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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日快乐。 ...

  •   *
      接到新扉页的时候,胡歌的表情其实没有太多波澜。薄薄几张纸刚从打印机里吐出来,还是温热的,他熟练地对折,随手塞进口袋。
      只是每每路过夜东京门口的休息区,大家打量他的眼神总有点暧昧,盯得胡歌浑身刺挠。导演组几个小姑娘围坐一团喝组里团建的奶茶,咭咭咯咯说些什么。哎,胡老师早——她们笑着喊他。
      胡歌耳根子发烫,找了个靠边的位置,眼观鼻鼻观心,尝试专心思忖该用怎样的语气念那句新改的台词。好景不长,辛芷蕾收拾完一头复杂的卷发,心情很好地坐到他身边,看看莫名其妙多了一场戏的剧本再看看阿宝,似笑非笑。
      “胡老师,这么薄的两页纸,你今天背了好久哦。”
      啊,受不了了。要不是刚好对上孙强投来的慈爱眼神,胡歌应该已经摆好了扶额的沉痛姿态。照理说他早该习惯在剧组过生日了,比如在停电的荒郊野岭参加潦草却开心的派对,或是维持着满身血污的怨鬼形态接过文艺老男人抄的情诗。但这个对浪漫惊喜有着出离钟爱的王家卫,未免太兴师动众太明显了一点吧!
      始作俑者正一如既往地挑剔饭桌上的道具,说是非要临时换一盘带蒸汽的热菜。吃饭的群戏好拍,打好光,走好位,翻来覆去好几条,热热闹闹地也就过了。出了戏,门外的嘈杂笑闹蓦地冲进耳来,王家卫笑眯眯地走近宣布:“好啦,我们出去给胡老师过生日吧。”
      胡歌松了口气,原来他并没有让自己唱920遍生日歌的打算。

      有几滴香槟溅到手背,让出去的金色纸帽不知什么时候又被戴回了头上。或许因为此刻太像梦了吧,胡歌望向长桌上排开的各色蛋糕,晃晃眼合体成中秋前夕的圆圆月亮,没来由有些恍惚。
      王家卫最爱热闹,从分完酒杯的人群里挤过来,凑近了起哄:“胡老师,许了什么愿?”
      胡歌很坦诚地笑笑:“没什么愿望,以前的都没有实现,以后也不许了。”
      “那不行。”王家卫显然不喜欢这个答案,眉毛一挑,“不许的话我给阿宝加一段啊,来来来来再改一版。”
      胡歌知道他打定了主意就改不了一点,为了全组人的睡眠安全赶紧答允了,乖乖被拎到最正中的金鱼蛋糕跟前。
      那我可要瞎讲八讲了,他盯着闪动的火光半开玩笑地双手合十。
      我想——

      我想回到人生中最快乐的那一天。

      吹熄蜡烛的时候,阿宝的金鱼摇摇尾巴,溅起一片金色水花。

      *
      就这样,很倒霉地,23岁的胡歌被扔到了繁花剧组。
      王家卫倒是飞速接受了这个设定,饶有兴趣地看对方在重重包围下失措地拨弄乱乱的长卷发:“呀,李逍遥。”
      原来仙剑还有年纪这么大的剧迷呀。胡歌没能掩饰眼中一闪而过的小得意,打算和这位一看就很有品味的前辈交个朋友。
      “请问您是……?”
      现在王家卫总算想起自己脸上少些什么了。他不紧不慢地把墨镜往鼻梁上一架,满意地看到胡歌猫毛倒竖。
      救命啊,出大事了,怎么可以用这样笨蛋的开场白见王家卫呢,还穿着这件因为赖床随手拿的凯蒂猫T恤——胡歌懊丧地把昨天把他灌断片的袁弘意念揍了几个来回。早知道就挑一件倍有艺术片气质的,然后用忧郁的语气念出一句深沉的开场白,比如“我念中学的时候就喜欢您的电影了”,不行,这样听起来还是太没深度……
      王家卫当然想不到这个天天用丑自拍轰炸他微信的胡歌小时候还能这么在意形象呢,以为是被自己的魅力震慑到了,拍拍他肩膀热心安慰起来:哎呀,不知道刚才他许了个什么愿,总之你就这样来到这里啦。一会儿,一会儿就可以回去了——

