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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都做了 ...

  •   阳光从地平线升起,映射出一缕橙黄色的光亮,像是给天空披镀了一层金。安云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对着床沿发癔症。
      再美好的梦,也终有醒来的一天。
      梦里的他们正当年少,有着过于常人的勇气;梦里的他们正当年少,身旁裹满了银白色的光芒;梦里的他们正当年少,遇见了自己毕生的心之所向。
      大梦初醒,总要回归现实。
      现实中要遇到的,往往是那些琐碎的问题。也许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争执,也许会因为意见不和,而说出一些伤人的话。但这都并不成问题,他们只愿,能够爱自己所爱!
      生了病以后,安云乐更像是在数着秒似的过日子。因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离开了,所以他更是精细缜密,不想虚度一分一秒。可偏偏那个人白白耽误了他六十八天。
      他只想和挚爱待在一起,每一分,每一秒。
      安云乐翻了个身,把头埋在顾锦城的肩颈蹭了蹭。在他温暖的怀抱,再一次进入了睡眠。
      他是被一阵疼痛刺醒的,好像是压倒了骨穿的针眼。
      刺骨铭心般的疼痛。
      安云乐用力咬住下唇,才迫使自己没有发出声音。只剩下鼻腔的一股酸涩感,和眼尾的一丝灼热。
      他慢慢翻动身体,使自己处在平躺状态。
      胃里有些翻腾,这两天统共也没吃多少饭。他发现自己的食欲越来越差了。
      安云乐两只手扣在一起,在胃部按了按。似乎并没有得到缓解。
      强忍着不适,安云乐蹑手蹑脚的走下床,来到客厅。
      昨晚忘记拉上客厅的窗帘了,彼时的阳光已经挂在了天空的正中央,看来是已经是正午了。安云乐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和分针重叠在一起,正正的指向“12”的位置。正正好好12点。
      安云乐走到阳台的窗前,站在体重秤上。因为被阳光照射了好一会,冰冷的体重秤面板上,也有了一丝温度,令他感觉脚底温温的。
      他看了看体重秤上的数字,果不其然。他瘦了。
      瘦了好几斤。
      食欲和体重开始逐步向下退减着,下一步呢?
      他打开阳台的窗户,迎面拂过一阵风,似乎还带着一阵阵花香。
      耸立在窗前的那颗大栾树开花了。
      栾树开花秋满城。
      安云乐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烟,缕缕烟雾随风漂泊,伴随着风,幻化成看不见的形态,最终消失于空气中。这才让他意识到,苏州的秋天,真真实实的来到了。
      秋天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凄凉,到处可见不再是枝繁叶茂的大树,它的树叶已经开始逐渐变黄,空气中也透着一丝干燥,没有了盛夏的那般湿热。
      秋天并不是一个悲凉的季节,只是没有夏天那般炽热,没有夏天那般讨人喜欢。
      一支香烟燃烧到了尽头,只剩下一截被安云乐含湿的烟嘴。他把烟蒂按在烟灰缸,双手揉了揉太阳穴,两三天没有吸入尼古丁,猛的抽了根烟,他竟有些头晕目眩,嗓子眼也有些发干。
      一杯凉水灌下肚,他才彻底清醒过来。
      安云乐烟瘾并不大,他只是喜欢香烟的击喉感,喜欢尼古丁为他带来的心跳加速的感觉。
      洗漱完毕,回到卧室时顾锦城已经醒了。他靠在床头正刷手机,一只腿蜷着,一只腿平放。安云乐走到顾锦城身边,一只手轻抚这他的脸颊,情不自禁的轻吻了下去。
      只见顾锦城一个翻身,把安云乐压在身下“宝宝,刚起床就要这样吗?”
