的自己短暂相遇,忘记了烦恼和忧愁,只想着摆动身体、如随风起舞的柳絮,飘啊飞啊,脱离现实。
乐声中,路易斯先生靠近黑发的男孩儿,他的手在键盘上飞移,嘴巴也快得很:“亚历克斯,你呆在这儿,难道是奢求让美丽的姑娘主动邀请你共舞?”小孩儿的心事都写在脸上,他的眼神放在哪儿,他可看得一清二楚。
亚历克斯被耳边洪亮的声音吓得打个激灵:“我……”
伊莎贝尔听见模糊的声音,朝他们的方向看来,笑得明媚。
她正像一只十六岁的巨型白兔,越蹦越快活。
路易斯哈哈大笑:“她可是我们这儿学识最渊博的女孩儿,孩子、你得好好努力啊。”话音刚落,卡特夫人过来歇会儿脚,她满头大汗,用手扇了扇热空气。路易斯先生打趣说:“等伊莎今后出了名,您挑女婿的眼光也得跟着出了名的严格吧?”
“什么呀、哪儿的话。”卡特夫人一同玩笑:“我还等着邓布利多家的儿子娶了她呢。不是我说、几个孩子认识多少年了,感情还是这么好。别人怕是没机会呀。”
“邓布利多家的?他家不是两个儿子吗,您具体说的哪个?”
“我可说不准、得看伊莎‘喜欢’哪个。”
“原来如此……”路易斯意味深长,“看来、竞争对手的数量可观啊。”这位先生不忘贴心地保守亚历克斯的秘密。因此,这话以卡特夫人的角度来解读不过是一句合时宜的感叹而已。
亚历克斯没有说话。
恰好、伊莎贝尔也过来了:“妈妈,我好像听见您说‘邓布利多’?”
卡特夫人满肚子坏水:“伊莎,假如你是个新娘、明天就要结婚了,你会嫁给邓布利多家的哪个小伙儿?”好家伙、这话差点就把“你更喜欢哪个”摆明面上说。
伊莎贝尔有些尴尬:“妈妈,您说什么呢……我们是朋友。”你能想象两个互相陪伴彼此六年的朋友走到一起吗?拜托、这又不是小孩子们的过家家,成天嚷嚷着长大后要娶你或是嫁给你,太奇怪了。
跟孩子们说起谈婚论嫁的事,大人们总显得兴致勃勃、他们喜欢看对方羞红了脸蛋又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青涩模样。路易斯先生在一旁帮腔:“所以说,只是假设。假设你会嫁给其中一个人,你怎么选择?”
“这个嘛……”但伊莎贝尔不是脸皮薄的女孩儿,不如说她迟钝得过了头,反而以解答学术问题的态度尝试从各个角度分析两人的优缺点,完全看不出她有半分少女般的羞怯。而亚历克斯,眼神在跳舞的人群来回飘动,耳朵却不漏她所发出的任何声音。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择阿不福思。”
“梅林的胡子!”卡特夫人挡住嘴巴,“我以为你会选阿不思。”
“我看是您会选择阿不思吧!”路易斯笑着戳穿她。
“没错儿、那孩子让人挑不出错……”
“没人能束缚他的心灵。”伊莎贝尔说,“虽然阿不思对所有人都很温柔,但他其实更在乎别的东西、更纯粹的东西。所以他很难把心思投入在一个人身上。阿不福思不一样,他经常冲动,却会把一个人真正地捧在心上。”阿莉安娜正是个最好的例子。“所以,我会选阿不福思。”
“也不尽然。伊莎,或许你还有其他选择。”路易斯当然不会轻易地放过机会。鉴于他仍在演奏之中,便用上臂碰了碰稻草人般伫立的黑发男孩儿,“瞧,你不妨考虑考虑我们的亚历克斯?”卡特夫人连连笑说:“又是个好孩子,我看行!”
