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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8的春天   195 ...

  •   1958年春
      “我真不想去学校。”
      罗比嘴里还含着半口吐司配煎蛋,手里的餐具“哐当”一声砸在餐盘上。“我难受!”
      唐慧玛放下手里涂着蛋黄酱的面包片,用厨房毛巾擦了擦手,走到福米卡塑料面餐桌旁。“让我看看。”她叹了口气,将手背贴在儿子的额头上。罗比瘫在椅子里,双脚在桌下轻轻晃着,默认了母亲的触碰。可他泛红的脸颊早就暴露了真相,唐慧玛直起身说:“没发烧,你得去学校。”
      她转身继续给家人做午餐,罗比立刻闹了起来。唐慧玛没理会——这孩子越闹,劲头耗得越快。可每当罗比的脚踢到餐桌底部,唐慧玛就会用黄油刀在另一片白面包上敲一下,不知不觉竟成了个?无声的“节奏游戏”,帮她压下心底的母性柔软:“要不今天就让他在家吧,陪你看漫画多好。”
      可这不是罗比第一次装病逃二年级的课了。自开学起,他就和惠特克老师。不对付。
      况且……唐慧玛望向厨房窗外,目光越过后院、栅栏和邻居家的房子,想起了今天的打算——她需要两个孩子一整天都不在家。??:“::”因为沈迪要来。
      “妈妈!”女儿黛比在餐桌旁的椅子上尖叫,“他好吵啊!”
      唐慧玛只好又放下手里的活去哄黛比——这孩子最受不了哥哥撒泼。罗比还在哼唧着要留在家,两个孩子闹作一团,今天能按时出门简直要靠奇迹。
      “这是怎么了?”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比尔一边系领带,一边快步走进厨房。他在冰箱前停下,抓起牛奶盒,毫不客气地把最后一点牛奶倒进大玻璃杯,端着就往餐桌走。唐慧玛心里咯噔一下——她本来要用这牛奶!昨天送奶工生病,临时没人替补,铁杉街上大半人家都没收到当日的牛奶。她特意给两个孩子留了些,自己一口都没喝,看这样子,今天门口还是不会有牛奶送过来。
      “你们俩就只会抱怨吗?”比尔皱着眉说。
      黛比向来觉得爸爸说什么都有趣,可罗比今天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唐慧玛端着杯刚泡好的咖啡走过去,比尔却已经喝掉大半杯牛奶了。她只好把咖啡放回料理台,一边装罗比的午餐,一边自己喝了起来。
      “他总说不舒服,不想去学校,”唐慧玛提高声音,好盖过餐桌上的嘈杂,“可他根本没发烧!”
      “不上学怎么学认字?”比尔反问。
      “我已经会认字了。”等大家都安静下来,罗比小声嘟囔,“我是班上最会读的。”
      唐慧玛忍不住笑了:“这话倒是真的——上次家长会,惠特克老师就只夸了这个。”
      “那她还说什么了?”
