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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回国 ...


  •   指节修长如竹,错落叩击在琴弦之上。

      “登登……登登……”的闷响裹着青风漫开,不是激昂的旋律,却像心跳般扎实。

      音符混合嘈杂的人声,顺着街灯的光晕流淌在每个人的脉搏上,每一声震颤都在低声宣告——我们正鲜活地活着。

      天空蓝是蓝色的蓝,是那种不带一丝杂质的湛然,白云被风推得慢悠悠,像在和这片蓝赌气似的拉扯,谁都不肯让出半分视野。

      贝斯手斜倚在路灯杆旁,黑色墨镜滑在鼻梁上,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下颌线,手指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吸引不少少男少女注意,低哑的贝斯声混在吉他里,像尖声惊叫的鸡露出脖颈。

      旋律带着生命力。

      偏那藏在镜片后的目光似有若无地扫过人群,看着面前一样享受音乐的观众,活像个用眼神狙击人心的无情杀手。

      ……我们总习惯把真心裹在玩笑里,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出口,而你的表情早已悄悄回应……眼底的笑意藏不住,嘴角的弧度骗不了人。

      此时此刻,喧嚣与风声都成了背景……我们本该不顾一切地拥抱……

      主唱的歌声温柔得像风,清润婉转。

      文昱词生得一张清秀的脸,眉骨干净,眼尾带点不自知的媚,185的身高在人群中格外惹眼,合身的白衬衫衬得肩背挺拔,袖口随意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白皙的皮肤。

      那泛着淡淡粉色的指尖,稳稳攥着银质话筒,唱到副歌时,他忽然侧身,对着贝斯手的方向抛去一个wink,眼尾微微上挑,少年气的人总能把他的少年气传染给身边人,身体随着节奏轻轻晃动,白衬衫的衣摆扫过空气,像是短暂的停留又像是暧昧的抚摸。

      台下早已沉浸在“玩笑乐队”的氛围里:情侣们旁若无人地拥吻,唇齿间都是藏不住的甜、暧昧期的男孩女孩指尖相触,触电般微微蜷缩,眼神交汇时满是羞涩、也有人独自站在远处的阴影里,双手插兜,目光淡淡落在舞台中央,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远处的街角,一辆黑色保时捷卡宴静静蛰伏,流线型的车身在路灯下泛着冷硬的光,与街头的热闹格格不入。

      ……

      机场外围,驾驶座上的宋乐庭抬手看了眼腕表,冰凉的表盘泛着光,今天是他正式上任的第一天,任务是接送知鸿集团的太子爷回国。引擎熄灭的瞬间,他抬眼望向机场方向,恰好看见一行人穿过人流走来,为首的男人身形格外惹眼。

      宋乐庭推门下车,步伐沉稳地迎上去,目光在人群中精准锁定目标,果断与那双深邃的眼眸对上。

      他适时停下脚步,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恭敬,自然地接过对方身侧的行李箱:“鸿公子,我叫宋乐庭,从今天起担任您的特助,鸿老先生特地嘱咐,务必让我好好照顾您的起居与行程。”

      男人没有说话,一个眼神便让宋乐庭明白他的距离感,宋乐庭莞尔一笑。

      吼猴,怎么办?忍着呗!

      鸿榷升身着一件黑色长风衣,剪裁利落的面料勾勒出高挑挺拔的身形,衣摆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自带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

      他抬手拨开架在鼻梁上的墨镜,骨节分明,动作慵懒又随性,抬眸的瞬间,路灯的光落在他眼底,瞳孔是墨色的深潭,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不浓不淡,却自带一种疏离的温和:“辛苦宋助了,还劳你特地跑这一趟。”

      鸿榷升的语气温润得像温水的玉,没有半分传闻中富家子弟的骄纵,也不见久居上位的压迫感,宋乐庭悬着的一颗心安了。

      五年前,鸿榷升被亲生父亲鸿沿一怒之下遣送出国的传闻,在圈子里早已不是秘密。没人知道他究竟犯了何等过错,只知这五年里,鸿沿对他不闻不问,几乎断了所有联系,仿佛这个儿子从未存在过。

      今日初见,宋乐庭暗自打量眼前的男人没有半分被放逐的落魄,也无富家公子惯有的戾气与理所当然的纵容,眉眼间透着一种沉淀后的平和,却又藏着不容小觑的锋芒。

      作为特助,宋乐庭的本职便是预判需求、化解麻烦,让老板舒心自在。

      宋乐庭不动声色地将车内空调调到24℃,不冷不热的温度恰好适配秋夜的微凉,目光扫过鸿榷升平静的侧脸,见他手上空着且摩挲着风衣下摆,便从储物格拿出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递了过去:“鸿公子,一路奔波,喝点水润润喉?”