      哦,原来王家卫的上海话也说得蛮好的嘛。

      毕竟是好奇的少年人,初时还腼腆地被围在中央,问一句乖乖答一句,不一会儿也和大家熟络起来。
      彼时的胡歌在片场熟识的演员只有陈龙,一见面不免依赖地往他身边贴去,很开心地唤他五哥。陈龙听惯了他喊龙哥,蓦地听到从前的叫法,笑着去揉他本就蓬乱的长发。
      “啊,马老师我认得的,师姐呀……”胡歌吃吃地笑。马伊琍知道他又想到那个摔倒在领奖台上的故事了,同一件窘事被记了十几年。“那我呢,你还不认得吧?”唐嫣逗他,“过两年你认得我的辰光,可不许再忘记啦!”
      胡歌被簇拥着在片场东转西转,看什么都觉得好厉害,像一只乱七八糟的快乐的鸟。
      王家卫远远望着,忍不住琢磨:现在的胡歌和从前的胡歌,哪个更适合阿宝呢?看着他很小心地摸了摸夜东京门口的招财猫,王家卫居然为这个颇有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之嫌的念头忏悔了一秒,反应过来被自己突然长出来的良心吓了一跳。
      打印机沙沙响了。哎呀,不拍白不拍。

      “可我不会演啊,”胡歌好苦恼,“这个剧本太薄了。”
      王家卫自信满满:“不用演,这场戏本来就是临时写的,专门给你过生日。”
      胡歌啊了一声。
      “那我应该……很开心?”他有点忸怩。
      和现在带着旖旎风情的狭长眼尾不同,少年胡歌惊诧时眼睛很圆,实在是越看越可爱。王家卫没忍住上手捏了捏他脸,没头没尾地感慨道:“我们胡老师长得真漂亮。”
      “您您您不要叫我老师,叫我老胡就好了……”胡歌有点害羞又有点恼,红着脸憋了半天,到底是受不了这个让不论哪个年龄的他都浑身刺挠的称呼。
      “好的,胡老师。”
      ……原来轶闻中的片场暴君是指这种癖好吗。不行,胡歌边费力地修补滤镜边想,光在这里体验生活可太浪费机会了,要多多向王导钻研学习,回去还能添油加醋对老袁吹牛逼。
      于是他拿起那两张根本算不上剧本的纸,十分严肃认真地问了:“这个阿宝,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阿宝啊……阿宝就是你这样的人。”
      “那么,我是什么样的人呢?”

      片场的大音响依旧勤勤恳恳地放着歌单里的老歌,音量调得很大,带着心也一起轰隆隆,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演员们忙着与拔不开的香槟瓶塞搏斗,不知是谁放了个哑炮,一时间众人笑作一团。
      王家卫不响,片刻说,来,吃蛋糕。
      其实王导挺和蔼的,就是总用墨镜看人有点令人发怵,神神秘秘的,猜不透他在笑什么。

