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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November of Summer ...

  •   清晨,天还没有亮,天空是一片萃洗过的靛蓝色,澄澈而深邃。五星级酒店里空调发出细微的气流声,前一晚忘记关的窗户涌入一股微风,将轻薄的米黄色窗帘吹起小小的弧度。

      忽然,床上发出了一声惊叫。

      “呼......呼......”,她猛地睁开眼睛,从睡梦中惊醒,盯着床头彻夜开着的小夜灯,喘气良久,终于缓过来。

      抓起枕头边的手机,屏幕自动亮起,才六点,她皱了皱眉,闭上眼睛想睡个回笼觉。但惊醒之后,睡意却仿佛随着梦境中的恐慌而一同销声匿迹,她在被子里窝了十几分钟,心脏还是砰砰跳个不停。

      她烦躁地坐起身,靠在床头,懊恼地抬手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干脆开始回忆那个这些年反反复复做的梦。

      昏暗的小路上,她牵着那个人的手,静默地走着,心里藏着隐秘的喜悦。

      不知不觉,灯光越来越暗,那个人忽然回了头看她,挣开了她的手。她有些诧异,可那人接着冷冰冰地说,“陈淇,你不懂”。然后决然地转过身,向前快速离开。

      她在一瞬间变得无比惊慌,想要叫住那个人,想问一句为什么,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只能不知所措地追着她离去的方向。可那条路越来越黑,越来越窄,她是极其怕黑的,却仍旧紧紧咬着牙向前跑,就当她快要抓住那个人的衣袖时——

      “陈淇,你根本就不懂。”

      咚,她一脚踩空,跌倒在地。

      再也追不回那个人。

      她一次又一次地做着这个狼狈的梦,却一次都没有追上过那个人。她曾经以为那个人的面容会此生都难以忘却,可是八年如同弹指一挥,白驹过隙,那个人的面容在她的梦中也越来越模糊。

      她尽力地在脑海中回想,勾勒,可仍旧于事无补。

      她泄气般把枕头扔到一边,抱着膝盖,丝丝缕缕的委屈一点点攀上心头。

      “早啊,淇淇”,静悄悄的早间酒店餐厅传来一阵脚步声,秦畔轻快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一只手轻柔地拍了拍她的肩头。

      她转过头,没精打采地回了一句早。

      “没休息好啊?”,秦畔皱起眉,有点担忧地问。

      “做了个噩梦”,她把盛着两块早就抹上厚厚一层蓝莓酱的吐司推到秦畔面前,“刚刚叫人烤好的”。

      “淇淇,我可太爱你了”,秦畔明媚地朝她笑了笑,“放心吧,今天会议有我呢”。

      两人是在高翻院就认识的老同学了,后来一起做了同传,水平相当,又熟的不能再熟,一直是彼此最好的搭档。

      “没事,不会影响工作”,她夹起一筷子虾仁肠粉,细嚼慢咽起来,实际上吃得没滋没味。

      “梦见什么了?把你弄成这样?”

      她顿了顿,把一粒鲜嫩的小虾仁咽下去,有点艰难地开口。

      “梦见她。”

      秦畔也愣住了,许久,叹了口气,“金九银十,你最近确实也太累了。今天这一场忙完,一月也快来了。你好好休息,歇一歇。”

      她僵硬地点了点头,只字不语。

      会议九点开场,她们提前一个小时从酒店出发。

      出了酒店大堂的玻璃门,一股冷空气袭来,秦畔裹紧了她的西装外套,转头对陈淇开玩笑,“十二月了,总算变冷了,再那么二三十度地热下去,我可受不了了,都怪你那时把我骗过来这鬼地方。”

      秦畔是北方人,来到几乎位于最南边的沿海城市G市工作了两年,还是不习惯南国的天气。

      “要跑吗?还来得及。”

      秦畔笑着捶她一拳。

      陈淇是土生土长的G市人,家里都是G市的“原住民”,早就对这边的水土习以为常。

      G市,经济大省D省的省会,在北回归线以南,炎热的亚热带。从三四月份就开始入夏,绵延到十一二月份才逐渐入秋,有着平均长达204.4天的漫长的夏天。

      到了会场,很幸运地从主持人那里提前拿到了演讲稿,她走进有些逼仄的同传箱,开始调试设备。

      说了几句话来测麦克风,她往外看,秦畔在玻璃外对她比了个ok的手势。

      接着秦畔走进同传箱,扔给她几颗薄荷糖。她放在桌上,轻道,“谢了”。

      “刚才念的什么?”

