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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市侩保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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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终于断了!噢,不是!是——终于到了集市,腿快断了。飞妮累得要死,还好前面有家店面,门口挂着个写着“當”字的幌子。那就是她林飞妮日思夜想,能转眼将她变为富婆的桥梁。
“老伯,我想当东西。”飞妮装成很可怜的样子小心地问。
“拿来,我看看。”那边冷冷地回应着。在他看来,这个小姑娘是不会拿出什么奇珍异宝来当的。
飞妮从包袱里抽出一条仿真项链,就是整圈镶满钻石,闪闪发光的那种项链。
“就是这个,给您。”飞妮装出一副很舍不得的表情,心不甘、情不愿、犹犹豫豫地将项链递过去。而对方接项链时则大大相反,近似于抢过去的。
“这个呀——是你的吗?”势利的小老头用那种怀疑的眼神审视着飞妮。
“是的!我丢了银子,只好来当手饰。”飞妮假装要哭,眼睛红红的,眼底也开始泛起晶莹的泪光。连她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这高超的演技。
小老头打量着飞妮。上衣是丝制的,质地非常好,绝对上等衣料。裙子上的花边工艺他见都没见过,少说也值九、十两。看来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兴许和亲人走散了吧……
“别难过,不是不给你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做不了主,得叫老板来看看,你等一会儿,我去去就来。”说着他扭身走入后堂。
贵重?飞妮差点笑出来,那口气在肚子里打了个转儿,五脏六腑都乐晕了。
这时,从后堂走出一个干瘦的老头,一看就是个奸商,他和刚才那个小老头站在一起时还真得有几分相似。但他更奸、更坏些。这个老板手里拿着那串项链,翻过来倒过去的看了好半天,才开口说:“做工很细,宝石没有一百颗也有八十颗,价值不菲,你真的要当吗?”
“嗯,我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从这回家乡要有好几百里路呢,我需要盘缠。”看来飞妮说谎的功夫还真不赖。
奸猾的老头上下打量着飞妮,最后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心里暗想:“这小姑娘虽说脸上有些灰尘,但看得出不像是那种劳苦人家的女儿,十有八九是个富家女。因为她皮肤健康、白皙,头发黑亮,眼睛有神,既纯真又可爱的。像她这样的小姐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才对,怎么到外面抛头露面来了?会不会是逃家的?要么就是私奔的!——到最后受不了没人伺候的日子打算回家,途中银子被偷,只好过来当首饰。对!一定是这样。这种富家千金一般不懂物品的具体价值,不骗白不骗,那咱还说骗就骗了!
“好,你要当,我就给你当,要当多少?”老头子满眼贪婪地说。
“老板,我看您也是爽快人,您说打算给我多少?”我林飞妮岂是好惹的?拿我当凯子?做梦!
“黄金三十两!”
“三十两?”飞妮满脸委屈,不用问——装的,“不行,太少了,当年有人给做这条链子的师傅黄金三百两,让他再做一条,他都没答应。因为天下再也找不出一百颗同样的宝石了。”说着林飞妮竟然潸然泪下,在外人看来是委屈至极,只有飞妮自己知道这是喜极而泣,因为她已经离自己的伟大志向——“当一个亿万富婆”不远啦!
“我说让你开价,你偏不说,快别哭了。”老头子看起来很高兴,也许是认为三百两黄金买条链子便宜吧。
“三百两!”飞妮大声说。
“两百两,不能再多了,我这小店可没那么多现钱。”
“两百两就两百两,我要现钱!”飞妮怕他变卦。
闻言老头子转身进了后堂,不知去干吗了,只剩先前的那个老头儿满脸堆笑的看着飞妮,不一会儿的工夫,伙计拿来二十个黄澄澄的大个金元宝。接过元宝,飞妮的心里都能开花店了。
与此同时那个老板也从后堂出来了,正和一开始接待她的瘦老头儿凑在一起欣赏“宝物”呢!估计这两位的心里也能开几间花店了。
现如今她林飞妮可算是腰缠万贯的富婆了。那些放高利贷的别想再打她的主意;黑心房东也别想再对她大呼小叫;还有那个收管理费的更别想说她是穷光蛋了。二百两黄金按国际金价计算等于五十万美金耶!这在香港可是小富婆了,要是把带来的“宝贝”都卖掉,说不定会成为香港巨富呢。想不到她林飞妮终于否极泰来了。
不过后面背着二百两黄金,前面抱着一包“宝贝”,那种劳累程度可不是盖的。才走了几条街,飞妮就走不动了,估计再走下去准变成“弓身大对虾”。不行了,得找个银行把钱存进去,这个时代应该管银行叫“钱庄”吧。
“站住!大爷们想弄点钱花花。”
只见几个大汉拦住了飞妮的去路,为首的是一个满脸胡子、小眼睛、大红鼻头的人。他恶狠狠的盯着飞妮,显然是在对她讲话,用脚趾也能想的到。可飞妮却向自己身后看看,确定后面没有别的人,才一头雾水地问: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废话!臭丫头,放下那二百两黄金就没你事儿了。到时候你想走,我们都不拦。”
飞妮终于明白那个老板为什么那么痛快的把钱给她了,原来他另有安排呢¬¬——想要东西又不想给钱,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奸诈,想来先前真是低估了他。可是长期在外讨生活,历经风雨的林飞妮什么人没见过,她向来不畏□□,这次也不会例外。想让她做怕事的乖宝宝?下辈子吧!