      安云乐直视着顾锦城的双眸,他的睫毛不算浓密,但是很长。顾锦城趴在安云乐颈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对方的睫毛在自己的颈肩轻扫着。弄得他脖子痒痒的,心里毛毛的的。
      像是一只大橘猫在他心眼里蹭着。
      他的伤口不太能吃力,就这样被压在身下,安云乐感觉胯骨上再次传来一阵酸痛,像是有人往他的血液里到了一瓶浓硫酸,不断腐蚀他的骨头。
      从皮肤,带到骨髓的疼。
      可他爱他,安云乐爱顾锦城。
      从皮肤,爱到骨髓。
      就这样任由顾锦城剥下他的上衣,褪下他的裤子。使劲吸吮他的每一寸肌肤,用力到安云乐能够清楚的瞧见他脖子上爆起的青筋。
      骨穿后最好卧床一周,避免任何形式的运动,伤口也不要沾水。
      直至结束后,洗澡的时候。安云乐才想起来江晚景的叮嘱。
      无所谓吧,做都做了。
      顾锦城对于安云乐来说,像是良药,亦像是,吗啡。
      体力运动后的疲惫感交杂着身体的不适。安云乐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又要睡过去了。
      昨晚睡得不算晚,今天也是中午才起床的,下午也只是简单“运动”了一下。怎么这会又觉得疲惫了?
      他这两天的睡眠质量,格外的好。
      顾锦城担心他没吃东西胃会不舒服,于是起身去了厨房。
      安云乐从衣柜最深处拿出了一盒维奈克拉片。
      这是白血病治疗期间要服用的药物之一。
      他现在心已平静如湖水,没有任何波澜。习惯的每天吃药,流鼻血。习惯了不知何时何处传来的疼痛。
      确诊白血病的第一天,他有些不敢相信。误诊了吧,怎么可能会是我。
      直到跑了大大小小四五家医院,结果依旧。
      霎时间,他才不得不承认,命运就是这么不公。为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自己明明没有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报应还是来到了自己身上。
      还是个天大的报应。
      于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在那个黄昏落日的十字路口,像命运低了头。
      顾锦城虽不是什么星级大厨,但他做饭确实很好吃。
      虽然没什么胃口,但又不想让自己持续消瘦下去了。安云乐只好硬着头皮吃完了一整碗饭。
      饭后,因为长期没有好好吃饭,强烈的饱腹感令他胃里有些不适,像是一块石头压在胃部,堵得慌。
      其实他吃的并不算多。
      饭后,两人坐在沙发,安云乐倚靠在顾锦城的肩膀,音响放着音乐。黑暗中只有头顶的落地灯熠熠闪烁着一簇黄色的灯光。
      光线落在两人身上,他们的影子重叠交错在一起,似乎永远也不会分开。
      安云乐在手机上翻看着曾经的合照,不知翻到哪一张,将记忆就倒退回了高中时期,那是他们相识的第一年。对方都将自己的爱意小心翼翼的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
      暗恋。
      暧昧且美好。
      那年盛夏,高考近在眼前,安云乐成绩并没有顾锦城优异,却还是顶着巨大的压力,一心想要和顾锦城考上同一所大学。想在人生的某一个分叉路口,能和顾锦城走到一起。
      没什么别得想法,只是。
      我们,别走散了。
      照片是两个并肩的背影,安云乐的朋友偷拍的。照片里的他们并肩走在一起,手里各拿着一根绿豆冰棍。斜前方的夕阳将两人身后的影子拉长。
      橘红的残日染红了一整片天空。
      夏日的傍晚,是橘子棒棒糖的味道。
      突然,安云乐吞了吞口水,对顾锦城说:“哥,我想吃绿豆冰棍。”
      顾锦城看了看安云乐,笑了笑:“家里没有冰棍了,出去买吧。”
      说着,两人穿上外套,拿了钥匙手机就出了门。
      并肩走在小路上,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并肩往前走着。
      只是路灯从侧面映射过来,并没有将两人的影子拉长。
      年少时期的懵懂羞涩,一去不复返。
      安云乐不再是那个偏偏白衣的羞涩少年,清风般的少年终是沾染了一身烟火气。
      顾锦城不再是那个拘谨慎重的知心哥哥,心细如水的少年终是变成了一只野兽。
      因为见过了太多光明,黑暗来临的时候,才会叫人难以接受。
      属于彼此的光,何时真的就要暗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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