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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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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它走确实是要顺藤摸瓜,但不是为了要它的命。”
那日苏伸了伸懒腰,架着胳膊左右转了转肩膀,骨节发出了咯嘣咯嘣的声音。
“那是为了什么?”
“若我没有猜错,刚才那头狼应该是狼后。”
“狼后?怎么看出来的?”
“现在草原上打狼打得厉害,那头母狼不但能下崽儿,毛色还那么光亮,说明它在狼群中的地位一定不低,有专门的狼为她找食物、保护她和幼崽,这是只有狼后才有的待遇。一般像现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的狼在狼群里是不被允许□□产崽的。”
“为什么要打狼?你们孟克国人不是很崇拜狼吗?”
“我们崇拜的是狼的智慧和勇气,但是这和允许它们宰杀我们的羊是两码事。”
那日苏招呼着宋怀安往回走,“至于为什么那么多人去打狼,因为完整的狼皮在边境比较紧俏,尤其是在阿都钦,一张羊皮差不多可以换5口人一两个月的吃食。而且近年来大晟的富商很时兴家里有狼皮,买卖好做,参与的人自然就多了。”
“它是狼后怎么还自己出来找食物?狼王呢?在照顾其它狼后?”
“绝大部分的狼一生只有一个配偶。狼王要么就是死了,要么就是受伤了。然后母狼连同幼崽一起,被狼群抛弃。带着幼崽的母狼是不会被别的狼群接受的,而且极端情况下很可能会被当成食物被同类吃掉。”
“狼不在快饿死的时候是不会主动袭击人类或羊群的,风险太大。但是今天这头狼敢袭击羊圈、还找准时机避开了牧羊犬和巡视人,只能说明它已经在暗处观察了好几天了,也确实是找不到别的食物了。”
“所以你才救它?”
“不是救它,是救它的崽子,刚生下来的幼崽离了母狼就是一个死。”
“既然不忍心杀狼,你为什么还要挖陷阱抓它们呢?”宋怀安不解。
“弱肉强食是天道,我不是不忍心,而是不想趁它们虚弱没有力气反抗的时候下杀手罢了,那样没意思。”
“你打算怎么救狼崽子?”带回来养着?
“明天你就知道了!走,回去吃早饭,两天没睡了,我现在又困又饿。”
和那日苏一起吃了早饭之后,绍布就带着宋怀安回去了专门为他准备的毡房。
一进帐,宋怀安就闻到与那日苏帐中截然不同的味道,是檀香。这种圆润悠长的香气,他曾经在别处闻到过。
“这帐中的可是燃放了什么香料?”
“是我们王爷喜欢的檀香。”
“王爷好雅兴。”果然是檀香,檀香是中原才有的东西。
“这些是?”
宋怀安指着文房四宝一应俱全的书案,问绍布:“”
“经常有大晟人来此吗?”
绍布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只道:“夫子您先休息,有事随时叫我。”
“有劳。”
宋怀安不知道外面哪些地方是自己可以去、哪些地方是不能去的,索性就从一摞书中随意抽出了一本打发时间。
“《孙子兵法》?”
草原的王族会说一口流利的大晟话已经很让他意外了,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人能看懂经史典籍。
左右也无事,他便拾起书细细翻看了起来。
“夫子,王爷请您前去用饭。”是绍布。
宋怀安感觉才过了没多久,怎么又该吃午饭了?
“那日苏睡醒了?”
这最多才过了两个时辰,他精力也太充沛了吧?
到那日苏大帐的时候,看到岱森站在门口。这一主一仆果然都是利索的,宋怀安心道。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那日苏在写字,估计是太投入,宋怀安已在桌前站了一会儿,他才注意到。
纸上写的是贺铸的《六州歌头·少年侠气》。
都说字如其人,果不其然。那日苏的字完全像是他本人的映照:字字有力,笔势刚猛,气势恢宏之中尽显洒脱。
“看到你会写毛笔字我已经没有太惊讶了。”
继知道草原人看《孙子兵法》之后,那日苏会写毛笔字、会诗词、哪怕还会做文章,宋怀安都已经能平静地接受了。
“我只是偶尔写着玩。”
哄谁呢,这字是偶尔写着玩能写出来的?宋怀安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那你还真是天赋异禀。”
看出来宋怀安的揶揄,“不夫子可否赏脸写几个字让吾等粗鄙之人开开眼?”
宋怀安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尽管过往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在读书上,但是也没推辞。
他提笔沾墨,凝了心神,便将熟记于心的一副字上的内容写了下来。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你写的是《诗经·民劳》?”
宋怀安最后一个字刚落笔那日苏就开口念了出来。
“你管这叫学着玩?”
看着宋怀安一脸无语的表情,那日苏赶紧道:“我只是见过这句话,就恰巧记住了而已。走走走,吃饭、吃饭!吃完饭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
两人就着仆人端来了水盆洗了手。
看着这骨节分明的双手,宋怀安忽然很好奇,这帐里挂的枪和弓箭,那日苏是不是也能耍得和他写的字一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