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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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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林之朝领回了他的屋子。
大脑因为寒冷和困倦已经浑浑噩噩了,也无从得知他是如何知道我独自呆在影音室的。我本打算视其为空气继续做那个被指责的噩梦,但是他声称我的脸白的和纸扎人一样,让我在打120和跟他回家里二选一。
林之朝的家收拾的很简洁,放着基本的生活家具和一个便捷书架,上面都是晦涩难懂的专业课书籍。客房被改装成了小提琴室,他平时在那练琴。
我淡漠地扫视了一圈,未做评判。我比自己预估的要适应这里,温暖的屋子让我自然地松弛了下来。
他把我带回来又不怎么理我,自顾自忙着收拾东西。他进了厨房,拎着锅打算把多余粥给倒了。我揉了下空空如也的肚子,走过去拦住他,问还剩的有吗,我吃一点。
“你不是嫌恶心吗?”他挑起眉毛。
我深吸一口气,抱臂冷笑:“那不是你自己乱想的吗?我都说了是手滑。”
他盯着我,哼了一声:“凉了。”
“没事。”我这几天喝的都是凉咖啡,不觉得有什么。
“有事。”他瞪了我一眼,擦肩而过下楼倒了粥。我有些气闷,也不好责怪什么,只能等他回来时问他能不能借点钱出去吃饭。
我借钱的语气也是生硬的,扬着下巴不看他。
“没有。”林之朝说。
行。我想。然后问他电话总有吧?
他取了手机给我,问我要干嘛。
“给迟朝打个电话借点钱。”我摆弄他的手机。
“迟朝……你那个男朋友?”林之朝声音沉沉的,他靠着墙壁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只留给我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我蹙起眉,很好奇林之朝这些年经历了什么,正常人为什么会联想到“男朋友”这个词语——在国内活的比我这个耳濡目染开放取向的人还新潮前卫。我摇摇头:“助理。”
过了一会儿,我放下了手机。
“打不通?”林之朝看着我问。
“不记得号码。”我很尴尬。
林之朝笑出声来,很有大仇得报的小人得志感。他抽回他的手机,在手上丝滑地转了一圈:“那别打了。”
我叹了口气,认命倒到沙发上闭目养神。
大约两分钟后,厨房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我犯了会懵,疲惫地睁开眼,踢着拖鞋走向厨房。他看见了在门口神情呆滞的我,不耐烦地说:“站着干什么,还要我给你端吗?”
是一碗蛋炒饭和煮好的牛奶。我原地站了片刻,看了他一眼。
“看我能饱吗。”林之朝说话夹枪带棒的。
我哦了一声,把蛋炒饭端到客厅。他给我拿了一双碗筷,坐到我旁边。
“吃啊。”他用手托着脸,神色认真。
我慢慢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放进口里嚼嚼。我饿了许久,味蕾被巨大的香气刺激,咽进肚子时差点落下眼泪。
如果被好吃哭了可太丢人了。我暗暗忍耐,心想都怪这里的食物太单调难吃,衬得我弟随手一做如珍馐佳肴。
林之朝审视我的表情,对我的刻意的喜怒不形于色嗤之以鼻。他昂起头,随意地问:“好吃吗?”
我别扭地盯着黄灿灿的蛋炒饭,违背本意:“一般。”
林之朝把眼睛瞪大了些,不虞地去抢夺我的饭:“一般吗?我尝尝。”
我连忙用胳膊护住碗,啪的一下拍开了他不安分蠢蠢欲动的手,严肃道:“晚上吃那么多干什么?”
“一般你还不让我吃?”林之朝斜睨我,“口是心非。”
我不理他,专注对付筷子下的美味。
他在我旁边玩了会儿手机就回客房练琴了。我自己吃完饭刷了碗,在他的客厅里闲逛。他书架上的书都是教材和专业性的拓展读物,而这些我大多都曾研读过。熟悉的书封和崭新好闻的油墨气味让我有些出神。我记得校末小提琴表演赛要求的是自作曲,但是书架上并没有与此相关的书目。
我了解林之朝的学习能力和小提琴水平,却不知道他目前能够发挥多少,又对自作曲有什么见解。
我恰好在这方面阴差阳错的有些经验和专业体会,便开始考虑要不要指导他写出这次比赛的自作曲,作为林之朝蛋炒饭的报酬。
只是如果这样,就必须接受小提琴重新进入我的生活这件事。
我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矫情过分,显得可笑。
明明从答应教授当评委那天起——不对,是在大雪里在雪人肩膀上放上树叶那天起,我就已经意识到我是无法把它彻底剥离的。
答应做评委是因为我很想知道林之朝现在的水平和实力,就算我和他决裂后无法以兄弟对话,他也是我曾经第一个学生。
唯一一个学生。
我小的时候很少与同学者交流,说是懒或者傲气都不为过。小提琴并不是一个需要合作的音乐演奏项目,也很适合我这样自我中心的演奏者。
