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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清弹 ...

  •   那几年Beyond开始迅速得在我们那种小地方蹿红。大街上只要是个开着的店铺都会在门口摆个音响公放Beyond的各种歌儿,音像店里卖的最火的磁带也是Beyond的磁带,这股风气传到了校园。男生们喜欢哼唱,女生们也喜欢听。虽然很快的,电影《星语心愿》上映,女生们的心头好逐渐被张柏芝那沙哑得无与伦比的嗓子唱的同名电影主题曲所取代。有一次燥热难耐的我用我爸给我的医用剪刀对着宿舍的镜子修理出一个蹩脚的波波头,非常赌气地去教室上自习。当发现后面坐着的人是胖碗时,我用略带哭腔的声音逼她给我唱一首《星语心愿》,希望这悲伤的音乐能化解史上最差发型带给我的漫长痛苦。我一度怀疑没有男生对我投怀送抱是头发太奇怪的缘故。总之直到高三毕业,我也没搞明白其实男生最讨厌的就是学霸型的高冷女,那是极度冷漠,蔑视众生的标志。
      胖碗唱得好极了,她是我们几个班里唱《星语心愿》最好听的人。虽然我知道她并不喜欢张柏芝,也不喜欢Beyond,她真正喜欢的是美国的迈克尔·杰克逊!曾经我去过她家里玩儿,我们脱得光溜溜的一起洗澡。当我看见她穿的乳罩儿的时候差点笑晕过去,那简直就是一根绳子,或者说像绳子一样一根长长的布条儿,最前面放俩圆圈。她胖的根本穿不上去,还是我帮着她把绳子拴上的。洗完澡她给我做饭。她胖是有原因的,因为天生会做饭,更会吃饭。直到多年以后我发誓要把体重从140斤减到120斤,每天上班只带一根玉米,晚上回家吃2片红薯干,半夜三更被饥肠辘辘的肚子搅和地无法入睡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年夏天去胖碗家吃的饭来。大脑库存里会再次确认一遍那天的饭量,我想我吃了一罐哇哈哈八宝粥,一张圆圆的大烙饼,就着一盘土豆丝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后来她父母回家,她妈妈接着做饭,我又继续吃了两大碗西红柿打卤面。
      吃完饭,她带我走进她自己的小小卧室,俩人钻进蚊帐里,听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我看迈克尔的画册,欣赏她收集的磁带和碟片。她房间很小但是很温馨,墙上贴满了迈克尔的海报,没有留一点儿缝隙。一会儿,迈克尔溜了进来,那是条纯种的苏格兰牧羊犬,她给它起了一个同歌神一样的名字,照胖碗的话说,就好像迈克尔一直在她身边一样。
      我对音乐没有那么狂热。真正狂热的人是2班的胖子。
      最后的2个月已经到了非常难熬的时期,当然对我来讲无休止的做卷子并不是件难事,真正难过的是漫无止境的热浪。我听隔壁男生宿舍的神仙说,那一年最热的时候北京达到了42°,究其原因是因为2001年是太阳黑子活动年,每11年太阳黑子会高度活跃一次,很不幸的是我们高三那年正好赶上。没人能判断神仙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谁叫他是神仙呢。我们班的男生给他起这个外号是因为他酷爱数学,特别爱做数学题,虽然考试的时候数学成绩在全班中等,甚至有一次还不及格,但这不能阻止他对数学的狂热和重度迷恋。
      人都是有个爱好的,有人爱好做题,有人爱好谈恋爱,有人爱好弹吉他。胖子是那个通过弹吉他达到了谈恋爱目的的人。很少有人能在自习室里看见他,晚上9点下晚自习,他每天不到8点就溜走了。先回到宿舍去拿自己的吉他,然后坐在宿舍楼男生宿舍入口门前的台阶上开始弹琴。女生宿舍入口在最里面,女生们回宿舍都要经过男生宿舍门口,所以他的猎艳心态明目张胆。
      一开始,他弹《海阔天空》,顺便还跟着唱,简直就是早期地铁歌手的原型嘛!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漂远方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
