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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待我就着雪花融化的冰水,以及脚边干干净净的馍馍下肚后,我朝男人离开的方向抬头看去,那边已然不再有他的身影。
      冷冽的空气中充满着男人留下的气息,我嗅着属于他的味道,循着跟了过去,终于在拐角的一家废品场里找到了那男人的身影。
      男人在跟一个与疯癫女人的父亲年岁差不多的年迈老大爷聊天。
      “我会把捡的垃圾给您,您只要留我一口饭和一个住处,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他信誓旦旦地承认,“我会在天暖和就离开找工作,但是我想我需要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他面前的老大爷搔着满头的花白,面带纠结地环视场里的垃圾,最终无奈地答应了他。
      随后,老人同男人招招手,领着他便前往东侧一间自制小屋。
      那间小屋是黄泥巴砌成的,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暗黄色墙面已不再光整,东凸一块西凹一块,墙面看起来坑坑洼洼的,像泥水路,怕是没些时候就要歪倒。
      当然了,落魄的男人并不觉得老头苛待他,别人收留已是好意,何况老头自己住得主屋都算不上光鲜亮丽。
      这些心里话都是我躲墙角听见的。
      就在刚才不久,我蹲到这个泥墙角,看见老头从杂物堆里腾出一个火炉,旧得跟这间屋子有的一比,怕是没两把火就碎了。这等破烂放在男人面前,老人自是惭愧,但他如今的生活也不尽人意,两人的眼中不禁流露同病相怜之态。
      “将就将就吧,”老头从麻袋里倒出许多木块,以及几块黑炭,把它们统统堆砌在泥墙边上,“这样冷的天,总得烤烤火,要不然就得生冻疮,来年春天会痒得难受。”
      男人担心老人家省出炉子给他用,就要赶忙推辞掉,被老人以家中还有一个闲置的炉子给喊收了手。
      这时老人会调侃他,若家中只有一个供暖的炉子,那是万万没有可能拱手给他用的,或许只有男人在手麻脚冷的时候去老人的屋内取暖,断然没有老人家拎着炉子来给他拾掇。老人笑着皱纹遍布,说自己没那么烂好心肯把自己冻死,好舍己为人。
      听得出老人话里的调侃,男人轻笑一声表示回应。同时,他趁着老人点火时,搭闲话道:“您在这里有多久了,老伴儿呢?”
      此时两人不过初见一面,贸然询问对方这种细枝末节多少不妥。可男人好似实在是没有任何可聊的话题,要从点炉子下手,看似有点儿不尊重,毕竟眼前的老人已然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这点儿生存技巧再被人拿来多嘴多舌,似乎也太让人感到唏嘘了。
      像老人这等年纪,从男人入住废品场到现在,忙碌的身影只有他一人,再环顾这四周的环境,怎么看也会让人觉得有些好奇。
      岂料谈及这个话题,好像触动了老人心中的哪根弦,他先是重重叹息,而后才放下手里的碳块和火柴,仰着头,回忆道:“我也记不清我在这里究竟有多久了,唯一记着的就是在孩子妈死后,我才来收垃圾的。”
      话题听起来有点儿沉重,屋内安静一瞬。
      老人说,他的妻子患了癌,但让她真正毙命的并非癌症,而是她郁郁寡欢的心情。
      让一个生病的人去保持一种好心态,那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但老人的妻子不是因为生病而悲痛,毕竟癌症发现得还算早,若积极治疗必然有极大的成功率。
      让她悲痛欲绝的事情是她的小女儿突然无故失踪,且报警无果,她的小女儿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妻子的离去,小女儿的失踪,都让这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变得彻底支离破碎,男人一下子好像垮了几十岁,再也不具年轻时的神采,一双眼睛里流淌着浑浊的不堪。
      既然说到小女儿,那么老人对面的男人便有一个问题:“那大女儿不照顾您吗?”
