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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囚营余温 乱世中的人 ...

  •   “齐长官说了,这批战俘不做处置,放任他们在这里自生自灭,得到什么样的下场都要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雪粒子砸在军靴上,碎成冰冷的水渍。我缩在敌军营地的墙角,冻得指节发僵——作为战败方的秘书,我是这里最无关紧要的战俘,连棚屋的门都不配靠近。

      只是…若是再这么冷下去,只怕我会成为这军营里最无足轻重的孤魂野鬼,不,不可以,为了活下去付出那么大努力,我不该是这个结局。

      “我能进去吗?”

      声音抖得像被风吹散的棉絮,不知是哪一种勇气促使我说出这句话,面前这位正义凛然的军官他那双漠对众生的眼睛,令我看了心生涟漪,或许觉得我们的磁场相吸引,我直觉,这个人,不会任由我冻死在这…

      我抱着手臂抬头,撞进齐迹那双漠然的眼睛里。后来听说他是敌军最年轻的指挥官,是督军大人唯一的儿子,本身金尊玉贵的少爷,却自幼南征百战在军营里长大,肩章上的星徽亮得扎眼。此刻却蹲下来,指尖碰了碰我冻得发红的耳尖:“你冷?”

      我点头,睫毛上凝了霜。他起身让开半步,棚屋的暖气流裹住我时,我听见他对卫兵说:“记她是我的文职助手。”

      那天晚上,醉醺醺的士兵撞开我的门时,我以为自己会死在肮脏的草垫上。齐迹踹开了门,军靴碾过地上的酒壶,声音冷得像冰:“滚。”

      我眼中含着泪攥着被角说“谢谢”,他没回头,只把一件带绒的披风扔在我床头,“以后做我的助理,我这里不养闲人。”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母亲送的成年礼。

      他未婚妻金小姐来的那天,营地飘着细雪。我在走廊擦枪,听见齐迹的卧室门关上,又在一小时后打开。金小姐走时把一封烫金信封塞给他,看似一封情书,他随手揣进了军装口袋,直到三天后掏怀表时掉出来,也没拆开。

      我帮他捡起来,指尖碰到信封上的香气,他忽然说:“我留你在身边,不是为了让你看这些。”

      我低头把信封递回去:“我是来报答你的。”
      他没接,反而从抽屉里摸出个绒布盒子——是支缠了丝带的钻石发夹,钻石在灯下滚着暖光。“给你的,”他别开眼,“文职总得像样点。”

      金小姐来的那天,营地飘着细雪。她故意把咖啡泼在我刚整理好的文件上,指甲掐进我手腕:“你以为他留你,是因为喜欢你?不过是看你像条摇尾巴的狗。”

      文件洇成深色的墨块,我刚要抬臂,齐迹突然攥住金小姐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她疼得皱眉:“向她道歉。”

      “齐迹你疯了?”金小姐的声音发颤,“我是你未婚妻!”

      他没说话,只把我护在身后,直到金小姐摔门而去,才蹲下来捡我散在地上的文件。他指尖沾了墨,擦过我手背时,我听见他说:“别听她的。”

      可那天晚上,我看见他站在雪地里,对着金家的通讯电报发了半小时呆。

      我帮他送作战指令的傍晚,撞见他和金小姐在帐篷里说话。窗帘没拉严,金小姐的手搭在他肩上,他没推开。

      我把指令放在帐篷外的石桌上,转身时撞翻了暖炉,炭火溅在我手背上,烫出一串红印。齐迹冲出来攥住我的手腕,金小姐的声音从帐篷里飘出来:“她就是故意的。”

      “我不是。”我挣开他的手,作战指令落在雪地里,“我只是……不该来。”

      那天晚上,他把烫伤药放在我门口,没敲门。我摸着药瓶上他指尖的温度,却想起我方战友连同我被俘时,他站在刑场边的侧脸——冷得像冰。

      他让我帮他整理作战文件的那天,我在地图夹层里看见了我方偷袭的作战图——是我亲手誊写的那份。钢笔尖在纸上顿出墨点,齐迹的手指忽然覆在我手背上:“你在抖。”
      “这是……”我咬着牙抬头,“你早知道我是谁?”

      他把作战图折起来,指尖擦过我虎口的旧茧,那是常年握笔磨的:“从你写的第一份会议记录,我就认出来了。”

      那天晚上,我把匕首藏在枕头下,却看见他端着热汤站在门口,汤碗边搁着支缠了丝带的钻石发夹:“我没动你的那些朋友。”

      我攥着匕首的手松了,他放下汤转身时,我听见他低声说:“淇淇,我不想动你的人。”

      我生来二载便如断梗飘萍,在风雨飘摇中苟延残喘。记忆的起点是潮湿的街角与陌生的施舍,世间于我不过是一片没有坐标的荒原。为了活下去,我捡过残羹冷炙,挨过寒夜霜雪,后来被灰色帮派“琅琊”收作跟班作为文秘,凭着几分狠劲与机敏,渐渐在灰色地带立足。

