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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在睡了一个饱饱的午觉之后,我接到了江晓晓的电话,她那个山寨版的台湾腔透过电波甜甜的舔着我的耳蜗;
      “落落啊,你帮我把宋之言约出来啊..。”
      成功的敲诈了一份全家桶之后我妥协了。

      我和宋之言是哥们儿,一个小区里长大。基本上我了解他跟了解我自己一样。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一个女生,剔着板寸一样短的头发,瘦高瘦高,女生比男生发育的早,那时候打起架来,都是我护着“文弱”的小宋之言的。
      就冲着这交情,我都觉得我能成功赚到这份全家桶。
      宋之言答应了我的请求,因为我威胁他如果他不接受,我就把他小学时仍然尿失禁的糗事在校园BBS上发布出来。不过他有个条件,他们约会的时候我必须在一边好好呆着。

      下午三点,阳光正好,某奶茶店。
      我们仨惬意地消磨着美好的午后时光。
      其实也没有那么美好,晓晓一个劲儿地向我递眼色,她用眼睛暗示我借机去上厕所,我从善入流,也回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咕噜灌下最后一口奶茶,捂着肚子尿奔。然后在厕所拨通宋之言的电话;“小言啊,姐大姨妈来了,今天不能陪你们了啊……真的,绝对是真的!你好好照顾晓晓啊,逛街,看电影都行啊,记住了啊,尿失禁啊尿失禁!”
      然后挂断电话,出门左转从侧门出去上公交站台。
      要说宋之言,真是男大十八变,现在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完全看不出当年小萝卜头的营养不良的样子。这两年这家伙成功晋级成了校草,成了众多花季女生垂涎的对象。其实我是很欢喜男色的,并没有出淤泥而不染,但是这么多年,估计天天对着他那张睫毛都根根分明的脸,早就免疫了。
      回到家,我无事可做,平常都是上□□打升级的,宋之言就是我的一个资深牌友,每次只要是我们两个,就开了语音卑劣地合作,被发现了就换桌。现在百无聊奈,我隐了身,进入房间,打着打着,心不在焉的,输了不少。这时候宋之言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分数蹭蹭往下掉,好不心疼!在把王菲的流年听了无数遍以后,我觉察到一丝不对,对方的牌再好也不可能次次都赢啊,气死人了!他们暗箱!狼狈为奸!我头顶都冒烟了,在对话框里输入:
      “啥意思啥意思!两位认识的吧?”
      马上其中一个人的头顶冒字:
      “得,小六,换桌。”
      我愣了一下。这正是我和宋之言常使用的伎俩。我神经质的呵呵笑了两声。

      之后的几天,晓晓跟宋之言总算是有所互动了。经常能看到晓晓甜甜的脸上溢满笑意。她最近迷上打毛线了,一针一针,繁复的勾挑,说是织给宋之言作为圣诞礼物。宋之言打篮球的时候,她就在一边帮忙递水兼啦啦队,宋之言去上选修课,即使是艰深的抽象数学理论,她也颠颠地跑过去端茶送水嘘寒问暖。
      我告诉她男生得吊着,不能这么宠着,况且现在流行十字绣,织围巾已经out了,她不以为然,仍然让我们看到她痴心痴意的一幕。
      每天回家的时候,我们成为了三人组,先是我和宋之言送晓晓回家,再是我和宋之言回家。
      我看宋之言漫不经心的样子,跟晓晓忽近忽远的暧昧着,我觉得实在有必要教育一下这个被宠坏的臭小子,
      “小言,你咋就吊着别人晓晓啊,也不给个明确的答案,这样晓晓会很难受的啊。”
      我觉得我已经说的极尽委婉了。
      宋之言转头看着我,漂亮的眼睛眨了一下,然后一动不动盯着我,
      “这是第几个了?你真是没良心,吃人嘴短的不是我吧。”
      我有一点心虚。
      “但是你这样很不好啊,你又不喜欢晓晓,你拖着别人干什么啊。”
      “谁说我不喜欢她,她聪明伶俐,甜美可爱,我说不定这回就真成了。”
      我有些怔怔,想着这句话,像是有什么划过脑海。但是我没有去抓住。