      可会变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有时候下了晚自习,从教学楼灰暗的楼道里走出来,进入另一片灰暗的天空,路灯暗到了最底端的位置,我想已经没有比现在的情况更暗的了,没有出路,能看到出路的地方也是暗淡的。虚弱的光线散漫地游荡着,能照到谁的身上最好,照不到也就算了,没有谁因为多获得一点点光亮就变得自信满满,我们所有的自信或绝望都出自一种天然的对生活的把握。
      走过一段只有一个路灯的小路,穿过图书馆空荡荡的门厅,大家就能看见胖子抱着他的胖吉他坐在台阶上弹琴了。他带个黑边儿眼睛,板寸,1米8的身高,手腕上佩戴着一块黑色运动手表。他一边弹,一边唱,一边用手托一托快要掉下来的眼镜。他不看任何路过的人。因为他心里的那个人一定会路过,会注意到他,他使出所有的力气就是为了能让她听到,她也一定能听到。
      所有人都在猜测,他到底是唱给谁听的。大部分人都说是江陵。这是个最保险的名字,因为她是校花,无可争议。直到最后,我们发现我们的猜测都错了。
      是季桃告诉高妹说宿舍门口有人弹吉他的。高妹还真没有发现,她每天大概快10点的时候才会踩着点儿跑回宿舍。有人说她爸妈在台湾街上卖凉皮,每天需要她帮忙,她才回来的这么晚的。可是凭我每周至少吃3次凉皮的高频率也没发现她在台湾街上的哪家凉皮摊子上出没过。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据我所知,我们年级只有童童的妈妈是靠在校门口每天早晨出摊做煎饼发家的,其他人我一概不知。
      高妹听季桃说这事的时候胖子还在唱《海阔天空》。高妹一耳朵进一耳朵出,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等到胖子唱到《喜欢你》的时候,高妹在某一天的晚自习之后还真是特意去看了一眼。这一天,我在自习室见到了她,她照旧挨着季桃坐,俩人嘀咕了一晚上。下了晚自习,季桃挽着高妹的胳膊,俩人一瘸一拐地溜进食堂虚掩的大门后盯着胖子看。食堂里黑漆漆的,要有不被吓破胆的勇气才敢站在食堂里往外看,那是个绝佳的位置,谁也不会发现。
      有那么一瞬间,高妹竟然觉得胖子很帅。在做了3年的同学后,她才若有所失得发现自己班里潜藏了一个绝顶的大帅哥。季桃拿胳膊顶了顶她,小声地说:“
      “哎,你觉得咋样。胖子可以呀。”
      “确实……以前没发现。这么一看还是不错。哈哈哈。”高妹心里咯噔一下。她尽力掩饰了一下不太正常的嗓音。
      “你说他是不是追咱们班的谁?”季桃继续发问。
      “我感觉是,也不一定。不好说。”她支支吾吾的。
      “会不会是你啊?!他前几天跟你借作业本的,你忘了?”季桃不怀好意得嘻嘻地笑。
      “别胡说。从来没有。”高妹拉着季桃的手,俩人一溜烟儿从食堂后面跑了出去。
      他们在班里是没啥人缘儿的两个人,所以只能相互取暖,再加上又都是一个宿舍的,所以就走得格外近了些。高妹很高,身材修长,特别是有一双大长腿。看上去非常运动,每年的大越野她都能给学校跑下来一个不错的成绩。这是让大家唯一能记得住她的地方,不像季桃,只会让别人联想到偷东西。
      季桃偷过衣服的。一开始我们隔壁宿舍的人就说丢了好几件衣服,而且是同一个人的几件同样款式的白色T恤。偷衣服的贼好像特别喜欢偷白色T恤似的。我们年级宿舍的卫生间旁边有一个非常宽阔的晾衣间,大家洗过的衣服、床单什么的都挂在那里。晾衣间没有门,直接一个大大的开间,全开放式的。后来过了一阵子好像再也没有丢过东西。但是等到最后的冲刺阶段,晾衣间又开始丢衣服了。