“我、我……去外面站。”
亚历克斯在欢笑声中临阵脱逃。
卡特夫人说:“你看你,人孩子都不好意思了。”
路易斯先生差点要举起双手摇白旗:“冤枉啊,梅林知道我是好心办坏事。”
伊莎贝尔走出酒馆,看见亚历克斯靠着墙站在窗户前面。玻璃上挂着层水雾,勉强映出一个漆黑的轮廓。他似乎在观察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又或许只是在发呆、消磨时间。他的右半边侧脸是亮的,其余的地方则淹入夜色之中。
伊莎贝尔走上前去:“别在意,他们只是开玩笑。”相处这么久,她早琢磨透了男孩儿的脾性,知道他不很外向,也看得出来是大人们的话让他心底不自在了。
亚历克斯点点头,问起阿不思的事情。
他好奇对方两个的关系,问他为什么不在戈德里克山谷。
“因为他得去霍格沃茨上学,我得等到明年夏天才能见他。”
亚历克斯瞪大眼睛:“你为什么、不去?”阿不思有多厉害他不清楚,但伊莎贝尔是他认为最厉害的人,为什么不和对方一起去霍格沃茨?除非、他想,除非她和自己一样。
“——你是哑炮?”
“对。”
伊莎贝尔变了。当别人提起“可惜你是个哑炮”时,她不再会像以前那样扯出个落寞的微笑、为自己惋惜。现在她会不带任何情绪地承认这个事实,因为在她看来,是不是哑炮并不影响她的成长和进步,否则她的文章也不会过得了初审。她不觉得自己比谁更优秀,却也不会自卑自己不如其他巫师,已经可以成熟地处理好心态。
亚历克斯真诚地:“你很厉害。如果……”
他说:“我希望自己能像你一样厉害。”
“谢谢你。”伊莎贝尔说:“我也希望自己能像你那样会照顾动物。”所谓术业有专攻,大家各有各的长处。在女孩儿心里,亚历克斯也很厉害、而且是她很难学会的那种厉害。
亚历克斯不好意思地弯了下唇角,把帽檐往下按、这是他的习惯性小动作。而后,他突然想起什么,从大衣的口袋中拿出一个信封,语气犹豫:“伊莎?你能不能……”
他的忸怩源自一种难以言说的羞耻感,伊莎贝尔让他加深了这原本就长期存在的心理。他并不识字,包括两人第一次在公告板前见面时,他也是靠寻物启事上的画才明白有人丢了一只风筝。尽管他知道伊莎贝尔绝不会对此表现出一丁点的轻蔑,但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缺陷,对他而言、对这个正处于最敏感时期的少年来说,着实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情。
他感到犹如火烧:“你能帮我读一下这封信吗?”
果然,伊莎贝尔只是愣怔两秒,便懂了他隐藏的后半句话:“没问题。”
“呃……这是我妈妈寄来的,我可能、还想给她回一封信。”
伊莎贝尔欣然同意帮忙,两人来到亚历克斯和外祖父共同居住的矮屋。这幢屋子单从外表看便知年岁已久,功能只能说大体完善。一推开门,地上摆了两只木桶用来接天花板漏下的水,过几天要是下了大雪情况就更糟糕了。矮屋只有一层,家具少而实用,放了两张床、一个大衣柜、一张桌子及一张椅子。外祖父应该是去其他地方找酒喝了,亚历克斯用布把没有灰尘的椅子擦了又擦,才请伊莎贝尔坐下。
他点燃蜡烛,女孩儿先是道谢,坐好后便开始读信。执笔人的字迹算不上清秀,偶尔有几个错别字,但对方每个笔画都透过纸背显出认真。亚历克斯的妈妈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写了冗长又琐碎的话,信的大部分篇幅都在叫男孩儿不要担心、她过得很好,还问他生活如何,外祖父身体是否健康,有没有需要添置的物件。
伊莎贝尔读完,开始就着烛光写回信、纸笔都是亚历克斯提前买好的。看对方说起话来比平日更加断断续续,女孩儿连忙说:“别紧张、亚历克斯。慢慢来,想说多少说多少,我都会写下来的。”
伊莎贝尔先打好草稿,把男孩儿的话整理好后,又用最漂亮的字体誊写了一遍,连一处勾画痕迹都找不着,信看起来像是宴会的邀请函。
“大功告成!”伊莎贝尔甩两下酸痛的手,递过信。
亚历克斯语无伦次,顿了下,才说:“谢谢你、伊莎。”
忙活完,伊莎贝尔问:“你们有多长时间没见了?”