      剧组准备的蛋糕很多,胡歌正在为射雕努力增肥,于是每样都切下来尝一小口。只是正正中的金鱼蛋糕实在太漂亮,他举着刀小心比划了几下,不好意思切。
      “这个,还是等他……等我回来再吃吧。”
      但已经有人走过来覆住了他的手,稳稳地切下了完美的一刀。是陈龙。到了中夜,初秋的上海已经有些凉了,但他的手依旧是温热的,很是踏实。
      “你不怕我往你脸上拍蛋糕呀。”胡歌回过头笑。
      陈龙对上他亮亮的眼睛,想起拍少杨时下了戏两个人一起去看养在小白楼的小狗,胡歌很认真地说,五哥,其实在我念中学第一次拍广告的时候就认识你了,我记住了你是很好很好的人。小狗舔了舔他的手,湿漉漉,陈龙愣了一下说是吗,有些憨厚地笑起来。
      是的,他比任何人都更早认识胡歌,看着他一路长大,或许也将看着他慢慢变老。有人说胡歌变了,变得沉郁,或是成熟。陈龙也早已习惯了他现在的样子,关心每一株小花小草,敏感地照拂身边每个人的感受,仍然会被王家卫教唆他的恶作剧吓得手足无措,也有了他看不透的无力分担的沉重心事。但很多时候,他似乎还是自己最初认识的那个胡歌,就像现在,明明已经是很远很远的事,却依旧十分清晰地涌上心头。
      陈龙想,真是可惜,我总是不善言辞。真是幸运,我从来没有离开过。
      他深知胡歌走向未来的长路上必将经历的风雨和坎坷,任何人都无力阻拦。但他会一直在,在戏里,也在戏外,随时准备伸出手,尽自己所能护他平安周全。
      蛋糕已经切到最后一块,胡歌放下塑料刀,笑着回握住他的手,露出虎牙尖尖。
      “五哥,真开心你一直在我身边。”

      “感觉如何?”王家卫端着香槟杯走过来,准备验收惊喜成果。
      “好像做梦一样。”胡歌努力寻找合适的措辞,圆圆的眼睛弯起来,他宣布,“这一定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

      一定是昨晚喝了太多闷倒驴,才有这种幻觉。将来都似一场春梦,七彩泡泡一戳就破。

      *
      胡歌想过回到过去。梦里他趴在中学的课桌上,同桌凑过来揉乱早晨骑车时精心吹出的三七分刘海,哎,你昨天又拍通宵啦。窗外夏蝉不止不休地响着,日光炫目,他惊惶地问自己,怎么办呢。
      这可真是个残忍的玩笑,他想,让他在明知无法改变一切的时候,荒谬地回到再怀念也从未入梦的那一天。
      胡歌喜欢辽远的荒野。雁群沉默地飞过湖泊,他一个人蹲在山崖边拍雪豹,雨落下来变成了雪。天色暗得很慢,他可以尽情享受缺氧带来的孤独,在偷来的自由里贴地飞翔,好像能把所有为之困扰的事都想通。
      但内蒙古的草原不一样。十数年匆匆而过,许多风景早已扭曲变薄,只剩下无边的长草还在模糊地飘摇,像柔软的浪花。太奇怪了,回忆里清晰的反而是大家的笑脸。真的,我们当时好开心啊,后来他一次次在采访里轻轻追忆。

