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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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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于我一见钟情,他说。
他很喜欢听我弹琴,不知疲倦一听便是几个时辰,他有很多乐器,萧、琴、陨,每样都会一些。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一只木笛,每次听我弹琴到兴起时,便会从腰间取出它,合着琴音即兴吹奏起来。
一年前,我在他的住处发现了一把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墨兰色的琴额上雕刻了一朵绿荷,栩栩如生,仿佛凑近一些便能闻到荷花香,琴弦保养的很好。伸手拨弄,韵调流转冗荡不息。他平日便好书画乐理,收集古琴也不奇怪,只是这把珍贵的荷花琴从未听他提过,我抚摸着琴弦,发现了那刻在琴侧的一行小篆:
“XX与朝暮”,XX是他的名字,但朝暮不是我。
朝暮是谁?后来,我从他亲友那里打听到了这段往事。
朝暮,是他的前任。
他们说,朝暮啊是个傻姑娘,从小与他相识,6、7岁便跟着他来成都拜师学艺。小时候只知道跟在他后面,爱哭,惹得鼻子总是红红的,说话细声细气。后来机缘巧合下拜得高人习剑,从此身后总背着一把半人高的巨剑,听人说修的是山居剑意。
长大后倒不哭了,总是傻呵呵的笑,嘴唇肉嘟嘟的也合不拢,露出两颗白净的牙,若是有谁和她聊上几句,她便用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瞅着你,咧着嘴笑,即便是你当着面叫她傻姑娘,她也仍是笑,一副憨憨的样子。
“那后来他们为什么分开呢?嫌弃她傻吗?”
“这便不知了。”
“那她现在在哪?”
“他们分手后朝暮就向我们辞别只身去了洛阳,一开始隔月还会有书信寄过来,现在也没了联系。”
去洛阳吗,她该是有了多大的诀意,才能放弃生活了十多年的故地,放弃了旧友,一人前往陌生而繁华的东都呢?
或许是见我久久不语,怕我误会。他们开口替他解释:“姑娘放心好了,XX为人坦荡正直,更待姑娘如宝如琢,你们弹琴吹笛、吟诗作画,风雅高致,如天上的眷侣一般,着实倾羡。”
是的,我和他的喜好大部分交织重叠,我喜欢的曲子、字帖、籍典甚至吃穿打点,他也定会喜欢。讨论歌赋文章时我们甚至会仿着对方的语气思路说下去,与对方想得只字不差,每每这时我们便相视一笑,一切情意尽在不言中。
可就是从发现那把荷花琴开始,我对他存了芥蒂。直到今年除夕之夜,在离成都万家灯火街市不远的河中央,我向他道了出来。
他目光落向远处,像是沉思,“志趣不同,她喜欢练武,走到哪都带着一把五十多斤重的巨剑,到处找人切磋武艺。我就不行,从小就不爱这些,只好摆弄古玩文墨这样。”
“既然这样,那当初为什么走到一起呢?”
他皱着眉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
想想以往十几年的除夕夜陪伴在他身边看烟火的青梅,被抛弃后远赴洛阳,如今除夕夜里,竹马却和新人谈情说爱、看烟花。我本就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更何况青梅竹马的感情都能被他如此轻描淡写。“十几年的感情,说断就断了么,想想你也是实在是个铁心肠。”
“还有,你可能不知道吧。其实我们长歌习文也习武,有音曲影气四种招式,音、曲自然是琴音,而这影和气指的就是,琴中剑。”
我将手里的琴侧斜,拨开机括,握着剑柄把剑从琴背之中抽出两寸,剑光微寒,衬着这如水月光。我摩挲着剑身观望他的表情,“你不喜欢练武的人,但其实我也算半个。还有,我喜欢和公子王孙们来往,他们喜欢的银钱彩宝我也同样喜欢。”
当时他欲开口说些什么,几番踌躇却终究垂下眸子默不作声。夜很黑我们的脸都隐入夜色,只有身上的白衣映着月光,白的刺眼,不知岸上的人看到这番景象,会不会怀疑是河中溺鬼在除夕之夜跑来作乱。
那以后,我们便鲜有来往,就在我以为我们已经默认分手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七夕前夕,XX寄,信中只是简单的几行字:七月初七,逢乞巧佳令,申时广都亭外,待君重见。
他竟然还邀我过七夕。
现在想想是有些好笑,但当时我竟鬼使神差地拿起笔应了他。信寄出后才有些后悔,当时又在期待着什么呢?
那天我还是按约定出现在了成都的街头,等了一会便在熙攘的人群中看见了他,他依然那么显眼。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他穿了一身殷红的锦衣,衣身、衣袖处处绣着金线云缎纹,里头搭着暖白色里襟,头戴着鎏金珍珠冠,富贵张扬,但那双清润的眸子依旧带着笑,仿佛一切都还没变。
“等很久了吗?”
