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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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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觉得别人把草莓尖尖让给她,是很幸福的事,有人觉得那是矫情,赵玲是前者。
她出生的那个年代,正赶上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把第一胎出生的姐姐还有拼命生下的弟弟带在身边,她作为老二只能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那个时候家里都穷,父母也没什么钱,自己生活也很困难,没有什么钱寄回来,爷爷奶奶的年纪也都大了,赵玲从记事起就知道自己应该懂事。
她从不会讨要新衣服,也不敢说自己喜欢吃什么东西,生怕给任何人添麻烦。
家里好不容易有一点水果,她都是让爷爷奶奶先吃。
在7岁以前,她不知道草莓是什么味道的。
7岁那一年,隔壁搬来一户人家,那家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叫宋思书,他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上面有着皂角的香气,头发也总是清清爽爽的,不像其他小孩,看起来总是灰头土脸,身上总是有泥巴。
赵玲经常偷偷去看宋思书,她常常想,和妈妈生活在城里的弟弟和姐姐,应该就是这样的吧,又干净又漂亮,想吃水果的时候就能吃。
宋思书长得好,但脾气不太好,村里的混小子们挑衅他,他话都不说,就跟人家打架,结果把新衣服都给扯破了。
宋思书不敢就这么回家,一个人在河边发呆,赵玲鼓起勇气,主动说帮他把衣服补好。过了几天,宋思书找到她,手上拿着几个红彤彤的果子,他说这叫草莓。他让赵玲吃红红草莓尖尖,他说草莓尖尖最不好吃了,他不喜欢吃,所以才叫赵玲吃。
赵玲不敢,也不想拒绝宋思书,但她咬了一口觉得很奇怪,她觉得草莓尖尖很好吃,宋思书怎么会不喜欢吃?
但是她不吃宋思书就要生气,赵玲不想宋思书生气,只好乖乖的把草莓尖尖都吃了,再把剩下的半截留给宋思书。
他们就这样成为了好朋友。
托宋思书的福,之后每隔一段时间赵玲都能吃到草莓尖尖,偶尔还有些别的东西,她再没饿过肚子。
赵玲要上初中那年,父母忽然说要把她接去城里,说城里的教育资源更好,赵玲没有选择的权利,跟父母进了城。
父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里的住所是一个简陋的平房,姐姐和弟弟并没有像她想的那样穿的干净整齐,住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他们的衣服也灰扑扑的,一家五口人都要住在一张床上。
但城里的生活总是比农村要好一些,至少他们隔三差五能吃上肉了,只是这肉大多都进了弟弟的嘴里,赵玲和姐姐只能分到一两块儿,有时候也只能喝点汤。
赵玲放了学回去,和奶奶们一起捡瓶子补贴家用,爸爸妈妈经常夸她,这样很好,是个好孩子,很懂事。
进城以后,赵玲再没吃到过草莓。
大概在赵玲进城一年以后,宋思书找到了她,宋思书什么都没说,递给她一盒草莓,让她当着他的面把草莓尖尖吃完。
他说以后每个月都会过来找她一次。
宋思书信守承诺,之后每个月赵玲都能吃到草莓尖尖。
有一天父亲高兴,家里买了一盒草莓,他把草莓洗好,放在桌子上,弟弟边打游戏边吃,不一会一盒草莓就都被吃光了,赵玲还是不知道草莓屁屁是什么味道。
一直等到她考上大学,大一开学那天,室友买了一盒草莓,给他们每个人分了两颗。
赵玲第一次吃到完整的草莓,她困惑的问舍友:“草莓,是红的地方比较好吃吗?”
室友笑着说:“当然了,要是谁肯把草莓尖尖让给我吃,我肯定会喜欢上他的。”
原来是这样吗?
因为赵玲上了大学,宋思书这次送草莓的时间比以前提前了几天,他还给赵玲准备了文具等新开学可能会用到的东西。
和以前一样,宋思书催促赵玲快点把草莓尖尖吃完。
赵玲这次却捧着装草莓的盒子,半天没说话,半晌,她忽然问宋思书:“你喜欢我吗?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宋思书没有任何惊讶,反而笑了:“小傻子,你终于吃到完整的草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