      “十四行诗。”

      “哟,这么文艺?怎么忽然被莎翁该死的魅力迷倒了?”

      “高低音爆破音都有,方便测试。”

      “我不信,从实招来”,秦畔捏了捏她的脸。
      她静默了片刻,“我以前很喜欢。”

      秦畔原本想逗逗她开心,不知道自己这都能捅到她的伤心处,又无奈又抱歉,诚恳地道,“对不起啊”。

      她摇了摇头。

      又是一片沉默。

      产业会议要开始了,她把耳机戴上,露出左边半只耳朵,看向玻璃外的会场。原本心不在焉的眼神在看到人群中某个参会者的侧脸时猛地停住,心跳没由头地加剧。

      太像了,她心想。

      但那个人却并没有怎么动,脸始终看不完整,她盯了一会,暗自否定。

      怎么可能呢,她在北京呢。

      八年了。

      她曾经从来没有想过,土地竟会如此辽阔。一不小心,就会再也找不到想见的那个人。

      她们终究天南海北,千山万水,遥遥相对。

      她回过神,专心地调整呼吸。和秦畔交替同传,她打头阵。

      准备开始,她摁下Micro键。

      主持人的声音传入耳朵,她流畅地开始翻译,平稳清晰的声线被她自己露出来的左耳接收检查,也同时传入了众人的耳机中。

      她专心致志,并没有发现会场中有个人几乎是立刻猛然转头,目光穿过阻隔着的重重人海,死死盯着同传箱的方向。

      不会听错的。

      是她的声音,是她。

      她的眸子渐渐濡湿。

      “我最近很喜欢一首诗,念给你听?”

      “好。”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炽烈盛放的第十八首。

      但是因为是古英语,萧湘听得不太顺畅,但意思也懂得八九不离十。她听到了summer——陈淇最喜欢的夏天。

      那时候是十一月,G市的十一月照旧是暖洋洋的。太阳一出来,好像仍旧处于七八月炎热的盛夏,仿佛可以去相信,夏天永远也不会终结。

      十一月的夏天,她给她念十四行诗,虔诚无比。

      她也很喜欢,想找中文版的来看。但是翻译过来的诗,就像兑了水的果汁,寡淡而无味,有些甚至于涩口。许久找不到合心意的,便也就放弃了。

      再后来高考前,陈淇拿着一张同学录,塞给她,是专门写给她的,每一个空都填得很认真。萧湘翻看到背面,好友寄语那却不是什么“前程似锦”之类的套话——是十四行诗,中文的。

      萧湘抬头看她,陈淇有点不好意思,扭捏地说,“你不是找不到满意的翻译版吗,我就自己胡乱译了下,也不是很对仗......”

      她嘴角悄悄勾起来,低头去读——

      我可否把你喻作夏天?亲爱的人
      但你更烂漫可爱
      也更如水温柔
      暴戾的风使五月心爱的花蕾打颤
      而夏天所租借的时日又那么短暂

      有时,那骄阳似火焰般太过炽烈
      常常,他又藏匿自己的耀眼容颜
      一切美丽,总在凋零
      是无意,是机缘
      亦或只是无可避免
      于自然的翻涌中悄然泯灭

      但是,这永恒之夏却不可战胜
      而你,亲爱的,也将永葆尔美
      便是死亡可怖的阴影
      也不能席卷你半分
      也无法笼罩你片刻
      只因为这诗篇永不腐朽
      长久地滋长着你的血肉

      俗世吐息所至
      凡尘目光所及
      此诗长存,予汝以生,葳蕤不息

      看完,她指着那些个“亲爱的人”、“亲爱的”,觉得很有趣,问道,“这些原文好像没有吧?”

      陈淇恼羞成怒,“翻译不可以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吗?我就觉得这么翻好听......”

      陈淇,文青中二病晚期患者,矫情到肉麻,从小平日里就“亲爱的”不要钱一样挂嘴边。

      后来在一起了,别人都是扭扭捏捏地说“我喜欢你”,羞涩得不行。陈淇才不管,“我爱你”不要钱,论斤卖给喜欢的人。

      反倒是萧湘,任她如何软磨硬泡,那三个字就是说不出口。

      其实她不是随随便便,也不是漫不经心,她只是觉得,语言是表达最高效的方式。

      传统的沉默文化像什么话,用人生中如此重要的亲密关系来实践情感压抑的有效性吗?用缄默传达所有感情,本想避免表演式爱情,结局却总是弄巧成拙。

      如果言语上都不能让对方感受到爱意,那那个人,又怎么感受到幸福呢?

