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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第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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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争扎
那两条平行线,各自行走,互不干涉。互不相关的人儿啊,本来就应该各行其是,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就好像是心有灵犀般。我出得更早,归得更晚。林清归得更晚,出得更早。我们本来就应该是两个不相识的人,却偏偏共处的一个屋檐下。即便是,心有所偏差了也不能任由它放逐,至少要说服它走回原来的轨道。才不至于伤了身心。
回到家里,静悄悄的地,那些吵闹的斗嘴已不复在,只有丑丑依然可以我睡,故我在。“做狗可会有心思呢?”我问丑丑,它能做的始终是用无辜表情来给我做答案。对喔!它只是一条狗,即使心有余,始终力不足吧。
我有时甚至怀疑,那一晚的事情,到底是否真的发生,也许只是我一种想象而已,就像是在某一个夜晚听到花开的声音那样的神奇,可它却的确发生了。
饭桌上依然有林清亲手煮的饭菜。。我依然收拾着家务,帮忙看着丑丑。我们各自卖力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只是做这些事情,永远没有交集的时间。其实可以放任自己回到原来的状态,不吃他的饭,不会死,不收拾家务不会死,好像又有点舍不得。那份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契约书始终没有谁愿意做第一个毁约者,姑且说服自己,我们都只是习惯了而已。
“丑丑,每天只有你,都在见证我们的生活,我们过得幸福吗?我们看起来开心吗?”常常在想他的时候病态般的向丑丑询问,明知道不会有答案,却依然执迷不悔的重复着问题。
每一次回到了家的门口,始终没有勇气直接进去,甚至习惯了用耳朵贴着门框,探查他是否还在,深怕突然间闯了进去,他在的时候应该跟他说些什么,深怕面对面的时候,之前所做的努力都枉然了。这里明明是我自己的家,为什么要表现得像个小偷鬼祟,讨厌这样的自己,我的光明磊落去了哪里了?
有几次,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惊惶失措间只能躲到了后楼梯里。从那条小小的缝隙里,贪恋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了尽头,直到他变成了零星的一点,直到消失。讨厌这样的自己,像个变态般的偷窥者。
于是习惯常常在下班的时候,搭上没有目的地的公车,从始站到未站,如此重复着。车上陌生的人两眼空洞无物,即使是不小心眼光碰到了,依然可以麻木不仁的回敬。原来幸福的是,那些陌生人的眼光,你无需去探索里面的可曾有某些涵义!纯粹是如此的美好,如果林清仅仅是那个车厢里的陌生人,那该有多好啊,只是已经回不去了……时间无法退后,就如摇摆过的心的始终摆不到原来位置。
依然和张文康如期的约会。好像是一种习惯,每个星期吃一餐饭,看一场电影,逛一次超级市场,散一次步。
他有的时候也会敏感的察觉我的不同,关心的问我:“怎么啦?我让你不开心了吗?”然后加倍的对我好,点了许多许多我爱吃的菜,送我许多许多吃不完的零食。感激他,像个哥哥般的放任着我,包容着我。还好,至少我可以有借口对自己解释,恋爱的女人总是患得患失,这种心情符合我的身份。
每当对着张文康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亏欠。我问自己,既然无法全身全心的爱上他,就应该放开他。可原来我也有手段和心计的时候,这个优秀的男人,我不能放走,如果一旦他走了,我就一无所有了。这算是一种出轨吗?身与心各踏着一条船,算不算脚踏两条船呢?人,有时候真可怕,爱得最多的始终是自己。
我习惯了张文康拖着我的手,只是无法再进一步亲热,一旦他想进一步搂着我的腰的时候,我总是灵巧的避开了。不知道是他太过于单纯还是太迟钝,总以为这是我害羞的一种表现,甚至笑着对我说:“泡泡,不要介意自己的腰太多肉啦,我不会介意的。”他的善解人意深深的挑起我的自责。
这么好的男人,哪里找去?我理想中、幻想中、做梦中……的对象就站在我的面前:能给饭我吃,不介意我的脂肪,不挑剔我的尊容。每每计算着他适合我的程度,堪称天作之合。
第一,他的薪水足够喂饱我的大胃口;第二他从来没有明示或暗示过我的模样不过关;第三,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介意我的肥肉,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优点。再者,他是个警察至少可以保护到我,给我安全感。即使是用屁股去思考的人,都可以分辩得出,张文康比起在那个所谓的调酒师要优秀得多。
我甚至对自己说,张文康就如同濒临绝种的好男人,应该好好拿到家里放到保险柜里锁起来,然后用标笺列明:张文康是曾泡泡的男人,任何母性动物不得接近。
可是他的优秀关我的事吗?与我有关系吗?请不要逼我,我无法思考。一个想象的苹果和一个真实的橙子,连白痴都是知道去拿真实的橙子吧?难道我连白痴都不如吗?
