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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席 ...

  •   关于我弟弟搬到隔壁,我心有芥蒂,却并没有太当回事。

      本质上我们只是碰巧合租的邻居,分崩离析之后没有深入交流的可能,也就不会有彼此面对的必要。

      就是有些麻烦。

      麻烦就麻烦在,我和林之朝的生活习惯太像了。

      好歹是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亲兄弟,过去的饮食起居和细枝末节都高度统一,这种深入骨髓的习惯要比易碎的感情篆刻的更久更深,难以消解。

      我对做饭自然是一窍不通的,早上会定时起来晨跑顺便吃早餐。我在下楼梯时总会碰巧遇见穿着一身黑色卫衣,稍显起床气的林之朝。他大抵是去买菜,拎着一个厚厚的编织袋,耷拉着长长的眼睫毛,高高瘦瘦一条,没什么精神——我没有想到以前惯会撒娇耍赖不洗碗的弟弟居然比我先学会做饭。

      人各有所长。我确定。

      他看见我后会侧身,耐心地等我不置一词地走下去。路过他身边时他又斜视他处,发出“切”的气音。

      小学生。我毫无波澜地想。

      好像长大了,又幼稚的厉害。

      刚开始我们都很别扭,看见对方就要转移视线,主动退居到温吞的隔阂背后。结果过了几天在各种合租地点反复遇见后又坦然地习以为常了。习惯对方是我们十几年都在做的事情,已经得心应手。

      离过年已经很近了,这次回来时和以前不一样,我看见林之朝大包小包买的瓜果蔬菜,和他高冷的外貌很不相称。

      是要自己过年吗。

      年纪小就是好,有雅兴。

      我打了个哈欠,提着打包的汉堡径直快速越过他。

      他会给我让路,我走快点他在外面冻的还少些。

      我们两个一前一后的往院子里走,我无意间瞥到了被我放养的兰花。它们还没死,甚至没有枯黄,雨棚替他们挡下了冰雹的攻击,而飘进来的雪又为他们增加了水分——就这么顽强而茁壮的活了下来。

      “走这么慢。”林之朝在后面不耐烦。

      我皱起眉头,忍了忍,让开:“你先过去。”

      “你要干嘛?”林之朝警惕地看向我,顺着我的目光看到了那些兰花,他离我很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有檀木的香气。

      “你养的?”他问。

      “嗯。”我没什么愧疚地承认。

      “我看你也没照顾过。”林之朝小声说,低头看着我,瞳孔黑漆漆的。

      “自生自灭也算养啊?”他自言自语一样问。

      “它们活的很好。”我反驳

      “那是他们本身就顽强。”林之朝不满道。

      “我不满,眯着眼睛看向林之朝:“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照顾过?”

      “猜的。”他错开视线,盯着兰花,“你从来不会照顾花草,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我蹙起眉,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有办法完全把林之朝当成陌生的邻居看待,就算他对我的探讨和介入程度已经显得冒犯,我的空间感警报却迟迟未响。

      习惯害人的厉害。

      “自以为是。”但是原则不会因为下意识反应变化。我给了林之朝一个警告的眼神,不再欣赏生机勃勃的植物,插着兜地往家走。

      “我说错了吗?”林之朝不甘示弱,没有让步的意思,抱臂站在我身后,“早餐吃快餐,午餐吃快餐,晚餐也吃快餐,快餐吃多了你的生命也会变成极速版。”

      我听出他恶毒的弦外之音,面无表情地回头,似笑非笑:“你咒我?”

      我心下开始升腾出一股郁闷和不爽,我倒不在意别人嘴上说什么冰冷辛辣之词,但林之朝不行。他又让我有种如蚂蚁蚀骨般的不习惯——真是奇怪,人都能坦然面对凶狠的争吵和决裂,却对这些小小的细节施加在意。

      林之朝变化太大了,从一个活泼好动,古灵精怪的漂亮小孩,变成了古怪的,处处带刺的大人。

      我似乎是不应该埋怨这件事的,我有四年没有参与他的人生,那也就没有资格对他的变化指手画脚。

      说不定我也是始作俑者之一。

      我按耐住把事情变得更糟糕的冲动,在心里深吸一口气。

      “没有。”林之朝紧紧抿住嘴,他刚洗过头,头发蓬松乌黑,低下头像一颗圆滚滚的黑松栗子,转移话题,“你是不是还不会做饭啊?”

      我被说中,扬起眉毛,淡然道:“我不需要。”

      “对,”林之朝很大声地阴阳怪气,声音沙哑又低沉,“汉堡店需要你,你会做饭它们就倒闭了。”

      “是很多家都需要我,我经常换店买汉堡。”

      “我没有夸你。”

      我们不欢而散,各自回屋捣鼓各自的工作。妈妈下午的时候给我发短信说前些天说话有些重了,要我担待些,我敷衍回复说她太多虑。

      过了一会儿妈妈发来了林之朝的电子通知书。

      “他在国内读了两年,然后考上了你曾经的这个大学。”妈妈说,“你弟弟和你有些不愉快,没有让我们告诉你,但是今年他一个人呆在英国,我不太放心虽然你们离得远,但是也记得相互照应一下——你毕竟认识一些学校的老师。”