      日子过的很舒心,偶尔宋之言和晓晓约会的时候,我还是被勒令跟在边上,我很快适应了这个角色,其实之前也有过这么几次经验,只不过这次延续的时间最长而已。
      西饼屋里吃甜品的时候我还有点担心长胖,摸着肚子上柔软的一团心里惴惴的。而且我还无肉不欢,上饭馆时他们都迁就着我,吃的我大大的负罪感,时刻担心着,肚子啊肚子。
      晓晓的台湾腔在宋之言面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面对着心爱的人,自然的撒娇,估计是每个女生的天性。她软软的靠着我的肩,
      “落落啊,你看看你,不要减肥了嘛,没见过比你更瘦的人啦,别人好嫉妒的。”
      晓晓实在是个可爱的女生,她那个“别人”实际上是“我” 的意思,这是她自己的一个语言上的创举,既没有“人家”来着让人头皮发麻,又与“人家”达到了相同的艺术效果。
      这时宋之言轻蔑地瞥了我的肚子一眼,哼了一声。
      我很无语。
      别看我人高马大的,其实我生理发育来的很迟。初三时,宋之言还处于悲惨的遭受同龄人鱼肉的幼齿时期,那时候我负责保护他。有一次放学,我被老师留下来补前一天的作业,没有我护送的宋之言一个人孤零零的回家了。然后半个多小时之后我终于赶完了作业,准备回去看小丸子最后半集,我担心赶不上,抄了小路。在那条高中部勒索初中部事件多发区,周围是厂房,我瞧见了几个少年围着一个矮个子的倒霉鬼,正在要钱。几个少年的制服显然是高中部的,可怜的矮个子同学毫无悬念的正是初中部的。我一看,经验老道地确定他们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大义凌然的走过去,先念了一句英雄出现必说的开场白;
      “喂!你们在干什么!”
      我当然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所以我没给机会让他们回答,直接几个飞腿单方面结束了战争。小叛逆少年们跑了,我得意的一回头,呵呵,矮个子的倒霉鬼正好是宋之言,他倔强的脸板着,一股子高傲的落难王子模样,输人没输阵。我觉得他很争气,正准备夸赞他两句,一转身,肚子突然一种隐秘的疼痛,腿都软了,差点就要倒下来。他一见就慌了,赶紧过来托着我的腰扶了一把,很是疑惑前一刻还很英雄的女侠怎么突然就要倒了。我也很疑惑,我向下面一看,他也跟着看,然后看到我的裤腿子那里红了一片,这,内伤啊,我觉得我肯定是像武林高手一样得了那个高贵的内伤,我很忐忑。然后他一路扶着我回了家。
      第二天我都觉得没脸见他。
      妈妈昨天已经用十分钟给我交代清楚了。我一想起来都觉得丢脸。
      谁知道早上去上课,出了小区门就看到他杵在那里了。
      他等我走近,脸也有点红了,我直觉他知道了什么,果然,他一走进,笑了一下,说,
      “那个不要紧,多喝红糖水。”
      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他还接着加了一句,
      “不要吃冷的。”
      我更不好意思了,他像是想起什么似地,低头笑了一下,说:
      “看你平时好像蛮瘦的,其实腰上还是蛮有肉的,就是个子高了点,不显。”
      我崩溃了。

