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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临界之站,吹散等待 ...


  •   上大学不久,林夕也很快谈了恋爱,对方是本地一位企业家的儿子。假期她们约好见面,那个“二少”开的是银灰色轿车,车窗一摇下来,归心就闻到车里那种洗不掉的香水味——她不习惯的味道,可林夕就像是住进那气味里已久的人。

      他们一起去了林夕订好的饭店,座位选在靠窗的位置。那天阳光很好,玻璃窗外是一整排街心绿树,风在午间的阳光里擦过枝叶。

      “二少”戴着名表的左手无意识地敲着桌边,服务员站在他的旁边听他安排菜品。归心看着坐在对面的林夕,显然,她已经习惯了那种节奏。

      饭桌上,因为“二少”的存在,归心和林夕之间隔着一种微妙的拘谨,话题总是点到为止,犹如踩着细碎冰面行走。

      饭吃到一半,林夕抬头看了她一眼,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下次,你也带钱勇出来嘛,我们四个一起吃。”

      归心迟疑地笑了笑,把一颗菜花拨到盘边,:“他最近挺忙的。”

      “忙什么啊,又不是大老板。”林夕语气带笑,一边替“二少”夹菜,一边说,“你总不带出来,我还挺想看看他现在的样子。”

      “等有空吧。”她低声说,语气里隔着一道屏风。

      林夕没追问,只是微微笑着,把话题转了一个弯。

      饭后,二少接了个电话,匆匆离开。只剩她们两个沿着饭店的石板路,一路走到河边。水声贴着脚边流过去,推着晚光一寸寸向远处散去。归心看着林夕的侧脸在水面上停了一瞬,又被细小的波纹轻轻晃散,正是不愿落地的某种心事。

      “你喜欢他吗?”归心问得很轻,像怕惊扰了水面上的两只天鹅。

      林夕勾了一下嘴角,笑容恰到好处,却没有落点:“挺喜欢的吧。”那笑太熟练了,像答过无数遍的题目。

      归心没说话,脚尖踢着一颗小石子。

      “那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她追问。

      林夕低头看着水面,说:“以后?结婚啊!归心,我们已经不小了。有些人,你不用太爱,但他适合和你一起走下去。”

      她说得轻描淡写,但归心却像听到一个陌生的语言系统——爱,不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一种权衡后的妥协。她明白了林夕要的是确定,而不是火焰。

      不久,好消息传来,林夕说她要结婚了。

      婚礼前一晚,归心去了林夕家,帮她收拾嫁妆。老屋沉静,空气中依然弥漫着陈年的木香与时光的尘埃。楼道传来亲戚们热络的笑声,林夕在其中穿梭应酬,满脸喜气。

      归心独自顺着嘎吱作响的旧木楼梯走上阁楼。她想整理一遍那间承载着两个少女年少梦语的房间——那个只属于她们的、小小的秘密天地。

      藤箱边几个旧棉垫斜斜靠着,灰尘扑簌地落了一手。她刚把一条毛毯掀开,视线忽然一凝——

      是一件牛仔外套。

      被压在一堆旧物最下层,布料已经有些泛白,纽扣有些锈了,口袋处却依旧能清晰看见那个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字母:Y。

      归心拿起外套,那晚在小灯泡下绣字母的情景像一根细线,从多年后的这块旧布上悄悄牵了回来。她想起林夕说“肉麻”的语气,想起她嘴硬地说:“我们要做X和X,多酷”,想起她后来穿着这件外套,在油菜花地里追风大笑的模样。

      她伸手轻轻抚了一下那个Y,指腹划过微微起球的线头。那是她16岁时,用最笨拙的手法缝上去的心意。她从没对林夕说过,那时候她一边绣字母,一边想: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别人眼里的女人,但那时候,希望你还能记得我是你青春里的那个“X”。

      楼下传来林夕喊她的声音:“归心,我妈要你下来挑喜糖!”

