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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通缉犯叫毕方[注],正是门外青墙上挂着的那个。

      当然,“毕方”一名多半是假,行走江湖的武林中人,总喜欢给自己起一个响当当的称号,叫着有排场。

      此人干的是偷盗的营生,俗称飞贼,腿脚功夫很不错,南北东西流串作案,五六年间横行不法,在道上还算混得有些名气。

      寻常的小偷小摸,只要不动到官府头上,朝廷一向是不下通缉令的。
      毕竟盟主也好,教主也罢,在圣人眼里皆属草莽,不值一提。

      然而这位兴许是日子过得太乏味,艺高人胆大地跑去太尉府里转悠了一圈,顺走一箱珠宝不说,更留名挑衅。
      老太尉哪里受得了这个气,一纸奏状就告到了天子面前。

      皇帝年轻,不能不给老臣面子,于是事情便闹大了。

      上百州县全城通缉,又有刑部的限期牵制,地方太守无不为了项上乌纱玩命追查。

      可贼人混迹江湖多年也不是吃素的,能在戒备森严的皇城中全身而退,到底有些高明的手段。
      双方你追我赶地斗了好几回,居然难分伯仲。

      然而当贼的耗得起,各州太守们可耗不起。

      眼瞧着时限将至,人人都寝食难安。
      正发愁怎么和上面解释,谁想就在三日前,淮城县这乡下小地方居然机缘巧合得到了一份情报——是从毕方与其下家往来的信鸽上截获的。

      原本凭淮县的地位并没资格协办这等大案。
      但巧也是真的巧。
      几个捕快闲来去林子里打牙祭,正好射中了大飞贼的鸽子。

      说到底,再怎么飞檐走壁的轻功高手,本质上也还是个偷儿,是贼偷就得销赃,这位也不例外。
      且因为他目前的处境,东西留在身边反倒累赘,会更迫切地想要出手。

      照暗信所写,两人将在三天后的戌时,于淮县的某间客栈内接头。

      有了这条线索,官府要做部署就方便多了。

      而这间客栈,恰是常明经营的“春阳”。

      “头一回来淮县就碰上这种事,什么倒霉催的。”
      那猎户不满地小声嘀咕,“野味儿还没来得及换成银子呢,我现在到哪儿弄钱去。”
      两只锦鸡像是在配合他,扇着翅膀直扑腾。

      书生垂目看了一眼,好心地替他出主意:“或许……可以同他解释解释,先用这些活物来抵银钱。”

      猎户觉得这书呆子怪可爱:“当是去当铺讨价还价呢,你家打劫出门还拎俩鸡啊?”

      年轻人懵懂:“不……不行吗?”
      ……

      常明趴在柜台后,目光专注地盯着众食客的反应。

      她其实不喜欢插手官府的公事,牵扯上江湖宵小,很容易惹祸上身,可是没办法,谁让她有个做捕快的闺中好友呢……

      少女暗叹一口气。

      甘橘正在远处神情刚毅地冲她扭动着眉毛,悄悄打了个手势。

      ——靠你了,快把那只扁毛畜生找出来。

      常明:“……”
      你们官府中人的俸禄这么好拿吗?

      眼下的大堂里,三个土匪都是自己人,院外也有官差包围埋伏,按理说对方已是瓮中之鳖,随时可以收网。
      但此事难就难在……

      没有人知道毕方到底长什么模样。

      他作案时总挑夜里,蒙面遮脸,周身挡得严严实实,神秘至极,因此至今张贴的榜文上也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画像。

      而淮县又实在是个不起眼的小城,朝廷连相关的案情文书都没下发至此,衙门掌握的信息十分有限。
      假如是常追捕毕方的京中卫兵,大概还能从他的身形辨别一二,但时间太紧,钦差们此刻都还在路上,他们这帮人……根本没一个正面接触过。

      甚至不清楚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作为无数次躲开官府搜查,经验老到的惯犯,很大可能会乔装易容。

      如是一想,常明愈发提高警惕。

      女人和小孩一样不能排除嫌疑。

      “磨磨蹭蹭干什么!别想背着洒家私藏——袖子里是何物?还不拿出来。”

      “自己人”演得颇为卖力,客栈中的局面暂时被他控制住,但说不好能僵持多久。

      她先把视线扫到左边。

      貌似才从山里下来的猎户,带着两只野鸡,一身酒气。他是傍晚客人当中第一个进门的,高调,张扬,脾气冲,如果是通缉犯,不见得敢这样刻意惹人注目。
      话虽如此,但或许对方足够诡诈,特地反其道而行之呢?

      他体型瞧着很魁梧,却稍显笨拙,不过没有人规定长得高大的就一定不擅跑路。

      会是他吗?

      常明皱了皱眉,接着往酒鬼身边看去。

      还是那个书生?