      这天晓晓晚上有个聚会,她坚持要我和宋之言都去,那是他们文艺部组织的,说是允许带家属。我其实以为宋之言对这样意欲明显的邀约肯定会拒绝,毕竟以前的几次,到这个地步上应该就要越过安全界限了。没想到他看了我一眼,爽快的答应了。
      我想这回,他应该是来真的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他投来的那一眼,我有点闷。
      文艺部的女生们很疯狂,比一众男生都放得开,她们直言被那帮邋遢的文艺男摧残狠了,好难得见到一个王子型的,兴奋的围着宋之言问长问短,我随遇而安的坐在桌子的边角,捡着空隙就夹菜,心满意足的尝遍了每一道菜。吃酒的时候大伙儿很是豪迈,个个都海量得很,被敬得最多的就是晓晓和宋之言这一对儿了。宋之言绅士的以保护者的姿态接下了所有对晓晓的敬酒。晓晓满眼桃花地看着身边的宋之言,那种幸福感几乎要承载不下的漫出来。
      我突然觉得索然无味,拿着面前的酒杯,无意识的喝着,一杯又一杯。中间似乎瞄到宋之言投过来的担忧的一眼。也许他并没有空闲看我,估计是我醉了。
      其间这帮高亢奋的姑娘们拿着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像问稀有动物一样的问宋之言“你第一次牵人家小女生的手是什么时候啊?不算婴幼儿时期哦”
      我咬牙切齿着在心里回答,“十五岁,该死的在马路上拽的我一个趔趄!”
      “十五岁。”宋之言的声音。
      又有人发问,“穿多大尺码的鞋?”
      这什么怪问题啊。我一边头有点晕晕的,一边想最近的一次陪他买鞋时好像是四十一。
      “四十一。”宋之言回答。
      “最喜欢吃什么菜啊?”
      呵呵,我都要笑出来了,这个没出息的,居然最喜欢青椒炒肉。
      “青椒炒肉。”
      果然周围一派哄笑声。
      “用什么牌子的刮胡刀啊?”
      我想起了上次去他家玩,他用刀片不小心刮伤了下巴,后来贴了个可爱的ok绷,真是滑稽死了。
      “刀片。”
      众人被雷到了,一时有些无语。一个似乎很擅长于活跃气氛的女生出来救场了,
      “喜欢女孩长发还是短发?”
      大家都觉得她这个问题问了等于没问,都暧昧地看向了宋之言身边晓晓那微卷的漂亮长发。晓晓害羞的低下了头。
      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毛躁的零碎型短发,心里微微的失落。继小时候的板寸头之后,头发虽然总在长,但总没有耐心等它长长,现在也只是刚遮住耳朵,短头发对我来说很有好处,洗头发后干的又快,又不打结,实际上是很方便的。现在再看这碎碎的短发,突然觉得其实并不怎么好。
      宋之言沉默了一下,然后蹦出几个字,
      “我喜欢板寸头。”
      大伙儿善意的笑了,觉得宋之言这是害羞了,逗大家开心呢。
      而我呆愣了,迷糊中抬头看了他一眼,他正直直的看着我。我突然觉得脸热得不行,手有点握不住杯子。狼狈的低下头,随便灌了一口酒,居然品出微微的甜来。
      吃完饭照旧是去K歌,包房里,一众女生积极踊跃争相拿着话筒将气氛炒到最热。我头更晕了,脑子却还是很清醒,我觉得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努力地想理清楚。答案似乎都要呼之欲出了。这时晓晓和宋之言走过来,晓晓说,“落落,过来和我唱歌啊,你平时是麦霸的嘛。”
      我看了眼靠得极近的他们,突然明白过来了。
      我突然就心慌了,有点语无伦次,
      “不了,今天嗓子痒,你们尽兴,尽兴。”
      末了还呵呵笑了两声。
      宋之言仔细看了我几眼,然后说,
      “刚刚喝了那么多,你发神经了啊?你就坐着吧,别折腾了。”
      然后两个人去另一边的点歌台那里点歌。
      我几乎要哭了,突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二,在爱情里跟个白痴一样。我不仅生理晚熟,我还心理晚熟。我意识到我讨厌看到晓晓和宋之言在一起,他们在一起我就心口疼。他们现在在众人面前情意绵绵的唱《今天你要嫁给我》这首情侣必点的歌,就像为他们的爱情做一个见证。我却觉得,我才是他们活生生的见证。
      我似乎现在才明白了,难怪我自觉行情不错却为什么还是单身,原来心里总有个比较,那个比较的模子就是宋之言。
      宋之言的声音此刻听来是那么的温柔,低沉而深情款款,我一边嫉妒着晓晓一边沉迷。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我其实很有色女的潜质,眼前的宋之言,他的一切,好的坏的,居然都闪闪发光,变成优点了。而现在,这些优点,都被贴上了别人的标签。
      我很苦闷,酒后的头疼及时的发作了,我浑浑噩噩的看着灯光迷离的包厢,突然觉得自己太悲情了。我想,我要是还留在这里的话,我可能会做出点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出来,具体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毕竟我之前没有经验,没有一个前车让我来鉴一鉴。
      我向离我最近的一个同学打了个招呼,说我先走了,你们玩着,我有点事。然后趁着昏暗的灯光出了ktv。
      门外冷风一吹,我清醒了一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矫情,这样就走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就掏出手机给晓晓发了条短信:我先走了啊,头有点晕,你们慢慢玩。
      直到短信发送出去了我才意识到,我把短信头昏脑胀地发到了宋之言的号码上了。
      算了,不管了,我摇了摇有点重的头,向公交站台走。外面的霓虹灯亮的刺眼,我突然觉得眼睛疼,伸手摸了一下,发现一手背的水。
      走着走着,手臂突然被重重的拉了一下,我被扯到路边,面前一辆客车擦着衣边过去。我心有余悸,一边还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哦,对了。是十五岁的时候被宋之言拉手的那次,也是这样躲避一辆客车,他第一次牵我的手。
      呵呵。我傻笑了一下,以为自己处于幻觉中。
      “你猪脑子啊!”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低沉又好听,虽然说出来的话并不中听。
      我哑然,没有反应过来。宋之言把我扳过来,让我从幻觉中脱离出来。
      然后他就怔住了。他盯着我的脸,有点震惊的样子。我也被他给震住了,奇怪他为什么这样盯着我。然后他用另一只空着的手触了下我的脸,哦不,确切说是我脸上的泪水。
      他盯了一会儿,我等的不耐烦正要甩开他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把我拉进,抱住了我。
      我呆住了,无法动作。
      “你怎么这么笨啊!我没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了!真是猪脑子!”他的声音在我的后脑勺说。
      我反应了半天,终于从这一记结实的拥抱中回魂,脑子乱糟糟的,来来去去全是这个指意不明的拥抱,然后我给它自定义了,我总算是聪明了一回,觉得这是一个情侣之间表明心意的拥抱。于是我举一反三地反手抱住了他。脑子也终于被满满的喜悦填满,简直想当街大笑。
      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情话真难听!
      过后的事很顺理成章,我们在一起了。晓晓虽然刚开始很难受,但最后终于释怀。她的可爱之处正在于,永远都觉得生活充满希望,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对之前她请我的全家桶心存愧疚,宋之言为了让我良心安好,最后出卖了学习部的一位公认的帅哥的□□号安抚了晓晓失落的心灵。

      而我,执意跟宋之言合唱了一回《今天你要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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