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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女儿红的代价 ...

  •   从那次以后,顾非情好几天都没见到桃华夫人。不过却见到了一直抱着酒坛坐在桃花林下面发呆的欧阳锋。

      顾非情默默的偷窥了他两天之后,终于心痒的蹭了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不是已经如愿以偿了吗?怎么还是一副不甘心的摸样?”

      欧阳锋猛地转头看向他,碧色的眸子充血的像一只被困进了绝境的兽类:“你知道什么!你又懂什么!”

      顾非情被他吓的一哆嗦,连忙摆手:“是是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欧阳锋颓然的松开紧握成拳的手:“你懂什么···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你等下!”顾非情迅速的站起来跑掉了,然后在欧阳锋诧异的目光中,又席卷了一阵清风跑了过来。并且熟练的将拿来的茶具摆好,挽起袖子开始泡茶:“好了,开始说吧!”

      欧阳锋顿时无言,本来很郁悒的心情现在全部转化成郁闷了:“你一向都是这么开导人的?”

      “哎?”这下子轮到顾非情诧异了:“我有开导你吗?”

      他伸手,递给欧阳锋一杯清茶,雪白的皓腕细腻的青花瓷杯子,清幽的茶香,居然让欧阳锋不爽的情绪稍微平复了点。然而,这难得的一点好心情也被顾非情接下来的话弄没了。

      “我只是觉得最近挺无聊的。希望你能把你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而已。”顾非情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

      “咔擦!”欧阳锋捏碎了手里的青花瓷杯子。

      “这样挑衅他真的好吗?”主神忽然开口道:“以你现在的武力值,他一个手指头就能捏死你。”

      “主神,这话你就说错了。”顾非情一本正经的反驳:“一个手指头是捏不死人的,最起码也要两个手指头。”其实他只是看不惯,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主神:“```````”

      “呼```````”欧阳锋重重的呼了口气,怏怏的起身走开:“算了,我真是脑子被虫啃了才会和你说话。”

      顾非情慢慢的眨了眨眼睛,一直盯着欧阳锋那看起来非常寂寥苦逼的身影慢慢的从他的视线里面消失。然后自顾自的笑了一下,拂袖把他丢到地上的碎瓷片扫到一边,柔声道:“夫人,看了这么久,不出来喝杯茶?”

      靡靡重重的浅褐色枝桠后面。一个宛如桃花影瘴似的朦胧而甜美的身影出现:“你故意把他气走,就是为了引我出来?”

      “呵呵,夫人一向聪明。“顾非情不可置否。天知道他在内心默默的翻了个白眼,要不是在欧阳锋走之后他看见树桠旁边因为急迫而露出的衣角,谁知到她在树后面偷窥。

      不过说起来,貌似他最开始的时候也是从偷窥开始的。哎哟,还是窥友哦!

      “那么,你又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桃华夫人缓缓的走来,长长的衣袂迤逦了一路的桃花瓣,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你并不像是一个兔子。”桃华夫人说道,她的姿态非常的优美。那些本该在她最心爱的人面前展现的东西,现在却以一种异样的态度展现在顾非情的面前。

      “我当然不是一个兔子!”顾非情非常坚决的说道,随后有点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子,有点尴尬:“虽然我不像是对外说的那样遭遇劫匪被丢到白驼山,不过境况也差不多。”

      “我不管你原来遭遇过什么,我只想知道,你现在想要得到什么。”桃华夫人优雅的端坐在他的面前。一双潋滟美目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没有一个男人能在这么一双眼睛的注视下说谎话。

      顾非情也不外然。

      他有些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清泉刚好煮到三泡,他伸手将水取下,引水成注置于杯中:“说句实在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才降临这个世界的了。不过,你要是问我现在想要什么的话,我只想告诉你,我想看着你的孩子出生,然后。找一个风花雪月的好地方,安安稳稳的过着滋润的日子。”

      桃华夫人紧紧的盯着他,不知怎么的就忽然笑了起来。她似乎很开心的样子,用袖子掩着嘴,笑的几乎有些坐不稳了。顾非情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笑的这么厉害。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满心满眼都是桃华夫人那明媚的像是三月桃花似地眉眼。

      “这真是太奇怪了!”桃华夫人说:“居然还有你这样的人!”

      “我````做了什么很奇怪的事情吗?”顾非情忽然就有点坐立不安了:“还是我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你现在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初中生!”主神刻薄的吐槽:“大脑细胞全被粉红色液体腐蚀了。”

      “闭嘴!”顾非情立刻反击:“总比一个找不到雌性的蛋形物体好。”

      “```````”主神被他噎了一下,好半晌才愤愤道:“我不需要雌性!”