“刚来。”
“那正好”,他笑意盈盈。
“那接下来做什么?谈琴?”说着,我手伸向背后取琴,但是他却伸手按住了我的动作,附身贴在我耳边,神神秘秘地说道:“今天我要给你看一份礼物。”
“什么?”
“我新习得了一套剑法,双人的,舞起来可好看了。”
“你试过?”
“不是,我可是一个人操练的”
“抱歉,我对舞剑不感兴趣。”
他沉默了一阵,复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拉住我的手让我跟他来:“我只想给你看,你就当陪我吧。”
我们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巷道口,最后在一个稍显空旷僻静处停了下来。他递给我一柄剑,很轻。挥起来有细锐的鸣音,他先舞了一遍,一共有四招,到现在只模糊的记得第一个招式,我们转了很多圈,卷带起火红的叶子,四周虚化成一片红花黄叶,唯有他的脸是清晰的。
我们练得累了,他便用衣摆拂了地上的尘灰,我们就地坐了下来。他望着我,额头颊边铺着细密的汗珠,昏黄的光线洒在脸上,让他看起来与平时截然不同。
“你好像变了很多。”
“你说的对,我回去仔细想了想,人总要尝试下新事物。”
虽然他穿着鲜艳的红衣,汗水浸湿了衣领。但他神情没变,依旧似暖日明霞,温灿柔和。
“做自己就好了,不必勉强如此”,我说。
“抱歉”他说,“忘掉以前的事吧,我们重新开始。”
那一整天我都兴致缺缺,独在这刻来了劲。“那我问你,你们分手原因是我?”
他沉默了许久。
“没有”,声音如蚊蚁般小心翼翼,他的回应在我听来真是无比可笑。
“你要抱歉的人不应该是我。”
正午十分,洛阳城东五里处,明月桥头。一位粉衣少女慵懒地躺在岸边石栏上,她双腿交叠,一只手枕在脑后,面上覆着不知从哪里摘来的芭蕉叶,身侧斜斜倚放着一柄齐人高的巨剑。忽的一阵风吹过,芭蕉叶飞旋着落入河中。没有了叶子的遮挡,盛夏午后的炎炎日头,穿过稀疏的柳叶照在她的脸上,恍得姑娘睁不开眼,只得伸出手来遮。也不知是烈酒还是正午高温的缘故,她双颊红润,细看铺满了红血丝,甚至出现斑驳的红点。她却也毫不在意,纤细的手指微屈。
指尖缝隙中,一双黑色瞳孔正盯着澄澈无云的天际出神,刚才一位琴娘从成都来找她。
这个琴娘,她见过。
琴娘或许不知道,乾元三年,佑成王的酬宾宴,才是他们初遇的地方。琴娘名叫郑西,师承名家李涌,年初随师初入成都,三月十八作为长歌门宗人应邀与席,会上一曲梦泽调,技惊四座,掌声雷动。当然,众多喝彩的人里,也包括XX。垂髫相识至如今,十几年陪伴,终抵不过郑西的一首曲子。甚至,那时郑西她还不知道XX是谁。
XX是文人世家的出身,资质又好,常得老师夸赞,善书画通乐理精棋艺,常出入风雅地,身边结交了许多亲朋好友。他们也大都是来这儿求学的,读书人骨子里多少有股傲气。她知道,他们已经在尽力照顾她的感受了,但有些话题她根本就听不明白,每当询问她时她也只能用一贯的憨笑作回应。
后来,她拜得藏剑山庄中人,山庄以重剑为兵轻剑为辅,一手问水剑意天下闻名。数百个疼痛难忍的夜晚,她还是捱了下来。再回成都已经是两年多以后,她的皮肤晒的黝黑,手掌也铺了茧,甚至得到了别人的敬畏。但他,也只有他,笑着去摸她的头,一面如旧:“阿暮你长壮了,我们比试比试,看你武艺精进多少。”
比试自然是朝暮赢了。
其实,他早就打不过她了,每次比试朝暮总能在十回合内结束战斗。明知道这样她还是时常缠着XX比武,看着自己明明没有用力,他却气喘吁吁装作很痛不想打的样子,看着第二天他揉着肩膀与亲友诉苦的样子,她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乐此不疲。渐渐亲友开始打趣:XX这福得是你受着,打是亲骂是爱,这个道理还不懂吗。他和以前一样反驳:啧,怕不是喝酒把脑子喝糊了…。
而她,是想嫁他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当自己还是懵懂孩童的时候,或许还在老家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这个决定,所以才会背井离乡不远千里随他而来。似乎她的小半生都在追随着他的脚步,她想嫁给xx,除了他,她从未想过、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人。她喜欢XX在亲友之间也不算什么秘密,可他本人却看不清或不愿看清。
乾元三年初夏的济安诗会,是他精心准备好的“初遇”。
听说他一早托熟人打听到了诗会题目,在会上“即兴”题出了他冥思苦想了数天的词作,惊才绝艳成为全场焦点。又攀得亲友介绍,落座于郑西的邻席,提前打听到她喜九溪先生画作,席间又装作不经意提及自己爱好字画收藏,犹爱九溪先生的几幅山水。他们聊得很是开心,他的计划也很成功,几天后郑西就与同门一起往XX住所做客观摩画作。