      看着陈淇通红的脸,萧湘拉住她的手,眉眼弯弯,“陈淇,我很喜欢”。

      喜欢什么?

      喜欢十四行诗?

      还是,喜欢你?

      这下子倒是把从来不害躁的陈淇整蒙了,含含糊糊地说,“哦,那好啰……那你要收好了,十年都不准丢......”

      “好”,萧湘郑重又珍重。

      再后来陈淇还缠着萧湘也写一份同学录给她,萧湘很无奈,指着同学录上的问题,姓名、生日、住址、□□号码、爱好、特长......

      “你是一毕业就会失忆吗?”,她忍不住问。明明这些闭着眼睛都可以背出来。

      她们想象的未来里,从来都不会没有彼此,自然也根本不需要用这些东西来记住什么。

      她们早就扎根在了彼此内心深处,枝枝相映,叶叶纠缠,密不可分。

      还有同学寄语,都十几年了,还有什么没说过的话能翻出来?

      “填嘛填嘛,留个纪念”,陈淇颇有些赖皮的意思。

      她最后还是写了,几个英文。

      Mi amas u.

      陈淇没看懂这个寄语,看起来像英语单词,但牛津词典里都查不到。
      萧湘不肯说,留她抓耳挠腮。

      她给她的青春,留下一个谜题。

      那时她们都还太年轻,要过很多很多年,陈淇才会知道一点她当年的所思所想,而萧湘也才会真正看明白自己的人生。

      她从来心闲体正,不曾奢求过什么,而陈淇是她唯一的美好得不像现实的声色犬马。

      她的成长经历可谓不幸福。

      她从小见证的斩钉截铁地说过“我爱你”的爱情和婚姻,总是无疾而终,甚至是不得善终。

      那三个字,仿佛就像是魔咒。

      她不是不好意思,她只是怕。

      怕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赫多涅和贝里斯精心构造的一场谎言,而那三个字说出口,就会让摩尔甫斯俊秀的面庞在虚空中缓缓浮现于世,摘下一朵罂粟花,告诉她——

      她的不幸是神的谕旨。

      她有时很聪明,有时候却很笨,到最后她们都分开了,很多年过去,她都还没有解开。她总是会想,答案究竟是什么?萧湘那时想说的,究竟是什么?

      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有一天,在高翻院,她做完笔译练习,看着练习纸,不由自主地如同曾经无数次那样,无意识地一遍遍在空白处写下——

      Mi amas u, Mi amas u ......

      秦畔拿她的纸过来比较答案,看到了那一组词,打趣她,“淇淇,哪个帅哥有幸入了你的法眼啊......”

      她皱了皱眉,问她,“什么意思?”

      那时候她还未曾和秦畔讲过她和萧湘的事。

      秦畔也不理解,指着那句英文,“什么我什么意思?是你什么意思吧?”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

      秦畔难以置信,“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真的不知道。”

      “你没有童年啊……?你没看过巴克曼的书吗?”

      陈淇静静地摇头,其实内心已经火烧火燎的了,灼热得粉身碎骨,隐约感觉有些东西呼之欲出。

      “就是《外婆的道歉信》里面的啊,我之前可喜欢了。书里面有个不眠大陆,大陆上分别有六个王国,Mi revas-我梦,Mi movas-我舞,Mi adacas-我敢,Mi batalas-我战,Mi ploras-我哀,你写的这个Mi amas的意思就是‘我爱’啊……,好久之前的书了,你现在还看这个啊……”

      她的手微微颤抖地攥着那张纸,眼泪控制不住地一滴一滴砸下来,落地有声。

      “欸欸欸,淇淇,怎么还哭上了呢,好啦好啦,我以后不开你玩笑了……”

      陈淇什么都听不见了。

      原来是这样啊。

      Mi amas,我爱。

      Mi amas u,我爱你。

      陈淇,我爱你。

      原来她早就说过了。

      未宣之于口的话,都藏在青春的褶皱里。总想着来日方长,却不曾预料到,会没有机会再说。

      我爱你,早就是了。

      缘起于你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照亮了我的眼眸的时候。

      早在我自己都还未发觉的时候。

      我就已经爱着你。

      最静默最深情的表白,缀在你十四行诗的末尾。

      落在我们青春的终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楔子:November of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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