      ——他突然觉得,还想再见他们一面。

      所以胡歌再次睁开了眼睛。身前的人拿着一件外套愣愣地站着,准备来帮烈日下小憩的他把脸遮上,他不需要犹豫就叫出了这个名字:“老袁。”
      现在袁弘看清楚了。来自未来的好友穿着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马甲和西装裤,不再是在街上随便挑一件白衬衫就赶着去大学生电影节的样子。他那会儿总嘲笑胡歌审美差,去宣传活动连头发都不好好梳,全然不顾自己正顶着个大光头。
      胡歌,那个睡在对床的长发卷卷眼睛亮亮的胡歌,袁弘再熟悉不过了。他显然不再年轻,但依旧容颜俊美,只是曾经完美无缺的右脸上多了几道深深浅浅的伤疤,在他心口烫了一下。袁弘怕他伤心,硬生生闪开眼去,终于忍住没问出口。
      胡歌看着他欲言又止的大眼睛,想起受伤后他们第一次见面。来探视的其他朋友被蔡艺侬赶到了病房外,房里一时间静了下来。平时见了面不是说笑就是吵架的,这时候居然谁也开不了口。
      Karen说一会儿就出发去香港了。胡歌尝试扬了扬嘴角,伤口挺疼的,他觉得这个笑容肯定不会太好看。
      袁弘没头没尾地说,好,好,你放心。
      放心什么呢?命运一点道理都不讲,粘滞到有些发苦的空气把他们隔开,已经来不及问出这句话。门被轻轻带上的时候,胡歌忽然想,他一定很难过。
      就像现在,袁弘张张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好傻。
      “老胡,”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艰涩得陌生,“这一身挺帅啊。”
      “是戏服啦。”胡歌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一眼在古装片场格格不入的三件套,有点好笑。他不会把我当成什么靠开餐厅闯入世界五百强的跨界大老板了吧——FOUNT倒闭好几年了,这十几年连买股票都是一路飘绿,他早就接受了自己毫无投资头脑这个惨痛事实。再说了,我可没有阿宝那种连出门吃个泡饭都要梳妆打扮两小时的习惯。
      “原来你还在演戏呢,并没有像教务处那谁忽悠你那样演几年就转行。”
      “导演哪有这么好当,”胡歌很潇洒地摇摇头,“我才不要每天逼着全剧组陪我只睡三小时呢。”
      有点熟悉啊,是哪个导演喜欢折磨演员来着,好像在他俩挤一起看的访谈里是有这么号人。袁弘仔细想了半天,人名没记起来,倒是想起了另一回事:“你还记得我们在东北拍的那部戏吗?当时你要我听你练的那段获奖感言,后来说没说过啊。”
      胡歌有些骄傲地笑起来,牵出眼角细细的纹路,像猫的胡须。他现在的牙齿很齐,不再是乱乱的小虎牙,就像跌跌撞撞走到39岁,酸甜苦辣都尝遍了。
      “那个版本以后会说的。”他毫不谦虚地陈述事实,“我现在可比你牛逼多了。”
      袁弘终于笑了。其实他一点都没变。
      “——对了,今天我生日,拍完这场记得去大胡子饭店吃烤全羊啊。”

      06年的餐馆还没有冷气,吊扇吱吱呀呀响着,好在太阳落山后便凉爽了不少。草原的拍摄任务并不繁重,剧组很早便能就收工,十几个年轻人每天都能围在一起吃晚饭,玩大冒险或是杀人游戏。日子那么长又那么短,笑笑闹闹就过去了。
      寒暄几句后,大家很自然地便接纳了这个更成熟的朋友,似乎他只是出了趟远门。胡歌坐在角落里挑菜叶子吃,想起墨镜背后凉飕飕的眼神,把碳酸饮料往袁弘面前推了推,倒了一杯被冷落的菊花茶。谢娜正大呼小叫地和蔡艺侬划拳,屡战屡败,他看得暗暗好笑,还好上一轮真心话Karen没有逼问他唐人现在有没有倒闭这种问题。
      烤全羊哄抢着分完了,大馒头端了上来,蔡艺侬要了两个,完颜洪烈说她一定吃不下。胡歌托着腮静静出神,蒸汽熏得脸微微发热。很多个夜里,他总来来回回地念起这个场景,剧本在笑声里一行不差地翻下去,好像演戏。
      蔡艺侬还在努力对付那两个大馒头,谢娜也憋着一口气呢,转过头来给了他一锤:“胡歌,你不来赌吗?Karen肯定吃不完的,我保证。”
      胡歌笑着摇摇头。
      “娜娜,你忽悠不到人家。”林依晨了然地说,“老胡来自未来诶,他肯定知道谁会赢啦。”
      嗯……怎么听起来像在作弊啊。他苍白地狡辩:“都十几年了,我怎么可能记得嘛。”
      袁弘从门后闪了出来,把刚从对面超市买来的酒瓶往他面前一搁,很贴心地开始替他拧瓶盖了:“不是吧,十几年了,还一杯倒啊?”
      “我只是稳重了!”胡歌冲他张牙舞爪地磨了磨牙,“好了好了,我喝。”
      高度白酒像刀子一样剌开喉咙,眩晕几乎立时冲上颅顶,带得眼眶都发烫。
      不是的,他在心里说。我怕喝醉以后,就看不清你们的脸了。

