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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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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黄沙漫天,寒风凛冽。
这样的边关生活总是苦的,而常年在外守关的将士们是最苦的。
“戚校尉,戚校尉。”还未进帐,一个毛毛躁躁的声音已经传来。不多时,一个身穿棉衣的大汉掀了帐帘进来,“戚校尉,赫连将军找你。”
帐中的人斜倚在床榻上,似梦似醒的放下手中的酒坛,床下还有几个空酒坛凌乱的倒在地上。也不看来人不耐烦的回道:“知道了,知道了。老头真是烦死了。”
来人似乎对此景象已经见怪不怪,利索的推出了大帐。
被叫做戚校尉的人端起酒坛又灌了一大口酒,才十分不情愿的起身向赫连将军的大帐走去。
朝廷总是在议和,议和,也不管这前线的将士究竟是怎么样的流血流泪打下的土地,只那么一张张嘴,就划回去了,还要搭着银子陪着笑脸,难道这当兵的天生就爱打仗,难道这些儿郎就不想家乡,不想妻儿老母?这般辛苦的守城,几乎是用命换来的也不过是十几银两俸禄还不够养家糊口。
戚少商总觉得有人和自己说过,大侠值几个钱一斤?你致命的弱点就是自诩侠义,好为大侠!是了,如今自己不是大侠了,自己只不过是这边关守城的一个小小的校尉。这就是那人所说的功业吗?
正想着,已然来到赫连将军的大帐中,戚少商也不客气,“老头儿,你找我干嘛?”
大帐中央坐着一个老者,也不介意,带着一种长辈的宽容温和的声音:“近日有一小股辽国骑兵在草原出没,你带上一千人去探探虚实。”
戚少商还是一副懒散样子,但也不推迟,转身欲出大帐。
“其实我很好奇,九现神龙为什么要来当兵?”
掀起帐帘的手停顿了一下,戚少商沙哑而低沉的声音传来,”其实,我也很好奇。“
是啊,为什么要来当兵呢,明明喜欢鲜衣怒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侠义人生,哪怕是答应了诸葛神侯替代铁手一年,也是在约定到期之时就急急忙忙的逃离了京城,为什么又投到另一个约束下呢?
好像是记忆里有这样的话:你看他们这些人,说起来也算是英雄,却偏偏要落草为寇,整日里舞刀弄枪只是为了义气,全不把性命当作一回事。说话那人的眉眼神情自己甚至都能描画出来,略略得意的挑着,眸光清澈。那时自己是不服气的,人生在世,当如是,岂可为五斗米折腰,那人撇撇嘴角,也不辩驳,但是不屑的神情跃然而出。
那个人,自己一辈子也忘不了,千里追杀,背叛自己的信任,杀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兄弟们,自负仰知天文,俯察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自比管仲乐毅之贤。是他,顾惜朝。初时自己想起他的名字还是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渐渐的,在追捕了无数的罪犯,见惯了着漫天黄沙之后,却发现,也只有他,能把那一身青衣穿出谪仙的气质。
他说:“什么江湖不江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庶民。没有什么江湖规矩,武林道义,只有王法。”
他说:“可能你觉得权势不重要,那是因为你早已在江湖上拥有了你的权势。”
是这边关日复一日的寂寥磨光了自己的锐气吗?居然能这般心平气和的想起自己的仇人,哪怕自己曾经说过,不必杀他,他不配。
戚少商挥了挥自己的剑,怎么这么容易乱想了。招来人去召集士兵,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战场上,全神贯注还会丢掉性命。
士兵已经集结完毕,戚少商举起酒碗,“让我们为即将到来的胜利干上一杯。”
戚少商总觉得,酒是个好东西,至少,是只有活人才能享受的东西。他总爱在出征前和士兵们喝上一碗,壮胆子也好,不留遗憾也好。喝完随手摔了酒碗,双腿夹了夹马肚子,大喊:“出发!”
“啪”“啪‘”啪“士兵也摔了酒碗,大声呐喊:”出发!“
戚少商已经带着士兵在草原的边缘绕了一圈了,可是也没有发现辽国的骑兵,如果再往草原深入,恐怕会粮草供应不足,甚至被围困在草原里。
烈日冉冉,戚少商虽然不甘心此次任务就这样失败了,但是士兵们的水也不够了,如果再不能找到水源补给的话,恐怕他们会困死在这草原里。
”报——“
一骑轻骑飞奔而来,”校尉,前面有部落。“
”向部落方向出发。“戚少商略一沉吟,发出命令。几年的征战生涯已经将他淬炼成一名真正的军人,一股生杀果决之气扑面而来。
有部落,意味着,可以补给水源。而草原上的部落,意味着等待他们的可能是一场恶战。
赶马来到部落的附近,一股血腥味飘来。对于常年征战在沙场的大家,这股味道并不陌生,派出一名侦查兵前去,不多时,侦查兵赶马回来,“报道,部落里无一人生还。”
等整个队伍赶到部落,一片人间炼狱展现在眼前。四周都是牧民的尸体,断臂残肢,鲜血未凝。戚少商却总觉得身后一直压抑着的气氛松了下来,毕竟比起自家兄弟,还是死的是他人更容易接受。
“一队去寻找水源。”多年的沙场征战早已经把戚少商打造成了一个铁血的军人,一股不容反驳的上位者气势铺面而来。
这是整个部落里最大的帐篷,或者这曾经是一个族长的大帐。边上还凌乱的堆砌着略带露水的牧草。
戚少商随意的掀起大帐的帐帘,“救我,救我。”一道微弱的不能再微弱的声音从脚下传来,还好戚少商的内力强大,听力比一般人都强,要不然换个人来恐怕只以为是幻觉呢。
“救我,救我。”
戚少商弯下腰来,眼前的这个人显然不是求救的人了,心胸的已经被穿透了,扒开上面的人,一道微弱的声音还在坚持不懈的响着,“救我,救我。”许是她幸运吧,伤口离心脏部位还是有一点偏差,倒是让她有了求救的机会。早已经不堪负重的精神在见到有了来人之后昏了过去。
戚少商找来军医,“她还有救吗?”
“有救,真是幸运呀!”老军医早已经看惯了人的生生死死,还是不得不感叹,“这伤口只要再偏上一分,恐怕这人就没救了。”
“那能跟着军队走吗?”这次的任务只能到这了,可是人总是救了,不能把人救到一半丢在这荒芜的草原吧。
军医沉吟了半晌,“那我来照顾她吧。”
戚少商这才打量起这被救的人,一身一般人不会穿的青衫,娇嫩的脸颊上沾染着鲜血也掩盖不了她的艳丽秀美。但是,戚少商觉得,还是那人穿青衫好看,俊秀的眉目,略略得意上挑的嘴角,那神情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好好地,怎么又想起他来了,戚少商摸了摸腰间的剑。自己当然会想起他,自己这一世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他,他是他的仇人,杀了他的朋友兄弟。好似是为了自己能找到理由,戚少商松了一口气。
忽而听到身后有人喊他,“校尉,校尉。”是那日通知他去见将军的大汉,“你怎么能要把个女子带回军营,万一......”
“难道见死不救?”那大汉是赫连老头的家将,戚少商也不过分多管他。毕竟比起亲疏情分来,到底还是人家更亲,更何况自己的原来还是个土匪头子出身呢!
赫连忠看戚少商已经接近动怒的边缘,也不再纠缠,只小声的嘀咕,“万一要是奸细可怎么办吧?”
戚少商似乎又听到那人的嗤笑:你致命的弱点就是自诩侠义,好为大侠!大侠值几个钱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