“一年多、快两年。”
伊莎贝尔突然很难过,一般来讲,他们这种年纪的孩子都会待在父母身边。亚历克斯让她回想起过去。那时候,她为了买课外资料做过几份兼职工作,都是类似洗盘子这种简单却累胳膊的活儿。但她遇到的老板人很好,会让她把没卖出去的饭菜带回去吃,可亚历克斯的外祖父对他并不好,她怜惜这男孩儿。
“你们什么时候才能见面呢?”
“我不知道……”亚历克斯低头。
他的话连贯起来会是这样:“外祖父不喜欢我妈妈,她是个麻瓜、在一家纺织厂做女工。我爸爸游学时认识了她,他们背着所有人结婚、又有了我。”
“外祖父生气极了,跟他们断绝往来。我八岁那年才知道爸爸是个巫师,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他从来都没有用过魔法、至少是在我的面前。我们就住在麻瓜的地盘,我爸爸也去了工厂、但他后来出了意外,而妈妈又怀孕了。”
伊莎贝尔倾听着,烛焰在她的眼中跃动。
那双蓝色眼眸里流露出的动容使亚历克斯得以继续:
“我多了一个妹妹,她叫艾米丽,金发碧眼、比我长得更像妈妈。妈妈要工作,都是我在照顾她,可我们过得太困难了、他们总是克扣她的工资,有段时间我们只能喝青菜叶子煮的汤。结果,妈妈可能是从以前的信件里找到了我外祖父的地址,恳求他看在我和艾米丽的份上帮帮忙。”
“他带走了我、他只带走了我。他说我应该像我爸爸那样去霍格沃茨念书,而不是跟一群麻瓜混在一起。直到十一岁那年,我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他骂我是个‘哑炮’,说我是个没用的东西。他没有赶走我,但也不让我见妈妈,就开始教我怎么照顾羊、教我哪种草最适合当饲料、如果母羊难产怎么处理……”
“然后我就跟他一起给人放羊,去不同的农场帮忙。之前的东家说我干活利索,经常请我吃甜点,我们关系很好。我就请他帮我给妈妈写信、我以前总瞒着外祖父请关系好的大人帮我写信。上次收到的信我一直攒到今天,这是我到戈德里克山谷以来寄出去的第一封信。谢谢你,伊莎。”
伊莎贝尔给了他一个拥抱:“好朋友之间不需要客气。你知道吗,亚历克斯,我想到该送你什么礼物了。我保证你以后可以自己给妈妈写信!稍等,我待会儿就回来。”她迫不及待地出去拿东西,她今晚就想祝他圣诞快乐。
从酒馆回到家得穿过林荫道。冬夜,道上空无一人,干枯的树枝投下斜长的鬼影。伊莎贝尔全身心都想着礼物,完全不受诡异氛围的影响。下一秒,她听见远方传来凄美的歌声,恍地停下脚步,仿佛灵魂也脱壳而出。
歌声浸染着寒木松香的味道,她倏忽感觉被晶雪包围,又像嚼了薄荷,神经悚凉。音符勾着她一步步地向源头前进,那是被树木掩映的、似曾相识的湖边,珍儿就在那里丢了性命。现在轮到伊莎贝尔了,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唯有一个念头在说:向前走、向前走。
——向前走吧。
湖水缠上她的脚踝,那块皮肤瞬间被冻得青紫麻木。但她什么也不在意,什么也感觉不到。此时此刻,她只想着这旋律是如此的凄婉,引得她骨头也轻颤,想把自己做成竖琴与之伴歌。她向湖心走去,水没过她的足尖、脚踝、小腿、大腿……
“伊莎贝尔!”
亚历克斯拦腰抱住她:“伊莎贝尔,停下!”
女孩儿如梦初醒般回头,打量四周:“我、我怎么在这儿?”
不待回神,潮水的冰冷即刻吞噬了她。
两个人走上岸边,伊莎贝尔打起喷嚏来,亚历克斯把外套给她。
伊莎贝尔惊魂未定:“你怎么找到我的?”
如果不是他,自己可能就没命了、神不知鬼不觉地没命
亚历克斯说:“冬天、有狼,我不放心,跟在后面。”
经过这么一出,亚历克斯更不敢让她一个人走夜路,把人直送到家门口。他离开时,伊莎贝尔将她所想到的礼物交给他、是一本厚字典——她决定教他认字和写字,这样他就能随时随地给妈妈写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