      通知书上的电子证件照很清晰,林之朝阴沉着脸仿佛谁欠他800万。拍这么重要的照片还不笑一下。

      虽然我的证件照绝大部分也是冷着一张脸。

      奇妙,四年里小概率的偶遇居然比父母口中的告知先来。

      我的妈妈是知道我们在闹矛盾的,但是她从来不干涉,足足四年。或许对她而言,除了小提琴以外的一切都是无需研究的身外之物。

      在生下我和弟弟之前,我的母亲是一个对待热爱的事物坚贞不渝心无旁骛,近乎极端狂热的人。她也是一位出色的小提琴首席,几乎整个生命都献给了小提琴。我只看过一次她拉琴,在我七岁的时候,告别演出舞台上的女人身着一袭白裙,金色的琴弦伴随寂寥的琴声,孤单的旋律泄出奔涌如瀑布一般呼啸前行。

      也是在那个瞬间,我开始察觉,我同样希望我的人生和小提琴有关。

      她这种狂热而自私的态度原封不动的被遗传给了我。

      但是无论好坏,所有似乎纯粹的东西因为时间和人的感受都会有裂缝,这些裂缝是突兀,多余而危险的。

      尽管他们的表现方式往往温柔,且占据道德制高点。

      我和林之朝就是母亲的裂缝。她被迫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和诸多生活必然的困境,因为身体的疾病和我们,她在我七岁那年放弃了小提琴事业。

      我想她并不乐意于此,只是无能为力。所以她将她的音乐梦想连同生活狼藉一起打包咽进心里,不动声色地在我们身上延续。

      在稚嫩心脏里埋线搭桥,直到一场漫长的隐痛。

      我绝不会责怪她,就像我不会责怪自己太像她。

      我近乎发狂般的工作到很晚很晚,在过年前把要交给国内的曲谱修订完毕,并且试奏。我单手在专用的电子琴键上弹出旋律,最后做一次音调模拟。

      把工作处理完成,邮件发送过后已经很晚了。浓稠的夜晚包裹了这座现代化都市里没有被淘汰的陈旧洋楼,静谧的星星肉眼不可见地旋转着。

      我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羽绒服,套在身上出门觅食。这比我普通晚饭时间迟太久,我想我不会遇见林之朝。

      我同往常一样打开门时碰到了一个有些重量的物品,我顿了顿,先是警惕会不会是什么新型的诈骗陷阱,跺跺脚打开走廊灯,用手机拍了张照片。然后意识到这只是一个不锈钢饭盒,上面贴着一张便利贴。

      我拿起便利贴平静的阅读出上面“做多了”三个大字。

      龙飞凤舞姿态华丽。

      我把便利贴掂在手里,认出这是林之朝的手笔。

      我和林之朝小时候是一起练过字的,据妈妈所说练字可以很好的锻炼手指的控制能力,很小就给我们报班和买字帖。我虽然在音乐方面天赋绝佳,但在写字方面属实没什么造诣,十四岁时写的还没有我十岁的弟弟强。弟弟练的是行书,还学了毛笔字。他看着我紧蹙眉头咬牙切齿也没能仿出字帖本上的字迹,露出开心的笑来:“原来哥哥也是笨蛋。”

      我平日总爱说他是笨蛋,被反过来嘲笑了却不大乐意,把笔一甩,不服气:“我看写字水平和小提琴控制能力也没什么关系。”

      “对呀,虽然哥哥不会写字,哥哥拉琴比我好的多。”林之朝很崇拜地说。

      “是不会写行书——”我小声反驳。

      “对,哥哥只是不会写行书而已!”林之朝很坚定,“其他的哥哥都能拿到第一名!”

      说完他就去卧室拿出一大堆奖状,啪的摆放在桌子上,跑过来蹭我的胳膊:“哥,你以后出了名,能不能带上我?你获奖,我帮忙给你的粉丝签名。”

      我哼了一声:“才不要。”

      “为什么?”林之朝急了,“我签字很好看的!”

      我慢悠悠地站起身子:“我迟早也会学会签名的——自己亲自签的才有意义。”

      “而且,”我重重揉了揉弟弟的头,学着母亲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能不能有点志气?你学了这么久小提琴就是为了长大帮我签名吗?”

      林之朝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声音已经有了哑哑的趋势。他低声说:“只要能和哥哥一起,做什么都行的。”

      我蹙起眉头,缩了缩脖子,把他圆嘟嘟的脸颊肉聚起,揉成一团:“这么肉麻,是不是又偷偷看动画片了?”

      林之朝抓着我的手腕挣扎,口齿不清地说:“才没有呢,我一直在好好练习和……”

      “和好好打游戏好好看小说。”我无情揭穿。

      “我不要你帮我签名。”我说,“我希望我们能一起成为最厉害的小提琴家,你负责在南半球演出,我在北半球。”

      “不要,”林之朝说,“我也要在北半球。”

      “那我去南半球。”我无所谓道。

      “不行。”他着急,“那我们就不能一起了。”

      我愣了一下,我构想的蓝图里我和弟弟都应该盛名在外,但是没有一起这个选项。

      “小提琴只有一个首席。”我摇摇头,“我们本来就不能一起。”

      “那你当首席我当副的。”他说,“反正我拉的没有哥哥好。”

      后来我们因为走神挨了妈妈一顿训,乖乖完成自己的练字任务。结束后我们给彼此签了名,约定如果成为厉害的知名人士就卖掉对方的签名赚钱。

      “哥哥的签名一定超级值钱!”他挥舞着我那歪歪扭扭的字迹说,“我哥是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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