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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相 ...

  •   很久以前,春暄喜欢抬头看落在空中的事物,绿树的枝干和叶子、叶间朦胧耀目的光、秀林之木,春暖艳阳天时成群的燕子、藻夏西天边的丹霞、蔚然的群山,以及透骨而过的冷风。
      不知何时起,春暄的目光落到地面。

      如同雨水在天上凝聚,云无法承受其重时就下落,落到每一处地方,可能滴入溪流,绕群山自去的溪流,再随溪流汇入河海。溪流的源头不知道在哪里,它经过茂密竹林、触摸无数石头,路过春暄时无法感知春暄的眼泪,永远不会停留。

      春暄流了太多眼泪,心口沉沉地压着什么东西,让喉咙哽咽。

      我可以大喊吗?这样子就能呕出所有的痛苦吗?我该去哪里呐喊?谁能够消散且原谅我的痛苦?我想划开所有伤口,流出生命鲜红的血,当不再流出任何东西、最后一滴血液也归还回去时,自降生以来受过的恩赐可以归还物主助她们度过苦厄吗?当肉和骨头能够掺入湿润的泥土时,是不是就能够消散一切?

      我流了那么多眼泪,能净业障吗?

      但是没有生命会原谅我。

      我无法不哭泣。

      谁也不能让裂缝愈合得没有痕迹。

      春暄自幼就开始学习如何和自己相处,孤独、没有朋友,没有兴奋、痛苦,大笑和哭闹不会出现在她的身上。

      七八岁之前,春暄有几个女孩、男孩朋友,会一起玩扑克、玩弹珠,在巷子里捡大人不要的东西。漏底、发灰的小铁锅,举起来从里往外看是一小点一小点的蓝天、树、黑夜,还有星星。
      系蛋糕的彩带,可以系在小锅的两处把手上,再把另一头彩带绑到树上。春暄和她的朋友站着熬所有神话、童话里巫女炼制的药水。又或许玩耍从清晨开始,挨家挨户地串门,春暄跟随其中一跳一蹦地迈出大门,走街串巷,路过狭窄的巷道、院门口的月季、粼粼的湖水,到了傍晚,黄昏中是笑声。百无禁忌,甚至可以一起脱光了衣服,只穿条内裤在大院里泼冷水玩。

      但从七八岁开始,不得不分离。大家不再一起走来走去、东张西望。

      他们玩刺激、顽劣、捣蛋的把戏,她们玩要漂亮、安静、展示优雅的装扮。

      春暄是一个奇怪的小孩,冒险会让她感到他们是愚蠢的,精致则让她感到不适。巷子里的垃圾再也没有人会拿来玩,只会堆积,最后被扫进垃圾桶。

      春暄只好发呆,蹲在树下的草丛边看阳光掉下来,太阳在天上默默地不断走动。天黑下来,阳光全都掉进西边的天下面。不见踪迹,或许只有晚霞作证它刚刚离开。像小时候春暄跟着朋友们一家家去串门,把所有朋友集合起来,再一起跑出院子的大门,在院子里往外张望,没有孩子的身影,老人们摇着蒲扇笑着讲他们长高了些。

      春暄没有和爷爷奶奶说不再有亲密的可以一起玩的朋友,这是她人生的第一个秘密。

      就这样,春暄一个人发呆,安静、没有情绪,春千山把她带去医院,在这之后春暄开始学琴。

      春暄问春千山:“妈妈,我是不是生病了?”

      春千山微微笑着,摸她毛茸茸的脑袋,说:“不是,迟迟是很聪明的宝宝。”

      可她记得春暄四岁时老僧为她算的命,记得《春山笔记》中预示寨主死亡的神木半死。

      春千山害怕见到半死的神木。

      春山一零九年冬十二月雨,一个穿道袍、持佛珠的老人闯入春山,笑吟吟地抱过怀里落着杜鹃花的春暄,叫春千山把春暄送给她,春千山接回来,把春暄抱得很紧。老僧转身飘然而去,衣袍蹭过春暄的手,笑道:“二纪小儿多苦厄,观音殿里难净业。”

      春山一零九年,春暄五岁。

      他说,徒留春暄在身边,不过叫她受二十四年的苦,临到终,还是一场死。

      春千山在春暄九岁时发现了她的第一个秘密,于是春暄有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长了翅膀的裴利昂。

      裴利昂是一只纯白色的土松犬,是春山的人从老家送给春暄的,千里迢迢,几乎纵越整个中国。裴利昂来到春暄的身边时三个月大,通体雪白、耳朵烤焦、爪子粉糯,很小的一只,柔软得像块棉花,春暄两只手就能完全包裹住它的身体把它抱在怀里。

