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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贤妇的遗憾(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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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外,翠玉还在高声大笑着,只听这笑声,旁人怕是会以为此刻的她非常高兴,可她的脸上却挂着两行泪珠,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正源源不断地从眼睛里流出来。
“别笑了!也别哭了!”
马车里传出离昧的声音,前面一句语气严厉,后一句语气安慰。
翠玉停下笑声,仿佛此时才注意到自己原来早已泪流满面。
她用手摸脸,望着沾满泪水的手,自言自语道:“奇怪,原来我一直在哭吗?”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坐在旁边的梦魇兽问。
翠玉笑答:“我可是刚得了一笔巨款,当然要去潇洒潇洒了!”
然而翠玉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去城里潇洒,那些银子她一分也没有动,而是将它们分给了乞丐、穷苦人家、为想要跳出火坑的青楼女子们赎身。
离开这座城市前,她去打听了一下郑家父子的消息。
小指的用处不大,没了小指并不妨碍日常生活,不妨碍干活,顶多受些歧视。
可郑剑显然不适应这种陡然间从天堂掉进地狱的感受,更何况他一向心高气傲,自尊心很强,习惯了前呼后拥、有下人伺候的富贵生活。
郑剑被从前的对头奚落,往日的那些朋友见他落魄了,压根不理睬他,还有一些喜欢落井下石的小人,故意来嘲笑他、奚落他。
郑剑气得跟他们打了起来。
对方人多势众,吃亏的自然是郑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自然也丢了。
郑剑自己也早就不想干,他吃不了那个苦,哪怕对方给的价钱确实公道,他也忍不住在背后抱怨,说老板坏话,想念从前。
可已经不是从前了,郑剑再摆出那副公子哥的做派,已经没人搭腔了,只会平白让人笑话!
郑剑不干活,担子就落到了郑员外的身上。
然而郑员外年纪大了,富贵的生活让他有了一身富贵病,劳作了几天,不仅很快瘦了下来,更是让那些病痛都爆发了出来,很快就病倒在了床上。
郑剑还是有孝心的,鞍前马后地伺候着生病的郑员外,毕竟郑员外会失去万贯家财都是因为郑剑的缘故。
因利而聚,利尽则散。
那些武林人士都是为了钱来的,翠玉并没有要他们的命,只是让离昧弄晕了他们。
这一趟,他们既没有拿到钱还差点丢了性命,早就羞愧离去。
没有利益,他们也不会出手帮助郑家父子。
郑剑思来想去,想着谁能帮到自己,最终想起了和自己相好过一场的封三娘,第一次拉下脸来,求到了龙门酒馆。
封三娘是个见利忘义的主,有良心但也不多,郑剑有钱的时候,她自然是百般奉承、殷勤小意,想着有朝一日嫁进郑府,做有钱人家的少奶奶。
可如今郑剑都落魄成这样了,比她还穷,那郑剑还有什么地方是能让封三娘另眼相待的?!
到底是女子要比男子大气、重情重义得多,面对郑剑的谩骂,封三娘也不生气,而是给了他一些银子,让他拿着给郑员外请大夫看病。
之后郑剑再说什么,封三娘也不理他了,而是让小二将郑剑“请”出了酒馆。
郑剑双手捧着银子站在酒馆门口,落下他的男儿泪。
这样一点银子,以前他压根看不上,都是拿去打发叫花子的!可现在,这样一点银子,竟然也成了他和父亲唯一的救命稻草!
角落里,翠玉离开了,眼神复杂,没人能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出她此刻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也许有叹息、也许有幸灾乐祸、也许还有伤心······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
翠玉一路跟着离昧、梦魇兽向北而行,沿途见到了许多以前没有见到过的风景。
沙漠景象与中原景象更是大不相同。
漫天黄沙,白天很热,中午是最热的,可是到了清晨与傍晚,气温却又是最低、最寒冷的。
温差相差特别得大!
落日、黄沙构成沙漠里一幅最特别、绮丽、独有的风景。
沙漠里还有一种最特别也最必不可少的动物,骆驼。
驼铃声叮铃叮铃地响,像是在指引着方向。
沙漠里非常容易迷失方向感,水也成了沙漠里最珍贵的资源,一滴水堪比百两金。
翠玉是第一次乘坐骆驼,真的很高,比骑在马上还要高,看得也更远。
骆驼的性子也比马的性子更为温驯。
沙漠里并不是没有旅店的,只是沙漠里的旅店极为稀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沙漠里的旅店就不热闹。
物以稀为贵,越是在艰难的环境里,越是想要得到休息的时间,想要放松,想要娱乐。
旅店里美酒佳肴一应不缺,相应的,价格也极为昂贵,只要你出得起钱,那都不是问题。
豪华的沙漠旅店更是布置得宛如人间乐土。
这样的旅店里有美丽的舞娘、甘美香醇的葡萄酒,吸引着沙漠里的人。
舞娘们轻纱披肩,媚眼如丝,仿佛女妖,神态撩人,一举一动皆能勾魂摄魄、动人心弦。
她们露出白皙纤细的腰肢,随着沙漠里独有的奇异音乐,仿佛水蛇般扭动着细腰,跳着充满了异域风情的舞蹈。
翠玉完全被迷住了,甚至还去向乐师、舞娘请教和学习他们的音乐和舞蹈。
因此离昧、梦魇兽在沙漠旅店里逗留了很久,才再次踏上旅程。
离开沙漠大约又走了半个多月有余,她们来到了一座繁华的城市。
久违的中原景象,让翠玉十分怀念。
这里热闹而繁华,街头巷尾熙熙攘攘,举目望去,哪儿哪儿都是人。商户鳞次栉比,叫卖声不绝于耳。美食的香味,胭脂水粉味。
各色商品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看都看不过来。
翠玉很喜欢这里,不由自主感叹道:“要是能生活在这里就好了。”
离昧等人住进了热闹的客栈。
“这几日风餐露宿的,终于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一进房间,梦魇兽直奔床铺,倒在干净松软的床上,一脸满足。
离昧笑问:“你又不是真的人类,怎么讲究起来了?”