      季桃偷衣服是被我发现的。晚上宿舍10点熄灯之后,我们都会打开手电自己在楼道里接着复习。有的时候我不去楼道,下了晚自习先跑到学校大门口旁边的小卖铺买一包三加二饼干,拿着要复习的卷子、手电筒还有板凳,跑到晾衣间靠里面那个位置,坐下来学。那地方靠着窗户,风很大,而且没有人打扰,虽然很黑,但是凭着隔壁卫生间里来来往往洗漱的声音壮胆儿,也不觉得特别害怕。那一天的晚上已经很晚很晚了,通常一到12点楼道里就差不多要清空了。但是那天我学得来了劲,没打算急着走,心里想着再做一份卷子再说。这时候,我听见了非常轻微的脚步声,脚步声音很轻又离我很远,我藏在两条几乎拖到地面的床单后面,外面的人根本看不见我。接着就是拉扯衣架钩的金属声,大概响了两声就没了。我以为那个贼走了,就慢慢地站了出来,把头向外探了一探,我看见了季桃的背影。她微胖的身材在暗淡的光线下显得更加臃肿。
      第二天,就有女生说自己的衣服被偷了,偷走的又是一件白T恤。随后,季桃偷东西的传闻就不胫而走。从那之后,衣服再也没丢过。我只是想不明白,高妹为什么要跟一个偷东西的女生做朋友,而且季桃在班里也不招人待见,不仅如此,她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个当兵的男朋友。那绿军装一个礼拜来看她一次,每次来都是大包小包的一堆饼干零食外加罐头,馋得我们咬牙切齿。
      胖子唱了3个礼拜了,要是再这么唱下去就快毕业了。他有点等不及。这一天他让自己的好哥们,我们班的沈良来给他助阵。说是助阵,其实是帮帮唱。胖子弹琴,沈良唱歌。沈良唱歌真好听,那天他穿了一条紧身牛仔裤,后来胖碗经常笑话他,说他是舞男。她说只有跳舞的男人才穿什么紧身牛仔裤呢。运动的男人都穿肥大的运动裤。沈良的裤子都是紧身的,这样凸显他匀称的腿部,虽然他不高,但有的时候会给人一种奇怪的错觉,他细细的长腿让我觉得他很高大。沈良任何人都不看,他对着墙唱歌。他有足够的理由不看任何人,因为他对女生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喜欢听他唱歌,那是我唯一的一次听他唱歌。在我开始喜欢他之前,在我拒绝看他让我看的作文之后。我那么近距离地看着他,听他的声音在北京夏日的天空里经久不散,像一瓶冰啤酒第一次经过一个女生的胃产生的奇异的灼热感一样,我对那天的记忆全部转化成了除了听觉以外的另外一些画面:操场上不能平息的涌动的人潮,图书馆一扇又一扇足以遮蔽目光的书架,同桌间碰到胳膊肘时的尴尬错觉……
      他的歌声在我心里产生的波澜在高中毕业后的4年间越酿越醇厚,越来越不能遗忘,越回忆越是在警醒自己当初对沈良的无动于衷就是咎由自取。
      很多人都驻足聆听,包括高妹。那天沈良已经开始唱《情人》了。
      大家不自觉地围成了一圈儿,高妹被季桃拱在了最里面。胖子的琴也真是弹得尽兴!同学们有人开始跟着唱,随后大家一起哄唱,唱到最后,我们都哭了。最后宿舍管理员出来把我们都劝散了。胖子没有走,他等所有人都走了,一把拉着高妹的手往操场那片黑暗的尽头走去,一副决绝的样子。
      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的胸前空荡荡的,没有被拥抱的滋味随之而来。那种极度的失落是后来的感觉,时间越久你越会发现曾经的时光真是满是空白,那些空白处在当时跳跃式的躲闪开了。可是当被记忆的洪流再次翻涌出来的时候,就扩大成了巨大的黑洞张着大嘴向你咆哮,没有堵住的缺口始终会不停地流淌出难闻的液体。
      我记得非常清楚,我把时间都给了文学。更为可笑的是,我给了一些自己不能自圆其说的文字和根本描述不清楚的梦想。
      高一语文课,有一篇文章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那是一篇读之让人颤栗的诗歌,也是徐志摩最好的一首诗。我读完受了很大的蛊惑,那种蛊惑让我激动地动笔写了一篇大约3000字的散文来表达当时的心情。语文课上,后来一直陪伴我们三年的张老师叫我回答一个诗歌中的问题,实际上是我故意举手想说的。我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有预谋地拿出了书包里我早已准备好的那篇小作文来读。刚刚进入高中没多久,我如此大胆的急于表现自己,并不是我的过错,我只是太想借着这首诗来表达自己短暂的压抑情绪罢了。同学们像是惊为天人一样地盯着我看,恐怕没人能相信一个刚刚步入高中时代的女生能写的出来如此令人惊艳的文章。张老师更是在我朗读结束之后说出了短短的7个字:
      “我的未来不是梦。”
      一团哄笑。继而是激烈的掌声。
      从那之后的三年,我是老师搜罗了全年级300多人后仅存的骄傲。我偶尔写诗,大多数的时候写写散文。因为散文可以漫无目的地随便乱写,那时候我觉得散文和作文比起来的唯一区别就是散文不需要中心思想,不需要题目,不用总分总的格式一样可以表达出想表达的东西,虽然往往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自己能看得懂。我爸在邮局给我订了三年的外省市小报纸,看着那些印刷粗糙的,糊满了油墨的称之为报纸的东西,我有点看不上眼。有时候我也投稿,但是没中过。只有一次,我收到了一封从湖北某报社寄来的信,信里鼓鼓囊囊的,抽出来是一份更为粗糙的简报。大意是想要发表我的一首小诗,前提是需要我先邮寄给他们100元钱。钱是用来给我办记者证的,有了记者证我就算是他们报社的编外记者,可以采访,也可以投稿。收到信我欣喜之极,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我妈,我妈似乎比我还高兴,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交给我100元。我找了个适当的机会,把一个塞进了100元钱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的厚实信封,按照他们给的地址邮寄了出去。很快的,我收到了绿色封皮的记者证。打开内页是我半睁半闭眼睛的大头照,波波头,白色的脏校服,下坠的嘴角,欲哭无泪的陌生表情。至今我也不明白有了这个证书我到底能做什么。真的可以出去采访吗?我采访谁?我记得除了每周末回一次家,以及去台湾街采购凉皮和烙饼卷鸡蛋夹香肠外,我既没去过更遥远的地方也没能有过接触任何大人物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发觉得自己被一个外地小报纸狠狠地敲诈了一笔,100元是我2周半的生活费,无数个凉皮和饼干就这样没有经过我的胃就贸然流走了。我悔恨不已。
      悔恨加剧了我拼命地写散文。语文课每次课前预习我都能写上一篇跟本节课文意思相关的东西出来,上课的时候我使劲地给老师挤眉弄眼,希望他能叫我回答问题。借此机会我能大读特读写的文章。同学们不仅没有讨厌我,反而希望我能写得更长一些,这样40分钟的语文课能加速结束。张老师越来越喜欢我,上晚自习的时候他甚至跟我交流起他自己写的日记来。
      有一次,他拿着自己的日记本监督我们上晚自习。他刚一坐下就神秘兮兮地说:
      “哎,你们想不想听听老师写的日记。”
      “不想……”
      “想……”同学们分成了两派。我倒是挺想听听的,虽然我心里很清楚他写不出什么花儿来。
      “老师,快讲吧。我们都爱听。”我嘴巴很甜,其实心里很乱。那天,正是我们宿舍的林欢跟我讲他们班有3个男生正在追她,她已经被搞的神魂颠倒,茶饭不思的时候。面对着随后而来的巨大空虚,我急于想找点好玩的东西来转移我的混乱思绪。
      张老师是有备而来,他当然想读了,特别是想让我听,他说:
      “苏白给我提点意见昂。”
      “好咧!”我漫不经心地答道。
      他读了三篇日记。他的日记比我的散文还要散漫不规则,像一堆平行四边形摞在了一堆梯形上面,数学老师也求解不出来的难题。我当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在他读完之后,说出了一句我到现在都后悔不已的话来:
      “张老师,您写得一点也不好。”
      他尴尬地笑了笑。
      话一说出,我就后悔了。倒不是因为怕自己的耿直心肠遭受他语文课上的“报复”,而是他一定会揪住不放,对他写作之“不好”问出个究竟。