      这话他们已经说过不下十遍了。比尔工作忙,孩子的教育和学校事务大多丢给唐慧玛。只要孩子不闯祸、成绩过得去,他就完全放心交给妻子。当年蜜月九个月后唐慧玛第一次怀孕,二十岁的她还觉得自己能掌控孩子的未来。
      可自从有了罗比,又有了黛比,看着孩子们渐渐显露的性格,她才明白自己能掌控的太少了。
      “你早就知道了,”唐慧玛熟练地包好三明治,塞进各自的午餐袋,“说他太好动,不听指挥,不遵守纪律。”她回头看了眼儿子,罗比的眼神像在说她是个“叛徒”,“还说他其实很聪明,就是不用心,容易分心。”
      “我像他这么大时,老师也这么说我,”比尔指了指自己的早餐,大口吃了起来,“他会没事的,我这不也好好的。”
      唐慧玛却觉得,儿子在学校的麻烦,和比尔三十年代上学时完全不一样。当年老师能随便体罚学生,可罗比学校开学时校长就发了通知,说只有“极端情况”才会用体罚——和她跟比尔上学那会儿根本没法比。唐慧玛至今记得,当年戒尺打在指关节上的疼,仿佛还留着无形的疤。
      想到这儿,她把手里的黄油刀从左手换到右手。她曾听说过,“左右手都能用是聪明的表现”,从此便记在了心里。
      七点五十分,门铃准时响起。海伦推门进来——门没锁,街坊都习惯这样。孩子们立刻哀嚎起来,知道这下必须去学校了。比尔跟海伦打了招呼,海伦客气地回应着,等唐慧玛嘱咐好接送的事。海伦的儿子詹姆斯在门廊上,甩着书包转圈,假装自己是电视里看到的战斗机飞行员。
      “拿着。”唐慧玛把午餐袋塞进罗比怀里,他不情不愿地站起来。“这次必须把午饭吃完,不然晚上还得吃这个。”
      罗比耸了耸肩。
      “听见了吗,罗伯特?咱们家不浪费粮食。”
      “听你妈妈的话,”比尔在一旁帮腔,“她做这些多辛苦,要懂得感恩。”
      “知道了……”罗比嘟囔着。
      “儿子,你说什么?”
      罗比抬起头,吸了吸鼻子:“知道了,爸爸。”
      唐慧玛把午餐袋递给他。罗比要跑去门廊找詹姆斯前,她揉了揉儿子的头发:“要是把午饭吃完,晚上我做肉末三明治,好不好?”
      这是罗比今天第一次露出点笑意,随后就跑开了。唐慧玛没怪他在屋里跑。
      “看这样子,他哪儿难受了,”比尔把牛奶杯放在桌上,起身检查唐慧玛给自己做的午餐,“男孩子都这样,我以前也总装病逃数学和阅读课。”
      唐慧玛没管桌上的狼藉,先确认女儿黛比抓稳了自己的午餐袋,然后走到海伦身边——海伦已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准备牵黛比。“太谢谢你了,海伦,今天麻烦你送黛比去幼儿园。”
      “不客气,”老妇人朝比尔点头道别,比尔看了眼手表,大声催着时间,“再说了,你今天的家务肯定也不少。”
      唐慧玛在女儿脸颊上亲了一口,挥手看着她们出门。海伦会先去街上半数人家接孩子,再一起送去阳光谷幼儿园和格罗弗·克利夫兰小学。幼儿园其实不允许非家长送孩子,但大家都认识海伦——她丈夫是之前帮他们家翻新房子的承包商。
      “今天有什么安排?”比尔看着唐慧玛收拾早餐的残局,随口问。
      “该我问你才对,”她把盘子摞进水槽,忙着把面包和蛋黄酱收起来——午餐肉刚好吃完了,“得记着待会儿去买。”她又补充道,“你不是有个大项目快到截止日期了吗?”
      “现在大多是查克在管,”比尔说的是他在城市规划办公室的同事。唐慧玛上次听他说,两人在负责圣卢西亚大道的道路扩建工程,“我提些关键意见,他去执行,最后功劳咱们俩分。”
      “别让他太累了。”
      比尔用胳膊肘碰了碰她:“我周五下午放假,办公室要检修空调。要不咱们俩去野餐吃午饭?就像以前那样。”
      唐慧玛盯着水龙头流出的水,沉默了会儿:“听起来不错。”
      “咱们俩好久没单独待着了,没孩子在旁边闹。”
      心底翻涌的复杂情绪快要压不住,唐慧玛赶紧打断,又说了句“听起来不错”,把他的午餐袋递过去。
      “哎呀,慧玛……”
      “再在这儿跟我腻歪,你上班要迟到了。”
      “跟我老婆腻歪还不行啊?”比尔往后退了两步,看着她脸红的样子——她故意盯着洗碗池,假装忙着洗早餐的盘子,“这世道还有王法吗?”
