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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再次睁眼帛暮是被饿醒的,他记得自己很晚才睡,这会多半已经是中午了。

      卧室内的窗帘遮光性很强,他睡眼惺忪着在床上摸手机。

      果不其然,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12点多。

      帛暮放下手机,眼睛下意识地闭上又眯了一下,下一秒飞快拿起手机,睁大双眼,11月7日?

      他记得上次专门看了眼日期是11月5日。

      他走出卧室,看到度瑾书刚从外面回来:“醒了。”

      面对自己睡了两天,准确的说是一天多的时间,度瑾书居然毫不惊讶。

      “我最近缺觉不知不觉就睡了这么久,嘿嘿。”帛暮决定先发制人自己先解释道,虽然有些欲盖弥彰意味。

      刚化人是会多睡觉恢复体力,所以度瑾书并没有觉得奇怪,可是按照帛暮人类的剧本来说,对于睡了一天多的伴侣,自己的反应会不会过于平淡了。

      “对,你最近身体不好,是会比较嗜睡。”度瑾书转移话题,抬头示意了一下餐桌:“所以我阿姨准备了些清淡的饭菜,这些都是中午刚做好的,一块吃。”

      原来是这样,人类睡觉的时间也太久了,看来这具身体好像确实不太好。

      不过也是,要不然自己怎么会有机会用这具身体重生,唉,也是可惜,这么年轻。

      还是得赶紧知道原主遗愿,帮其完成要紧。

      帛暮坐在餐桌一侧:“老公,今天有下午有时间吗?”

      度瑾书心跳一滞,还是有些不适应这个刺激的称呼:“嗯,吃完饭我就带你回去,原本就想等你醒了再去,而且回学校也是需要带些东西的,你再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带来这边的。”

      听度瑾书这么一说,帛暮语气克制不住的喜悦:“行,我回去好好看看。”

      其实哪有什么原来的家,全靠度瑾书在帛暮沉睡养精蓄锐之时,紧急找了套家庭氛围浓郁房子,又找了不少去学院的必需品放进去。

      度瑾书驱车带他来到了“原来的家。”

      帛暮环视了一圈,这个家布置的和想象中一样温馨,也很有生活气息,他对度瑾书说:“老公,你在客厅等我,我进去找找。”

      “好。”度瑾书摸了摸鼻子道。

      帛暮进了自己的卧室就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线索,没有放过一个犄角卡拉。

      结果除了书桌上摆放异常醒目整齐的书本,其他一无所获。

      难道原主之前的打算是好好完成学业?

      那堆书本像是早已摆放好,随时准备拿走的模样,帛暮翻看着书本,开学已经许久了,书本上都有使用的痕迹,笔记做的十分工整。

      心中更加坚定了刚才那一想法。

      完成学业。真是个漫长的时间线,帛暮想想都觉得有些累,不过再怎么累都得完成原主的遗愿。

      他打起精神,抱上书本,走出房间。

      他下定决心走到度瑾书面前:“我能提前去学校吗?”

      “不行。”度瑾书想都不想地拒绝道,他上前把帛暮手中的书抱了过来。

      “为什么?”帛暮皱着眉,撇下嘴十分委屈,本来就不想去上学,好不容易有了上学的动力,没想到一下就被否决了。

      化人完后至少得用一周来恢复,一周后让给帛暮去学校已经是最快的了,没想到在小兔子的剧本还挺好学的:“你需要好好休息,学院这几天也正好是校庆在举办活动,也得一周后才能正式行课。”

      “这样吗?”帛暮不是很懂人类学校的放假规律,不过以前经常听到学生抱怨不放假,补课什么的。

      度瑾书点头:“Y大是这样的,因为这次校庆办的比较隆重,所以会放得久。”

      原来自己上的是大学,实际上帛暮也不太了解大学,他信以为真,甚至觉得那还挺轻松的,退而求其次道:“好吧,那我之后能住校吗?”

      “当然不用。”度瑾书说。

      “为什么?”住校不是会更方便学习些吗?

      度瑾书没想到帛暮学习这么积极:“家离学校不远,回来学习比在多人寝室的环境下能学得更专注。”

      帛暮觉得度瑾书说的很有道理:“你说的对。”

      终于把帛暮糊弄过去了,度瑾书掂了掂手上的书本:“就这些吗?不再拿些别的?”

      帛暮摇头:“不用了,家里边那边什么都有,就拿书过去吧。”

      “那走吧,我们回家。”度瑾书冲帛暮温柔一笑。

      帛暮心头漏了一拍,微微踮脚亲到度瑾书脸上。

      昨晚这一举动两人都愣住了,帛暮心脏狂跳,心中怒斥自己,再怎么说这也是原主的爱人,跟自己毫无感情,在非必要时期经不住诱惑去亲别人的老公太不道德了。

      度瑾书不知道帛暮脑子里是想法,他很快缓冲过来知道这是帛暮的剧本,他们是恋人,那自己现在要做的是……

      度瑾书一手抱着书,一手揽住帛暮的腰,带着他朝前走:“下次不要再说要住校的话,我们住在一块我比较放心。”

      “好……好。”帛暮被揽住腰的时候是有些懵的,听完度瑾书的话,他心想,果然人无完人,虽然有着美丽的皮囊,温柔的语气,但是这占有欲强得可怕啊,可怕。

      接下来几天帛暮没有再像那天一样,睡了一天半才起来,几乎都是第二天中午左右就醒来了。

      帛暮能够感觉到自己越来越有精神,状态非常的好。除了最近总觉得头上和尾椎骨那痒痒的,不免让帛暮想起自己曾经是个化人失败的兔子精,有些难过。

      为了避免有些什么人类疾病自己不知道,他将这一事情告诉了度瑾书。

      “老公,我最近总觉得头顶和腰下面有些痒,是不是也是因为我身体不好。”帛暮和度瑾书同坐在沙发上,帛暮开口问道。

      不是,那是因为化人适应期,会控制不好冒出耳朵尾巴,会痒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还不适应。