      自记事起,我便深谙“无利不往”的生存法则,没有归属感,没有牵挂,唯一的安全感来自手头的钱财与脚下的生路。于是我成了江湖上最没有底线的“办事人”,只要价钱合适,无论何等差事,哪怕刀山火海,亦会奉命而行。我像一把没有柄的刀,锋利却无依无靠,在人情冷暖中独自沉浮,从不知“忠诚”二字为何物,更不懂为谁倾心效力的滋味——直到齐迹的出现。

      他或许是第一个看穿我坚硬外壳下空洞的人,或许是唯一一个肯将背后托付于我的人。在他眼中,我不再是任人差遣的工具,而是有血有肉的同伴。这份知遇之恩,如同一束光照进我灰暗的人生,让我第一次有了“归处”的念想。为他做事,不再是单纯的金钱交易,而是心甘情愿的追随,是为了守护这份难得的温暖,亦是为了给自己漂泊的灵魂,寻一个可以停靠的港湾。

      可在那些被黑暗吞噬的深夜,我总会想起一个模糊又清晰身影。那是记忆里唯一残存的温暖碎片:她总在暮色里唤着一个熟悉的乳名让我在归与不归的路口,反复徘徊,寸步难行。可最终正邪不两立,这份羁绊维持的和平还能够维持多久,况且金家的婚约迫在眉睫,齐迹,我始终不愿让你为难。

      逃跑的机会是老炊事兵给的——敌军换防的卡车会在黎明前开去边境。我混在后勤兵里爬上车厢,车轱辘碾过积雪时,听见有人在后面疯了似的喊。

      是齐迹。他军装扣子都没扣好,军靴陷在雪地里,红着眼吼:“都这么对她了她为什么还要走!老子差她什么了!”

      我攥着车厢栏杆,忽然想起他蹲在雪地里碰我耳尖的温度和那句“淇淇,我不想动你的人。”

      “有些事,得自己选。”我对同逃的姐妹说,然后跳下车。

      雪粒子砸在脸上,他站在我面前,睫毛上全是霜。“骂我呢?”我故意逗他。

      他喉结滚了滚:“不是走了吗,还回来干什么?”

      “有些人对我够意思,”我踮脚拍掉他肩上的雪,“不想让有些人觉得我忘恩负义。”

      他笑了,眼角的红还没褪,转身往营地走:“跟上。”

      军官考核那天,齐迹的父母堵在考场外。我躲在树后,听见他父亲的吼声:“你不娶金小姐,这个女人就别想活命!”

      “那你也会逼死你儿子。”齐迹的声音发颤,“我爱的是她,不是金家的权势。”

      他被锁在别墅的书房里,我撬开锁进去时,他正趴在桌上,军装皱得像团废纸。我把披风盖在他背上,他猛地抬头,眼睛里全是红血丝:“你怎么进来的?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可别小看我,”我擦去他眼角的泪,“我是秘书,开锁也是技能。”

      他突然抱住我,下巴抵在我颈窝:“相信我,我不会娶她。”

      三天后,前线传来消息——我方残余部队突袭了敌军补给线,营地乱成一团。齐迹攥着我的手钻进军用吉普,油门踩到底时,我看见金小姐站在别墅门口,手里还攥着那封没拆开的情书。

      “我们去哪?”风灌进车窗,我扯着他的军装。

      暮色如墨,齐迹眼底是不容置疑的坚定:“琅琊兵不受制于任何管辖妄图通过战争夺权,一群无名之师,去给它端了,还故土安宁。”

      那片让我魂牵梦萦的土地,如今正被战火蹂躏,而我终于有机会踏上归途,却是以这样的方式。

      齐迹仿佛看穿了我的心神不宁,沉声道:“你别怕,我会护你周全,更会帮你守住那片记忆里的温暖。”

      夜色笼罩下的城郊废弃仓库区,齐迹靠在越野车旁,“琅琊组织的核心据点就在三号仓库,他们靠操控武装分子制造混乱,意图趁乱夺权,今晚一锅端。”

      队员们迅速破顶而入,瞬间控制住毫无防备的技术人员,切断了所有信号线路。

      与此同时,仓库正门传来剧烈的破门声。我带人冲出机房时,正看到齐迹手持防暴盾,侧身避开袭来的棍棒,身后的队员顺势上前,将反抗的琅琊成员逐一制服。混乱中,齐迹目光如鹰,锁定了试图从后门逃窜的首领,一个箭步上前,一记精准的擒拿将其按倒在地。

      半小时后,仓库内的抵抗彻底平息。齐迹站在满地狼藉中,对通讯器沉声道:“据点已清,请求支援接管。”月光透过破损的窗户洒在他身上,他回头看向我,眼底带着一丝释然:“结束了,城市该恢复平静了。”

      这时,从角落里缓缓浮现一位老者的脸,她总在暮色里唤着一个熟悉的乳名“淇淇,今天早些回来吃饭。”阿嬷在护卫的带领下上了吉普后座。

      我眼中已经浸满泪水,转头看向齐迹,他只是微微一笑,像是在说“我说过的,会帮你守住那片记忆里的温暖。”

      齐迹将余下的收尾工作吩咐给了手下,拉起我的手上了车。

      “我们去哪?”

      他偏头看我,发梢沾了雪:“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琅琊已除,故土可安。山风掠过,吹动他的领带,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他在,再无颠沛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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