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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万物皆有灵
      月圆之夜,一片寂静的树林只有风吹落树叶留下的飒飒之声,子时,栖息在那棵千年老树上的禽鸟全部腾空而起,四散开来。
      苦华老树妖终是迎来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在这片森林里,没有一只妖能逃过一千岁的月圆之际,一千岁,是妖灵力最盛的时刻,也是灵力四散之时,散尽之后,千年老树枯萎最后被腐蚀不留一点痕迹。
      而他的最后一丝灵力注入了一支笔之中,那支笔不知何时来到这片树林,却幸运的得到了老树的眷顾。但自古以来,只有有生命的生灵才能修炼成妖,一支笔,有再多的灵力也只能是一支笔而已。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树叶照进来时,树林已和往常一样宁静,苦华老树旁,那支笔已经不见踪影,只有一位白衣少女躺在一堆枯黄的树叶上。
      被阳光刺射着眼睛,她有些不适应,抬起手,想遮住阳光,可是光却仍是直直的照了过来,她缓缓睁开眼睛,有一丝不适,总觉得有一些变化,可又说不上来。顺着光影,眼前的手却由透明变得越来越实,越来越清晰,真的是和人类一样的手,她心想,白色的丝带顺着手臂飘落,吸引了她的目光。
      天哪,她居然幻化成了人形。身为一支笔,她知道,幻化人形是从未有过之事,即便是妖也需要修炼前年才有如此灵力。她站起身,突然有了脚还有些不适应,做笔之时,她只需要被人抱着,或者在人类为她制作的木架上坐着,她模仿着平日里看到的人类的样子迈出脚,枯叶踩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声音,惊醒了这片沉睡的林子。一群禽鸟迅速从一棵老杏树上飞下围在她的身旁。
      “你是谁?”苍老的声音在她耳侧响起,是那棵老杏树在说话。
      “我,我叫笔卿,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你是一支笔?这,这可是未曾有过之事”,她吓了一跳,她身旁的鸟也会说话。
      “难道是因为苦华将最后的灵力给了她,使得她幻化人形?”老杏树还是难以置信。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笔卿快步向前走,她只想先离开这个地方,她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她只知道,她是一支笔,她叫笔卿。至少,在那个宅子的时候,那位老人是这样称呼她的。

      世人皆知,清远王府有一位闲散王爷,不谋权位,不贪美色,与世无争,避世于定南山之上,唯爱收藏这世间各式之笔。
      一日,盗贼于深夜之时偷走了王府的传世之笔,相传,这支笔是清远王的曾祖父帮助先帝开国时留下的,清远王府世世代代远离朝堂纷争,唯爱诗书笔画,所藏之物件件皆为珍品,这是先王最爱之笔,先王将这只笔取名为笔卿,现交于其孙,清远王爷顾存墨。
      王爷得知笔卿被盗,连夜带人下山四处搜寻。世人皆听闻清远王爷有绝世之貌,才华横溢,却很少有人见过他,因此,在这世间的女子的心中,更是神秘又爱慕的存在。此次下山,不少女子想趁机一睹其风采,可清远王府的人向来行踪不定,让人扑了空。
      笔卿从树林离开之后,脑海中的记忆也慢慢浮现,她记得从她存在之日,就住在一位老人家中,每日陪着老人写字作画,老人从不把她当做一支笔,而是他的朋友,叫她笔卿,取自卿卿之意,卿,心爱之物。后来,老人不在了,他的孙子继续和她作伴。
      在她的印象里,那个人可真好看,眉眼清秀,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可是一旦提笔写字作画,确是苍劲有力,他专心的模样,真让人着迷。她想,他也是她的卿卿吧。
      “如果我回去找他她一定会很开心吧,”她暗自欣喜“谁知那盗贼把我顺手劫走之后又随手丢弃在树林里,却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笔卿记得清远王府是在京都城郊的定南山上,而自己所在之处却不知道在哪里,当务之急是先找户人家问问路。她依稀记得那个盗贼是一直在往西走,只要顺着方向,应该就不远了。
      她来到一处村落时天色已晚,乌云密闭不投一丝光亮,似有下雨之势。一时间,暴雨倾落,闪电也腾空劈下,让人心惊肉跳,雷声嘶吼,似要吞噬这世间万物,笔卿就近找到一处破庙躲了进去。这一夜,她睡得很沉,可是却有人难眠。