      但这些度瑾书不能告诉现在的帛暮,他往手上注入法力,在帛暮头上耳朵的大概位置轻轻揉搓:“这是正常的,下次再痒的话可以找我帮忙你按摩,我手艺很好。”

      头上的痒意缓解,尾椎骨那的痒意就变得清晰起来,帛暮学着度瑾书的样子,手背过去挠了挠,还是痒:“老公,下面也痒。”

      度瑾书呼吸一滞,很快又淡定地将手隔着裤子打圈揉按着尾椎骨那处:“舒服些了吗?”

      度瑾书的手法很好,帛暮舒服地都有了些困意,他把头靠在度瑾书肩上:“嗯,好多了,没那么痒了。”

      帛暮感受着度瑾书温暖的体温和技术极高的按摩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看着帛暮闭上的眼睛和平缓的呼吸,度瑾书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耳尖少见地红了一圈。

      他将帛暮抱回了卧室的床上。

      放下帛暮之后,度瑾书没有直接离开房间。

      他施法将帛暮的耳朵和尾巴放出来。

      最好的止痒办法并不是按摩,而是直接让其漏出来。

      度瑾书手上揉按着帛暮的耳朵的根部,让帛暮睡得更加安稳舒适。

      当然度瑾书也施了法,确保帛暮不会突然醒来。

      他时刻谨记着工作人员的话,不能让帛暮发现异样。

      当他准备将手撤走时,帛暮不安地摇了摇头,表情也变得挣扎起来,度瑾书见状马上将手覆上去,继续揉按。

      房间里很安静,度瑾书手上动作没敢再停,注意力也都在帛暮的身上。

      他曾经和帛暮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认识。

      那时他还正处于化人的闭关时期,他专门找了处洞穴,自以为隐蔽。

      那会儿五感薄弱,他偶尔睁眼的间隙察觉洞穴里还有其他动物生存的踪迹。

      一开始他并没有看到对方是谁,只是发现洞穴中的食物变多,大部分时候都是只是些果子,偶尔还会有鱼。

      化人契机来的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于是他用尽了受限的法力将不远处的食物移到自己跟前摄入。他没有办法移动,说实话这样的状态要是被心怀不轨也开了灵智的动物发现是很危险的。

      他那时嗅觉不灵,无法判断另外的居住者是谁,一开始猜测对方可能是山猫之类的动物,直到那次他睁眼时看到的是一只毛绒绒的黄色的兔子,目光警惕地看向自己,随即飞快地跑了出去,他才意识到对方居然是只小兔子,估计那兔子已经开智,不然怎么会吃鱼呢,想着度瑾书不禁心中发笑。

      但很快笑意消退,心里多了几分落寞,兔子是看到自己睁眼被吓跑了吗?每次猎回来的食物都凭空消失,他肯定发现异常,之后估计也不会再回来了。

      度瑾书阖上眼睛继续修炼。

      他五感薄弱,看东西实际也是模糊的,但他记得那团黄色的兔子身影十分清晰。

      当他再次睁眼时,洞穴里还是果子和鱼,只是位置稍微远了些。

      心中有些慰藉,太好了,兔子没有离开,但是看到远些的距离,度瑾书闭上眼睛,这次他没有动那些食物,他怕把兔子彻底吓走。

      化人的日子就快到了,他明显感到体内灵力开始变得充裕。五感也回来了,他闻到了兔子的气味。他暗自下定决心,等到自己化人成功,就给兔子找一片灵力更加浓郁的地方,替他守着,待其化人成功就以人类的身份同他认识,让他不至于知道自己是狼就因为种族原因远离自己。

      下一次睁眼时,度瑾书发现食物里自己近了不少,也多了些,只是他这次也没见到兔子。

      化人雷劫就在最近,他必须补充好能量,他怀着歉意将食物尽数摄入。除此之外他还得找块空旷的地方。

      度瑾书成功化人,他来到原本的洞穴,这儿没有食物,兔子的气味也单薄的几乎于无。

      他心中不免紧张担忧,兔子会遇到什么事情才会没有“回家”。

      他压制心中地恐慌,化作原形,将这座山的每个角落都翻遍了都没有找着兔子。

      鼻尖残留了兔子单薄的气味,他不敢去细想那个最坏的结局。

      之后他一边在人类社会拼搏,一边时不时回来山里寻找兔子的踪迹,他后来在半山腰买了块地,建了座别墅,他大部分时候都住在这儿,方便进山里找兔子。

      终于有一天,他在曾经那个洞穴之中闻到了熟悉且浓郁的兔子的味,他看到那个跟记忆中一样的黄色小兔子蜷缩成一团趴在最里面的位置,他知道兔子也快化人了。

      度瑾书很想给自己久别重逢的兔子朋友一个拥抱,但他没有,因为他知道他们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自己将他划入了这个范畴,拥抱他这种行为太过冒昧和不妥。

      他只是走近兔子,看了他许久,月光泄了进来,度瑾书抬手想挡,却看到月光照到的地面上有许多文字。

      仔细一看那些文字,其实就只有两个字——帛暮。

      度瑾书意识到这应该是兔子给自己取的名字,很好听。

      所以这么久他是去了人类社会,这么小一团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

      度瑾书最后还是没有忍住,他给帛暮施了法使其安睡,将兔子抱入怀中,轻轻抚摸他毛绒绒的小脑袋,倚靠着洞穴地石壁睡了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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