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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弃婴 ...

  •   “那公子……裴公子,你此行既说是为了除妖远道而来,那你是否知晓,我们清泉寨到底是妖怪?”

      花晓晓追问道。

      “确实不知道……所以,我对这里不甚熟悉,除妖一事还需要晓晓姑娘帮忙。”

      “你可算是找对人了!为了清泉寨降妖除魔,我愿意身先士卒!以身涉险!在所不惜!”

      “告诉你哦,我花晓晓可是清泉人称‘百晓生’!”

      “别看酒馆今日顾客少,那只是因为最近有妖邪作乱,寨子里许多人都不敢出门。我家这如意酒馆虽说不大,可是一直顾客不断,这寨子里的八卦灵异诡事我听的再多不过了!”

      她一听到需要帮忙立马振奋起来,叽叽喳喳自卖自夸的时候,像是儿时学堂中积极主动抢答的小孩子。

      此时门口的小二一副嫌弃的嘴脸:“还百晓生,以为自己名字里头也有个‘晓’字就来碰瓷人家百晓生,刚刚不知是哪个百晓生连祈明宗都不清楚呢——”

      等等?他说着,瞥见了裴昭钰一脸宠溺欣赏的眼神?对着正在吹牛的花掌柜?

      “干什么!拆我台干什么!其他人都走啦,你小子怎么还不走?陪我过年啊?最近妖兽作怪,你再乱溜达小心被妖怪吃了!”

      花晓晓跳起来,冲着门口的小二办了个鬼脸,紧接着将他推出去,“砰”地一下关上门。

      然后回头浅笑嫣然:“你别听他瞎说,我靠谱的呢。我跟你说,最近寨子实在不安全,裴公子就在我这酒先落脚吧,反正这些日子我也不开张。”

      “也好,多谢……晓晓姑娘收留。”

      “事不宜迟,快来,我带你去去个地方。”

      “什么?”

      “钢针弃婴。”

      .

      “郑老伯来酒馆喝酒,这事儿我也是听他说的,当时也没听仔细,现下想来却是有些诡异。”

      裴昭钰一路上被花晓晓拖拖拽拽,到了一偏僻巷子里的一户人家,见着了一位老翁。

      那老翁已过古稀,头发少而白,背驼得像是晒蔫巴的庄稼,手里杵着一截树枝。

      他的面色几近他手中的树枝,黄枯枯的,皱巴巴的,但是一双眼睛却是清澈透亮,一见到花晓晓,眼角褶出了一朵花。

      “郑老伯!这不太平啊,知道您不好出门吃酒,这不——我请您喝酒来了,是俺家正儿八经的忘忧酒!”

      从怀中摸出三个粗瓷碗,花晓晓将其放在桌上,扶着郑老伯坐在院中石阶上,裴昭钰见状也陪着坐下。

      “还是闺女懂俺呐,知道我就好这一口。闺女,好些日子没见着,我看你又瘦了,这白米饭还是吃不惯呐?”

      花晓晓埋头倒酒,酒坛口大,倒的时候洒出来不少,流在石阶上,

      “吃不惯呐,在这住了三年了也吃不惯。”

      她捧着瓷碗递给郑老伯,却没注意一旁的裴昭钰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

      “闺女,我家空地种的麦子也收了,这大米咱吃不惯就不吃,你临走记得带些麦子回去,磨成面儿擀成面条吃。”

      “好——好郑伯,还是您记挂着我。不过,我这次来,是这位朋友想听您详细说说……那个弃婴的事儿。”

      郑老伯浅浅抿了一口酒,手中的粗瓷碗微微颤抖。

      “一个多月前,天蒙蒙亮,我就背着锄头下田去了,那天起得早,路上还没有其他人……”

      “看不清楚路,我走着走着,被一个包袱绊了一下,以为是谁家扔的衣裳,谁知道我把包袱打开——里头竟是个血淋淋的孩子!”

