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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走马灯 一晚上的爱 ...

  •   程筝是一家珠宝设计公司的总裁助理,前一天晚上鬼使神差地答应了顶头上司官琛的告白。官琛是个男人,好巧,他也是。他不是不知道男人和男人可以相爱,只是昨天以前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有一个男朋友。

      周五早晨八点四十七,程筝发觉到自己进公司后踱到总裁办公室门口时,才如梦初醒一般感知到自己的行为和平常不同——没有直接坐到的工位上。
      在门外徘徊了两分钟,程筝终于下定决心似的把手抬起来准备敲门,就在这时,门先开了。

      给官琛当助理有一年多的时间,程筝并不是在一起以后情人眼里出西施才觉得官琛长得挺拔帅气,第一次见到他就有如此认知。
      他的头发总是一丝不苟,轮廓分明,鼻子高挺,唇线平直,一双看起来总是恭敬而深情的双眼很好地矫饰了本来锋利的长相。西装精简,手腕上戴着看上去价值不菲的手表,身上散发淡淡的木质调香水味。一切都恰到好处,就像他这个人。

      “有事?”官琛低头看了一下腕表,眉头轻微皱了皱,不带一丝人情地问。
      “没事。”程筝露出一个轻巧的微笑,回答完刚转身准备离开,又被叫住。
      “程助,”官琛扫了程筝一眼,发现今天他看起来不太一样,双眸灵动水润,耳尖泛着红,嘴角上扬,回答他问话是语调轻柔,此时专注地看向自己,好像他是能带领他通往幸福的上帝。
      官琛顿了两秒,移开视线,“今天的行程都协调一下往后延,有什么问题找苏总处理。”说完匆匆擦过程筝肩膀走向电梯,一个眼神都没有多留。

      平常工作日中午,程筝都会和官琛一起吃饭,刚开始很不习惯,没有人想休息的时候还和老板在一起提心吊胆,又不好意思拒绝。但习惯是很奇怪的东西,不习惯的事物时间一久很自然也便成了习惯,不能和官琛一起吃午饭也就成了不习惯。
      “程助,去食堂吗,一起?”苏哲理从背后拍拍程筝肩膀问道。
      程筝正在整理手头上的文件,转头,一张很有福气的脸迎过来,程筝笑笑说“稍等,我把文件归一下。”
      “走,别忙了,你们大官人现在估计正乐不思蜀呢,你也歇歇。”
      “你知道他干嘛去了?”
      “你竟然不知道,他不是什么事儿都跟你说吗?也是,这事儿他可能不好意思说。据我所知,我们有个发小从国外回来,一早大官人就忙不迭去恭迎喽。”
      苏哲理福气的脸上泛起八卦的喜悦,勾勾手指示意程筝凑近,“你们大官人,从初中就暗恋人家。”苏哲理在程筝耳边小声分享,兴奋地朝程筝挑挑眉。

      程筝一直知道官琛和苏哲理一起长大,关系很好,只是从来不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共同发小。原来官琛那样的人也会跟朋友分享悸动,但苏哲理对他们恋爱全然不知,还能对他如此慷慨地分享官琛的前尘往事,官琛跟他表白过那么多次,显然他一次都不知道。
      官琛从来没有打算向朋友以全新的身份介绍他。
      “那……老板现在还喜欢你们那个发小吗?”程筝听到自己声音闷闷地问,清了一下嗓音,尽力把语气放得轻松,“毕竟过了这么久了嘛。”
      “你还不知道他,死心眼,认定什么就一条路走到黑,就算真有什么其他喜欢的人,但暗恋十几年的白月光对男人来说,杀伤力可是核爆级别。”
      程筝始终盯着手里的文件,早晨官琛匆忙的身影不合时宜地钻进大脑,他路过他像路过一棵小草。
      “苏总,我突然肚子不舒服去趟卫生间,你去吃饭吧,别等我。”
      鼻子酸,眼睛朦朦,为着不争气的眼泪找不到观赏它的观众,程筝潦草地打发走了苏哲理。

      整个下午,早晨和官琛短暂的碰面像死前走马灯一帧一帧在程筝脑海里放映。
      1.没有对我说“早,程助”。
      2.只看了我一眼。
      3.没有像以前一样告诉我去哪里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能不能一起吃午饭。
      4.一天一条消息都没有发。
      5.没有告诉朋友他喜欢我。(可能现在已经不喜欢了)
      6.原来还有白月光!!!
      跑了一下午走马灯,程筝认定他的爱情死了。
      他的男朋友是后悔和他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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