      归心应了一声,把牛仔外套重新折好,动作很慢,很轻。她没有带走它,只是将那件外套铺平在箱底,将一段少年时光,温柔地放回原位。

      下楼时,她对自己说:我不难过,真的不难过。她将嫁作他人妇,而我曾在我的心里,有一个字母长出了根,叫做Y。

      林夕大婚那天的宾馆金碧辉煌,水晶灯下,林夕穿着一袭缎面婚纱,光影打在她额角细细的鬓发上,像极了杂志里走下来的新娘。二少在一旁笑得云淡风轻,敬酒时从容地挽着她的腰,说:“这是我老婆。”

      归心坐在宾客席第二排,不远不近。礼炮炸响的一刻,她没鼓掌,手指却紧紧握着膝盖上的喜糖袋,袋角被她攥得皱巴巴的。

      有人悄声说:“你看,新娘的闺中密友来了,是那谁……归心吧?听说她学音乐了。在酒吧里弹琴。”

      “她嫁得……没这么风光吧?”

      “好像没有嫁吧?”

      归心没抬头,只是微笑着往嘴里塞了一颗奶油味的糖,那甜味奇异地滞在舌尖,一段迟迟不肯融化的纪念——就像林夕这场奢华得令人眩目的婚礼,还有市中心那套电梯洋房。可归心,依旧被细碎的生活压得抬不起头,她还在攒钱,只为报那个盯了很久的进阶琴课。

      直到她被叫去新娘休息室帮忙补妆,她才短暂地与林夕单独站在镜子前。林夕笑着,说:“归心,这婚纱好看吗?这是我辈子穿得最贵的衣服。但是,我以为你结婚会在我前头。”

      归心回她:“夕,你今天非常漂亮。但是,你要记得我这辈子缝得最用心的一针,是你的那个Y。”

      林夕愣了愣,眼圈微红,却转头继续整理妆容,笑道:“别说这些,我们都长大了,就你还记得小时候。”

      归心不语。她只是默默地想:因为我们是“命不相同,但情同手足”的姐妹啊!

      那一刻,她忽然有些伤感,有些友情,是用来盛放回忆的,也可能不是用来陪你走到最后的。

      她不是不为林夕开心,但她有时会在深夜里,坐在琴凳上发呆,为什么有的人生,是一路铺着红毯走过去的,而她只能一砖一瓦自己垒出一条路?

      而她的那一夜情火初燃,是她以为的开始,却也在不远处,埋下了分岔的伏线。

      ————

      六月末,热浪在铁轨上晃动,像她这些天等不到信的焦躁心绪,一波又一波翻上来。

      已经整整十三天。没有一封信,没有一句话。她咬着嘴唇,强迫自己不去猜想。

      归心站在车厢门口,再次看着这座陌生城市的站台缓缓逼近。

      她没有提前告诉钱勇。她要给他一个惊喜,也许更确切地说,是要给自己一个答案。

      下了车,公用电话亭边排着队,空气里有汽油混着汗味的焦灼味道。她拨通那个熟记于心的号码,听到他熟悉的声音,却没有等到熟悉的反应。

      “你来了?”他声音里透着疲倦,“我现在有事,让我表弟去车站接你吧。他认识你。”

      没有一句“你辛苦了”。没有一句“你来了真好”。

      归心挂了电话,愣了几秒,才感觉到汗珠从脖颈滚落下来。顿在那里不知多久,她才想起钱勇让他表弟接她,于是她来到火车站广场。

      钱勇的表弟是个满脸青春痘的男孩,懒洋洋地靠在柱子上等她,见她出来,连行李都不帮她提,只说了句:“跟我来吧,哥让我把你送过去。”