      他生得文弱,书卷气很浓,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可身形纤细,骨骼轻巧,倒是符合寻常飞贼给人的印象。
      有一旁的猎户相衬,他就显得低调许多,全程只安安静静地用饭,并无什么异常举动,如果不是劫匪出现,恐怕从头到尾都不会开口说话。

      而从刚才的态度来看,他不缺钱,也不介意花钱免灾,大概非常惜命。

      常明很快又转向右侧。

      那对夫妻已经抠抠索索地把散碎银钱放到了虬髯汉跟前。

      夫妻身份其实未必不能假装,往往亲眷二人同行才好减轻旁人的戒心。
      但她不认为飞贼与中间人会在自己的店里谈生意。

      显然毕方是一路逃到淮县的,他和下家对此地都不算熟悉,所以才会选择在这么一间客栈里碰头——太隐蔽的地方不好找,而一家不大不小的客店却刚刚好,不至于显眼,但易寻。

      若只是碰面的话,那实在没必要特地准备一间房,既不安全,也很麻烦。

      常明其实一开始就将这两个人排除在外。

      可他们后面的言行举止又着实有点古怪。
      凶神恶煞的土匪已经亮了刀子,常人怎么会主动起身引起对方的注意?

      那大嫂究竟是脑中缺根筋,还是另有什么缘故……

      余下的,就只剩——

      常明的目光正要落到正中的年轻母子处,冷不防发现了什么。

      她迅速将双眼转了回来。

      在大堂最角落的两张空桌上,各坐着一人。
      这二位食客都是独自占了整张饭桌,乍一瞧并不怎么惹眼。

      其中一个五官较为普通,衣着装束也简单,就一身褐色的蔽裘,一时猜不出是做什么营生的。

      而另一位……
      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

      这个人,常明记得他中午就进店了,还向甘橘要了间客房。
      因为来得太早,她本没放在心上,可如今仔细想想,此人午饭后只回房待了一小会儿,很快便又下了楼,照旧坐在原位。

      时间甚至早于猎户上门之前。

      他竟一直在那里?
      仅仅是喝茶?

      常明不禁感到疑惑。

      也太反常了。
      既不像是在等人,也不像在品茗。
      莫非……是在观察什么?

      可客栈里一日进进出出,无非是食客、跑堂和她这掌柜。
      他到底在看什么呢?

      出于不解,常明终于开始正正经经地打量起对方。

      那人身形劲瘦挺拔,比书生多几分英气,又比猎户少些骁悍,介于文与武之间。举手投足里不见慌张,甚至带着坦坦荡荡的磊落,即便坐着,常明也能看出他应该很高。
      一袭银水色的外氅,配上苍青箭袖,整个人格外干净。
      干净得像块玉,端方清正,却又不失秀骨,若非靠近扶梯,被大半阴影遮挡,凭他的气质应当很容易叫人侧目。

      说不上为什么,常明总觉得不会是他。
      长成这样的,不太可能去做飞贼吧……

      虬髯汉将放在他桌沿的钱袋一把抄走,往掌心掂了掂,将信将疑地瞅着面前的青年。
      “就这些了?”

      男子唇角温煦,十分自然地点头:“就这些了。”
      仿佛被人打劫也不生气似的。

      做戏做全套,壮汉趾高气昂地朝他腰间一比划,“那个呢?是什么?”

      “唔——这个么?”青年大方且随意地取出来,“一把扇子。”
      说着还在指尖轻轻打了个转,含笑,“不值什么钱,我想好汉对此大约不会感兴趣。”

      这倒没说错,他确实对这类文绉绉的东西避之不及。
      虬髯汉龇牙哼了一声,随即呵斥下一桌去了,“瞅什么瞅,你的呢!”

      快没时间了。
      常明不再瞧那人。

      要出其不意,他们只有一次机会。

      她眼珠飞快环顾,最终在两张脸上难以抉择。

      “店老板!”
      虬髯汉收完了内堂里食客们的银两,扛刀呵斥着往柜台而来,口中嚷嚷,“别躲了,钱都装好没有!”
      “你是要我自己搜呢,还是主动些,如实上缴,给自己省点麻烦。”

      身后的土匪同伙扬刀挡住甘橘,看着就像是在警告她莫要轻举妄动一样。

      常明将早就准备好的钱匣子捧上台面,虬髯汉足够魁梧,几乎可以把她挡在所有的视线之后。

      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双方不着痕迹地交换完神色。

      大土匪嘴里还在放狠话,“这不就对了。洒家丑话说在前头,木匣里的银子票子若跟你这店的规格有出入,我手里的刀可不会长眼!”

      他捞起钱箱连同收缴的钱袋一并递给附近的小弟,命他清点,自己则持刀大步流星地转悠,监视周遭之人的一举一动。

      “刚才就算是给大伙儿一个机会,没有来硬的,给多给少全凭诸位的良心。同是天涯苦命人,老夫毕竟也不是什么恶鬼嘛。”

      一群倒霉蛋在心中疯狂腹诽。
      你哪儿看着像苦命人了!
      京城的大老爷们也没你壮实!

