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章里人物的反应都很有意思,我在写的时候有刻意把一部分篇幅给吃瓜群众。
吃瓜是一回事,舆论给予了陌生人权利,能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一个并不知道真假的事情。但如果麻烦可能会沾到自己,立马就会撇开关系。
本章引用皆出自百度搜索:1.《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通过偷窥、跟踪等方式实施骚扰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