他准备了很久给了郑西一个完美的初遇。可他们呢?十年前的小女孩仍留在原地,但那个少年已经走远。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费尽心力去讨好另一个女人,每每想起就像溺水般难受。一直盼着他告白失败,但事实上,他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和琴娘无间亲密。想来也是,以他的才华样貌追一个女孩子又怎么会难。同样的,琴娘郑西也是风华并茂。她不想承认,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有多相配,琴笛相鸣天作之合。
琴娘如天上朗星走到哪都夺目耀眼,朝暮则是万千尘埃里的一粟,她自卑地连嫉妒也不敢了。
她以为能伪装的很好,可看着心上人和新欢的感情弥坚,正常人都要疯掉。她爆发了,决裂那天是个灯会,他叫了许多亲友,却落了她。她委屈难过地在他住所门口不远的街道上站着,一直等到月上枝头。他从马上下来时一脸惊讶地望着她,手中还提着一个纸叠白鸽样式的灯笼。
听说郑西有只名唤“芙蓉”的白鸽,早年在长歌门修习时认养,对它十分喜爱,每次远行都会带上它。如此这般,他看着手里的这盏白鸽灯心里思念得是谁也不言而喻。他明明对宠物没有一丝兴趣,认为养宠物是对自由的禁锢,也从来没养过任何禽鸟。
爱乌及乌,喜欢一个人,就想去迎合她所有的喜好,包括改变自己的习惯。
那时,她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去灯会为什么没叫我。”
“你已经长大了阿暮,应该和你的女伴同行。”
她不甘心,十几年的相守换来这样结局,她迫切地做点什么。
念头一出,下一秒她已经扑到他眼前,锁住他的双手,用力吻了上去。与他嘴唇相碰时那柔软的触感,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但只有短短一瞬,下一刻,他就偏过头猛烈挣开,“你疯了!”
到现在他才知道她疯了么。
她用蛮力将他压倒,他没有防备身子重重摔在石板阶上,头磕着地板。他疼得发出闷哼,但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些,伸手一揽又一次亲上去,他总让自己伤心,于是又露出牙齿恶狠狠咬住他的唇。
XX反抗的更加激烈,虽然他武力不如朝暮,但毕竟还是练过的。压制住他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朝暮还总是想腾出手钳住他的下巴。他们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回合,而XX的宝驹,“乌蹄抱月”就在台阶上看着这荒诞的一幕,不时打上一个响鼻。终于,被他逮到一个破绽,也没再留手,一脚正中朝暮腰腹,她有些吃痛向后倒去,一时间两人分开五尺远。朝暮捂着肚子看着眼前的他,XX和她一样头发凌乱,浑身脏兮兮,嘴唇也被她咬出了血。
他踉跄着起身拭去嘴上的血迹,她仍坐在地上不动,好像刚刚疯狂的女人不是自己。
“朝暮,情义尽了。都结束吧行吗”,虽是问句但没半分询问的语气,每个字都生硬如铁砸在她的心上,但更让她难过的是他看着自己的眼神,如同陌路人。她鼻子酸涩,眼泪不受控制像断线的珠子似的噼里啪啦掉将下来,而以往哭泣时第一个上前抚着她的脑袋安慰她的人,此刻正站在原地,神情冷漠而决绝。
她承认是一时冲动了,但她不后悔,甚至日后每每忆起还有些庆幸。
“好,结束了。”
“再见。”这是他对她说得最后一句话。再见,即再也不见,十几年的相处他的脾性朝暮再清楚不过。
路好像到了尽头,他们已经无法同行。
前尘往事随着夏至午后的阳光不断闪过脑海,每段鲜明的记忆里都有他的身影,骗子,说是再也不见,还不是经常入她梦来。大半生的牵挂又怎么能轻易放下,她一直在逃避,可有些人已经成了她的心病,每时每刻都横在她心里,不想不念,她做不到。如果郑西没来找她,她都以为他们已经成亲了,看琴娘的样子似乎误会了什么,她不想解释,甚至往误会的方向引导。
人人笑她痴傻,今天也有她笑人的时候了。
真想亲眼看看他被琴娘拒绝的样子。决绝如他可怜如他,XX啊XX,你也有求而不得的时候吗?你瞧,我们两小心翼翼讨好心上人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笑,全心全意付出却被人礼貌回绝的样子是不是很好笑。
原来,我们还是同路人,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
午休结束了,粉衣少女深吸一口气,从桥头石栏起身尽力舒展四肢,空气有些燥热,虫鸣蛙叫不止。但她的心情却是无比舒畅自在,一花一草一木此刻在她眼里都独具风情。
“过段时间,回成都吧”,她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