我的母亲是我第一任老师,她的态度相当严厉,苛刻和非常规的教学速度让我对之后拜访的每一位老师都能迅速适应,团体演奏类活动总是最快速学习完毕,并且成功演奏出来。老师总指挥我去帮其他的学生学习,我一般冷淡地摇摇头,不作回应。
其实没有低级的倨傲或取笑意味,只是我自己都不擅长拆分解析我的思路和想法,别提告诉他们。我试过尽可能详细地给一个同学讲解看谱子就能明白的东西,被频繁的“为什么”攻击的节节败退——多出来的时间不如多练几首曲子。
我教不会他们,就也懒得教。
因此,“演奏团的小提琴首席是个孤僻又高傲的漂亮小男孩”这样的评价我传到了妈妈耳朵里,
妈妈摸着我的头,温柔的告诉我,她理解我的骄傲,天才本来就不需要和庸才为伍,那是一种愚蠢的善良,资源的浪费。
“但是,人情世故,也是人生的必修课。”刘淑仪说,“小夕你要演一演啊,随便说几句也好啊。”
我摇摇头,白皙的手指翻开手里的琴谱,日光照在我发烫的琴盒上。
“我只想拉琴。”
刘淑仪叹了一口气,溺爱又无奈的看着我:“好吧……我的小天才。”
妈妈误解了我,音乐团的人也误解了我,好在我都不是很在乎,也没有兴趣假惺惺地澄清——无论是因为“不会”还是“不愿”,结果相同何必索因。
至少,林之朝是理解我的。
他小我四岁,天生淘气也天资聪颖。在我和妈妈交谈过后飞快地扑进了我的怀里。我当时正在给小提琴琴弦抹松香,手一抖,白色的碎屑落了他满头。我佯装生气地放下琴弦,板着脸让他乖乖站好。
我把他按到椅子上,为他清理头上的碎屑。他的头发很柔软,脑袋圆滚滚的,像小栗子。
“哥哥,”林之朝想昂头,被我残忍地摁住了。他不依不饶的语气喊哥,好像我不回答他就不会停下来。
“咯什么,”我打断他,“小鸡。”
“我是小鸡哥哥就也是小鸡。”林之朝反唇相讥,把我随手放在桌子上的琴弦拿到手里摩挲,“哥哥不想教他们就不要教。”
我拍拍他的头,淡淡道:“没有不想。”
其他人无所谓,我不想让林之朝觉得我是坏人。
“我知道啦,哥哥只是一点都不会教人——不过我听得懂,所以哥哥只教我就行了。”他眯起眼睛发出哑哑的笑声。
林之朝的聪明表现在他可怕的学习天赋和理解能力。即使比我年轻四岁他也能轻易听懂我拙劣的技巧解释,跟上我跳跃的思维,也导致在我教学滑铁卢的前半生里,他是唯一能理解我意思的学生。
林之朝的小提琴是我教的,他能轻而易举的听懂我的思路,甚至实践和探讨都得心应手,比起把他当成学生,我更觉得林之朝是我的同僚。
好吧,也许他也是不折不扣的天才。
略逊我一筹的天才。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想,林之朝虽然理解能力强,却很少付诸行动,这也是母亲不愿意教他的原因。他无法忍受每日没夜废寝忘食的训练,常常受不了就撒娇讨饶。母亲也宠爱他不愿威逼利诱,他便得空就偷偷摸摸溜出琴室打游戏。
可能由于我是他哥哥,我在教他时他会听话些。我不近人情地按住他的手指在琴弦上颤动,听他一次次练习为他指出错误,他都默默坚持了下来。我自己也有功课,辅导他的时间屈指可数,偶尔他甚至会主动要求多学一会儿。
“你有什么偏方,让阿朝这么听你的话?”刘淑仪问。我摇摇头,很难理解她。在我看来林之朝一直如此。
我垂下睫毛,有些出神。林之朝抖了抖头发,可怜兮兮地说头上还有松香屑。我重新拿起梳子替他摘净,随口问:“明年你就十二岁了吧,是不是到年龄了,去加个演奏团吧。”
林之朝疑惑的嗯了一声:“演奏团?我没有兴趣。”
“你有天赋,很快就能适应的。”我说,“不要埋没了。”
“哥哥,这个世界上有天赋的人太多了——”他百无聊赖地反驳我,“100万颗珍珠,偶尔一两颗没有面世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珍珠自己快乐更重要吧。”
他温顺地说:“只要你成为闪闪发光的小提琴首席就行了,我做你的经纪人。”
我毫不留情地拍了拍他的头,他吃痛地捂住,委屈地看着我。
“上次代替签名,这次当经纪人,你的理想还进步了。”我抱臂,“我才不会让你当我的经纪人,肯定会把我吃穷的。”
林之朝撇撇嘴:“才不会。”
我把包里的报名表抽出来,很大声的叹气道:“特地问团长要了两份报名表……算了,给隔壁的小朋友画画吧。”
林之朝连忙站起来,抢夺我手里的表格,我抬起手,他比我矮一个头,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不是不去吗?”
“你又没说是你在的那个演奏团。”林之朝嘟囔。
“哼,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林之朝着急,“哥,你先给我!”
我逗了他一会儿就把报名表放进他的手里。这是我在演奏团被他们气恼的眼神弄的烦躁后的想法,我觉得林之朝不会比他们学的慢,至少有可以同步讨论的人。
再怎么说,他是我弟弟,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能理解我,那一定会是林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