      像是早已知道会被问及这个问题,老人听后展露出意料之中的微笑:“要是我就只有一个走丢的小闺女,那我现在早死了。偏偏我和我老婆还有一个大闺女,又早早地嫁给别人当媳妇儿。为了她,我才在这儿。”
      他说不是他的孩子不孝顺,不肯照顾年迈的他,是他的大女儿如今也是自顾不暇。
      他的大女儿是自由恋爱,两人谈了一年便步入婚姻的殿堂。
      爱情这种东西,十个人里挑不出一半是能够长久的,再加上公婆对儿媳妇并无太大满意,男方的热情很快就冷却下来,但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顶多就是夫妻二人不比从前亲热,彼此的关系也渐渐疏离。
      庆幸的是男方好歹还有个男人的样子,不搞外遇也还顾家,最多就是脾气不如从前了。
      为此,大女儿还曾在母亲过世后回家对父亲轻轻抱怨过一次。
      母亲是在大女儿订婚后突然离开的,那时小女儿丢失传入耳朵的消息只不过才短短三天而已。大女儿未婚先孕,本想着若母亲早日好转,就同她住段时间,哪料世事无常,男方听过女方这边的变故,言语间没有帮助的意思。
      在她的观念里,既然已订婚,就当已嫁为人妇,且又是喜欢的人,还怀着孕,纵使再生气委屈,好像条件也不允许。
      女人不忘养育她的人,她本该闹一场,可如今的处境让她进退两难,她自然能够感受得到自己在婆家日渐透明起来,若真闹一场,指不定到时候男方那边会一怒之下与她取消婚宴。
      她离不起,她的想法很简单,哪怕是为了孩子,她也离不起婚。
      所以就只能苦了她年迈的父亲,在她委曲求全的时候,她的父亲也得跟着受累了。
      而作为她的父亲,老人自是明白孩子心中的苦楚,他也知道一个道理,要想让女儿在那边过得好,娘家就得争气点儿。
      所以他为了养活自己,也为时常给女儿补助,就开始四处打听找活干。他干过不少,大都是些体力活,如今身子每况愈下,能让他出力的工作已不多,于是他便开始捡垃圾了。
      “虽然路是她自己选的,”老人笑得苦涩又生硬,“但她依旧是我的大闺女嘛!”
      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男人当即对他眼前的老人做出表态:“您是一个好父亲。”
      “哈哈……”老人随意笑了笑,“哪儿有什么好不好父亲,有了孩子不就是应该得好好对她吗?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没必要谈什么好不好。倒是你,我还没了解呢。”
      忽而,老人巧妙地将镜头对准男人,我情不自禁地靠近关闭的门,仔细竖耳旁听。
      我听见,男人说他叫李应安,因为小时候总被父亲家暴,所以记性不太好,以至于不太记得家住在哪儿。母亲也是那个家中受苦的一份子,这次他与母亲出逃,成功地搭了一辆好心人的车,来投奔外祖父母。
      虽然记性不好的他没上过几年学,但他说他不想让外祖父母担忧,而且他已成年,也安全地长到二十多岁,是时候自食其力了,所以便义无反顾地从外祖父母家中离开。
      这段话怎么听都是漏洞百出,但老人察觉不出,也没见过中午街道旁的闹剧,反而愈发心疼这个小伙子,说什么都要在供吃供住的情况下,每日再给他二十块钱,让他好能攒一攒,将来租个房子,有能力学个技术。
      做了父母的人,最是看不得孩子受苦。
      屋内交谈的声音渐渐低沉,我有心朝反侧挪了挪步子。天上的雪越飘越快,没有风的经过,空气中倒还没有夹杂着冷意,又或许是我临近屋子的缘故,身上竟有点儿暖。
      我低下头,舔了舔自己沾雪的脚,扒了扒周围的绵绵细雪。
      坐在潮湿泥土上的我回想这四年在人世间目睹的一切。早先物青娘娘会给我们讲故事,什么仙女下凡,什么贪恋凡尘,好似把这里说得多么美好般,可这四年我见过太多冷与暖。人性的美与恶从来都不是积攒成疾,那分明是一瞬间的事情。
      好人就是好人,做一件坏事便心生愧疚郁郁而终,而坏人骨子里就是烂的,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有修整之后卷土重来。
