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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一种相濡以沫的依赖,名叫“周朗”(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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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往脸上贴黄瓜。她看着我狼狈的模样,轻哼一声问,“又去哪儿鬼混了?”
我低头走向卧室,闷声道,“有人抢劫,我看不下去,于是就英勇地拔刀相助了。”
不想听完这话她居然心情大好地笑了起来,她说,“林默,我不了解谁还不了解你啊!你这么自私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好心地帮别人?”
我再不吭声,伸手摔上卧室门的前一秒却听见她淡淡的叹息,奇怪的是,那种无奈和疼惜竟然跟周朗如出一辙。她说,“默默,我不知道是该说你坚强还是该说你冷淡。其实你没必要总是活得这么理智这么清醒。爱也好恨也罢,有时候糊涂一点,至少不会太累。”
我打开门冲她笑笑,特文艺地说,“我没事。妈,你知道我总能把自己保护得很好。这世上没有谁离不开谁。人首先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关上卧室的门,笑容僵在唇角。坐在床上望向窗外,夕阳染透云层,渗漏出点点血红色的光晕。我自嘲地闭上眼,唇角努力划开一道轻微的弧度,可内心,却依旧寂如深渊。
是的,我的确喜欢苏漠北。不,确切地说,是爱。
从初见他第一眼的惊艳,到渐渐产生的好奇,再到了解之后的好感,一步一步,逐渐深入。他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爱过的人,之所以在乎,所以,才更加容不得背叛。
高一那年暑假,我在Paradise酒吧见到苏漠北的第一眼时就明白,王若琳的那首歌简直就是唱给我听的。
Lost in Paradise,苏漠北,我迷失在你的天堂。
他坐在角落独自抽一根万宝路,面前摆着一杯Blood Mary,不喝,双眼只是迷离地望向某个地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迷一般的邪魅气息。
这个男人并不英俊,五官凌厉深刻,唯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致命的诱惑,强势到令人无法抗拒。那种骨子里透露出的张扬是神赐于世人的诱惑,那副神情仿佛能将世界踩在脚下,狂妄到不可一世。
Blood Mary,血腥玛丽。
成分是Vodka,Tomato Juice,Lemon Juice,Worcestershire Sauce,Tabasco Sauce,Lime.
一直不喜欢这种红色的液体,像血,看得人心惊胆战。可是偏偏有那么多人爱喝,因为它酸甜掺杂的味道,肆意张狂,自以为是,像极了角落里这个眼神永远魅惑迷离的男人。
见我坐到他对面,勾唇浅浅一笑,突然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按熄在浇满啤酒的烟灰缸内,轻声说,“你听,烟在尖叫。”
男子的笑如苍穹微光,铺天盖地将我淹没。于是,怔忪半晌,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帅哥你太有型太酷了,连说话都这么幽默!你做我男朋友成不?”
他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望着我微笑,眼底却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光芒。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说,“这样啊,那我们打个赌吧。你若能在全校做广播体操的时候站到主席台上大声喊一句‘我是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我倒可以和你试试。我一向喜欢有挑战性的女孩子,正好我最近感情空虚,抓紧机会哦!”
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吗?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这就是了!
这样狂妄嚣张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样邪魅到犹如鸠毒的男人。我的心竟然在霎那间无可遏止地跳动起来,晨钟暮鼓一般,一下一下,慌如鹿撞。
我想我的确是被他迷住了。如此不安分的因素,明知碰不得,我却仍愿饮鸩止渴。
翌日早晨做课间操的空当,我毫不犹豫地跑上主席台,在校长和体育老师万分惊讶的神情中,当着全校4000多名师生的面说出了那句我穷极一生都会记忆犹新的话。
我握着主席台前的话筒,以一种势在必得的语气沉声道,“我是高一五班的林默,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
那一刻,我的心情平静到不带一丝波澜。我知道,台下定会有一个人细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所以,为了爱情,我只能赌。
我从小就是这样,向来目标明确。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尽己所能去争取,因为没有目标的人生永远都只是一片死水。
谁说无欲无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四大皆空了,那就直接去当和尚好了!
所以,那天放学,人群熙攘的校门口,当苏漠北走过来轻轻执起我的手时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有努力和奋斗过的人生才最精彩,这样才不会后悔,更不会在以后的人生中感到错过和遗憾。
我如愿走进了苏漠北的世界。他带我泡吧,玩夜店,跟他的朋友们拼酒,飙车。
彼时16岁的我,从来不知道在我的学校之外还有这样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以前我虽不算是多好的学生,至少也没让老师和妈妈操过太多心。可是这一切在遇见苏漠北之后全部被颠覆了。
我的人生,我的世界,都因为这个男人,开始了新的转折。
我天真地认为,如果想要真正融入他的世界,这些东西,便都成了我不得不学的课程。于是,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跳野舞。于是,我开始步入了一种名叫“堕落”的生活。
那时的我尚且不懂,人世间有太多勉强不得。我将自己小心翼翼的爱情理解成一句禅语,甚至傻呼呼地告诉苏漠北:世间爱情都一样。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他只是不屑地笑笑,叱我一句“幼稚”,眼底写满了讥诮。
我难过地看着他,却依然满心期待地以为自己能将他感化。却不知,在他眼里,我早就成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傀儡。
很多事情,周朗劝过我,吕筱然也劝过我,可我就是不听。用一句很矫情的话来形容,叫做宁死不屈。
我们三个从小在一栋楼里长大,彼此几乎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谁心里那点小九九还未说出来便已被大家心有灵犀地知晓。仅仅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大家便都能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会是什么。于是二人在发现对我说教无妨后只得放弃,虽然他们依旧对我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耻和抗议。
说到默契,便不得不提起我们之间那些个狼狈为奸的破烂事。
有一次聊天时吕筱然问我,“林默,你妈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呢?为什么要叫‘沉默’的‘默’?”
我无比惋惜地叹一口气,傲气横秋地说,“谁知道呢,还不是我出生那会没跟我爸妈沟通好呗!”
未等我说完,周朗立刻接口道,“是啊,沟通好了就不叫林默了,直接叫林磨叽得了!”
我一只手伸过去死死拧住周朗的耳朵,刚听见他杀猪般的一声嚎叫,就看见吕筱然一副护犊情深的模样冲过来将周朗紧紧护在身后,眼神却死死盯着我身后,然后表情无比荡漾地娇笑着说,“哟,那不是季晓录吗?!传说中的校草啊,头一次见到真人难道林默你就真的真的不激动吗?”
我猛然回头,身后空荡荡的一片。再回身时,俩人早已不知去向。
那是我第一次听吕筱然提起季晓录的名字。他是我们学校的传说,有个很狗血的外号,俗称:白马王子。
打个比方,论相貌他属于偶像派;论体能和学习他属于实力派;论恋爱他属于清白派;论家世他属于高干派。
别问我是不是在这儿瞎掰,我生活中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各方面的成绩优异,生活作风简单干净,而且,人家还有个有钱有势的好老爸。
可是,这样传奇般的人物只能用来崇拜,却不能用来爱。
大概是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他完全没有高干子弟抑或富二代所拥有的那种浮夸纨绔,整个人就像生活在玻璃罩里似的,太过美好纯净,很多女生都只敢偷偷地喜欢他思念他,却不敢开口表明,更别说主动追求。
而季晓录也像个不开窍的木头一般,就这样孤身一人地顶着张祸国殃民却又无比无辜的脸满校园晃荡。
这也是我们至今未听说过季晓录有恋爱对象的原因。
因为所有的传说,永远都只活在人们的想象和传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