      归心一路沉默。

      出租车在破旧小区门口停下。楼道阴暗潮湿,像极了她此刻的心情。

      表弟先她一步进屋,归心伸手拨开那扇半掩的门,房间一股馊掉的方便面与啤酒混合的酸臭味,带着暗暗的力道扑面而来,差点把她推回门外,彷佛这里从未真正欢迎过她。

      地上堆着杂乱的衣服、烟盒、几个空瓶子。茶几上摊着各式的账单和游戏卡带。电视还开着,正放着重播的足球赛,喧嚣和孤独挤在同一个房间里,透着一股拧巴。

      归心强迫自己镇定,放下手里的东西,蹲下身,一件件把衣服叠好,空瓶子拧紧盖子扔进垃圾袋。她想用这些琐碎去抵住心里的暗流,等他回来,再说说清楚。她不想成为那个因为一点小事就发火的女人。

      空气里浮动着灰尘,细细地落在她手背上,也落在了床边一只斜倒着的鞋上。她伸手探向床底,拽出一个空盒子。却让她看见了一条沾满灰尘的蕾丝边内裤,已经干涸的月经血像是锈迹,凝固在布料上,刺目,毫无遮掩。

      她怔住了,脑子里一片嗡鸣。

      那不是她的颜色,不是她的款式,也不是她的尺寸。

      归心的胃一阵痉挛,几乎要吐出来。她没有尖叫,没有哭,也没有大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只是缓缓站起身,用鞋尖轻轻一勾,把那条内裤踢回到床底下。像踢开一个再不想看见的谎言。那晚,他在耳边低语的声音依旧清晰:“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要留住一个人。”

      她闭上眼,那句誓言像倒影落入水中,波光潋滟,终究支离破碎。也像一枚冷箭上的倒钩,倒着扎进她的胸口,一寸一寸,钝痛到无法呼吸。

      她没有再等钱勇回来,从包里抽出一张信纸,那张纸,她原打算写“我想你”,现在只写上“我回家了”。

      回到车站,买了当晚最近一趟回家的票。

      候车室冷气不足,人很多,但她却前所未有地冷静。

      列车启动,她的心也随着车厢门被重重合上。这一程,她没有通知任何人,没有告别,也没有解释。

      她知道——有些离开,不配解释。

      窗外的灯影迅速拉长、模糊,和过去那段来不及辩解的感情,交织成一场无声的告别,飞驰而去,不留余地。

      铁轨的轰鸣像是一把铁锤,一下一下砸在她心上。归心望着窗外,告诉自己——“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此刻,她生命的列车上,已没有他,也没有那个敢爱、无所畏惧的自己。

      只有车轮与铁轨间断断续续的撞击声,渐成旋律,贴近耳畔低语:“你曾为一个人这样爱过,哪怕如今风已走,火车仍在前行。”

      归心到家的时候,已是第二天傍晚。

      一路颠簸的绿皮火车,把她从发现那条带血内裤时的愤然离开,摇晃成了一个没有意识的空壳——身体回到熟悉的地方,心却依旧漂泊失魂,早已迷失方向,失去知觉。

      列车靠站,站台空荡冷落。出站口的电子钟滴答作响,归心拎着行李箱,顺着人流走出车站,穿过熟悉的小巷,鞋底溅起零星泥点。她没有停,拖着箱子一路往家走。

      穿过一条狭窄的街道时,归心忽然脚步一顿。

      对面那座国营厂的正门赫然在目,门匾上“第一机械制造厂”几个字只剩下“机械”“造厂”,铁门紧锁,门卫亭空荡荡的,玻璃裂了一个口子,一面褪色的红旗挂在斜杆上,像忘了被收走的某种体面。

      墙上贴着几张告示,有一张被风吹得鼓鼓的,仍能辨认出上面红字标题:“关于提前转岗安置的通知”。

      她走过去看了几眼,名单上不乏熟悉的姓氏,还有她小时候听大人常提起的“模范工人”、“老车间主任”。通知最下方印着红章,但章角已模糊不清。

      厂区里一片沉寂,唯有远处一辆翻斗车驶过,带着尘土的声音划破了空气。

      她记得小时候跟着哥哥来这里玩,他领她从东侧门偷偷溜进去,看装配车间、聆听铁锤敲击的铿锵声。他还背着她,站上废旧设备堆成的铁梯,说:“等我长大了,也要在这里当工程师。”