      鸿榷升抬手接过,动作斯文地拧开瓶盖,他仰头抿了一小口,清冽水流滑过喉咙,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低声道:“还是国内的水,味道更甜些。”

      他说着,目光透过车内后视镜,恰好与宋乐庭的视线撞个正着,宋乐庭的笑在后视镜中回馈。

      宋乐庭不慌不忙,嘴角勾起一抹得体的笑:“鸿公子在国外待了五年,竟还能记得水味道的变化。”

      那笑容干净又舒展,宋乐庭自认见过不少俊朗的男人,可此刻后视镜里的鸿榷升,却让他忍不住多瞧了两眼。

      三七分的背头梳得一丝不苟,发胶定型恰到好处,露出饱满的额头,下颌线锋利得能削开空气。鼻梁高挺俊朗,山根笔直得像精心雕琢过的玉,左侧鼻翼旁缀着一颗极淡的黑痣,眼尾下方还有一颗更小的,两颗痣衬得他那张冷峻脸的柔润。最打眼的是他的眼睛,墨色的瞳孔深邃如潭,目光沉静却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笃定。

      那不是平日里的平淡无波,而是一种“天塌下来也能从容应对”的韧劲,没有半分怯懦。

      宋乐庭看人的眼光向来精准,他看得明白,鸿榷升这副处变不惊的模样,不过是表象。

      这男人就像一头蓄势待发的迅猛龙,平日里收敛爪牙,看似沉静无波,可一旦锁定目标,便会褪去所有克制,爆发出惊人的爆发力。

      可又有谁说,冷静自持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

      鸿榷升身上透着一种天生的气场,那是一种不容侵犯的威严,是刻在骨子里的领导者气质,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张冷着脸的模样,竟有如此摄人的张力。

      宋乐庭本身也是相貌周正的男人,此刻却忍不住生出几分欣赏,这种欣赏无关其他,纯粹是同性之间对强者的认可,对出众气质的折服。

      这是来自男人的、最直接的肯定。而宋乐庭的眼光,向来没出过错。

      鸿榷升把玩着矿泉水瓶身的塑料纹路,瓶盖被他轻轻旋开又拧紧,发出细微的“咔哒”声,他擦觉自己手中的东西发出声音,他抬眼对宋乐庭勾勾唇角,笑意浅淡却温和,转而将水瓶搁在身侧的座椅旁,目光落向窗外车流,神色沉静得像一潭深水。

      宋乐庭稳稳踩下刹车,红绿灯前的车流缓缓停下。

      车身轻微的晃动中,那瓶未盖紧的矿泉水顺着座椅滑落在地,滚到了鸿榷升的脚边。他俯身去捡,黑色风衣的下摆扫过座椅,动作利落却不仓促,指手指轻易勾住瓶身,起身时将水瓶递还给宋乐庭,随即侧过脸,目光透过车窗投向路边,不知何时已然入了神。

      宋乐庭的手搭在方向盘上,余光瞥见他凝望着窗外的侧脸,轮廓在路灯的光影里显得愈发深邃。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隐约能听见远处传来的音乐声,混着人群的喧嚣,隔着车窗也能感受到几分热闹。

      “鸿公子,那边好像有乐队在表演,您想去看看吗?”宋乐庭的声音放得轻柔,生怕打扰他的思绪。

      鸿榷升的手规矩地搭在膝盖上,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笔挺利落,即便久坐,衣料上也没有一丝褶皱,这种透着刻在骨子里的精致,是从小受家庭影响下的习惯。他没有摇下车窗,只是透过那一方小小的玻璃框,静静地望着窗外的世界,这就是他手上看到的世界。

      人群之中闪过一丝熟悉的面孔,胸腔里的心脏突然失序,咚咚地撞着肋骨,像是有什么东西挣脱五年来的桎梏,让他呼吸都微微一滞。

      没有丝毫犹豫,他推开车门便径直走了下去。

      后排等候红绿灯的车主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到,不耐烦地按响了喇叭,“嘀——嘀——”的声响划破安静等待的队伍。宋乐庭被车门关上时的“砰”声拽回注意力,转头望去,只看见鸿榷升挺拔的背影,他正朝着乐队表演的方向快步走去。

      他被困在红绿灯前,根本无法弃车追赶,只能焦急地朝着那道背影喊道:“鸿公子,您要去哪?”

      可此刻的鸿榷升,早已听不见任何外界的声音。

      他的目光紧紧锁在不远处的舞台中央,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正握着话筒,眉眼弯弯,笑得明媚又张扬,那是他日思夜想的模样,是他在异国他乡的无数个深夜,千万次在梦中重逢的笑容。

      急切像潮水般淹没了他,脚步不由得加快,最后索性奔跑起来,周朝的一切好像与他没有任何关系,鸿榷升只有前面一个目标。

      黑色风衣在风中猎猎作响,平日里一丝不苟的三七分背头被风吹得凌乱,几缕发丝挣脱束缚,顺着额头搭在眉眼处,他微蹙着眉,胸腔剧烈起伏,粗重的喘息混着晚风灌入喉咙,却丝毫顾不上停歇。

      舞台上的音乐声越来越近,鼓点与贝斯的节奏重重击中心脏,和他此刻狂跳的心跳完美重合。他站在人群外围,目光穿过攒动的人头,牢牢锁定着那个身影,玩笑乐队的主唱,正笑着与台下互动,眼底的光比街灯还要耀眼。

      鸿榷升停下脚步,抬手扶住胸口,努力调整着呼吸,眼底却燃着滚烫的光,那是失而复得的狂喜,是压抑五年的执念,就要在这一刻尽数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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