      没过多久,比尔就走了。屋里安静下来,只剩唐慧玛和满脑子的思绪作伴。
      水龙头又流出水来,她撑在水槽边,既没看窗外,也没心思干活。
      等那阵莫名的慌乱过去,她才重新拿起抹布——她想在午饭前把所有家务都做完。
      从家人出门到午饭前的这几个小时,她要把全天的家务都做完,这样下午才有时间跑腿。半小时前她还接了个电话,得自己去商店买牛奶——罗比晚饭肯定要喝。而且学校也没打电话来,不管是说罗比调皮,还是说他不舒服。“我就知道他是装的。”
      家务做完后,唐慧玛赶紧上楼补了补妆,又下楼准备午饭——这次是两个人的份。
      十二点整,门铃响了。唐慧玛早就兴冲冲地把切好的三明治和新鲜草莓摆在后院的餐桌上,正要去拿早上泡的冰茶,听见铃声,立刻放下东西跑去开门,给了来人一个拥抱,还在她脸颊上亲了两下。
      沈迪是唐慧玛认识的最时髦的女人。她的精灵短发格外惹眼——沈迪把奥黛丽·赫本的发型和神态学了个十成,还带着点没完全褪去的学生气。她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当时一起上好几节英语课,后来唐慧玛遇到比尔,退学嫁给了他,成了全职主妇。虽然唐慧玛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却总遗憾没能多陪沈迪到处逛逛——比如结婚生子前,沈迪常拉着她去那些地下俱乐部。
      “你绝对猜不到我来的路上看到了什么,”沈迪穿着七分裤,长腿一迈走进客厅。唐慧玛赶紧关掉电视。“一辆普利茅斯和一辆雪佛兰撞了,看样子是一辆车打滑,把另一辆也带偏了,就在圣卢西亚和雪松街的交叉口。”
      唐慧玛倒吸一口凉气,领着沈迪往后院走,顺手拿起冰茶水罐。
      “放心,人都没事,至少我看见的时候他们都能站起来走了。孩子们呢?”
      沈迪总能轻松切换话题,像个天生的健谈者。可实际上,她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至少有两个笔名——一个用来给全国性报纸写连载故事,另一个……
      唐慧玛连名字都不敢多想——光是想到那些内容,她就会脸红心跳。她的嫁妆箱里还藏着一本沈迪写的书,叫《星际密友:重逢》,藏在最底下,比尔绝对找不到。
      唐慧玛絮絮叨叨地说起罗比装病逃学的事,还坦言自己没松口,是因为知道沈迪要来吃午饭。“再说了,他确实没发烧嘛,”她和朋友坐在后院门廊上,给沈迪倒了杯冰茶,催她先吃三明治,“不说我这些鸡毛蒜皮的日常了,跟我说说,德州怎么样?”
      沈迪接了些地区和全国性杂志的约稿,这次去德州是为了写一篇人物专访——采访当地一位有钱的石油女继承人,对方拒绝结婚,说不想把自由交给“连家业都没挣过”的男人。正如唐慧玛猜的那样,沈迪套出了这位老小姐的心里话:她就是不喜欢和男人相处。可就算在后院这个没人的地方,唐慧玛和沈迪也没敢把“蕾丝边”这三个字说出口,连小声嘀咕都没有。
      她们从来没跟对方说过这个词。唐慧玛唯一一次从沈迪嘴里听到类似的意思,还是在大学里——沈迪当时只能拼出那个词,解释她们要去的地下俱乐部是什么样的,为什么里面没有男人。
      沈迪是喜欢女人的。唐慧玛看着最要好的朋友说起德州的天气、采访对象的精致生活,还有让她手指沾满酱汁的烤肉,心里清清楚楚。她能听沈迪说上一整天,也能看她讲上一整天。唐慧玛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像个害了相思病的小姑娘——手肘撑在桌上,一只脚轻轻晃着。沈迪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重瓣万寿菊花园和水晶收藏,可唐慧玛的目光却离不开她纤细的脖颈,还有那抹宝石红口红——那是她最喜欢沈迪的地方。
      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活太乏味了,一直都是。可沈迪总说,唐慧玛是“满园难忘玫瑰里最娇艳的一朵”。“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遇到一个有正经工作、脾气温和的男人,唐慧玛就抓住了眼前的未来——这是母亲教她的,她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呢?她没有沈迪的才华,也没兴趣搞创作。当然,她也梦想过读完大学,可总觉得要等两个孩子都长成青少年再说。沈迪总是第一个劝她:“你不想给女儿做个好榜样吗?谁知道六十年代、七十年代会是什么样子?”