      那时候他们都以为“单位”就是天长地久,是一口永不熄灭的炉子,总会有人在里面发光发热。

      可现在,炉冷了,人散了,墙上钉着的“先进标兵”几个字,像一场玩笑。

      归心收回视线,继续往前。拐过街角,路边那家炸酱面铺子也不见了,招牌拆了,只剩下一块块脱落的旧墙皮。门口贴着一张崭新的“福彩投注站”标牌,上面写着“改变命运,大奖不断”。

      她站在原地望了一会儿,鼻腔莫名泛酸。

      那家面馆是哥哥带她去吃的第一碗炸酱面,那年她十三岁,他拿奖学金请客,两人抢着吃最后一口,汤不小心还泼到了桌子上。

      现在换了老板、换了命运,还换了一种“发财梦”。

      风吹起她的裙摆,她下意识地摁住鼓起的裙边,快步穿过那条街。

      她不是没意识到时代变了,只是今天,它第一次以如此沉默又粗暴的方式告诉她——

      “你以为站稳的地方,其实一直都在松动。”

      家里房门没有上锁,归心猜到是哥哥回来了,因为归尘一向习惯给妹妹留门。她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屋,没有开灯,径直躺回自己的小床上,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像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窗外的风,吹得窗台上的栀子花越发浓烈。甜腻的香气渗进房间,像一团哽咽,堵在她喉咙里,吐不出,也咽不下。她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躺不住了,起身去厨房倒水,一抬头,客厅的门吱呀一响,归尘站在门口,睡眼惺忪,眉头皱着:“你回来了?你这是……”

      归心没说话,只点点头,像是在确认自己真的回来了,又像是在拼命压下情绪的洪水。

      “你大老远跑过去一趟,钱勇这么快让你回来了?”归尘语气一下变硬了。

      她捏紧了手里的水杯,突然哽住,“哥,我……是不是太傻了?是不是选错了人?”

      归尘怔住。

      她一屁股瘫倒在沙发上,像被抽空了力气,“他住的地方……床底下,我看见了别的女人内裤,上面还有……”她咬了咬牙,那个字卡在喉咙,终究没说出口。她的指甲陷进玻璃杯的纹理里,像是在抓住最后一点镇定,“我当时觉得我自己,像个笑话。”

      归尘沉默了一会儿,拿了件衣服搭在她肩上,“你不是傻,你只是一直太相信他了。”

      “可他以前写的信……他说他想娶我,说他要给我买钢琴,说他从不喝酒不乱来。”归尘随手剥了一个橘子,闻言顿了顿,把剥好的橘子递给她,只说了一句:

      “人会变。男人更会。”归尘声音里有股狠劲,“你要是哭,我就真对你失望了。”

      归心心里一震,她知道哥哥不是不让她哭,而是怕她再跌进那个毫无底线的深渊。

      归心反而笑了,眼泪却突然啪嗒落下来。

      “我不哭。”她说,“我早就该明白的,他连我之前写给他的那些信都没保留,全是我一厢情愿。”

      归尘把一瓶早就泡好的蜂蜜水递给她:“睡一觉吧,醒来什么都能过去。路不是选错的,是走到一半太黑了,但天会亮。”

      她喝了一口,笑着说:“我可能会过不去的。但他一定会。”

      她忽然意识到,人生里有些人,是拿来练习信任的。而有些信任,一旦被践踏,就再也缝不回来了。

      她也许还会爱人,但再也不会不设防地交出全部。

      那天,她只记得那只橘子和那杯蜂蜜水是甜的,掉在果皮上的眼泪却是咸的。

      早上七点,母亲推门进来,看见归心坐在床上,眼睛肿着,心下一紧。

      “你……回来了?钱勇送你回来的吗?”

