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辞砚的“坐地起价”,是人物在绝境下一次精彩的心理学反击。其核心逻辑在于利用 “行为一致性”原则,破解了犯罪集团对他的“诚意测试”。
· 头目的心理预期:在身份暴露、武力胁迫后,一个“正常人”或“别有用心者”的反应,要么是恐惧屈服,要么是宁死不从。这两种反应,都会引发深度怀疑——前者显得虚假,后者无法控制。
· 辞砚的破局策略:他选择了第三条路——“愤怒的谈判”。他表现出被冒犯的愤怒(“你们骗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价码(“得加钱”)。这在心理学上构成了一个 “信任悖论”:
· 逻辑自洽:他的行为完美契合其“高傲、贪婪的天才”人设。一个真正心虚的卧底,不敢如此嚣张地维护自身利益。
· 动机转移:他将对方的关注点,从“你到底是好人坏人”这个致命问题,成功转移到了“你究竟有多贪”这个可以谈判的问题上。
· 行为锚定:通过讨价还价,他暗示自己已在心理上接受了“合作”这个前提,只是在谈判条件。这种“接受框架”的姿态,比任何语言上的臣服都更具说服力。
因此,他的行为非但不可疑,反而向头目传递了一个关键信号:“我是一个可以被收买的、有明确价码的‘商品’,而不是一个无法掌控的‘理想主义者’或‘复仇者’。” 这正是犯罪集团最熟悉、也最感到“安全”的合作对象类型。
结论:辞砚用一次看似冒险的贪婪,完成了一次精准的自我营销,成功地将自己从“需要被消灭的威胁”,转变成了“值得被投资的资产”,从而赢得了宝贵的、初步的、基于利益计算的信任。2. 关于陆却舟的“亲密称呼”:情感锚点与认知失调
陆却舟在八年后再唤“小焉”,这远非简单的旧情。从社会心理学看,这更可能是一种 “情感锚定(Emotional Anchoring)” 策略。
· 心理学原理:他试图通过唤醒共同往事,在辞絮焉心中投下一颗巨石,引发她的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即“昔日敬仰的师兄”与“今日犯罪的恶魔”两种认知的激烈冲突。这种混乱的精神状态,更容易被引导和控制。
· 对他自身而言,这个称呼也可能是一种自我辩护机制,用以缓解他自身可能存在的、潜伏于内心的背叛感与道德困境,维持一个“不得已”的叙事。
3. 关于辞絮焉的“荒诞行为”:高功能人格的应激防御
辞絮焉在极端压力下表现出的“抽象”、“玩梗”和“犯贱”,并非性格崩坏。
· 心理学原理:这在创伤心理学中,可被视为一种高度进化的 “理智化(Intellectualization)” 与 “幽默防御(Humor Defense)” 机制。她通过将残酷现实解构为熟悉的“小说剧本”,来建立心理距离,从而在情感风暴中,为她的核心处理器——那个天才的大脑——争取到宝贵的冷静与运算空间。
· 其背后支撑的,是她7次被绑史所锻炼出的异于常人的心理韧性,以及被亲人挚友无条件宠爱所赋予的安全感内核。她知道底线在哪里,因此才敢在悬崖边上反复横跳,将“荒诞”化为刺探虚实的探针。
本章出现的协议,其实理论上可以说是一个“卖身契”此下为详细介绍↓
【文件标题】:特殊人才顾问服务协议
(标题看似合法中立,掩盖其胁迫与非法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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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吉民恒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辞絮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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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条款(合同的陷阱之门):
1. 甲方欣赏乙方在法医学、金融数据分析及系统性风险研判领域的卓越专业能力。
2. 乙方自愿(此词为最大讽刺,是法律伪装的核心)将其专业知识与技能,以独家顾问形式提供给甲方。
3. 双方本着“深度信任、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旨在构建一个“合法商业合作”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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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款(枷锁的具体形态):
第一条:服务范围与排他性
1.1 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a) 法医病理学分析:对特定生物样本、创伤形态提供专业鉴定意见。
b) 金融数据解构:对复杂资金流水进行溯源、追踪与异常模式识别。
c) 系统性隐匿机制评估与优化:对甲方指定的某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全性与隐匿性评估,并提供优化方案。
d) 特定人员行为侧写与风险评估。
1.2 本协议为独家排他性协议。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甲方之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供同类服务。
(条款将犯罪活动包装成“专业服务”,尤其第c、d项,直接对应犯罪集团的洗钱和反侦察需求。)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数据支持与人身安全保护。
2.2 甲方拥有乙方基于本协议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分析报告、数据模型、优化方案等)的完全知识产权与独家使用权。
2.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单方面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人身安全保护”实为监视与囚禁;“独占成果”是掠夺她的智慧;“单方面调整”是为随时转移她埋下伏笔。)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义务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并保证其专业判断的独立性。
3.2 乙方享有由甲方提供的、符合其专业资历的顾问津贴与福利待遇(具体金额见附件一,但附件一为空白的伏笔)。
3.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协议内容及服务期间所知悉的一切甲方信息,均视为最高机密,永久不得泄露。
(所有义务都是 tightened 的枷锁,而权利则是空中楼阁。)
第四条:保密与不竞争条款
4.1 保密义务终身有效。
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协议期内及终止后十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4.3 若乙方违反保密或不竞争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空白】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这是最致命的条款之一,天价违约金和“一切损失”是悬在她和她的家人朋友头上的一把刀。)
第五条:协议期限与终止
5.1 本协议有效期二十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2甲方可随时、无条件地提前终止本协议。
1. 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这是一份单方面的终身奴役契约。)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某海外离岸地法律】。
6.2 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该离岸地仲裁机构】进行保密仲裁。
(此条款旨在利用境外法律和保密仲裁来规避中国司法管辖,使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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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 吉民恒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赵镜利
乙方:辞絮焉
(指纹区域,有肉眼可见的、因被强行按压并扭动而产生的模糊与拖尾痕迹)
日期: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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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的法律现实与辞絮焉的处境】
1. 当然不合法! 根据《民法典》,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份合同从头到尾都在胁迫之下。
2. 但为何它依然是可怕的枷锁?
· 对辞絮焉的心理威慑:在那种环境下,这份“看似合法”的文件会给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觉得自己的“叛变”已被法律文件坐实。
· 集团的控制工具:这份合同是他们“规训”她的第一步,让她在形式上“自愿”加入。他们可以随时用这份合同威胁她,尤其是用第4条(天价违约金)来暗示会牵连她的家人。
· 现实的阻碍:即使她日后逃出,想回归警队,这份合同也会成为一个需要耗费极大精力去解释和厘清的“污点证据”。
最后郑重声明:本文中所有犯罪集团的言行,均是为塑造人物、推进剧情而设,是完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恶性犯罪行为,请各位读者明辨是非,切勿模仿。我们歌颂的,永远是黑暗中守护光明、于深渊里心向朝阳的孤勇者。[摸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