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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 7.存在 ...

  •   早自习后的教室内,有不少趴在桌子上睡觉的,萧俨也不例外,她托同桌任琳帮自己在食堂带来早餐,门外走廊,陆陆续续一些学生们拿着热水壶和塑料盆去卫生间洗头,晚上时间太紧迫,宿管查的又严,没办法,只能用些零碎的时间或是午休的时候来做这些事。
      趴在桌子上睡得并不好受,总是有气往上返,被任琳叫醒后,萧俨感觉自己的咽喉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弯折后又堵上了,拍了拍胸脯后,感觉才好受些,任琳实在是贴心,不仅带来了包子,还在保温杯里接好了热水,一齐放在了萧俨的桌子上。
      “吃吧,今天包子有你爱吃的胡萝卜馅。”
      睡眼惺忪,整个人还懵懵的,但这股热气却是直窜脑门了,看着外面将亮的天,日月同辉,她很想叫任琳姐姐,但一想到任琳会故作嫌弃的表情,还是笑着说了:
      “嘿嘿,谢谢你,任琳。”
      课间操的时候,任琳戴上了袖标和帽子,她是纪律检查,但是从来不参加任何体育活动,间操也不例外,萧俨不知道为什么,也从来没有问过,她想着,如果什么时候任琳想说了会告诉她的。她就这么等着,但时间长了,肯定也会发现些端倪,比如,她咳嗽的频率有些高,似乎经常呼吸急促……
      萧俨猜测,任琳大概率是患有心脏病的,又想起来,自己几乎是和她做了同桌不久,就开始拜托她帮自己捎来早饭,她本来身体就不好,现在还是冬天,早上就更冷了,吹冷风对呼吸道肯定不好,糟糕,这样肯定会加重她的身体负担的,怎么现在才意识到,不行,以后得自己去餐厅吃早饭,不能再麻烦她了……
      这样想着,没意识到已经走到了一楼,没有拐弯处了,稍愣了一下,赶紧跑向操场,好险,差点迟到。但是,好景不长,大家拿出纸条开始背诵时,萧俨一摸兜,完蛋了,刚才走神,忘记带了,自己还在队伍外面,很明显会被查到的。正当她焦头烂额时,任琳走近了,直接将手里的小书撕下来几页递给萧俨,
      “别愣神了,今天不是我查咱班,主任快过来了,我先走了。”
      只留下匆匆一个背影,幸好,还有任琳在。
      午饭,晚饭,她们都在一起,晚自习的时候,大多老师选择让学生们自己做试卷,但也有些老师会来讲课,任琳最不喜欢化学老师,她总说:
      “他脾气那么大,好像大家都得顺着他一样,把自己当什么了,上次还过来专门嘲讽我,反正我不想听他的课,我就算是自己学也不听他的,切,搞得好像没他我的化学就会‘死’掉一样,谁管他。”
      于是,几乎每堂化学课,任琳都在下面自己做自己的事情,萧俨也觉得这老师实在是无聊,讲课也很生硬,每次都是他讲他的,萧俨自己做题,不过,萧俨晚上回去后会自己找网课学习,因此,化学成绩也还看得过去。
      任琳喜欢写小说,给她的小说人物画出面容和躯干,她的文笔实在可以称得上是惊才绝艳,萧俨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很震惊,高中生竟然能写出这样优秀的文字,让人完全地沉浸在故事里面,读完久久不能回神。
      读她的文章就好像是和主角一起走进一片大雾弥漫的竹林,氤氲的水汽混合着刚下的雨丝和被浸湿的泥土的味道,萦绕在鼻尖,耳畔是呼啸的风声,阵雨要袭来了,读完的那一刻,自己和主角一起走出竹林,外面晴空万里,只有自己的身体昭示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仍湿润的额发,泥泞的裤脚……这样的世界,在任琳的笔下,生动地存在着,萧俨觉得自己也短暂的成为了书里的主角,自由破土生发,直冲云霄。
      “这是短篇吗,还是长篇中的一章?”任琳看到萧俨亮亮的眼睛,不敢相信,这是在化学课上能够见到的,“嗯……是我构思的小说中的一节,但只能说是一个过渡,搭上个桥,主线我还没想完整呢。”
      萧俨看到任琳脸上的神气,恍然想起之前也是这样一个晚自习,几乎可以说是灰头土脸,大约刚被老师在办公室说教了一顿,那时候她刚跟她做同桌不久,彼此还不熟,只好递给她一张纸条外加一颗话梅糖,纸条上写着:
      “你还好吗,别难过了,吃颗糖心情会好些,如果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写在纸上告诉我,也可以在放学后找我倾诉,我都会认真听你说,如果不需要的话,就当没看到,丢掉就好了。”
      随后冲任琳挤出一个笑脸,没多久,就看到任琳从桌洞里拿出了……信纸,没错,就是学校里通用的“禾辛市第二中学”的信纸,哗啦啦写了一堆,递给了萧俨,俩人一来一回,似乎就是从那节课开始,她们之间的线被拉近了。
      晚自习下课时,任琳挽住了萧俨的胳膊,说:
      “谢谢你,我,很喜欢话梅糖,也喜欢传纸条,喜欢写东西,谢谢你,我感觉好多了。”
      再看现在,她似乎已经不再为老师或同学的一些话而内耗了,她告诉自己她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翻脸,她说:
      “干嘛对谁都毕恭毕敬的,那些欺负你的人,难道还要帮着他们一起来欺负自己吗?”
      几乎是醍醐灌顶的一句话。
      晚自习因为有任琳的叽叽喳喳都变快了,课间去办公室,她和英语老师关系很好,总是带着萧俨去讨些零食吃,今天是小面包和果汁软糖。
      “小张老师,你每次带的零食都超好吃,下次你买东西带我一起去吧。”
      又开始了,几乎每次只要任琳这样抱着她的胳膊央求,张晓就没有不答应的,
      “好啦好啦,这样吧,要是下次联考你英语能考到一百三,我不仅带你去,还无偿送你两大包零食,怎么样?”
      实在被缠的没办法,张晓只好提出了一个条件,这好像还是第一次有些“为难”任琳,她看着任琳瘪了瘪嘴说到:
      “好嘛好嘛,小张老师,你就知道欺负我,明知道离联考没剩几天了,这么短的时间内让我从一百露头到一百三,这不是明摆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嘛?”
      萧俨看到任琳有些沮丧,于是自告奋勇,她轻轻碰了碰任琳的胳膊,然后说:
      “这样吧张老师,一百三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不如这样,只要任琳比上次考的好些,您就答应她的请求吧,孩子馋是馋了些,但总归没有坏心,还愿意为此努力,你也鼓励鼓励嘛,好不好?”
      张晓看向任琳眨巴眨巴的眼睛,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好吧,小俨都这样为你求情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你们俩好好学,到时候都有奖励。”
      随后摸了摸任琳的头,又拍了下萧俨的肩膀,两人拉着手回了教室,看着她们的背影,张晓笑着叹了口气:
      “哎,还是小孩子。”
      今日份猫猫日记: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像是担心希望落空,我有种预感,也许不久的将来,任琳也会离我而去,我一直以来最不想承认的,就是自己的直觉有多准确,但我心里那股隐隐的难过不是假的,也许真正不幸的源头是我,给周围大家带来厄运的也不是别人……任琳,琳琳,姐姐,很温暖的人,如果可以,我想和你做一辈子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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