      果不其然,下了晚自习之后,他把我叫到办公室,要跟我face to face的对谈。我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觉得自己不说出个所以然来,他一定不会放过我的。面对当时那种极度闷热,极度烦乱的情况,我想起了余杰的书里关于武侠的种种认知。
      好吧,咱们就谈武侠吧。我心里想。
      “哈哈哈。你说我写的不好。不错。你觉得好的定义是什么?你想将来怎么写?”老师开门见山,不想浪费一分钟时间,他心里很清楚,10点之前我必须要回到宿舍去。
      “张老师,您了解武侠小说吗?我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就是我想将来重新定义中国武侠世界。打破原来的金庸、古龙平分天下的那种格局。”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什么。
      “嗯……你接着说。”他若有所思又津津有味地说。
      “您看,金庸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是他对武侠人物的评价,或者说定义。所以他的书里都是这种大侠,但是这种大侠并不符合现在的标准。现在的人更喜欢飒一点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喜欢谁就喜欢谁,不需要再给自己的行为定一个标准。您说是不是。所以呢,有的人就开始跑到古龙那里找安慰了。其实古龙也不是那么的现代。您知道傅红雪吗?”我想尽办法胡扯八扯。
      “不知道。”他挠头寻思。
      “好吧,那您总知道李寻欢吧。”我继续问。
      “李寻欢知道。”
      “好,那咱就说李寻欢。李寻欢代表了什么?真正的自由吗?古龙式的自由?错了。李寻欢根本不自由,李寻欢的自由都是装出来的。他就靠着自己的假清高,对林诗音的专一,故意营造一种假模假样的风流倜傥的假象。他人很假,他还没有阿飞显得更真实,虽然阿飞后来被林仙儿搞得五迷三道,那是他自找的。起码阿飞表现出了一点点真正的自由,不受任何人包括自己内心的限制,想去寻找真正的自我发挥的空间。而李寻欢没有,他在自我束缚,自我捆绑,捆绑在一个更狭隘更具道德的空间里。他其实就是一个大骗子。所以说古龙也是个大骗子,他最后喝酒喝多了死的……”
      “张老师,这些我都不喜欢,或者我都不追求的。我追求的是另外一种武侠世界。我说的是武侠,没错,但并不是打打杀杀的那种,是在现在这个时代里的所谓的打打杀杀。我们每天活在这个学校里,活得一点也不开心,你看没有在流血,没人在打架,当然了,有打架的我也不知道。但是每个人都很暴烈。每个人活得都不自由,这个不自由有别人给的,同学给的,也有家长给的,但是更多时候是自己给自己下的套。当然没人愿意给自己下套,但是就是下了。时间都被浪费了,真正的浪费,我们按照一个别人给我们下的定义在慢慢消耗着时间,在上晚自习,在上课,写作业,没错,卷子写完一个又来了一个,一天到晚的在模拟,模拟完了又是真题,真题完了又接着模拟。成绩还是那点成绩,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现在的性格走完这个过程就是了,这就是现在的时间。我们的不自由完全在于我们不知道真正的自由是什么……”
      我他妈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
      多年以后,我在大学的图书馆里读到了一本《世说新语》,里面说魏晋风流人士没事儿喜欢吃点五石散,吃完后满地打滚儿,寻找那种异样的刺激和欢乐的时候,我想到了那天晚上我在张老师办公室里说那些鬼话大概也是想给无聊的生活加点疯狂的作料。
      胖子靠轻弹赢得了短暂的温暖,而我的清谈自始至终也没能给我带来什么,回忆里满是无意义的争辩和自己那张由于愤懑和不安越来越模糊不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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