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证据确凿 ...
-
刑侦大队长段平的压力与日俱增,做了十几份笔录,马丘还是不承认,局长又将他叫过去骂了一顿,并勒令他必须在这个月内找到凶手。
目前能确定的具有嫌疑的只有马丘一个。
马丘一直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没有回看守所,余轩也见不到他,只能等待。
直到退侦后的第二个星期,马丘承认了。
余轩内心有些震动,但他还是去第三次补充阅卷。
这次的讯问笔录更长更加详细,所有疑点全部都解释的通。
问:“马丘,你的警用皮鞋上沾有小坳口的沙土,对此你怎么解释?”
答:“是我杀了林甘与赵娴后开车回来的,沙土就是在那个时候沾染上的。”
问:“你为什么要开枪杀了他们?”
答:“我怀疑他们关系不正当,所以就杀了。”
问:“有什么依据?”
答:“我老婆堕胎都没告诉我,所以我才有所怀疑的。”
问:“请说说事情发生的经过?”
答:“我发现赵娴没有回娘家后,就悄悄尾随她,发现她去找了林甘,两人还坐同一辆车,因此我心中很是愤懑不平,随后见他们在小坳口停车我就趁其不备夺取了林甘的手枪,杀了两人,再将车开了回来停在司法局门口。”
问:“为什么要停在司法局门口?”
答:“杀人是在b市发生的,我怕别人发现,所以就开回来了。”
问:“那两人的手机去哪了?”
答:“手机被我扔了,就在小坳口的山里。”
问:“05号枪支呢?你藏在哪里了?”
答:“枪支我不知道在哪了。”
问:“请好好配合工作,枪支在哪?”
答:“好像是放在什么位置了,我暂时想不起来了。”
杀人的动机有了,杀人的证据也有了,手机的去处也有了说法,唯一不清楚的就只有那支05号枪支。
检察官看完后,多份口供前后不一,而且,最大的问题——那支枪,依然不知所踪,检察官始终无法就此定罪。
最后告诉公安局,还有最后一个疑点没有消除,如果能在期限内补充缺失的证据,他们才能提起公诉,他们还有七天的审查时间。
段平终于在讯问中找到了蛛丝马迹。
不知道是第几份笔录,余轩又开始了翻看,他重点审查关于枪支的部分,因为其他事情马丘都已经认了。
问:“那支05号枪支在哪?”
答:“被我扔在坝子河了。”
问:“我们已经进行了打捞并未发现那支枪。”
答:“我就是扔在那里了,你们找不到是你们的事。”
余轩记得很清楚,后面附着的是水利专家对坝子河的检测报告,并出具说明报告,水流太快无法打捞,但确实检验出了枪支里面所特有的成分。
而关于手机的证据则是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他们去小坳口搜山,并未发现两人手机,因为小坳口是个自然景观,也有可能被游客或路人将手机捡走了,他们已经将手机纳入全国监测,一有消息就能找到。
余轩缓缓合上了这厚厚的几十本卷宗,心中尽是茫然。
私心里他是相信马丘的,可是他自己又承认了杀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