“是当铺老板让你们来的吧!”
见她那么淡定聪慧,满脸胡子的大汉不禁暗暗佩服起这个看似末经世事的小丫头了,但终归只是佩服,该办的事儿还是要办的,谁让自己是吃这碗“缺德”饭的呢。
“既然你知道,就快些把钱交出来,免得大爷我动手。”
“喂、喂、喂,你们听我说,那个当铺老板答应给你们多少钱?你们就不怕他赖帐?什么事儿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这次他可以骗我,那下次被骗的也许就是……”
本想跟他们理论一番,希望这帮人能够迷途知返。谁知一个大汉早已耐不住性子,上前一推,飞妮就由于万有引力,而完美无误的倒在了地上,可双手还死死的紧抱着她的包袱。那情形活像门将塔法雷尔,只不过人家只抱一个小球。
唉!要不是这两个比生命还重要的包袱,她林飞妮早就施展军训时学过的防身术了。现在这两个重要的累赘竟使她在不备时当众摔跤,真是逊毙了。
此时一个人影适时的窜了过来,当飞妮站起身时,所有的大汉都已摔倒在地,哀号不已。好在那帮恶奴识相,连滚带爬的逃了,要不然还会有好果子吃吗?
“喂!我还没有报仇,你们别跑啊!”可是谁会理她呢,“可恶!”飞妮一边喃喃诅咒,一边掸掉身上的土。待她整好头发,仔细检查自己的包袱,确定没有东西损坏后,方才想起还有位救命恩人被晾在一边。随即转身,打量起这位恩人。
这是一位年龄最多不过三十岁的年轻男子,他双手环胸的站在那里,怀中很随意地抱着一柄宝剑——想来应该是位大侠级人物吧!
与此同时,这位恩公也正挑眉看着她,并好奇于一个看似保养得很好的“富家千金”因何故离家在外抛头露面,而且还逃难般狼狈的抱着两个大包袱。
但老天做证,她林飞妮可从没有为了买一瓶高级护肤品而拼命挣钱。她只是每周都用一些便宜的水果、蔬菜做成天然护肤面膜来保养。再加上所谓天生丽质,所以皮肤看起来又细又白,极富透明质感。哪像那个房东太太,每月收了她的房租就去买一些高档护肤品,常常是一种都还没有用完,又买回另一种据说是效果更好的,每月大部分开销几乎都用在买护肤品和穿高档服装上了,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钱。不过那个“老妖婆”的皮肤再怎么护理也没用,因为她本就生的那副德行,满脸横肉的,看一眼少活十年!
飞妮曾去房东太太的卧室看过,光化妆品就摆满了她那古董箱子的箱子面,其中不乏世界知名品牌,真是可惜了那些护肤品了!
“多谢恩公救命之恩。”简直就是照搬武侠片台词,“请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定当图报。”
“谢——倒不用。不过你记住欠我钱就行了。”那男人扬着眉,嘴角微微上翘着说。
“为什么?”飞妮不解。奇怪,何时欠他钱了。
“我快剑辛力只认钱。我既救了你,你便欠我人情。不是要图报吗?若真图报就以钱来报答好了。”
原来他叫辛力,好!记住了。
“那你为什么出手相救?若我没有钱怎么办,你就不救我了吗?”飞妮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中,努力将发生的一切理出头绪来。
“即便你没钱,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我看不惯以强凌弱。”好!像是个英雄的作风,但马上他又很煞风景的补充一句,“现在没钱没关系,你可以挣嘛,我允许你赊帐。”真是个现实的家伙,只认得钱,这个世界竟然会存在拜金主义思想的大侠。
本来林飞妮还以为要上演一幕真实的英雄救美后,二人情相许、心相映,最终结成眷属,双双驰骋江湖的浪漫爱情故事呢!刚要陶醉一番,不想却被那些称做“钱”的东西先一步占了她女主角的位置,可怜的飞妮自然被淘汰出局。算了,成全他吧。
“好,我成全你,也不枉你救我一场。”飞妮毫不吝啬的掏出一个金元宝递过去,“我们两清,不过还是得谢谢你。”
辛力笑着接了过来。
“好!两清。”说完正想离开,飞妮却再次掏出两枚沉甸甸的金元宝横在他胸前说:
“那十两黄金是谢你的搭救之恩。这二十两黄金是定金,我要你保护我三个月不受外界伤害,怎样?”原来是这样,小算盘打得不错嘛!
“成交!”辛力笑得和刚才一样,难道他见到钱之后就只有这一个表情了吗?难道她没有钱吸引人吗?竟然对她视若无睹——可恶!
为什么在知道钱在他心中占第一位,而她连丁点儿位置都没有之后,会有淡淡的酸楚,些许的委屈呢……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