      春暄把裴利昂抱在怀里,轻轻晃着它,因为奶奶和爷爷坐在一旁红木材质、宽大的凳子上,说春暄小时候家里人都是这样抱着她的,裴利昂现在也是小时候。

      在裴利昂还没到来之前,春暄只是知道春山有了一窝新出生的小狗而春千山有意为她抱养一只的时候,春暄就给裴利昂取好了名字,并且备好了一切小狗需要的生活用品。甚至只是通过很久才能收到的照片,春暄就选定了她的小狗并且每次无误地在一堆相似的小狗中持续关注她的小狗的成长。

      春山的人早早给春暄的小狗戴上了红绳,并且一直有注意随着小狗的长大给圈口松到合适的大小。裴利昂到来时,脖子上系着爷爷奶奶编制的牵引绳,红色粗绳,春山的产物,三股拧作一条。

      春暄等待了裴利昂三个月。

      春千山问春暄裴利昂为什么要叫裴利昂,春暄道:“因为在《伊利亚特》中,粗野的马人生活在裴利昂山地,我太想见到马人了,书里说,这是一种粗野的生灵。我不喜欢书里长时间、残忍的战争,不喜欢美丽、禁不住诱惑的海伦。”

      春千山问那喜不喜欢威猛、高大、聪明或高傲的各个将勇或不死的神明。

      春暄都摇头,只喜欢高大的山巅、投影森长的树林和粗野的生灵。

      春千山问:“为什么裴利昂长了翅膀呀?它不是小狗吗?”

      “因为裴利昂是小狗呀,爸爸说等裴利昂长大了,会跑得轻快又迅速。不死的神明很爱用长了翅膀的声音下达命令,应该也是轻快又迅速的。”

      站在阳台推拉门旁边的江湖白插着腰笑出声,春千山蹲下来抱住春暄和她怀里的裴利昂,也轻轻地笑出了声。

      爷爷奶奶也在笑春暄和她的小狗。裴利昂“呜呜”叫出声。

      于是裴利昂是裴利昂,是长了翅膀的裴利昂,是春暄最重要、最贵重、永恒、珍爱的朋友。

      我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守旧、不善变通,不喜欢变化。

      我很自私,甚至希望时间永不流逝,永远在这个时期循环。

      爸爸妈妈会来接我,也会和爷爷奶奶一起去看我的音乐会。

      我弹弹琴、拉拉二胡,赚点钱,不和其他人有联系。

      我也希望,我对祝瑜的喜欢永恒、坚固、永不破败,我们之间不要有别人。

      春暄擅长等待,在反复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分离时的情绪,造成她善于独自生活的假相。

      春暄的爷爷奶奶在严冬快要来临时离开,南下返回春山过冬。春千山和江湖白是昨晚接到的通知,从晚饭后,开始给春暄准备足够五六天食用的家常菜,秋冬的衣服也从衣柜不显眼处摆到了一推开柜门就能看到的位置。直到春暄练完琴准备睡觉,江湖白还在处理从菜市场买回的土鸡,春千山则在清洗煲汤的材料。

      换好睡衣的春暄站在厨房门口,好像一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又或者只是因为这太过熟悉的场面重演而感到困惑,迟钝地以为在做梦。裴利昂挨在春暄的脚边,软和的肚子蹭在春暄的棉拖上。

      “宝宝,去睡觉吧。”春千山抬着滴着水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用手背蹭了蹭春暄的脸。

      春千山的手沾上了各种药材的味道,来自春山,比如五指毛桃、土茯苓等,她闻到春暄身上透着热气的温香,就又和春暄蹭了下额头。

      江湖白把鸡块放进高压锅里,成捆的五指毛桃压在下面,转头对春暄笑道:“宝宝,明天你先吃这个,要先加热。然后中午你在外面练琴就在外面吃午饭,尽量不要吃味道太重的好吗?晚上回家这个汤加点水煮开再吃,到明天就不要再吃这个了,记得住吗?”