      “她约摸生下来没多久,那小小的脑袋上啊,插的都是钢针!”

      “我把她带回了家,拔了钢针想着给她埋了,希望她来世可以投胎到个好人家……闺女啊……你知道吗,十六根钢针呐——那孩子头上捅了十六根啊!”

      郑老伯越说身体越抖,说到后面却是把手里的酒撒了个干净。

      裴昭钰心下疑惑,“老伯,那孩子你就自己埋了?不去官府报官,找找那孩子的亲生父母——”

      “嗬——呸!什么亲生父母!猪狗不如的东西——看公子这打扮,是外地人吧。在这乡野之地,路边孩子八成是被父母扔掉的女娃娃啊!这娃娃生下来一看不是儿子,他们就偷偷把这孩子扔了。”

      花晓晓看裴昭钰一头雾水的样子,解释道,“丢弃女婴的情况确是不计其数,我三年前搬到这里,听说的时候也是觉得骇人。”

      “若是这孩子运气好,在路上没被冻死饿死之前,若是遇上心软的,还能被收养。若是运气不好……”

      “丢弃孩子的情况不少,可是还从未见过给弃婴捅钢针的,简直惨无人道!这不是虐杀吗!”

      ……

      从郑老伯家离开后,裴昭钰和花晓晓又回到了如意酒馆,还顺道背回了一麻袋麦子。

      这是裴昭钰第一次来酒馆后院:院中摆放着一些竹制木架,架上各层铺设方形竹筛,其上晒着一些草药、鱼干、虾干;除了木架外,沿着墙边砌了花圃,里面开着不知名的花;墙角处,挖有一处浅水池,池底铺上了石块,看着水深不足一尺。

      池中零星水草浮萍,细看,浮萍半遮半掩下,一拳头大的乌龟在水中倒腾着它的短腿,翻起淡淡涟漪。

      裴昭钰垂首认真地擦拭着手中的剑,似是心事重重。

      花晓晓见状沏了一壶安神茶,放在他的面前桌上,并未多说什么。

      #然后拿起走到竹架上拿了些鱼干,步至墙角处水池处,蹲下身来举着鱼干逗乌龟,像是自言自语道:“玉灵,最近有猫猫偷吃你的小鱼干哦,你看你的小鱼干都没了……”

      “晓晓姑娘……不是本地人?听郑伯说,你也是三年前搬过来的。”

      裴昭钰试探性开口问道。

      “对啊,三年前姐姐带我游历至此,看这里山清水秀,寂静安逸,就在这定居了。”

      “郑伯说你不习惯这的饮食,你以前……可是居住在北地?”

      “也许吧。”

      他手下一顿,随即放下剑,站起身来,看向她。

      “为什么是也许?”

      “我不记得了,我是姐姐在路边捡的,当时我高烧不退,把脑子烧坏喽,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将手中剩下的鱼干一把撒进池中,站起来,冲着裴昭钰两手一摊,撇了撇嘴。

      管他呢,想笑就笑呗!

      脑子就是发烧坏掉了,她不怕他笑话自己。

      “姐姐还说,我的命是她救的,她一个人生活太无趣了,要我留在她身边陪她,然后——”

      “然后?”

      “然后我就跟着她到四处奔波,最后就留在这里啦!我这么喜欢面食,没准儿以前真是北地人咯~”

      “以前的事……你全然记不得了?”

      “当然不记得了呀!就算记得又有什么用,那么多年了,从未有家人寻过我,想来他们应该也不在了。”

      花晓晓边说边走到他身旁,给他倒了一杯茶,显然想尽快结束这个让自己尴尬的话题。

      “快喝吧,这合欢花茶都快凉了。”

      “合欢花?”

      “对呀,理气解郁,养心安神的,看公子魂不守舍的样子,喝点这茶可能会好些。乡野之物,裴公子应该没喝过,快尝尝看。我还在里面加了少许花蜜——”

      “我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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