      一阵春风似的暖拂过我背脊的毛发,我脱离自己的思考,竟有些恍惚。皮肤的温暖感在阶段性的抚触下格外明显,尤其是在这样冷的环境中显得特别突兀。
      我不禁有些哆哆嗦嗦的颤栗,直到我警惕地扭过头去看。
      一只吐着舌头的大黑狗直直紧盯着我。
      蓦然间,我瞪大眼,被吓得尖叫一声。
      被吓炸毛的猫儿对周围的环境是极其敏感的,偏偏我大差不差,也做了四年人,某些习性渐渐贴合人类。
      比如现在,我没有发挥自己的本性逃跑,或是朝着大狗叫,或者哈气,而是呆愣在原地,聚精会神地望着这只看似不会对我袭击的黑狗。
      不久门开了,率先走出的人是那老头。
      “哎呦,这大冷天儿的,是哪里来的小猫咪?真漂亮啊。”
      先不说我是否因恐吓而失魂,就算是放在平常,漂亮这个字眼也不会惊起我心中半分洋洋得意的涟漪。
      我是一只狸花猫,是物青娘娘身边唯一一只彩狸猫。从前她就说,我是一只既漂亮又勤劳的小猫咪,性格也是最讨人喜欢的,我心中的神灵都如此夸赞,旁人口中的是与非对我而言便不再太过于重要了。
      紧跟其后的是李应安,他在看见我的时候明显一怔,随后面露喜色:“来您这里之前我还投喂给它半个馍,估计是又饿了。”
      他朝我蹲下,又从他的口袋里掏出那半个馍馍,拿在手里面,馋我似的摇啊摇着。
      饿倒不是饿,但我还是盯着他的馍看。
      “瞧这个猫的体型,得好几岁了。”老人将蹲在他身边的大黑狗撵到另一边去,然后背着手、弯着腰端详我,“猫这种东西是真的养不熟啊,哪怕你从小养着,它长大了,自己就不愿意回家了。以前我养过两只小狸花,都自己离家出走了,没狗听话。”
      李应安对老人的话置之一笑,没应答。
      “嘬嘬。”李应安依旧对我呼唤着,见我总是东张西望,他回头问道老人,“附近的野猫多吗,冬天是不是很容易冻死啊?”
      老头见我怕狗,于是蹲下,将他饲养的大黑狗揽到胳膊下方,好防止它攻击。
      他蹙着眉头环顾一周,最后点点头道:“像这种流浪动物就是很难活过冬天,狗还好说,像猫这种动物,基本上就是死一大片。你想养它,还抓不着它,只能放任它东蹿西躲。”
      一般而言,谁那边有动静我就盯谁,所以在老头结束发言后,我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转移到一脸沉思的男人身上。
      李应安不知道在想什么,垂眸不语,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看旁边的老头,只一味地注视着坑洼地面。
      “你要打算养下这只狸花?”我持续警惕的模样被老头看在眼中,他眼底的混浊绽放出清色的浪花,“还不知道亲不亲你!”
      闻言,李应安对我投来善意的目光,他温和地看着我,轻轻道:“想养,算是以后人生中的一个伴儿吧。以前在村子里,我就喜欢这些无家可归的猫猫狗狗,现在上这城市里来,看着还是喜欢。咪咪想跟我吗?”
      我看着他真诚的笑容,竟突然晃了神。
      之前过于紧张,我没仔细观察他的容颜。
      现在,眼前这个叫李应安的男人,模样虽然长得不丑,但也绝对称不上太漂亮。
      一双浓眉走势平缓,因未打理,又像他头顶的乌发般毛燥。鼻梁既不像山峰那样凸出明显,也绝没有太过分地趴在脸上,它中规中矩地衔接在那张年轻的脸上,随着薄唇的轻佻,面部两颊牵扯着鼻翼微微上扬,柔和得如同展翅与起的蝴蝶,不张扬却引人无尽遐想。他不白,肤色偏暗沉,也说不上黝黑,放在人群中再平常不过的一个人,哪怕是单拎出一个五官都显得平平无奇,合在一起也就那样。
      不。待我良久地对视上那双眼睛,我轻松地驳倒自己刚才表露在心中的那个观点。
      李应安的样貌还是有能打的成分——
      比如说,那双直勾勾却不瘆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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