      春暄眨眨眼,低头看了看睡衣的扣子,回道:“嗯,我记得。”

      打上火,江湖白也到春暄身边,摸了一把春暄的额头。他没穿外套,身上的衣服也还是白天陪春暄出门散步时穿的衬衣西裤,袖子挽到小臂上,手上的温度有些凉,摸到春暄发热的额头,就用力抚过春暄微湿的刘海,揉得有些乱。

      江湖白笑道:“睡觉吧,在这站着都出汗了。”

      春千山和江湖白拥着春暄到卧室门口,没有进去,只是说“宝贝晚安”。

      门没有完全关上,春暄抱着裴利昂,听着春千山和江湖白压低的讲话声,很久之后,昏黄的客厅小灯被熄灭。好像并没有过太久,一只手放在裴利昂肚子上的春暄听到细微的声音,继而闭上眼睛,侧脸的软肉微微凹陷,温柔的触感同窸窣的上锁声一起在冷空中慢慢消逝。

      不会过太久的,下一次团聚很快就要来到,下一次分离即将进行。

      春暄的早饭是一碗鸡汤面、一碗鸡汤,按照江湖白留下的纸条严格进行,裴利昂的是春暄同款面条和一小碗狗粮。

      春暄在厨房洗碗的时候,裴利昂叼着玩具到窗户旁的钢琴边上玩,往返几次、不厌其烦,裴利昂把放在春暄房间的玩具叼到钢琴旁堆作一堆。

      “裴利昂,你觉得早饭好吃吗?”

      春暄一面把碗筷摆到架子上,一面问裴利昂,却没见到像往常趴在门口等她的裴利昂。

      “裴利昂!”

      裴利昂姗姗来迟,对着春暄高声叫喊了几声。

      春暄跟在裴利昂的屁股后面,见到裴利昂的杰作,却只能抱歉地对裴利昂道歉:“裴利昂,今天我们不去散步。对不起。”

      不是爷爷奶奶在家的日子,爸爸妈妈也去上班了,没有人可以陪春暄和她的小狗到公园去散步。

      “你一个小狗能好好在家吗?”换好衣服的春暄背着红色琴盒站在玄关处对裴利昂叮嘱。

      “不能吃得太饱,渴的时候要喝水。如果我不能按时回来,你就多睡一觉好吗?等到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会在你身边。”

      春暄蹲下身,双手抱起裴利昂,拿下巴蹭了下裴利昂的头。红色的围巾沾上裴利昂的白毛,春暄就这样带着她的小狗的毛去老师家练琴了。

      傍晚回到家,裴利昂没有在睡觉,它只是很认真地坐在玄关处,它最喜欢的小熊陪它一起等春暄回家。

      小提琴被随意放在钢琴旁,春暄抱着裴利昂给它做晚饭。

      春暄给自己热了一碗鸡汤,却像午餐一样只吃了几口,看到裴利昂吃完却很开心,毫不吝啬地夸奖裴利昂。春暄的道歉也如此突然而至,她问道:“裴利昂,我是不是不应该让你做我的小狗?”

      裴利昂吃饱喝足,摇着尾巴咬春暄的裤脚,上半身趴下、屁股翘起来,两只前爪碰到木板,哒哒作响。春暄就不再想,逗裴利昂一样绕着凳子逃了几圈。

      第二天却见到很久不见的祝瑜,脸很冷地叫春暄收拾行李跟他回祝家。祝瑜上了大学以后就不再帮春暄收拾衣服,只是翘着腿坐在窗边看叶子掉得差不多的槐树。

      春暄半天没动作,扭扭捏捏地问:“可是你上次说带裴利昂的话把我和它一起丢下车。”

      祝瑜没回头,半张脸埋在黑色围巾里,淡淡道:“嗯,这回到山上了再丢。”

      春暄像是被吓到,愣在原地,思考怎么委婉地拒绝祝瑜更费力的计划。

      祝瑜回头看她,站起身走了几步,手上还握着进门摘下的小羊皮手套,说:“是不是笨?这种话都信。”顿了顿,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思,“去收拾吧,你的狗也一起,我的时间不多。”

      很久以后,祝瑜才明白春暄的信任如此懵懂,什么话都当真诚的话,显得有些愚蠢,却不是毫无根据,只是源于她的赤诚天真。他又在刚懂得的时候,彻底失去春暄对他的偏信。

      祝瑜在大学本科阶段大多数时间住宿,回祝家住的时候却一定有春暄。就好像祝瑜走在前头,往后看,春暄一定跟着他。

      出门的时候,祝瑜拿着春暄的书包,里面装着佛经、琴谱、日记本,空的一只手牵住春暄。塞满冰箱的一大盒菜品由司机拿着,同裴利昂的玩具、狗粮和小被子一起。祝瑜清早从学校回来,还没有置办任何东西。

      春暄被祝瑜带走,像从前的许多次一样,只是这次多了一个春暄的好朋友。

      两人在看似玩笑话的话里分道扬镳,又在根本算不上摩擦的冷战中和好,反反复复,最终的走向却依旧是牵手,好像永远不会改变,结局必是美好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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