一共开了两间房,翠玉单独一间,离昧和梦魇兽一间,所以说话方便,不会被翠玉听到不该听到的。
梦魇兽坐起身,瞪着圆溜溜的杏眼,“我现在是人啊!是人就得睡床!我这是入乡随俗!”说完又理直气壮地倒在了床铺上。
翠玉敲了敲门,得到离昧的许可,走了进来。
她已经在房间内放好自己的东西,是来喊离昧、梦魇兽一起去吃午饭的。
三人下楼。
梦魇兽想吃此地的名菜,跟客栈老板打听了本地最有名的饭馆,一马当先,直奔那里。
因为已经快到中午了,饭馆里很热闹,一楼已经客满,离昧等人在小二的引领下上了二楼。
梦魇兽财大气粗,让小二尽管上他们馆子里有名的拿手好菜。
小二也很欢迎这种大方的客人,满脸堆着笑,一口一个“是”。
二楼除离昧三人之外,还有其他人,离她们较近的那桌人在聊天。
因离得不远,加上离昧和梦魇兽都是特别得耳聪目明,因此将他们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
“你知道吗?听说礼部尚书叶大人家的大小姐生了大病,谁要是能医治好叶大小姐,就能得到白银五千两!”
“哇!叶尚书可真是大手笔啊!”
“叶尚书为了这个女儿,真是舍得出钱来!爱女情深,可见是天下间难得的好父亲啊!”
“是极!是极!”
周围一片附和之声。
“叶尚书对叶大小姐这么好,要是能娶了这叶大小姐,那可真是一飞冲天了啊!”
“可惜我等不是什么神医,否则就能治好叶大小姐的病,领取那五千两白银了!”
“叶大小姐得的是什么病啊?很难治吗?”
“听说叶大小姐已经是病入膏肓、命悬一线了!可惜了这如斯美人,即将要香消玉殒,红颜薄命,古人诚不欺我!”
过耳不过心,离昧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梦魇兽就不一样了!
它天生好奇,爱看热闹和八卦,这些人的谈论倒叫它对这叶大小姐起了好奇心。
梦魇兽撺掇着离昧以神医之名,去叶府看看这位叶大小姐究竟得的是什么病。
翠玉心善,想起离昧高超的医术,不忍叶大小姐年纪轻轻就没了性命,不由得跟着梦魇兽一起劝离昧。
“离昧,既然这个叶大小姐这么可怜,不如你就去救救她吧!你医术那么厉害,当初能救下我,就一定能救下叶大小姐!”
梦魇兽连忙从旁附和,话里话外将那叶大小姐说得无比可怜,令人同情。
离昧哪里不知道梦魇兽心里打得小九九,翠玉看不出来,不代表她看不到梦魇兽眼神里隐藏的狡黠与浓浓的八卦欲。
离昧不想顺了梦魇兽的心,不想为了满足梦魇兽的好奇心,就随随便便地掺和到麻烦的事情里面。
可是翠玉倒是在真心实意地为叶大小姐担心,为求离昧出手,她锲而不舍地在离昧耳边唠叨她打听来的关于叶大小姐的消息。
翠玉实在是缠人,离昧看在她一片善心的份上,终究是答应了为叶大小姐治病。
叶尚书求医若渴,见离昧年轻又是个女流之辈,倒没有流露出轻视之意。
叶大小姐病得很重,多少大夫志得意满地踏进叶府,又灰心丧气地离去。
也许是秉持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叶尚书待离昧没有太轻慢,但也不是很看重。
叶尚书大约四十多岁的年纪,眉宇间皆是愁绪,说起叶大小姐的病就会叹气。叶夫人年轻美丽,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样子。
两人站在一起好似梨花和海棠的区别,正是老夫与少妻的搭配。
听说叶大小姐如今年方十八,实在很难想象是年轻美丽的叶夫人的亲生女儿。
梦魇兽好奇一问,才知道叶夫人姓李,是叶尚书的妾室,叶尚书的原配妻子白氏于火灾中丧生以后,李氏被扶正,做了叶尚书的妻子。
而叶大小姐正是叶尚书原配妻子白氏的亲生女儿。
梦魇兽好打听,没一会儿就暗地里将叶家内宅里的事打听得一清二楚。
叶家很乱,叶尚书的好恶格外分明,做事全凭喜恶。
叶尚书的通房小妾有很多,除了被扶正的李氏,排得上号的就只有王氏。
王氏为叶尚书生下了庶子叶妄,按理说该被扶正的应该是王氏。
可叶尚书如今最爱的是李氏,哪怕李氏生下的不是男丁,他也立了李氏为妻。
李氏其实得位不正,她原本是叶尚书好友的妻子,叶尚书对貌美的李氏一见钟情,不惜横刀夺爱。
好友得罪不起位高权重的叶尚书,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李氏进门后,为叶尚书生下一女。
叶尚书视叶大小姐、叶妄于无物,独爱与李氏所生的女儿。
因此,叶尚书并不是外人口中的那个爱女情深的好父亲。
那么,他如此急切、甚至花费重金也要医治自己并不疼爱的叶大小姐的原因,就很耐人寻味了。
梦魇兽脑子里转过许多个念头。
在不知不觉间她们已经来到了叶大小姐的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