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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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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在大街上,旁边的商场传来现在传遍街头巷尾的《偏爱》。
一边跟着哼,一边感叹想当初还以为是男生唱的,但并不妨碍我对这首歌的喜爱。
那通电话还是让我再度想起一个人,好像很久没有想过他了。时间过去这么久,久到自己都认为可以忘掉。那个被埋在内心深处的少年,不,现在因该长成一个男子了。
王子慕,王子慕,草稿纸上一片漆黑,在别人看来看是随意的涂画,本子上已经看不清一个字,但只有我才知道,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王子慕’个字。二十笔画,一点一横都是那么特别。
初二(七)班的自习课上,大家都在埋头写作业。
“陈静,”同桌的张晓晓用手肘碰了碰我的,拉回我的天马行空。“星期天干嘛去?”
“额,在家看书啊”随口答道,我开始收回思绪写作业。
“就知道”张晓晓抱怨道,“你陪我去买碟吧,好不好,周杰伦最新专辑哦。”她开始笑眯眯的跟我展开持久战。
我迅速用眼睛扫过前后,看到大家没注意到我们的小声讨论,便无奈答应晓晓,要不一会作业写不成,全班都会注意到这里,这可是课堂上,我可不想成为焦点。抬起头瞟过前几排的王子慕,男孩子干净的背影,白色T恤,王子慕的标志。
也许这个时候,你们大概看出了几分端倪,这是一场暗恋,是的,少不更事的暗恋。谁也不会注意到的暗恋。因为,女生,跟被暗恋的男孩之间基本上都没讲过话。初中时的男男女女,关系单纯,也有暧昧,因为这时大家慢慢接触到一种对异性特殊的情感,不再是男孩子掀小女孩的裙子,拉她的辫子,偷偷在女孩文具盒放毛毛虫从而把她弄哭的年龄。这个年龄的我们隐约知道,这是一种喜欢,男女生之间的喜爱,欣赏。尽管这个时候这种感觉很懵懂。但是并不妨碍我们看到某个人,心情就如偷吃了糖果一样甜。
十二岁的我再次看到王子慕,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破土而生.很久以后的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喜欢。也许这种喜欢来得太早,太过稚嫩,所以它终将无法开出幸福的花。只不过是卑微到尘埃里的一粒灰。
跟王子慕的认识似乎记不清了,仿佛一开始意识到这个人的存在,他便已经在我的生命里。以至后来我无数次的想,我们的认识太草率了,大家都没有初识的印象。我只记得我们在同一个小学,同一个班,然后同一个初中,同一个班,多巧。
接下来,男孩女孩也算青梅竹马,不一定两小无猜。男孩子慢慢注意到这个女孩子,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学习,男孩儿会因为女孩儿数学实在太差而称呼她为‘猪’。偶尔他们吵架,女孩会闹情绪,会因为很多女生喜欢男孩而生气闹别扭,这时男孩会耐心哄她,男孩儿喜欢女孩儿的单纯可爱,觉得这才是最真实的她,最美的她,属于他的她。然后生活继续,他们最终步入幸福的殿堂,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当然生活不是八点档的心的偶像剧。
事实有可能是,女孩子一直苦苦暗恋男孩子,但是就是不敢表明。多年后他们职场相遇,男孩惊于女孩的改变并爱上她,但此时,女孩身边有很好的追求者,并定下终身。于是,接下来便是一出虐心的三角恋。甚至婚变。
然而生活并不是言情小说,它自然不会按小说的情节发展。现实中,无人疼惜的单纯类同于愚蠢。
男孩成绩优秀,外表俊秀,仿佛只要站在那浑身便发光。然而,我却不是女主角。平凡的长相,小学时语文不错,但这严重的偏科也导致后来中学时期整个成绩的不如意,也许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一个笨笨的女孩子。这种前后的落差,让我难过,一种黯然苦恼的情绪便从此萦绕着我整个初中时期。
同所有的人一样,我们都希望在喜欢的人眼里保持个好的印象,起码不是个笨笨的印象。可是我用尽全力,还是不能打败让我头疼的理科。此后本来就不开朗的我,慢慢的话更少了,像名字一样成为一个安静的人。
纵然生活不是小说,我还是喜欢了上优秀的王子慕。也许那个时期,有很多女生喜欢王子慕,默默的,我只是其中一个罢了。有时我常常想我们之间似乎很少交流更谈不上交际,可是那么多的男孩子中为什么只为都对他念念不忘。
我想也许这只是一种偏执罢了,因为得不到,没得到过,所以心里始终不甘心,遗憾的美往往令人铭记一生。这是一种不甘心吗?也许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我是没能像歌词中那样“我不闪躲,我非要这么做,讲不清楚我偏要爱,——要你明白”纵然现在我已经工作了,经过生活与社会的双重洗礼,看上去成熟大方,但面对过去,我不得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