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四百万亩地:王毓铨先生在《明代的王府庄田》一书中曾提到过王府田产,好巧不巧,有一篇《陕西明藩庄业表》的附录,其中明确提到明代陕西部分藩王的田产,兹摘录部分如下:
废秦、韩、瑞、郑四藩:
原额废藩本折赡赐烟庄自置王田共地9868顷43亩,又山坡山场栗柿竹等园521处段,山场内地11分,无顷亩。
陕西布政司辖平、庆、临、巩四府属
废肃、韩、楚、沐四藩:原额废藩本折赡田自置并油斤王田共地16025顷35亩。又地79处6段,18窖,104哇,房店铺面共3311间,大门三座,水磨34轮,磨3只,煤洞6眼,琉璃磁窑8座,杂树99株,地基课程11处。
没具体计算,只简单相加取25000顷;明代一顷地为100亩,则少说有250万亩。
这数据是后来统计的,穆铮没具体统计的本事,何况他也想着吓唬人,所以直接夸张了一下,说有三四百万亩田地。
类似的如三千两银子,唬人的。
算是虚幻世界里的一点点现实依据(在说什么啊)