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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天门》  第40章

网友:洛雨潇潇 打分:2 [2012-09-08 20:41:18]

感觉传销的量刑有些轻微了。
而且每回看到此类诈骗,抢劫,偷窃等涉及经济,尤其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案子就会有些不爽,因为最后公安机关费尽心力破案了,也只能是追回部分赃款,罪犯是绳之以法了,可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有时候就天真的想这种罪犯就叫他们劳动改造还债,啥时候还完了再放出来。免得现在的犯案人就跟明天不过了似的使劲挥霍。

   

[1楼] 作者回复 [2012-09-08 22:03:43]

我有过比你更血腥的想法...就是....
死刑犯的器官全部捐掉...这样还能发挥余热给社会做贡献为自己积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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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洛雨潇潇 [2012-09-09 19:55:46]

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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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天蝎蜗牛 [2015-03-17 12:28:16]

作者你果然是个文艺青年。1.你以为他们的器官不“捐”掉?2.为了器官,不是死刑的也会被死刑的有多少,知道吗? .还发挥余热,等哪天不够死刑的都往死刑上靠,你就知道,发挥余热,是什么意思了。文章写的很好,没想看人性观那么凶残,太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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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2015-04-18 01:35:04]

捐这个这个涉及到人权,不管犯再大的罪都有处理自己身体的权利。。我觉得这比生命权还重要得多,犯法了命不由自己,但尸体得尊重人家的愿望。
还有楼上的观点启发了我,之前没想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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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茉茉安 [2015-09-04 12:41:28]

1.事实上大部分死刑犯的器官并不符合遗体捐献要求,现在量刑角度已经偏轻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少之又少,这些人中又有一大部分存在各种各样的生活问题和疾病,而且配型困难,所以即使能捐,被捐献的也是很小一部分。2.不是死刑因为器官而被死刑,首先需要捐献人身体健康符合捐献条件,其次需要大价钱打通法院关系,控制舆论,保证捐献人在狱中的生活和饮食水平等等,这还是在已经比对成功的条件下,非亲缘关系配型成功率极低并且需要反复比对,这样就必须大规模的选择样本,进行大规模比对,即使有经济上的支持也很难保证时间,有这条件的家庭完全可以花更是的钱去医院抢名额。实施犯罪的时候没想起来尊重别人,现在凭什么要别人尊重他,人民和犯人的关系类似于一种敌我关系,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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