      唐慧玛确实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她也不在乎。她更在意眼前的时光——眼前的人是沈迪,此刻的心动在血管里悄悄翻涌。
      她们在外人面前总是温和又友善。街坊都认识沈迪,知道她不但是唐慧玛最好的朋友,还是她的伴娘,更是两个孩子的教母之一。大家也知道沈迪没结婚,可她不住在这附近,没人多管闲事。所以邻居们见了会微笑挥手,夸她的发型和裤子时髦,却从不过问她的私生活。就算有人议论唐慧玛和她走得近……那又怎么样呢?她可是比尔的妻子,一个知道沈迪会来家里做客,却对其他事一无所知的男人。
      这正是唐慧玛想要的——一个只属于她的小秘密。
      午饭吃完,两人聊够了,就回了屋。沈迪帮着洗了几个碗,喝完最后一口冰茶,说要去下洗手间。唐慧玛锁好门,快步上了楼——沈迪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她的心思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想购物清单,琢磨着等会儿能不能在接孩子前赶去商店——肯定赶不上了,她有点愧疚,只能接了孩子再一起去。黛比肯定会因为困而闹脾气,但也没办法,她更担心罗比……
      另一半心思全在沈迪身上。她穿着贴身的真丝睡衣,脸上还带着早上补的妆,静静等着。
      “哟,”沈迪靠在卧室门框上,指尖捻着一包香烟,目光落在她身上。唐慧玛特意摆的姿势,是上次送车去修时,在修理店办公室看到的日历模特姿势——当时她还对这种在已婚女性面前摆的惹火姿势嗤之以鼻,可不得不承认,那个胸部丰满、曲线玲珑的模特确实好看。唐慧玛没勇气跟别人说自己喜欢曲线优美的女人,可在心里,在心底,她从不掩饰。“今天天使给我送什么好东西来了?”
      唐慧玛拨了拨卷发:“还不是每周都有的东西。”
      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独处,她从不觉得是对不住比尔。因为这一个小时里,她会彻底忘了比尔的存在。
      “我多希望能过这样的生活,”每天早上,要是换成沈迪跟她吻别,而不是一个男人;要是能靠沈迪站稳在这个社会里,而不是一个男人,该多好。就算不是沈迪……女性之间的陪伴,难道不更好吗?不更……完整吗?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是她从大学毕业后就再也没体会过的——那时候的姑娘们更大胆,也更愿意顺从自己的心意。
      现在那些姑娘大多都结婚了,唐慧玛也一样,日子照过。有人忘了过去,有人没忘。我永远不会忘。沈迪也不会忘——不会忘数学实验室里那个笑起来会哼哧响的姑娘,不会忘宿舍里那个身上有丁香和雪茄味的女孩,也不会忘那位邀请她去家里、只为画她肖像的艺术教授。
      可沈迪不一样。沈迪……
      她是唐慧玛永远不会忘的人。尤其是此刻,沈迪轻轻坐在她身边,指尖拂过她的发梢,掌心的温度透过衣料传过来时——唐慧玛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没有孩子的吵闹,没有家务的琐碎,只有眼前这个人。
      她敢想吗?
      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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