      顾存墨也顺着盗贼的踪迹一路向西,到达沽名村。
      “小五,你记不记得父王临终前将笔交给我时说了什么?”小五是他此次出行所带的惟一的侍卫,更是从小跟在他身边的人。
      “回禀王爷,先王去世时曾说,此笔乃是有灵之物,必要好生保存,否则王府必有大变!”
      “可我怎么觉得没那么玄乎?”顾存墨端起茶杯,陷入沉思。
      “活物有灵,妖行千年,若违此律,祸乱横生,祸乱横生啊!”一道道闪电劈在老杏树旁,轰隆的雷声让这片树林不再安静,“秋日惊雷,暴雨狂风,这是不祥之兆啊!”杏长老在这片林子里生活了百年,他们妖族的生灵们虽然有了足够的灵力可以幻化人形,却从不外出,遂上万年来也没有打破人间和妖族的平衡。而此时,却有一支笔幻化人形闯入人间,这是上万年未曾有过之事啊。
      “白林,你跟着她,不要让她为祸人间,更要找机会将她带回妖族,我们帮她做个了断。”杏长老招来了一直百灵鸟。鸟族向来是妖林的侍卫,每日盘旋于妖林之上,侦查是否有可疑之人来袭。白林身手敏捷,有勇有谋,是鸟族族长的继承人,此次也是白林第一次出妖林。
      “白林领命,定不负所托!”白林即刻启程,顺着此前侦察到的线路,飞往沽名村。

      “老人家,你可曾知道去京城该往何处走?”笔卿一大早便来到集市上询问,刚化为人形,她还不太适应这白日的阳光,一袭白衣,带着白色斗笠,她正在慢慢习惯做人的生活。
      “姑娘,我常年居于此处,从未去过京城,我也不曾知晓啊。”
      “好的,谢谢老人家!”
      连问几个人,竟都不知晓京城在何处,看来这里离京城还是有些距离的,笔卿有些丧气,这可怎么办呢。
      “王爷,您听,那个人刚刚在打听京城呢。”顾存墨和小五也刚来到集市上。
      “姑娘请留步,在下恰从京城来。”
      笔卿刚转身准备离开,终于有线索啦,可是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像是他?大概是出现幻觉了吧。
      “多谢公子!”她抬起头,透过薄纱,刚好对上了他的眼睛,是他,那个一举一动都很温柔的男人,那个笔力遒劲经常和她作伴的男人,他就是她找的人啊。
      “姑娘,京城要从这个村落一直往东走,好几十里路呢。”小五看着双双愣住的两人赶忙接话到。
      “敢问姑娘芳名,我们正好要回京城,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同行?”顾存墨觉得眼前之人虽看不清面容,却有一种熟悉只之感,像是故人,但却可以肯定他未曾见过这个白衣姑娘。
      “王爷,这......”小五想说什么,却被他制止。
      “姑娘,这一路相去甚远,我们一路也好有个照应。”
      笔卿早已看呆了,和他一起走,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事吗,“我,我叫笔卿,我跟你们一起走。”
      “笔卿,好名字,那姑娘稍等,我们先去客栈收拾一下,即刻启程。”顾存墨和小五本是打算在沽名村仔细搜寻一下,他却突然要走,小五也十分困惑。
      “王爷,我记得先王唤那支笔为笔卿,不知是否与那位姑娘同名?”
      “如此说来,是有这么回事,或许也是我们与笔卿姑娘有缘吧,正好我们也得先回京城一趟,府里也有些事情。”
      “那我就先去收拾啦。”
      笔卿独自留在集市上还是十分震惊,习惯了以一支笔的身份默默的陪伴着她,现在突然成了人,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想想一路上一同回京城,还是有些激动,既来之,则安之,谁还不是第一次做人呢,走一步是一步吧。
      笔卿扭头四处张望,却发现一直百灵鸟正朝自己飞来,落在她的斗笠上,她伸出手,想去摸摸这只可爱的小鸟,可它却向前飞走,边飞边发出叫声,像在唱歌,似乎想要带她去什么地方。笔卿一脸疑惑,脚却不由自主的跟着百灵鸟走着,它引着她来到一个无人的小巷子,叫声戛然而止,笔卿也回过神来。
      “你跟我走!”笔卿突然被一股强力拉走,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却发现那只百灵鸟变化成了一名年轻男子,抱着她的身体飞到了高空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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