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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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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也罢,知道了这么一个林清之后,我已经不去计较什么,他喜欢我也好,不喜欢我也罢。我喜欢他就好。全世界都不要,我要他,他被人遗弃了,我收留。我决定好好的待他。给他我全部的爱,把我身体里所有的爱,无论是母爱,姐妹的爱,朋友的爱,爱情的爱全部都给他。
可怜的林清。比我还要可怜,至少我曾经幸福过,他连幸福的味道都没有嗅过。相比起他,原来我是那么的富有和幸福。
林清,你需要多少爱都在可以在我这里要。我什么都没有,就是爱最多。
我盘算着林清出院的日子,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明亮,我要以行来迎接林清的归来,让他感受家庭的温暖。我像个幸福的妻子般张罗着,幸福又快乐。施比受更有福,爱一个比被一个人更幸福。
只是迎接林清的日子还没有到来,我却突然迎接了两个不速之客。在两天内,在我那间不到50平方米的房子,迎接我的是那种始料不及的状态,我的那颗弱小的心完全没有准备好。
林清的日记,我看了整整一个晚上,怀着着悲悯的心情根本无法去与周公子约会。一宿无眠,第二天,两只眼睛跳到不停,好像有什么不好的预兆。
果然我收拾着心情还带着两颗快要掉到脸颊的眼袋准备去上班的时候,门铃响了。
今天明明没有风,却吹来一个美人。医院里那个爱慕林清的小妹妹正亭亭玉立的站在我面前,一脸如花的笑靥,甜得差点把我的心都溶化了,一阵清新的风,吹到我的心坎里。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大数的男人都喜欢美丽的女人,我倒是要看看那一个神经病不喜欢美女的。美女原来有提神的功效,连我这种同性的动物的喜欢。
“泡泡姐,我要投靠你好不好?”她笑得一脸的无辜。没有等我任何邀请,已经将她纤细的身子探进了屋子里。
“投靠我?”我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站在门口傻傻的呆着,脑袋里消化着她刚才的那句,她为什么要来投靠我?我跟她毫无关系,如果硬要沾边,顶多也叫情敌。让一个情敌来投靠我?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
“不要这样子嘛,姐姐,我现在可是无家可归,你不可能见死不救吧?”她可怜兮兮的哀求着我,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对我眨着她那对乌黑闪亮的电眼。可实际上又不像在咨询我的意见,因为她已经进我的领土,手里还拉着一个粉红色的行礼箱,很随便的坐在我的沙发,一点拘紧的感觉都没有,自然得仿佛我才是一个客人。
“你,你这是干什么啊?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认识你吗?我怎么可能收留你?”真是莫名其妙的小女生,我气败得几乎想揪着她的胸口,把她像丢垃圾般丢出去。
“这还不简单嘛,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YOYO,今年20岁,165厘米,45公斤,是一位大二的学生,这样子就认识了吧?”她说,也不经过我的同意,擅自打开了我的冰霜,理所当然的侵略了我心爱的零食。
我真是遇到对手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我应该拿她怎么办?遇到这种疯丫头,简得就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现在不是她说服我收留她,而是我应该如何伤脑筋想法子说服她离开。
道理说不通,就来硬的。我尽让自己看起很严峻并且非常冷漠的对她说:“YOYO,我不可能让你住在这里的。”
“介绍得还不够吗?泡泡姐还想了解什么?我可以全都告诉你。”她说,坐在沙发里享受着我心爱的香草雪糕,恨得我咬牙切齿的。
“不是这个问题,你不能在这里住是因为我是这家屋子的主人,我不欢迎你。”我仿佛一个成熟的大姐姐般跟着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解释,少点耐性都会爆炸。看了看挂在墙壁上那个迅速行走的挂钟,我心急如麻,再不走我铁定要迟到了。无论如何也要在最短的时间把这个丫头弄出这间屋子。
“为什么,你欢迎JOE哥哥?”这个死丫头真的是单纯还是无知啊,难道一点也看不出,我正在给她脸色看吗?还是,我的演技太烂了,还是表达能力太差,她看起来一点难堪的感觉都没有。
“因为他长得帅,而且还交了高昂的租金,你懂吗?”我继续严厉的对着她说。
“我也长得很漂亮啊?”她竟然摸着她的脸蛋,在哪里自恋起来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钱。”只要能说服她离开,即使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贪钱的女人也在所不辞,何况事实我真是一个贪钱的人。
“是不是给钱,我就可以住在这里了?”她像个小学生般无知的脸,看来就是没有受过苦的大小姐,一点不情世故也不懂。
“那看额度有多大啦。”我那些该死的贪念,无论她给多少钱,都不能让她住在这里,她是一个祸根,光是她对林清虎视眈眈这一点,就应该对她留下来的任何想法都砍草除根,不能给任何机会她接近林清。
明明清醒得要死,可是看着她豪爽的从背包里掏出厚厚的一叠钱出来的时候,我的理智就完全瓦解。那些人民币熟悉的清香味道,迷得我晕头转向,竟然鬼迷心窍起来,只能毫无说服力无力的对着她说:“这个,不行。”
“姐姐,你就让收留我吧,我真的很可怜的,我不想回家,我讨厌回家,我讨厌家里那个女人,她把爸爸整个占据了,我不回去……”她的眼睛里竟然闪着泪珠,一脸的悲愤。看来,又是一个不幸的家庭。
真是幸福大抵上相同,不幸却各不相同。同情心突然蔓廷了我全个身体,我又开始要滥用我的善良。
既可满足我的贪婪,又可以做善心,一举两得,我终于被说服了。YOYO继林清之后成了我第三个房客。金钱真是万恶,YOYO的留下,虽然有小点同情心在作祟,可最大的成份还是看在钱的面子。
看着她一脸得意的笑,我终于后悔得要死,很明显这个死丫头绝对是有计有谋,轻意的抓住我贪小便宜的弱点,一矢中的。看着我手里新收到的租金,那叠让我又爱又恨的人民币,我狂骂自己:“有一天,为了钱,我会把林清都给卖掉。”事到如今,只能故作乐观自我安慰:林清多么与众不同,他对YOYO这颗青苹果一定不会有一点兴趣的。
他最爱的人,是安。
想起了林清的日记,整颗心都是心疼。时光无法倒流,林清的13岁,我来不及插足,与我无关。所以,我无法也没有能力把安从林清的心里赶走。
道理易懂,可是,我还是对安妒忌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