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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明兰视角   我认识 ...

  •   我认识吴清云的时候,还是在高一
      那时候我们高一,她高三。
      高一新生的迎新晚会,我们一群刚入学的小屁孩非要拉着学长学姐们喝酒。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吴清云。
      晚会时我坐在文墨钦旁边,看着吴清云一杯一杯替她挡下酒。
      于是很快文墨钦就哄着她离开了。
      有一次化学宣讲,吴清云作为理科第一,本该站上演讲台。
      但是她只是写好了稿子,交给文墨钦,默默站在台下注视着聚光灯下汇聚了满堂目光的女孩。
      我看见她说:“墨倾,你好棒。”
      那一刻光闪烁在她的眼里,她好像得到了全世界。
      我愣愣的看着她,直到大会结束,她与文墨钦并肩离开。
      我想,真的有“闺蜜”能为对方做到这一步吗?
      后来我知道,果然不可能。
      晚课后我找了走读的同学帮我带点烧烤,无意中看到黑暗的教学楼夹角处,吴清云按着文墨钦接吻。
      我好像撞见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啊。
      可是心脏处,那闷闷的疼,又是为什么呢。
      本来发现我喜欢吴清云的时候,我是不敢让任何人知道的。
      我怕所有人都说我脏,说我恶心。
      我见到过亲戚唾骂同性恋的。
      我想如果有那么一个人陪着我,我会有勇气和她并肩走下去吧。
      就,借她的勇气,与世界对抗。
      我能做到的。
      我在夜晚黑暗的宿舍里看着本子上写满的名字轻声说着。
      对吧,吴清云。
      *****
      寒假的一天,我在父亲的书房翻到了他年轻时的日记。
      上面的每一篇,都记录着他和一个叫“吴湫”的人之间的事。
      我翻到最后,滑出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勾肩搭背的青年,一个是我的父亲。
      另一个,他的眉眼与我偷偷喜欢的人,好相似啊。
      背面写着:
      “胡威会陪着吴湫度过以后的每一年。”
      上面有一小段被涂掉了。
      我对着光仔细辨认,看到那写的是“爱人”。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将那张照片收起来了。
      一个月以后,吴清云和文墨钦分手了。
      准确来说,是文墨钦转学了。
      我看见吴清云脸上的神采,慢慢暗淡下来。
      也看见她的桌子上下,时不时出现垃圾恶意的涂鸦。
      直到有一天,我装作不经意的路过他们班教室门口,看见她慢慢取出抽屉里带血的卫生巾,滑坐在地上,无助的哭泣。
      我想进去拉她起来,我想做以后陪她的那个人。
      但我只是站在门口,一遍一遍的握紧拳头,却终究没有任何动作。
      再次见到“她”,是在校光荣榜上。
      她的名字,稳稳当当的坐落在校高考第一的位置上。
      对应的学校是八百公里外,我家乡的一个理工大学。
      我向母亲说,我想通了,我要考回去,就考那个大学旁边警察学院,学成就在家乡安定下来。
      母亲很高兴,问我为什么突然改主意了。
      我沉默良久,试探着告诉她:“妈妈,我喜欢的人就考到那所理工大学去了。”
      母亲调侃一般道:“是什么样的好男孩才让我们家兰兰念念不忘啊?”
      我没有告诉她那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
      我怕她知道了,就会阻止我。
      后来高考前我如愿走提前批考上了警院,也如愿看到了在理工大学的胡明兰。
      她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光芒是何等璀璨。
      我们班上许多男生开玩笑,以后要是在系统内讨不到老婆,就去追求隔壁理工大学化工系的吴清云。
      我好嫉妒他们啊。
      他们能将爱慕毫无顾忌的宣之于口。
      我却只能在黑暗里,默默的看着心上人。
      大三时发现吴清云经常来球场边看我的时候,我一下子懵了,篮球猛地砸在我脸上,好疼。
      我好像在心上人面前出丑了啊。
      我赶紧回头,看见她捂着嘴偷偷的笑。
      讨厌,被笑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她没有再来。
      我向年级里的男生打听到她最近正全力投入研究项目。
      他们笑我:“胡明兰,我们打听是因为喜欢她,你打听是因为什么?”
      我装作不在意的笑:“怎么,就许你们喜欢她,就不许别人喜欢她?”
      男生们哄堂大笑,轻佻的口哨声此起彼伏。
      我转着手里的篮球,招呼大家打球去。
      不久以后我听说隔壁大学要和其他几个主打理科的学校联合举办一次演讲大赛。
      一向胆小的吴清云居然报名了。
      我愣了一下,拉着好兄弟抢票去了。
      他一脸糊涂的看着我:“抢这个票干什么?我们又不是理科出来的。”
      我不假思索道:“我喜欢的人要参加。”
      *****
      我和一群好友坐在台下。
      他们叽叽喳喳,我心不在焉。
      “B组38号,吴清云。”
      我慌乱的看向台上,吴清云脸色十分镇定,向着台下鞠了一躬之后,开始了她的演讲。
      那是我喜欢的人。
      历时五年,她终于自己站上了这个聚光灯下的舞台。
      她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站在阴影中,将自己的一切奉献出去,交给另一个耀眼的女孩。
      我推了推身边的室友,她眨了眨眼,立刻会意,堵在了吴清云离开的必经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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