      “……但是。”
      虬髯汉刻意强调语气,“一会儿盘算完,要是最后的数额未能让洒家满意,那哥儿几个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年轻的媳妇搂着孩子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注视着在四周打转的壮汉。

      他半是感慨半是威胁,“如今的年头啊,吃饭要钱,兵器要钱,养一帮弟兄也要钱,各位安善良民的日子不好过,我等土匪流氓的日子照样不好过。大家互相理解,顺从配合,自然万事大吉。”

      他从母子俩的桌边走过,堪堪停在那对夫妇身侧。

      “可若是有人想耍什么小聪明。”

      那大环刀示威般地举起,指腹在刃上极其轻柔地拂过,“洒家这把,可是涂满了剧毒的毒刃,净重七十二斤,专杀那些……”

      刀光照在墙柱上粼粼闪烁。

      “……不仁不义之徒!”

      他说到“徒”字时,环刀毫无征兆地朝斜后方一削,尾音与一声尖啸的撞击合鸣,势如风雷!

      坐在那张桌后的书生居然敏锐至此,反应极快地旋出子午钺,竟接住了这突如其来的发难。
      而几乎是同时,甘橘和两名土匪直奔向他身侧的绯衣女人,在她以孩童为质之前用兵刃迅速隔开。

      “哎呀,杀人啦!——”
      战局一触即发,被卷进混乱中的食客们简直快三魂出窍,只见大刀与暗器满屋乱飞,八仙桌和楠木椅携手崩碎,大人小孩都在抱头鼠窜。

      那女子应该就是接头之人,没什么厉害的功夫,很快便被甘橘制住。

      但毕方就难缠多了。
      不愧是被朝廷追杀了两个月的通缉犯,常明就看他上下乱窜,滑得泥鳅一般,叫二伯他们根本无从下手——上令严申必须得抓活的,不得不投鼠忌器。

      她沉默地旁观片刻,忽然扬声提醒:“他想上二楼从客房的窗户逃出去。堵住楼梯,别让他靠近里侧!”

      两个“土匪”小弟立即听令而动,一左一右很快挡在两道木梯口。

      本佯作后退欲往里撤的毕方见状,猛然转头往她这边望,隐约是咬牙“啧”了一声。

      那恨意真是隔着一屋子的乌烟瘴气都能清晰感受到。

      这大火鸟若有翅膀,想必能飞过来活撕了她。

      怕把人惹急了,常明见好便收,立刻缩在柜台下认认真真地把自己藏起来。
      她只会动嘴不会打架,捉贼拿凶的重任就交给众位好汉吧。
      常老板负责摇旗助威。

      四周陆续响起急促的脚步声,应该是院中赶来帮忙的捕快。
      毕方双拳难敌四手,要抓住他想必只是时间的问题,据通缉令上所写,这人轻身功夫虽好,但拳脚稀松平常,应该不是二伯等人对手,待耗去他的体力,迟早能露出破绽。

      常明坐在地上盘算,背后的打斗声稀里哗啦,不时更有破凳子从天而降,兜头一只茶碗就摔碎在她眼前。

      “……”
      不是,外人就算了,怎么自家伙计打起来也不知道收敛一下。
      全记在老板账上是吧!

      她抱着膝盖暗想:扣钱。

      瞧这摔碗的手法,一看就知道是小石头。

      此时和常老板一块儿当缩头乌龟的还有余下的几位客人。
      按说那猎户四肢发达,之前又屡次三番地显摆自己,真要抄家伙帮忙也算是一员猛将,然而两边才刚交手,他只怔愣了片晌,便迅速紧随着常明的脚步躲到了水缸之中。

      常明:“……”
      感情您是真的又怂又爱嘚瑟。

      常老板心累地收回视线,不经意却望见墙角供桌下黑压压的,似乎蹲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是那个小男孩儿。

      这会场面一片混乱,甘橘分身乏术,只能任他自己找地方躲藏。
      孩子年纪不大,看举止恐怕是被贼人忽悠来的小乞丐,全然不明白状况,缩在暗处直打哆嗦,怪可怜的。
      那桌上放着财神爷,铺了张祥云纹的布,刚好垂下能遮住他半边身体。
      但毕竟离战场太近了,毕方的飞刀不要钱似的往外撒,堪比天女散花,待在那里恐被殃及池鱼。

      常明犹豫了一下,终究弯腰伏地,尽量利索地挪到供桌边。
      她手脚不大协调,低头还磕到了鬓角,顾不得抽凉气便一手打起桌布,正准备开口叫他跟着自己。

      就在这时,她眼神骤变。

      “——你!”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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