      归心没回答,只慢慢穿衣服,语气淡得像隔着一层雾:“我自己回来的。”

      “女孩子家,总是你跑那么远去看他。”母亲叹了口气。

      归心低头抚平裙角,语气冷得几乎陌生:“以后我不会再傻傻地跑去见他了。”

      母亲脸色微变,却也没多说,转身去厨房做早饭。

      厨房的煤气炉“哧哧”地响着,锅里的葱花炸出一阵热烈的香气,油烟轻轻翻卷,和每一个平静无事的清晨一样,却努力地帮她掩盖着心口那道刚刚崩开的缝隙。

      可归心知道,从这一刻开始,人生已经静悄悄地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回不去了。

      清晨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斜斜落下,把房间照得昏黄斑驳,仿佛老电影里定格的某个镜头——寂静、模糊,又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哀愁。

      归心从抽屉最里面翻出一个小木盒。那是她这些年攒下的秘密宝藏,装着些她写给钱勇,但始终没寄出的信、几张两人合照剪下的小角、还有那一封封粉红色信笺——她后来才知道,那是他模仿“岑凯伦”写给她的情书。

      她曾把这些当作心底最柔软的回忆藏起来,不愿碰,不敢扔。怕触碰的瞬间,全世界都碎了。

      可现在她只觉得,这些东西像一堆蒙了尘的假象。

      她把信一封封拿出来,摊在床上。

      信纸边缘卷翘,墨迹已经泛黄。她静静看着那些字,竟没了往日的心动,只是在看到最后一封粉信时,指尖轻轻颤了一下。

      她走进厨房,拿出一个洗衣盆,把那些信纸和照片一张张投进去。柴火灶旁有个火柴盒,她点了根火柴,把一角纸点燃。

      火舌舔上去,噼啪作响,像断裂的情话,一句句坍塌成灰。

      快要燃尽时,她拿起木盒里最不宜点燃的东西——一枚浅蓝色的塑料纽扣。那是她上高三的时候,亲手织的围巾。她把这颗备用扣子缝在他衣服里边。那年冬天,钱勇笑着说:“我要把它藏好,一辈子不掉。”可有一天,这个扣子还是掉了。

      她盯着那颗纽扣看了很久,终于松开了指尖。

      叮—— 一声极轻的响,它落入火盆,在火焰中裂开。

      归心站着,看着黑色的灰烬在暮色中慢慢飘起,像极了这场青春恋爱的终点。

      一场告别,最终不是在车站,不是在争吵中,而是在她自己点燃的火焰里。

      房间静得出奇,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她坐在地上,把一只杯子换到另一个掌心,茶早凉了,像她现在的心。

      她想起那个和林夕一起的午饭,那时,她说钱勇很忙时,脸上的笑,大概已经没有底气了,只是她自己还没觉察。

      现在她终于明白,林夕当时为什么不问她“你爱他吗”,只是说:“下次带他一起吃饭。”

      林夕大概早就看出来了吧,钱勇不是那种“能带出来”的人。只是她没有说破。有些人,即使深爱,也会背叛;而有些关系,不需要炽热的爱,只要够稳妥,就能走进婚姻。就像林夕要的,是能在水面稳稳漂浮的那只舟。

      而她,也许再也无法以一个完整的身份,坦然出现在别人的爱情里。

      归心再次把盒子塞进了抽屉,因为里边藏了她第一次那个带血的小手帕,从此她再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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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这里是一部慢火细炖的长篇小说,讲的是命运、错位与守护,讲一个女孩穿过人生风雪,终于走进心中的归处。 你会在这里遇见—— 少女时无声对视的一眼,她以为看见爱,其实是看见劫。 一个“反骨少年”以为可以逆天改命,最后他走了,但爱,仍在。 《一生归心》 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都将缓慢展开,每一段情节背后都藏着真实情感的倒影。 我会写得很慢,但一定写得很真。 如果你愿意,请把它放进收藏,陪我慢慢讲完。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