      手牵着手躺倒在星空下的时候,谢娜的随身听刚好播到《爱你不会变》。天呐,怎么唱得这么烂,胡歌害臊地求她不要再放了,能不能听听陶喆或者张学友。
      “很好听啊,”难得谢娜没有损他两句,她笑眯眯,“过十年,过二十年,我们爱你也不会变的。”
      “……噢。”
      胡歌侧开头去看烟花,细细密密的青草扎进颈窝。五十几刀远远地冲他们挥手了,示意下一轮要两桶一起点火。其实说是看烟比较贴切,劣质火药味一路呛到他们这儿,也不知道谁被饭店门口的小贩忽悠瘸了,连着三次都是哑炮。
      “你不信啊?”
      “晚了,同样的话老胡几年前就和我一个人说过咯。”袁弘很肉麻地宣布。谢娜跑过来踢他屁股,两个人追打着跑远,可惜醉得谁也站不稳当,根本分不出胜负。
      有人轻轻坐到了他身边。胡歌听见她说,娜娜说得很对呀。靛色的夜里,长草像一张温柔的网,沿着他们的手臂向上攀援。
      他终于望见了那张不敢看清的脸,年轻的,可爱的,他很好很好的朋友。
      她应该也在笑吧,胡歌想,她每天都在笑呢。

      点着了!有人兴奋地大喊。焰火嘶鸣着射向天空,竟然能正儿八经地绽开,火花沙沙地四散而落,漂亮得有几分乖戾。
      到这一刻,快乐就算到顶,然后坠落,毫不容情。他没有吃完那碗很大的素面,也没能再去那所永远停留在秋天的小学。留下来的意义是什么呢,有时他找到了,有时又找不到。他长得太大,或许已经开始变老,还有太多的悲喜需要独自去经历,那些寂寞的季节,从来不会下雪。
      胡歌觉得此刻应该大哭,却发现自己在笑。在虚妄的回声里,他好贪心。

      夕阳浓黄,阿宝最后放下酒瓶对他说,什么都会变成金鱼游走的。风铃声叮叮咚咚,胡歌看见他眼底有泪。
      不会,他说。不会。

      林林提着塑料袋奔近,很奢侈地往他们手里塞了一把小烟花。绚烂的火星四下喷溅,明明灭灭的冷光照亮了很多张脸。谢娜在哈哈大笑,林依晨在擦眼泪,蔡艺侬还是那副冷冰冰的神情,袁弘非要胡歌陪他凹一个爱心造型,胡歌说你带着冕一起拍好吧,这种傻逼的事不要老是拉着我。李国立在旁边给他们拍照,可惜他还不大会用这款傻瓜相机,相片里只留下了焰火拖出的长长影子。
      胡歌想,如果这个梦能做一辈子,他可能就会做一辈子,直到所有的页角都泛黄卷烂,尖尖的封皮将他顶醒。
      但一切都终将过去。
      抄下这句诗的时候,王家卫问他,在想什么呢?胡歌靠着普希金雕像腼腆地笑笑,很喜欢呀,我一直很喜欢。收工时他们走过梧桐落叶满地,远远的胡同口被朝阳一点点打亮,在残酷又温柔的生命里,他拥有太多美丽的回忆。
      冕,他最挂念的年轻的故友,一定也在那里。她会笑着对他说,在回望的起点,在代替繁星拥抱他的每一个瞬间。

      “小伙儿,请继续走下去吧。”

      *
      蜡烛熄灭了。王家卫问,胡老师,许了什么愿。
      胡歌接过留给他的那一块蛋糕,笑眼弯弯。
      “我说,我要回到人生中最快乐的那天。”
      长桌前挤满了熟悉的朋友,有人似乎在同他说什么,也许是谁先闷倒谁是驴之类的玩笑话,音乐声太大了,听不清。香槟泡沫翻腾,往上,往上,在最高处破裂。
      “现在就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那一天。”

      当下的这一刻,浪漫满屋。

      fin.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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