我和林清背着方向走,那些脚步渐行渐远。那一切本来应该回归到原位……给点时间我吧,我一定会变回以前那个没心没有肺的曾泡泡。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拉开了窗户的卷帘,天空是一片蓝。丑丑就躺在我的脚下面,很满足惬意伸着它的狗腿。我窝在我这个狗窝里干什么?突然心血来潮,用脚轻轻的撩把丑丑的背部:“丑丑,我们去情侣路好不好?”丑丑依然趴在那里,眼睛不解的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这个女人发烧了吗?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去情侣路干什么啊?要找狗陪,找条公狗去,我可是母的。”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听说热恋中的两人,只要沿着情路走到尽头,就寓意这两个人可以一路走下去,直到白头皆老。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就为什么不能去情侣路呢?即使我们人狗殊途,丑丑啊!丑丑,我也希望可以和你白头皆老啊。如果这句话被张文康听到,他那张英伟的脸上会写着多少失望啊。因为在某一次约会中,他曾邀请我一起去走这条路,结果我以害怕吹到海风的理由拒绝了。
也许在我的心里,我把这件事情想得太神圣了;也许我渴望一起做这件事情的是另有他人。管他什么人啊,狗啊,跟谁舒服就跟谁一起,至少丑丑不会带给我烦恼,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充当我的出气桶,它可是骂不还口,如果想回就回吧,我无所谓。
我精心的装扮了一番。记得某个连续剧的主角说过,至少不想被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即使得不到某人的爱情,我也要活得光光鲜鲜的,不能让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还处心积虑的帮丑丑带了一个好看的花圈。一个美丽的女人带着一条美丽的狗,多么登对的组合啊。
外边的世界多么美好啊。我的心情多么的美好啊。丑丑长得多么的美啊。只要心态好,一切都好。
大海、沙滩、海浪,蓝天,一家人的乐园。海边到处是人,三口之家,笑声,追逐声,声声入耳。细沙踏在脚下,柔顺的包围着我的双脚,空气中有着咸咸的海风的味道,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男人统统见鬼去吧,我一个依家可以过得很好很好。”我大声的对着大海嚷叫着。
旁边的一家三口人,正堆着沙丘,女人听到我的话,笑着对我说:跟男朋友吵架了吧?
我对她笑着摇头,心理想着如果是吵架就好了,偏偏连见面的勇气都没有。
男人一边帮着女儿堆沙子,一边接着女人的话:“大家都让一步吧。让他陪你来走走情侣路,吹吹海风,什么气都消。”
我依然无奈的对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跟他们道了谢,拉着丑丑离开了海滩。本来就是两条平线,还让什么步啊,永远都碰不到一块的。
海滩的出口,就是条道闻名的情侣路。我转身问着丑丑:“你确定要跟我白头皆老吗?不后悔吗?”
丑丑站在那一呜呜叫着,好像很无奈的表情,心里一定是在想:“难道我有得选择吗?我能不陪你吗?”
“哈哈,聪明的狗,你的确没有选择,这一辈子我就懒定你了。”我拉着丑丑踏进了情侣路的第一步,耳边仿佛听到丑丑在大呼救命的声音。嘴角是微微的笑,有时候,有条狗陪陪自己也蛮有乐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