      这个时候顾非情已经懒得理他了,因为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眼前这个笑的花枝乱颤的美人身上。

      “我信你的话。”桃华夫人终于止住了笑,她看着顾非情的目光已经柔和了许多。最起码不再像是看着情敌的了:“真是奇怪,明明说着的是这么不靠谱的话。我却从你的眼中找不到一丝谎言的痕迹。”

      顾非情有点郁闷的揉了下鼻子,因为他本来说的就是实话。要不是因为主神,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喝着最醇香的酒,抱着最美的女人,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可惜,这一切,都在主神的计划面前变成泡沫幻影。

      “我有一个酒庄。”桃华夫人微笑道:“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白驼山没有地方去的话,可以去那里。”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忧伤和怀念:“那里有很多很多的桃花,是当年父亲为我种的,他说,我是在一个桃花盛开的晚上出生的。他在我出生的那年,在最大的那棵桃树下埋下了一坛女儿红。等到我出嫁的时候,就挖出来大宴宾客。”

      “可惜了,我没喝到十八年的女儿红。”顾非情惋惜道:“那一定非常醇美。”

      桃华夫人勾起唇角,眼角慢慢晕开一丝水汽:“不,你没有错过。父亲没有熬到我出嫁。他在欧阳锋抛弃我远游的第二年就因病过世了。而那坛女儿红也没有打开过。”

      顾非情抿了一口早已凉透的清茶。他没有问为什么没有打开过。

      那坛女儿红寄托了女儿家所有美好的心思,而它的主人却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幸福。自然也就没有了打开的意义。

      “如果有一天,我能去你的酒庄,你介不介意我喝掉那坛女儿红?”顾非情忽然似笑非笑的说道,带着点浪子似地轻佻。

      桃华夫人似乎有些惊讶。但是她却没有像顾非情想象中的那么断口拒绝。她沉默了一会,才淡淡的说:“喝就喝吧。反正早晚都是要开的。只不过,我这坛酒的价钱可比你想象中的要贵的许多。这样,你也要喝吗?”

      顾非情笑的飒然,他随意的靠着桃树对着她一举杯:“我干杯,你随意。”

      真是奇怪,不是吗?明明他们才刚刚见第二次面。甚至第一次面得时候还差点吵起来。但是现在却像是相交了几十年的朋友一样。

      人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即使是相处了几十年,也依旧平淡冷漠。而有些人却只因为一杯清茶一束桃花,就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就是江湖。谁也解读不了的江湖。

      也正是谁也解读不了,才会有无数的年轻后生义无反顾的投入江湖之中,渐渐苍老,依旧不悔。

      ***********************

      顾非情在白驼山的日子过得非常的平静而自然。似乎因为他做人太没心没肺的原因,连一向严肃刻薄的老管家都不怎么管他了。欧阳锋每天不是练功就是满脸纠结痛苦的偷偷看桃华夫人。反而桃华夫人上次和顾非情谈过之后,反而淡然了许多。只是她的肚子却在不知不觉之中慢慢的大了起来。

      而这些情况,庄子里面的人都看在眼里,虽然当着面不说,但背地里的闲言碎语却少不了。好几次被顾非情看见都完全无视。毕竟是桃华自己选择的这条路,谁也阻挡不了。

      可是要是被欧阳锋看见的话,可就没有这么么好的后果了。不是被丢进后山喂蛇了就是被剪掉舌头一辈子苦役。这种雷厉风行的手段让顾非情暗暗咋舌,也庆幸起来幸好没惹到欧阳锋。

      可是他却不没有预料的是,不久之后,他就打破了他的庆幸,完完全全的触到了欧阳锋的逆鳞。

      因为在濒临生产的前几天,桃华夫人最后委托了他一件事情,她要求他将她的孩子偷出白驼山。不管去哪儿,都不要被欧阳锋找到。

      她有预感自己快要死了,产婆已经不止一次的告诉她胎位不正,但是她依旧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一个女人要多么恨那个男人才会做出这种玉碎瓦全的事情。顾非情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在桃华夫人生产的前一夜,白驼山的桃花在一夜之间,零落成泥。

      从戒备严密的白驼山偷走一个婴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当这个婴孩有着超越伦理的身世的时候,有些不容易反而成了漏洞。

      白驼山的管家一直都是一个很严肃甚至于顽固的人,他忠诚于白驼山的主人,担忧顽固的遵守着一代一代流转下来的道德规范。他一开始就不喜欢桃华夫人,他觉得这个女人是祸水,因为他才导致欧阳家两兄弟貌合神离。

      他并不期待桃华夫人肚子里面孩子的出生,他甚至在好几次试图对桃华夫人下堕胎药。如果不是桃华夫人本身就极在行药理和顾非情的保驾护航的话。未来的欧阳克早就胎死腹中了。

      也正因为这样,顾非情在稀里糊涂的得到了很多积分。因为维护了剧情,这点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好吧,话题转回来。也正是因为这个固执忠诚的老管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认,顾非情才能狼狈的将白驼山未来的少主成功的偷走。

      用偷来的羊奶喂养着未来的白驼山少主,顾非情满身污秽狼狈的躺在林子里面,暗自苦笑,这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真是价格昂贵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某夜,我终于又死回来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经·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兴也。桃,木名、华红,实可食。夭夭,少好之貌。灼灼,华之盛也。木少则华盛。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妇人谓嫁曰归。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
    本来桃华夫人这么出色的女子要是相嫁得宜一定会是一段众人倾羡好姻缘,可惜碰到了欧阳锋这个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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