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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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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季挽林二人就这样摸索着前进。
北方在飘雪,南北交界之处在抢粮食。
安远一带出了个绿林大盗,无姓之辈,自取了名字叫聚义,带了一众盗匪弟兄,自称聚义帮,在安远那边被人尊称一声聚大哥。
天灾人祸,聚义发家,闹得越厉害,他起来的就越快,早年好像只是谁家一个守大门的杂役,许是那户人家的府邸里有授学的武夫,他偷偷的跟着学了几招,真让他悟道了,歪打正着也成了个练家子。
再后来南方先乱,百姓被逼成了暴民,上门去堵了他守门的那一户人家,若是一般的蛇鼠之辈,见到一堆拿着木棍铁铲的粗野之辈,不说吓的屁滚尿流,也得大惊失色六神无主。
但聚义不是,当时他还不叫聚义,他给李家干活儿,叫小六弟。
小六弟并不小,相反他已经二十过五,是个顶顶的成年人了,早些年偷学了些武艺,也有能力傍身,有了底气,他不跑反守在了李家。
门外的暴民以为他在守家,门后的当家人也这么认为,走投无路赏赐了他不少银钱,为了嘉奖他护主的壮举。
但他们都错了,这个小六弟可不是什么大义或者讲尊卑的人。
自小没有双亲,流落民间当过乞儿,讨过饭吃,最卑微年幼的时候还因扰了贵人的车马被马夫抽了一鞭子,他至今仍清晰的记得背上受的那一道鞭子,是如何的疼,如何的灼人。
但是世道给他开了滑稽的入职书,被买走做了仆人的小六弟,在干活儿的李家巧遇了那个扬鞭的马夫,李家就是那个马车上的贵主。
仇恨就这样被记在了心里,小六弟是极其不喜尊卑的人。
谁生下来就活该被抽鞭子?
谁生下来就应该做仆人?
世道乱了好啊,乱了大家都活不好,这才是应该的。
钱袋里银子碰撞发出声响,小六弟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银子,他一摇再摇,银子一撞再撞。
再摇,如此悦耳。
小六弟第一次笑的发自内心,不带讨好和恭顺。
李家的门仆杂役反了,他心知侍候权贵永无翻身之日。
南方的暴乱给他送上了最恰当的机遇,凭借着多年偷学的技艺,和狠辣果断的作风,李家换了个主人,门里门外地位颠倒。
曾经安睡于屋内的那户人家再已不知逃去哪里,现在住在里面的人是个盗匪头子,自称聚义,砸了李府的门匾,挂上了聚义帮三个大字。
最初堵在李府门口的那一批暴民成为了聚义帮的第一帮匪,也住进了李府。
挂上了聚义帮的门匾,也得有个帮派的样子。
老大聚义安坐在正堂的主座上,左右下设各三个座位,一共六个管事的。
管财务的赵哥,这是个更为离经叛道的主,连面子上的样子都懒得装,他人高马大,将头发全剃了,不要误会,他这不是为了礼佛修身养性,而是为了断绝人间令他备受折磨的枷锁。
而领导聚义对于小弟赵管事这样另类的作风,并未阻止,反而是乐见其成的赞扬了好一通,并赏赐下了好酒一坛。
酒是李家库存的,香的很。
管招兵买马的王哥,是个两面三刀的,且过于喜好女色,癖好另类,哥哥们打家劫舍,他去挑选人家里的美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人明明是个武夫却装的书生样,和他赵哥完全不伪装不同,他最是会演会装的。
王峰,是他的全名,但他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让匪头聚义为他取了个字,煜。严谨的说这个字不是聚义给取的,很可能聚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煜有照耀的意思,是府里的一个书生给取的。
没错,府里还有读书人,这都是李家人的功劳,聚义当时赶跑了李家人,但是李府原先的人员他能留下的都留下了。
还有许多是自愿留下的,比如那个阴差阳错教会聚义功夫的武夫先生,他也没什么名讳,姓秦,叫秦初九,帮里被称作九哥。
他也是六个管事之一,管练家子,毕竟大多人都是农民,不懂武学,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老本行,老本行。
这三人是主干人物,坐在左侧。
其余三人更像是领着人去干活儿的小队长,小头目,没什么实权。
组织结构有了,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什么呢?
当然是盗匪的主业——打家劫舍。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小六弟摇身一变变成一帮之主,聚义帮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安远一带众人皆知,越吃越开。
不满足于安远的聚义,后来派出了两位带队管事,留了一句话给他们。
“往北走,先抢粮食。”
而此时还在雪里踽踽前行的二人又一次迷了路,望着白茫茫的远方,对视一眼无奈的笑了。
“挽娘,还能走吗。”
李常春哈出一口气,握住姑娘的小手摩擦,希望驱走些许寒意。
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季挽林也笑着,好脾气的说“能走。”
能走,那么往哪走?
想起书信未解之意,季挽林垂下眼睫,说道:“我们往南走吧,北方太冷了。”
她没有说,老铁木匠就在南方,她也没有提,李常春的宿命在南方。
雪中太冷,北方无路可走。
南方还暖和些。
李常春闻言,握紧了她的手,又哈了一口气,不假思索的应道:“听挽娘的,我们向南走。”
飘雪千里路,一夜入春来。
这是季挽林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现实却是走不完的路,看不到头的徒步。
常春挽林二人依旧背着离开小渔村时带走的包袱,书信和银两揣在怀里,为了护身李常春带了刀和一柄短剑,巨弓太大,不适合长途跋涉,恐招惹旁人的打量,惹来杀身之祸。
他们一路南行,将霜雪落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